故事作文

时间:2024-03-06 11:17:12 美文 我要投稿

  无论在学习、工作或是生活中,大家都不可避免地会接触到作文吧,作文是人们以书面形式表情达意的言语活动。还是对作文一筹莫展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故事作文6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故事作文6篇【精】

故事作文 篇1

  斯蒂芬·金是美国最著名的畅销书作家,他的每一本小说都大卖,作品销量超过3亿5千万册,而且,几乎每一篇小说都被改编成影视剧,被人戏称为最会赚钱的作家。

  长篇小说带给斯蒂芬·金的价值是无法估量的。他只要不停地写,其他什么都不用操心,就会有金钱源源不断地滚进他的腰包,可以说,他字字值千金。但是,在经纪人和出版商的催促声中,斯蒂芬·金却经常会花大量的时间,去写一些无关紧要的微型故事。

  有一次,他整整花了两周的时间,构思了一篇短故事,投到《花花公子》杂志上,并顺利发表。

  收到样刊和稿费,斯蒂芬·金非常开心,兴致勃勃地告诉一位朋友。朋友看着那篇短故事和斯蒂芬·金发自内心的笑脸,万分诧异,随后惊呼:“你怎么可以花费那么多的时间来写这样的小作品?”

  随后,朋友拿起计算器,很认真地为斯蒂芬·金算了一笔账:一篇短故事所得的'稿费是20xx美元,除去付给经纪人和业务经理的费用,以及高额的税收,实际只得769。5美元。这点钱,只是一个普通的水管工人一周的薪水。

  实在难以想象,一个一字值千金的作家,居然浪费了整整两周的时间,去赚取那少得可怜的769。5美元,要知道,这两周时间,若是用来写长篇小说,完全可以赚几百万美元。所以,朋友认为斯蒂芬·金一点都不会算经济账。

  听完朋友的算术题,斯蒂芬·金并没有懊恼,而是异常平静地说:“当灵感光顾时,我必须把它写出来,虽然短篇小说不值钱,但是我喜欢那种感觉,我要用它来时刻警醒自己,我不是一个赚钱机器。”

  斯蒂芬·金的话让朋友久久无语,或许,正是因为时刻警惕自己,不让自己沦为赚钱机器,斯蒂芬·金的小说才会激情四溢,才会赢得那么多忠实读者,才会被称为世界上“最会讲故事的人”。

  素材运用报酬并不能衡量你工作的价值。衡量的标准应该是你喜不喜欢你所做的这件事。一份工作不应该仅仅是你谋生的渠道,而更应该成为你的兴趣所在。当你真心对所从事的事业感兴趣时,哪怕天天加班而收入不丰,你也会心甘情愿的。

故事作文 篇2

  书,我的良师益友

  ——题记

  在爸爸的影响下,很小的时候,我就啃上了书,爱上了书。《西游记》以天马行空的想象吸引我,《安徒生童话》以催人泪下的故事打动我,《格列佛游记》以入木三分的讽刺警醒我。

  不过,这些书中我的最爱还是《三国演义》。那段东汉末年的“往事”,让我如痴如醉,赏玩不已。虽然这部作品文言色彩浓重,内容七实三虚,但我仍如获至宝,百读不厌。为了更好地读懂她,我比过史实版“三国”(《三国志》),看过白话插图版“三国”,还夜以继日地观看影视“三国”,甚至玩电脑游戏也专找“三国”游戏。爸爸妈妈戏称我为“三国迷”。

  可我这个“三国迷”迷而不惑,常喜以书中事例印证观点,与人争辩。

  刘备常哭,世人谓其“软弱”,但我却认为他内心坚忍,大英雄也!试想,一个人雄心壮志,苦心经营,却屡遭重创,人到中年而无建树,何等无奈!换别人,也许早就偃旗息鼓,没有了志气。不是吗?西楚霸王项羽,英雄盖世,然一败则乌江自刎。比之刘备,岂不相形见绌。

  关羽重义,武艺高强。曹操的美食、玉帛、官爵挽留不住他的'心,千里走单骑,寻找旧主刘备。想当年,为破黄巾,桃园结义投义军,飞身斩敌降,初试锋芒,便觉一身正气;为扫董卓,奔虎牢,温酒斩华雄,三英战吕布,牛刀小试,便知不同凡响。后取颜良、文丑首级,过五关斩六将,天下闻名;擒于禁,败庞德,海内震惊。然结果何如?心骄气盛,终死东吴小将马忠之手。令人扼腕叹息不已!

  张飞粗犷豪放,性嗜酒。世人皆以飞惟勇而无谋。岂不知,那一回先主败走当阳,若非翼德勇谋双备,设疑兵,吓走十万曹军,先主休矣;又一回,攻打四川巴郡时,老将军严颜忠勇双全,誓死扞卫,张将军再显智慧,他想起兵法有云:“攻城为下,攻心为上”,更有“千军易得,一将难求”。最后,他设计降了严颜。而智败张合,更是将他的谋略发挥得淋漓尽致。不过终因过分责罚士卒,而身首异处。

  从刘备身上,我学到了坚毅顽强的品质;从关羽身上,我吸取了“为人忠义平天下,心骄气盛毁自身”的教训;从张飞身上,我懂得了勇武谋略固然要紧,但善待别人尤为重要。

  这些是我这个“三国迷”的点滴见解,我因之而成的一篇文章,也沾三国之气刊在《快速作文》上。这也算是一个小小的收获吧!

  多谢三国带给我的诸多故事,多谢书们带给我的无穷启示!

  我与书的故事还将继续,何止《海底两万里》,何止《一千零一夜》?

故事作文 篇3

  从前有一位老奶奶,他没有儿女所以他天天祈祷老天能给他一个小孩,有一天风神路过这里听到老奶奶的祈祷感动了,风神送给老婆婆一株银兰让老奶奶抚养他。

  一天一天过去了,当初的小银兰变成了半人高的大银兰。有一天老婆婆去给银兰浇水发现银兰里有一个小女孩,再过一天又有一个女孩。老婆婆给第一小女孩取名叫:银子,第二个小女孩叫:兰子。一年过去了,在银子兰子生日的时候,风神送给了银子和兰子的时光,银子和兰子立刻就变成了闭月羞花之相的大姑娘。

  有一次,这个国家的.王子生了一种很严重的病,很多世界医生都没办法。国王很着急所以贴了告示:谁能治好王子可以提出一个条件,无论什么我们都答应。

  银子和兰子想去试试。他们来到皇宫看见王子在痛苦之中度过,他们回到家祈祷天神让他们治好王子。她们煮好鸡汤给王子喝,却不知风神在暗中帮他们。王子喝了银子和兰子鸡汤病莫名其妙的好了,这时国王跑过来问银子和兰子她们要什么,银子和兰子表示不想要什么。

  王子看到银子马上喜欢了他,他立刻向银子求婚,意想不到的是银子答应了。王子与银子过上了幸福的生活,兰子也和另一国家的王子结了婚。

故事作文 篇4

  我发明了一双能走进故事里的鞋。它能走进各种各样的故事,还可以让你成为故事里面的主角呢!

  这双鞋看起来和平常的鞋没什么两样,但功能可齐全了,这鞋可以让你在一秒钟之内行驶一千里,还可以在天上飞,可以在水上跑,当鞋弄脏了,它还可以自己帮你洗干净。当然主要功能还是走进各种各样的故事里。鞋里记载的故事有成千上万种,只要你说得出故事的名字,不管是电影、动画片、电视连续剧,还是童话、神话,它都知道。鞋子里装有心电感应器,只要你想去哪个故事里,只要在心里默默想一遍,你就会走进那个故事里,只要自己想当主角,就可以成为主角。还可以把凄惨的故事变成幸福美满。你还可以过足一把当公主、当国王、当王子、当仙女的瘾。

  我也曾进去过美人鱼的故事里,我飞到海底巫师那里,用我发明的激光棒杀死了巫师,夺回了美人鱼的`声音,让她对王子说出了真情,自然那位王子和美人鱼结了婚,让她过上了幸福的生活。我也进去过卖火柴的小女孩的故事里,做了一位富太太,收留了小女孩,让她拙壮成长。

故事作文 篇5

  这是一个,始于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的故事。

  对,她就是那时候候出生的。

  她讨厌父亲给自己起的名字。

  父亲觉得玉字特别美好,所以他们这一代人都是玉字辈了。但是……但是,爸爸,后面的那个字你到底是怎么想出来的!我又不是哪吒啊!

  父亲进了门,手里拿着一捆菜:“球儿,把菜洗了去。”

  玉球:……

  前几天被你拿棍子打的伤都没好啊喂。

  端到院子里洗菜,这个时候特别安静,偶尔能够听到巷子里一晃而过的自行车铃声,清脆得很空远,好像教堂办公室里那个就搁在桌子上的铃铛。

  小时候曾经偷溜进去,想玩一下那个铃铛。可是,被父亲发现了以后,他二话不说直接绰起棍子。而主教,虽然言语上劝导了几句,但并没有拦着父亲。

  现在她都还能记得,那种火辣辣的疼痛,但是又很麻木,毕竟已经习惯了。棍子敲在地上,断成了两截。她无法想象,倘若那一下她没有躲开,父亲那么用力的打到身上,应该会骨折吧。

  真不知道,为什么父亲这样的人都可以到教堂去呢。他的上帝,他所拥护的那个上帝,整天都非常严肃,并且一旦人们不守规矩,就要给人以惩罚才能罢休。

  可是……不应该是这样的啊。

  不知什么惊了屋顶上的鸽群,它们全部都飞了起来,遮天蔽日。

  她抬头看着自家的鸽子,目光那么空远,仿佛透过这些空中悠然落下的鸟羽,看到一些虚无缥缈的事情。

  自小她就是他们眼中的叛逆者,一点也不像她的名字。

  球,应该是光顺柔和的啊。可惜她生来就有这般的棱角。在这样的年代,分外的,格格不入起来。他们觉得她一点都不虔诚。可是,并没有人知道,她在深夜里也常轻声祷告。然而,那个上帝,她的上帝并没有来解救她。

  在棍子和喝骂的阴影下,这个故事似乎是黑暗的。

  但是要真的说起来,事情是到她十六岁的时候,才真正发生。

  家里有很多人,除了父母和她之外,还有一对弟弟,一对妹妹。他们也同样在父亲的棍棒下长大,只有这个名字让她觉得,自己才是最惨的。

  那天她放羊回来,听得父亲和母亲絮叨:“球儿也这么大了,是该嫁出去了。”

  母亲不情愿的嘟哝着:“她才十六岁,现在是不是太早了?”

  “早?哼。早什么?她在家里,这么大的人了什么事情都干不好,还蹭着口饭呢。这性子也是,看到她我就烦。你说,现在不嫁,等什么时候?她啊,也就这张脸还能有点用。”

  那一瞬,她觉得自己的血液凝噎了。

  好像有什么东西,非常冰凉,从双脚开始蔓延上来,全身都一点一点凉透,没有温度。

  她知道,父亲是对的。她的确给了家里很多负担。而且,自从高中辍学之后,她也的确没给家里带来过什么实质性的收入。

  至于嫁给谁呢?她不知道,她也管不了。父亲这样的人,一定能给家里挣很多的聘礼,她毫不担心呢。

  真的……

  原本以为,是会嫁到本地的有钱人家,凭着这张有点用的脸。

  可是,父亲竟然要把她送到外地。送到坐火车要两天一夜的地方。

  这和卖了她,有什么区别吗?

  自己还能够值这么多钱,她是不是还应该庆幸。

  两个弟弟倒是没什么表示,他们不敢表现不舍,怕有棍子从天而降。只是小妹,非常舍不得她,天天泪水盈盈的。毕竟这些弟弟妹妹都是她照顾着长大的。

  要走的那一天,她站在火车站门口,除了父亲没有人来送她。而父亲,也不过是怕她再出什么乱子而已。

  然后她就真的不负众望的,逃跑了。

  父亲早料到这种结局了吧。

  她很故意的,上错了火车。然后中途下车,爬上一辆货车的车厢,绕了很远的路。在经过一个崖道的时候,她差点掉下去。

  不过还好,一切都过去了。

  她来到了一个,安宁的小镇,有山有水,人们日子过得很清贫,但是很安稳。

  看起来,只有她是什么都没有的。

  这个地方叫做青城,人们说着奇怪的方言,懂得普通话的人,因为口音非常重,她还是听不懂。

  最后她在这里教书。在一个乡村小学。总共只有五个老师,打铃也用的是挂在树上的钟。尽管如此她还是觉得很幸福,有地方住,有吃的,还拿了一点微薄的工资。

  这个时候,她也才十七岁。

  自己,也是个孩子。

  山湖边,有很多柳树。闲暇时她常到那里去。在这个物质匮乏的年代,真是为世所不容的浪漫。人若真的要至正至善的话,就容易过得不好。这是真的,无论是在现代和古代。

  她找块石头坐下来,读书。书是不易得的,尤其在这样的地方。通常她攒工资来买。

  校长也是个爱书的人,他那里有很多文学杂志,一期一期连着买的话,真是要花去很多钱。她感念校长的慷慨。那些书,爱书的人都可以拿去看。

  “诶?你也看《星星》?”树影之下,她抬头望着那十八岁的少年,穿着件素净的衫子,炽烈的阳光,把他的脸庞照得非常清澈。是个清秀的人呢,她想。有种……书里读到的,诗人的气质。

  自此熟稔起来。

  其实很偶然,他是校长的儿子,原本是在外读书的,正值假期,他便回来看待父亲。

  他们时常去山湖,老校长把这事形容为,幽会。

  也确是有点才子佳人的味道。

  尤其是当你看到他们比肩坐在树下,同翻着一本书的时候。那么毫无违和的亲近感。那么自然。有的时候他们也会笑闹着评论书中人物,抒发见解,通常一坐就是一天。

  “嘿,阿玉你的老家在哪儿?”他突然不谈书,开始聊起天来,“听你口音,似是江南那边人。我喜欢听江南戏曲,好似落花流水,瓷瓷的。”

  她静默了一会儿。刚来这里的时候,她时常会想起那个生养她的地方。但现在,她已经很久没有回忆过。

  “怎么了?”他问,话语里有一点小心翼翼。

  “没什么。”她开始叙述自己的故事,那些事情在脑海里一遍一遍回忆,早就熟悉得不需要思考。她语气那么平淡地说着让人心疼的话,眼眸清澈得好像他归途中望见的高山湖泊。

  他沉默了。

  因为他并不会安慰人。

  “也别再叫阿玉了,本名是玉球。”

  “噗……”

  “你也觉得难听是吧?”

  “不不不,玉球很可爱啊。球球什么的。哈哈哈哈。”他终于还是不顾形象大笑起来。笑完了,正经了,他淡淡的嗓音传过来,好像带着风:“玉儿,真的,很可爱的。”

  她却倏忽脸红,因为这个主语不明的.句子,她一下子跳起来,慌乱中忘记带走书本。他看着她跌跌撞撞跑走,笑得很宠溺。

  多么巧,那个少年,他刚好就姓柳。她在柳树下看书的时候,遇见这个良人。

  他消失了几天,再出现的时候,手里拿着束了花的柳环,不由分说地戴在她头上,然后抓住她的手:“玉儿,我没有玉球可以送你,只有这个。”很轻巧的东西放在她手心。她低头,落下了一些花瓣。

  那是个木球,一握大小,在手里有厚实的感觉,让人很安心。上面的雕花如此拙劣,隐约看得出是茉莉并柳枝缠绕婉转。

  原来那几天……他是做了这个。

  虽然说她也很感动,但是……但是你在一个球上面刻了球字怎么看怎么傻好吗。

  像小说里写的一样,他们终成眷属。

  老校长死的那年也是他学成归来的时候。于是因为守丧的缘故,一年后他们才结了婚。这个时候,她二十一岁,正是她一生中,最美的年华。

  …………………………………………

  这是一个,结束于二十世纪九十年代的故事。

  是的,就这么短暂。仅仅十年幸福时光。

  她跪坐在他的墓前,两眼空洞,不知在想些什么。雨下的非常的大,两个孩子跑出来拉她:“妈妈,回家吧。妈妈。”

  他们都忍着眼泪。

  幸好天下了大雨,谁都看不清楚谁在哭。为了坚强。

  后面的日子越过越好了,她变得有钱。她教出的那些学生,很多都大有作为。尽管这只是一个乡村小学。她尽心尽力的抚养着两个孩子,花了很多的心血,两个孩子都到了国外读书,她一人支撑开销用度。

  她最终还是年华老去。

  这个时候她四十二岁。

  她开始想家了。还是应该回去一趟,她想。

  生活就像一个圆,我们做了那么多的努力和挣扎,最后往往是绕回了原点。真叫人无可奈何。

  两个孩子都已经长大,事业有成。她带着他们,回到自己的老家。小城变化很大,她几乎找不到和从前相同的地址。不过还好,某些东西是不会变的。

  老房子已经装修过,弟弟妹妹们也都各自成家。当初死死抱着她的腿不放她走的小妹远嫁台湾,逢年过节才能看到。

  老父亲眉眼下垂,竟没有了那般戾气。这是小时候多么希望看到的场景,现在,她竟眼眶湿润。

  “你……你!”他嘴唇颤抖,伸出干瘪的手指着她,欲要拿起拐杖来打,可是举到一半拐杖掉在了地上,“你就死在外面,别回来了……”

  说着,竟老泪纵横。

  她去到了母校,看到了老城新区,还有……那个给她一生阴影的教堂。主教已经不在那里,取而代之的是一个老婆婆。

  哦,她想起来了,这个老婆婆就是以前在后院做饭扫地的那个大姐姐,每次看到她,就会露出甜甜笑容的那个姐姐。

  老婆婆耳朵不灵便,玉球试着问她当年那个铃铛在什么地方,说了好久老婆婆才明白。

  “就在办公室桌子上,你自己去拿吧。愿主保佑你。阿门。”

  那个铃铛,当初冒着被打的危险也想得到的铃铛,现在看来,已经生锈了,只是一块铁而已,再发不出清脆的声响。她望着教堂顶上停着的鸽子,目光愈渐清明,仿佛回到了少年时代,看着那鸽群的那个时候。她终于参透了生活,她参透了很多事情。她已经心如静水。

  后来她的女儿嫁到了意大利,所以她和女儿一起去了国外,平平淡淡的活着。

  于是球的故事就这么结束了。恩,我只是一个……讲故事的人。

故事作文 篇6

  一个青年向一个富翁请教成功之道,富翁却拿了三块大小不一的西瓜放在青年面前,"如果每块西瓜代表一定程度的利益,你选那块?""当然是最大的那块!"青年毫不犹豫地回答。富翁一笑:"那好,请吧!"富翁把那块最大的西瓜递给青年,而自己却吃起了最小的那块。很快,富翁就吃完了,随后拿起桌上的'最后一块西瓜得意地在青年面前晃了晃,大口吃起来。青年马上明白了富翁的意思:富翁吃的瓜虽无青年的瓜大,却比青年吃得多。如果每块西瓜代表一定程度的利益,那么富翁占有的利益自然比青年多。吃完西瓜,富翁对青年说:"要想成功,就要学会放弃,只有放弃眼前利益,才能获取长远大利,这就是我的成功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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