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与故事的作文

时间:2024-09-16 11:10:26 美文 我要投稿

  在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都经常接触到作文吧,作文是人们以书面形式表情达意的言语活动。相信很多朋友都对写作文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写与故事的作文6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写与故事的作文常用【6篇】

写与故事的作文 篇1

  孔子说过:“敏而好学,不耻下问。”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欧阳修说过:“立身以立学为先,立学以读书为本!”我也比较喜欢看书,因为看书能增长我们的知识,不会让我们做“一只井底之蛙”。

  书既像是一个无声的'老师在帮助着我们,又是一条能带我们进“书之梦幻城堡”的小径,所以我们一定要多看一点书,多学习一些知识!

  记得有一次,我想看课外书,但妈妈说:“不行,必须先把1小时的英语补完才可以!”我十分无奈,可在无奈之下,我想到了一个好办法,我把我要看的课外书和英语书重叠了起来,然后开始津津有味地看起来,过了一会儿,妈妈来“查岗”了,她以为我在认真地读英语,就走了。

  还有一次,我放学回家了,妈妈打电话对我说:“刘涵,先写作业哦。”我嘴里答应,但一会儿行动就变了,因为同学借给我一本我爱看的课外书,所以我就不知不觉地看了起来,到了晚上,我才开始紧张地补起作业来!

  这就是我与书的故事,你们的呢?

写与故事的作文 篇2

  这两天挺高兴的,因为和以前的同学都联系上了,最近在网上遇到他们,岭岭和甜甜商量着要搞一个同学聚会,是啊,其实我也很想我们以前的同学,不知道为什么我对这个“同学聚会”好像有点冷淡,不知道为什么,真怀疑自己是不是有点冷血,可能是别人对我无情太多的缘固吧……

  嗳,你看说到这,我又有了满脑子的烦心事,不知道和她之间的仇恨还能持续多久,反正我没有想过要和她和好,真的,因为她伤我伤的太深了,想想以前我刚认识她,把心都抛出来和她交朋友,现在想想真后悔。我听过朋友说的一句话“我有两个女朋友,一个出卖了我,一个抢了我的男朋友,这两人简直是混蛋,这种下三混的事都做的出来”,虽然她没有抢我的.男朋友,但是她出卖了我,她说了一些不该说的话,我有时真想把她五马分尸,庆幸中的事,她根本就不认识我男朋友,要不我的婚姻也就886……如果真的会那样的话,那我也不会讲情面的,我得好好的KK她……

  人这一生为了这些小吵小架,弄的不开心,不说话,也不怎么好,没有了这些也就显现不出来人的一生中的精彩,不过还是希望我们之间没有太多的矛盾,尽快的化解吧,老天爷,毕竟,大家都是“朋友”一场,嗳,真搞不懂,为什么每次心软的都是我,而心狠总是她呢?每一次都有一种很咸的东西滑落到嘴角,不知道这个时候我需不需要坚强,我应该怎样才能学会坚强………

写与故事的作文 篇3

  当我还在上幼儿园的时候,每当看见邻居家大姐姐穿着校服,背着大书包高高兴兴地去上学的时候,我都羡慕极了。有一天,我好奇的问大姐姐:你脖子上戴的红色的布是什么呀?为什么你每天都要带着去上学呢?姐姐告诉我:这是红领巾,是革命先烈用鲜血染红的,它是红旗的一角,象征着革命的胜利。我是一名少先队员,所以每天都要戴着红领巾去上学呀!等你长大了,也可以像我一样啦!我似懂非懂地点点头。只盼望着快点长大,和大姐姐一样戴着红领巾去上学。

  终于盼到了上小学的'那一天,我每天都盼望着快点戴上红领巾。入队的那一天,当大哥哥、大姐姐为我们戴上红领巾的那一刻,骄傲和自豪感油然而生。

  自从戴上红领巾,它每天都陪伴我上学放学。每当我遇到困难时,都会想起革命先烈们不怕艰难困苦,才换来我们今天的美好生活。作为一名少先队员要加倍努力,严格要求自己。如今我已经四年级了,每天我都会戴着红领巾去上学,鲜红的红领巾就像我的好朋友,伴随我成长。

写与故事的作文 篇4

  说起我和书的故事,可是别有一番趣味,因为我在“听书”、“吃书”、“撕书”的经历中,变成了一个“小书痴”。

  我从小就很喜欢听书。妈妈讲,她说她从胎教书上看到怀孕时读书可以开发宝宝的智力,于是喜欢看书的她,从怀上我4个月起,就经常读书给我听了,开始没什么感觉,可过了一段时间就发现,每次她读书给我的听的时候,我都不停地动,似乎也听的很起劲。我出生后一满月,妈妈有时间就一如既往地给我读书,这时的我总是嘴里“哦、哦”个不停,手也不停地比划着,好象可以听懂似得。再后来,我大一些时,每晚都要和爸爸或妈妈亲子共读,听着他们的读书声入睡。

  我吃书的样子很好笑。爸爸平时很喜欢看书,每次他照看我的时候,都边哄我边看书。有一次,他把我放在院子里的摇椅内,自己在旁边看一本刚买的新书。到该给我冲奶粉吃的时,便把书放在摇椅旁的椅子上,进屋去冲奶粉。等他回来时,发现我正双手拿着他的新书津津有味地吃着,虽然他急忙从我手里抢过书去,可我已经吃掉了好几页,不仅嘴里都是纸,而且还在呵呵地笑,他只好无可奈何地把我嘴里的纸弄出来。

  过去撕过的书都是惨不忍睹。慢慢的我会自己看图画书了,会自己看拼音书了,我的书也就不知不觉多了起来,爸爸妈妈还专门给我了腾出了书柜的一格,给我放书。可我看过之后的书,却总是惨不忍睹,这些书不是没有了书皮,就是缺了书角,有的甚至连书边也不知踪影了。因为,我平时看书的时很不爱惜书本,总是边看边撕,搞的书本面目全非,虽然爸爸妈妈提醒我许多次,但我总是不在意。直到我看了一篇童话故事《小人书你别哭》,我才知道,自己做错了,于是懂得了怎样爱惜书。

  现在我成了一个“小书痴”。也许是妈妈胎教的结果,也许是受爸爸的遗传,我现在特别爱看书,每个星期爸爸或妈妈带我到新华书店读书是雷打不动的.事情,临走时还要买上一些书。我书柜里的书渐渐地多了起来,从当初的画册、到拼音读物、再到现在的少儿读物,从国外的经典名著,到国内的古典名著,再到现在的流行经典,都成了我的朋友。读书也成了我乐此不疲的事情,只要有时间或功夫,我都要拿起书来翻翻,既便是有时吃饭,我也是经常端着饭碗,边看边吃,尽管爸妈多次强调:“一心无二用,吃完再看”,但有时我仍是这样,因为他们有时也边吃边看书。现在我看书真正发展成了欧阳公说的读书于“马上”、“枕上”、“厕上”的地步了,外出坐在车上要看书,睡觉前要看书,上厕所要看书,于是我有了“小书痴”的名号。

  在我与书的一个个故事中,我慢慢地在成长,也正是通过读书,让我学到了许多知识,增长了许多见识,我爱书,因为书是人类成长进步的阶梯,我要沿着这个阶梯努力向上,健康成长。

写与故事的作文 篇5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人的一生中不可替代的营养品,是现代生活中不可少的一种学习工具。我离不开书,就像世间万物离不开太阳,鸟儿离不开天空,鱼儿离不开水一样。

  星期六,我早早的起了床,来到了奉化岳林广场的图书馆。这儿很大很大,人山人海。

  走进图书馆,走进图书馆,我立刻迎面而来的书香气所陶醉;被令我眼花缭乱的、各种我被各样的、精美有趣的.书籍吸引。这里的书可真多呀!有科技书、故事书、历史书、作文书,应有尽有,让人目不暇接。一本本书就像成千上万位服务员,全都笑咪咪地对我说“欢迎你来看我!”我看了一本又一本。

  其中,我最爱看的就是:淘气包马小跳,杨红樱笔下的马小跳,活泼可爱,善良和同学们度过了一个个愉快的学期。“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这句话说得一点都没错。随着《水浒传》……那一个个鲜活的形象让我至今念念不忘、记忆犹新。还有我最喜欢的一些作品,如:《安徒生童话》、《格林童话》、中国古典四大名著:《红楼梦》、《西游记》、《三国演义》、《水浒传》。

  在图书馆这片书的海洋里,我自由自在的畅游着,我阅读了许多儿童小说,名人传记。也让我结识了朱自清、高尔基、秦文君、曹文轩一位位作家。手捧书本,一本本好书走进了我的心灵。翻开书页,我就开始了与一位位名人的对话。

  感谢你,奉化图书馆,是你,我打开了一扇神奇的大门,走进这扇大门,我了解了历史,了解了社会,了解了自然,了解了人生。浓浓书香,伴我成长,图书馆成了我精神的殿堂,阅读成了我生活中不可能缺少的一部分,我愿踏着书籍的神奇阶梯,一步一步实现我人生的梦想!

写与故事的作文 篇6

  书籍,被人们称为人类文明的“长生果”,我觉得这个称号特别的亲切。书籍真的是人类的良师益友。

  课文《窃读记》中的小女孩,很喜欢看书,但又没钱买书,所以只好到书店里“窃读”。我也十分爱课书,但是,我比文中的小女孩幸福、幸运多了。因为,我出生在一个不算贫穷的的家庭,而且妈妈和我一样,都喜欢看书。所以妈妈特别理解和支持我的想法,给我买了许多好看的.书,如《神秘岛》、《茶花女》……渐渐长大的我开始慢慢懂得书是每个人成长必不可缺的良师益友,能让我们找到人生的方向,并能让我们在书中找到快乐和满足。在多年的读书生涯中,我因为爱读书可闹了不少的笑话啦,下面就让我和大家一起分享吧!

  今年的暑假,天气特别的炎热,我在家看书已经热得快受不了了。我心想,唉声叹气,天气怎么这么热呀!我都快被热气蒸熟了,我要到街上去透透气才行。我拿着书本来到街上,这本书太精彩了,太吸引人了。我整个人沉醉在了故事中,忘记了炎热,忘记了自己正走在街上,就连前面的电线杆都没注意到,一头撞了上去,结果头上撞出了个大包。

  我与书的故事还有很很多,都让人回味无穷。我爱书,我爱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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