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死了需要办理死亡手续。
配偶死了需要办理什么手续1
配偶去世需要如下手续再婚:
1、本人户口簿、身份证等证明身份的材料,本人无配偶的证明(可提供原配偶死亡证明),本人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婚姻登记机关依法予以审查,符合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配偶死了需要办理什么手续2
丈夫去世后房子过户需要什么手续
丈夫去世,房子过户需要先办理继承公证。
需要召集所有第一序列继承人一起到本地公证处,办理选取一位继承,其他人签署放弃继承协议,得到公证书,再有被选定继承人和死者配偶一起到住房所属房管部门办理继承过户。
《不动产登记实施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
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配偶过世房产如何过户
1、情侣一方过世且留有遗嘱
情侣一方过世,且留有遗嘱将原本是否自己的一半房产赠与配偶的,健在的一方需要携带身份证、遗嘱、死亡证明书,产权证等资料,到房间登记机关申办过户手续。
2、夫妻一方过世且留有遗嘱将房产遗赠他人。
夫妻一方过世且留有遗嘱将房产遗赠他人的.,健在的一方需要同受赠人进行协商,确定房间的具体归属,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办理继承公证后,继承人带有上所需要资料以及公证书原件,到房管局申办房产过户程序。
3、夫妻一方过世但没有留下任何遗嘱
夫妻一方过世但没有留下任何遗嘱的,健在的一方和已故一方的直系亲属作为顺序继承人,都有权利继承已故一方的房产,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办理继承公证后,继承人带有上所需要资料以及公证书原件,到房管局申办房产过户程序。
配偶死了需要办理什么手续3
配偶死亡房产继承手续是怎样的?
配偶死亡房产继承手续如下:
1.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公证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被继承人所立遗嘱。
3.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配偶死亡遗产继承的范围包括哪些
配偶死亡遗产继承的范围包括公民死亡时所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具体包括如下几项:
1.公民的合法收入。如工资、奖金、存款利息、从事合法经营的收入、继承或接受赠予所得的'财产。
2.公民的房屋、储蓄、生活用品。
3.公民的树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找法网提醒您注意,如果其财产中的文物有特别珍贵,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5.法律允许公民个人所有的生产资料。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即基于公民的著作被出版而获得的稿费、奖金,或者因发明被利用而取得的专利转让费和专利使用费等。
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如公民的国库券、债券、股票等有价证券。
遗产继承纠纷哪个法院管辖
遗产继承纠纷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民法典》第二十五条规定,自然人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居所为住所;
经常居所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所视为住所。找法网提醒,经常居住地:公民离开户籍所在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就医除外)。
配偶死了需要办理什么手续4
一、夫妻一方去世房产过户需要什么手续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是共有财产,一方去世后,去世那一半的共有财产属于遗产,如果有公证遗嘱,就按公证遗嘱到房管局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如果没有公证遗嘱,则有两种方式。
第一种方式:其他的法定继承人到公证处放弃对被继承人的继承权,然后由一人或是几人继承。第二种方式是向法院起诉
需准备房产证明、在世方的身份证复印件、去世一方的死亡证明、夫妻结婚证明、夫妻生育子女证明、子女身份证复印件等,准备齐全后,需要在世方书写起诉状,直接到当地人民法院立案,由法院调解后下达判决书或者调解协议解决。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继承处理方式】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遗产的`认定】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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