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作文

时间:2024-07-31 17:10:25 情感 我要投稿

  在平平淡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都跟作文打过交道吧,作文根据体裁的不同可以分为记叙文、说明文、应用文、议论文。那么你有了解过作文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爱情作文5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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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作文 篇1

  妈妈,一个多么亲切的称呼!是啊,别人说得对,母亲是全世界最伟大的人。

  还记得一年级的时候,我从坡上滚下来了,您赶紧将我抱起来了,还把我送到诊所去了,还记得那时我看到您脸上那紧张的表情,生怕出一点儿错,当时您放下了手中的工作,别人还在等着您,您却没有管他,等到我涂完药了,你才放心的去工作。

  二年级时,我发了高烧:39。7度。老师给您打了电话。几分钟后,叔叔就开来接我了,可见您是多么的着急啊!我们赶过去后,您已经在医院里等我了。我一到医院就说没力气……

  您把我抱着挂号,等……我不知不觉的睡着了。当我醒来时,身边只有您,那时,我正在打吊针。我看见一个大姐姐在吃山楂片,您毫不犹豫的跑下去买。您看了一下表,已经六点多了,您没有在医院里买盒饭,而是自己下去买。您说:“妈妈要下去买盒饭,你在这里等妈妈啊!”说完就下去了。细心的您,还给我买了汤,还把我自己的碗给带上了,因为您知道一次性饭盒不卫生……您还给我买了面包。

  我打吊针一直打到了晚上,我也不免要休息了,了可是您却没有合眼,一直到吊针打完了,妈妈才把我叫起来。我才发一次烧,就浪费您那么多时间,那么多钱,可见您是多么希望我健康哪!您还带我去吃好吃的`。

  妈妈。借着这次写作文,我想对您说:“谢谢您!”母亲真的真的很伟大!妈妈,我还想对您说:“谢谢您!您是最伟大的!”

爱情作文 篇2

  爷爷是他们那个时代的绅士,奶奶是他们那个年代的淑女,在他们那个时代,绅士总是配淑女的,老人们称之为门当户对,于是爱情就被放到了第二位。听爷爷说,奶奶给他的第一印象是徐家小姐很漂亮,听奶奶说,爷爷给她的第一印象是爷爷的白手套。当他们第二次见面的时候,奶奶就成了爷爷的妻子。

  奶奶说,爷爷是一个不善表达的人。可是记忆中,每到栀子花飘香的时节,每天清晨爷爷总会给奶奶买一对白兰花,所以,奶奶的身上总有着淡淡的清香,这种清香延续了几十年不曾改变。并且爷爷从不会忘记任何一个和奶奶有关的纪念日。

  记得有一次,一家人随团外出旅游,临晚饭的时候,比原定的多出了三道奶奶最喜欢吃的小菜,原来那天是爷爷和奶奶结婚五十周年的纪念日,我们都忘了,只有爷爷还记得。

  爷爷说,奶奶是一个不太细致的人。

  可是奶奶对爷爷的照顾却是无微不至的.。爷爷这几年吃的药也越来越多,为了让爷爷知道怎么吃这些药,奶奶在尝试了写字条等无数种办法,都以爷爷不是弄丢就是忘记而失败告终之后,想出了最后一个办法,奶奶在药瓶盖上分别标上数字,并排放在饭桌旁,以免爷爷忘记和吃错药。只是,这么久以来这个办法是否有效还是不得而知,因为奶奶总是会定时把药和水送到爷爷的手中。

  夕阳的余晖染红了远处的天空,一片片火烧云变幻着不同的形状,爷爷又搀起奶奶的手踏上了街心花园的草坪,几十年来,黄昏的散步是他们的必修课。或许有人会说他们那代人只有亲情,或许有人会说他们那代人不懂爱情……其实他们很懂生活,更懂爱情,只是他们把爱情融进了亲情中,把玫瑰换成了白兰花,把“我爱你”三个字含蓄地裹进生活里,于是生活就变得那么精彩而温馨了。

爱情作文 篇3

  第一次见马秋洛伏在窗台上唱歌,我就有些意志恍惚了。冬末的阳光从远山的峰巅上倾泻而来,像在她的双肩镀了一层迷人的锗红。窗下的叶片已然落尽,清风从裸露的枝桠上坲过,若有似无地吹着她的披肩长发。

  凉润的薄荷香混着马秋洛的歌声,朝我这边缓缓而来。我知道这首歌的名字,那是孙燕姿的《遇见》。

  上课的时候,马秋洛拍拍我的脑袋说,哥们儿,往后靠一点儿,我困了,想睡觉。因为她这句话,我把腰板挺的笔直,尽可能挡住老师的视线。

  她藏在我的背后,眯着双眼轻哼那首未完的歌曲。从她嘴里吐出的温热气息如同烈阳下的水滴,一点一点。濡湿了我的心怀。

  马秋洛仍旧和从前一样,坐在茂盛的梧桐树下,把陌生男孩写给她的情书从包里掏出来,用一种阴阳怪气的语调逐字念给我听。而后,对着一脸茫然的行人疯狂大笑。

  那年,我们已经高三。马秋洛的成绩烂得一塌糊涂,很多次,我主动提出要帮她补习功课,却都被她婉言谢绝了。她仰着柳眉问我,哥,你说我还有投资的价值吗?我看着她那双亮若星辰的眸子,说不出半句话来。因为知道,以她的底子,此刻不论如何努力,都将是于事无补。

  马秋洛就这么一天一天地睡去,墙壁上的倒计时也被一天一天减去。有好几次,我望着墙上的时钟,听着马秋洛的歌声,有种想哭的冲动。160天后,这样的日子就永远消逝了。马秋洛会彻底离开这张课桌,离开我的庇护,离开这段无法重来的时光。

  马秋洛第一次带我见他的时候,天上正飘着濛濛细雨。马秋洛站在斑驳的屋檐下,打趣地说,你看,天都被我的真诚打动了,哭得多伤心啊!我说,还好没打雷,要不你肯定得解释,老天实在哭得太伤心,把屁都给哭出来了。

  我陪马秋洛站在屋檐下等了许久才见到他轻摇慢步的身影。当他站到我的跟前,用一种锐利的眼神俯视我的容貌时,我忽然有种难以言明的自卑。

  马秋洛欣喜若狂地问我,高吧?嘿嘿,帅吧?我尴尬地笑笑,不知如何是好。当他挽着马秋洛的小手奔向愈渐凄迷的雨中时,我才倏然醒悟过来。

  屋檐下的风藏着一个少年的悲咽,这个短暂的冬天即将离开。

  未来却不能因此安排

  事实上还未等毕业,马秋洛就从后排的座位上消失了。

  我拼了命的读书,只为留在这个城市的大学继续深造。马秋洛偶尔会来看我,带着大包零食。她一遍又一遍地叮嘱我,好好干,小子,我看好你,争取给我弄个清华北大,以后讨个博士老婆。

  我多想告诉马秋洛,其实我有多么多么喜欢她。从三年前的冬天到现在,整整1935天。每一天都像一次相遇,每一天都是一个新的谜语。这些错综复杂又无人可解的谜底,早已撑满了我的少年心。

  窗外的树枝上长满了密密麻麻的树叶,可谁又能改变它们在秋天凋零落尽的命运?我坐在夏天的教室里,经常把腰板挺得笔直,我总觉得,马秋洛就在我的身后,她依旧哼着那首熟悉的歌曲,仍旧眯着眼睛。

  我以为我会继续留在这个嘈杂的城市,却不料,竟被一所北方的院校录取了。马秋洛不知从何处得到消息,打来电话为我祝贺。

  临行前,我决定做一次露骨的表白,为自己艰涩的青春写一个交代。我打开电脑,把她最好的那首歌曲拷进了光碟,而后,对着话筒,把一大串挤压在心里的话都说了出来,中途好几次都哭得没了声音。

  我以离别为借口,把马秋洛请到了我的家中。我们一起做饭,一起洗菜,一起唱那首熟悉至极的《遇见》。

  饭前,我打开了电脑,把那张录好的光碟放了进去。而后,故作高深地对马秋洛说,边听音乐边吃饭,有益健康。

  那顿饭,我的确吃得心惊胆颤。我根本无法预测马秋洛听到表白后的神情。她会处之泰然地谢绝我呢,还是会泪眼连连地接受我的告白?

  答案永远成了一个无人知晓的谜底。光碟在2分35秒处卡住了,而我的告白,是从3分15秒开始。

  我对着电脑大笑,一直笑到泪落如雨。马秋洛不明所以地安慰我,说以后还会再见,并从包里掏出一个礼盒送我。

  次日,我把礼盒带上了火车。内里,是一本精美的画册。

  我排着队拿着爱的号码牌

  坐在陌生城市的梧桐下,我给马秋洛写了封言不由衷的信。我说,秋洛啊秋洛,你要找到了合适的人,一定要懂得好好把握。

  我真没想到,马秋洛会因为这封信,直奔我所在的学校。当她穿着大红裙摆站到我的宿舍楼下时,我几乎惊呆了。

  我在外面的车行里租了辆双人自行车,带她去南山上看枫叶。南山下的枫树点亮了蓝色的天际,马秋洛站在深秋的树林里,长发飘扬,美得像个仙女。阳光洒在她的双肩,让我想起四年前的午后,她倚在木制的窗台上轻唱《遇见》,发丝里酝满了薄荷的清香。

  室友们都说,嗨,你女朋友真漂亮,看你小子平日洁身一人,真没想到,原来早就加入了地下党。

  马秋洛从不与旁人争辩或者解释,其实,我不过是她高中生涯里的一叶轻舟,在波涛汹涌的青春之海里,用尽一切方法庇佑着她的身体。

  我始终没问那位男生的消息,也再没勇气向马秋洛表白。她的美丽和洒脱,让我有种望而却步的畏惧。

  马秋洛要走的时候,一直跟我说,她走了之后就不会再来了,家里已经给她安排了对象,兴许不用几年就会结婚。我一直点头,一直忍住热泪,保持微笑。我说,好啊好啊,到时有了孩子,一定要认我做干爹啊!

  月台上站满了离别的情侣。他们互相拥抱,互相祝福。我和马秋洛就这么一言不发地对视着。

  火车第一声鸣笛后,她问我,你还有什么要说的吗?

  火车第二声鸣笛后,她问我,你赶紧想想,还有什么要说的`。

  火车第三声鸣笛后,她一个跨步上了车厢。站在即将开动的火车上,她竭斯底里地问我,你真的没有什么要跟我说吗?

  我刚要开口,年轻的列车员就把车门给关闭了。我多想告诉马秋洛,其实,我一直都为你举着爱的号码牌。

  遇见你是最美丽的意外

  马秋洛再没联系过我。我陆续给她写过几封信,洋洋数千言,却都是不着边际的闲谈。

  大三的时候,我和一个北方的女孩恋爱了,但没过多久,便彼此形如陌路。我想,我始终忘不了马秋洛。

  即将毕业的时候,在网上听昔日的同学说,马秋洛就快结婚了,后天在当地的酒楼里设宴。很多同学都接到了请柬,惟独我没有。

  我托高中时候的班长帮我带了一幅偌大的油画,画上,有一片秋日的暮色四合,以及光秃的树干。窗台上,一个美丽的姑娘迎风歌唱,她的双肩上落满了锗红的光晕,黑亮的长发在呼啸的风中飞扬。

  我想很久,都不知道该给这幅油画取个什么名字。偶尔哼起《遇见》,才在背后写下了其中的一句歌词,遇见你是最美丽的意外。

  毕业前,我在北方的都市里找到了一份称心的工作。此刻,我和马秋洛已经彻底失去了联系。

  楼下的出租车师傅一直摁着喇叭催促,我手忙脚乱地整理东西,准备从学校搬到公司去。当我奋力把衣柜上层的衣服全然扯出时,一个美丽的画册忽然飞向半空,噼啪一声,纸片顷刻落了一地。

  当我打开画册,预备把整理好的纸片夹到内里时,忽然发现了一个不为察觉的秘密——在因撞击而裂开的封面夹层里,安稳地躺着一封绿色的信件。

  在这封青涩的信件里,马秋洛说,如果有那么一个女孩,坐在你的后排,不在乎别人说她老土,整整三年都只唱一首歌的话,那原因只有一个——她想把这首简单的歌翻来覆去地唱给你听。你一定要知道,这女孩有多么喜欢你。

  站在夏日的阳台上,看着宿舍里的满地狼藉,我忽然泪落如雨。粗心的我,为何当年就不曾发现,这画册里的秘密?为何当时就不能听懂马秋洛在月台上的弦外之音?

  我再不向旁人打听那些关于马秋洛的消息,我相信,她现在过的很好。我不能因为当年的错过而去打乱她现在的生活。

  至少我知道,在那段细如流水的时光里,她一直唱着同一首歌,而那首歌,是为了我。

爱情作文 篇4

  一只杯子里的爱情

  新婚的夫妇只买了一只杯子,丈夫说:“你怎么这么省,只买了一只喝水的杯子?”

  妻子说:“这样才表示咱们一体,恩恩爱爱,永不分离。”

  杯子听了特别自豪,认为自己的胸怀里不单单承载着透明的水,还承载着主人的爱情。而它作为主人之间爱的象徵,会和陪伴他们一生一世。

  这样一来杯子渐渐高傲起来,它有些看不起自己杯子里的水,认为水只是依附在身体里,没有它的承载,水什么也不是,甚至抓不起来放不下去。

  水对于杯子的缪论并没有表示任何意见,它觉得杯子也好水也好,都有自己命运,不是被放在了一起就永远分不开了。

  随着时间的流逝,杯子更加高傲了,它经常趾高气扬地对水说,自己有多么了不起,自己对水做得贡献,它说水应该满足,应该感恩,应该对他想要抛弃水,换上另一种液体表示赞同。

  水还是没说什么,悄悄地蒸发了,然后飞上了天,变成了云,化成了雨。

  杯子因为没有了水,渐渐的被主人遗弃放在了没人注意的角落。

  不久这对夫妇,因为男主人公的有了外遇而离婚,女主人搬走了,杯子被新女主人仍在了垃圾桶里,杯子被仍的那一刻才觉悟过来,没有任何事物是永恒的,也没有任何东西是依赖它一辈子的'。

  杯子的悲哀,其实就像男主人的悲哀,新的婚姻并没有让他找到幸福反而感到有种恐惧,害怕自己就像杯子一样,被漂亮的女主人遗弃。

爱情作文 篇5

  她比他大五岁。因为一次偶然的商会,他认识了她。见到她的那一刻起,“是谁谈生意还带着孩子呢?”他以为,她是一个在读研究生。

  当晚上他的部下领着她来到他跟前,说这是一个客户时,他傻了。他原本还想从她这里多打探一些有关她的年龄或者背景等之类的消息,不曾想,她仅回了一句:“少说别的,你就先给我介绍你们公司几款销售得最好的产品吧!”很轻的,却让他崩溃了。似乎是一瞬之间,便失去了固守30年的骄傲。遇上这样一个如此有个性的客户,要是换作以前,同样很有个性的他早已拂袖而去。

  之前,他的母亲也责怪他:真是让人操不完的心!不该恋爱的时候天天恋爱,天天有女孩子追到家门口,真到了该恋爱的时候,你一个也看不中。你究竟什么时候能收心啊?

  他在心里回答:我是一匹野马,没人能服我,除了她。

  第二天,他又主动联系她,亲自带她去看了几款样品,一路上,他就象她的小侍卫,生怕遗漏了哪个环节,会让她觉得不满意,不与他们签订订货意向,因为那样,就意味着,她从此会从他的生活里消失。昨天的那一场遇见,会象人生旅途中太多的萍水相逢,转眼便没入水中,无处寻觅,绝然得似从未遇见过。

  会议结束时,她终于决定签约,成了他所在公司的一个大客户。然而,他的开心还未缓过劲,她就离开了,没有他期待的感动和相约,彼此就这样作别,挥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

  原以为,可以过去的,没想到,他总是忘不了。突然的一天,他只拿了一个包,提了几件换洗的衣服,疯了似的来到她所在的城市,一心想帮她打拼事业。

  “我喜欢你。”他说。“无可救药的。”那时,他依然天真的以为她还是一个没经世事初涉商海的年轻女子。

  “那不行,我已经成家了,还有一个孩子。”她说,语气还是很轻,但却字字如千斤砸在他的心上。“应该算一个比较温暖的家。”她又补充了一句。

  “那就做你的弟弟吧。亲人的那种。”沉默良久,再抬头,他就这么回了她。这样的回答,是她万没想到的。可更让她万万没想到的是,他的同事告诉她,是他主动向总部申请,由省级客户经理降级为市级客户经理。他的'冲动一时在总部掀起大波,因为,其时,他业务做得正风声水起,日子很安逸,年薪30万是许多人做梦都想得到的职位。几个要好的哥们都说他疯了。他不辩解,只笑,只有他自己知道,是为了什么。那一刻,从不轻易落泪的她,有泪在心里峰起云涌。

  她是一个有故事的人。正是经历了别人所未经历的成就了她不可复制的气质。高贵亦可爱,干练亦温柔,妩媚亦大气,在朋友圈子里,即使沉默,走到哪里,她都是主角,是一道独特的风景。

  后来的每一天,他都叫她姐,叫她的先生姐夫,叫她的儿子小淘气。她的儿子亲切的叫他舅舅。

  后来的每一天,最远的市场,他主动去打探;最难的客户,他主动去应酬。

  后来的每一天,他知道她有胃病,早上都会在她来之前给她泡上一杯热茶。

  在一个有着阳光却又起着风的深冬,她们相约一起去爬山。到了半山腰,两人又渴又冷又饿。而周遭除了干燥阴冷的风外,别无其他。

  只能继续朝前走,终于,听到有狗叫的声音。他兴奋极了,“肯定有人家呢,姐,你在后面慢慢走,我去看看。”匆匆迈步,却差点摔倒。原来很少锻炼的他腿子早已酸疼,站着时就有些发抖了。

  真的有一个简易商店。各种各样的饮料,各种各样的矿泉水,一字摆开。

  “老板,您这里有没有热水?”

  “没有。”

  “没有?我们不白喝呢,买,行吗?”

  “ 呵呵,真没有,这半山腰的,我们只是搭一个简易棚子卖点零食之类,烧水特麻烦。”

  “那就买一瓶吧。”他正付钱时,“算了,太冷,我喝不成。”她赶上来想拦住他。

  “不要紧,我有办法加热。”说完,他笑着将一瓶冰水放进贴肉的内衣里,双手紧抱着,眉头都没皱一下。

  那天,她第一次喝到了一个男人用体温为她捂热的温水,虽然还是有那么一点凉,但就是这杯不太热的温水,也足以温暖每一颗渴望得到真爱的心,足以让世俗的嘴角哑口无言。真正的感情就是如此,它正以一种更淡然质朴的面目隐藏在细碎的生活里,像朋友,象亲人,象恋人,那样的爱,爱的平淡,也爱得深沉。

  然而,也就是在那天,回去后,他感冒加重了,还老流鼻血。坚持不住的时候,她和家人一起送他到医院,一个晴天霹雳的消息横空直下:他得了白血病。

  她再一次哭了。只是这一次,她是旁若无人的泪流满面。

  第二天,他不辞而别,回到了他的老家。他每天都会给她和她的老公报个平安,告诉他今天在家里干了些什么,但就是不提治病的事情。“你不是最听我的话吗?你必须住院治疗。”她急切的说。但后来,问了他母亲,他依然没去。

  一个星期后的大清早,她竟和家人一起出现在他的面前。“你知道吗,在我心中,我已经把你当作我的亲弟弟了,我绝不能看着我的亲人生病袖手旁观。你明天就跟我们走,我接你去我们那里治病。”

  如今,她关了所有业务,一心一意为他治病。她没有弟弟,在她心里,他就是上帝派来弥补这份亲情的遗憾的。至于未来和结局,都不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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