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工作和学习中,说到作文,大家肯定都不陌生吧,作文是人们以书面形式表情达意的言语活动。写起作文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爱情作文7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爱情作文 篇1
在这个夏天,我不可扼制的迷恋上了那个身影,那个侧脸,那个她。
她叫×(此处隐去一个字)。
这个夏天,我第一次见到她,那个脸庞,是我见到的最清澈最干净的一张脸,忽闪的.眼睛,透露着一种无瑕的纯洁。
那一瞬间,我喜欢上了她。
没有原因,只因为感觉。触电的感觉。脸红,心跳加速,紧张。
还有,幸福,与甜蜜。
那爱情的滋味,像滚烫的咖啡,香醇中带着暖暖的苦味。
那5个字,让我的天空的色调瞬间转灰,阴霾了很久。
但,对她的感觉依然不变。
这大概,就是,传说中的,爱情。
爱情作文 篇2
爱情,所谓爱情:
愿得一心人,白头不相离。 —— 卓文君《白头吟》
生当复来归,死当长相思。 —— 苏武《留别妻》
我比较喜欢看小说和动漫,里面的“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甚是令人感动,不过我知道对我来说“爱情”似乎太早了。可能你不会相信,喜欢看言情小说的我并不相信这世间有真爱,就算有那也只是极少数的。向新一和小兰那样的已经是极品中的极品了。
我现在的事情是好好学习,对于自己有好感的男生,我会和他做朋友。因为我不知道什么是爱情,什么是喜欢,我只知道我并不讨厌他。
我只想我们做个普通朋友,因为人与人之间迟早是要分开的,如果感情深的`话,我想双方所受到的伤害会很大!
请各位见谅,这只是我目前对爱情的一个看法,或许以后我对它的理解会更深些吧。
爱情作文 篇3
记忆中有那么一段时间,“宁愿坐在宝马里哭,也不愿坐在自行车上笑”这一句话在网络上很火。那段时间里,闪现在人们脑海中最频繁的词汇便是“拜金”、“现实”、“无情”,不约而同的是它们都和女人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那些不愿为爱情努力、不懂得珍惜爱情的人一瞬间与社会找到了共鸣,把女友的离开都归咎于女人的现实,欺骗着自己,伤害着爱人。我不否认,在这个世界上会有“宁愿坐在宝马里哭”的女孩,但我更相信,这个世界上也有愿意坐在自行车上笑的女孩。
真正的爱情和金钱没有关系,它很纯粹,好似太阳普照万物,可狭隘的我们总是用自己的好恶为它加上了一层又一层的外衣。有时候,我会想,是爱情变了,还是我们变了?在看到那一幕温馨的画面之后,我终于明白,那些宁愿坐在宝马里哭的人,不是因为看上了宝马,而是因为坐在自行车上的她再也没有了微笑。
每次在路上相遇,我都会情不自禁地久久凝视那对幸福的老人。老头儿七十岁左右,身体硬朗,皮肤黝黑,有着庄稼汉的朴实和善良。老太太的年龄稍微小一点,个头不高,身体偏瘦,有着农村妇女的温顺和刚强。之所以对这对老人有着一种特殊的情愫,是因为他们那个乖巧懂事、漂亮、可爱的小孙女是我班上的一名学生。这一年多,我从没有见过小女孩的爸妈,一直都是爷爷和奶奶在接送她。尽管在外人看来,他们算不上幸福,可我总能在他们的脸上看到单纯、幸福的笑容。女孩是幸福的,因为孩子的世界充满了单纯的幸福;老头儿是幸福的,因为他能够载着自己最爱的两个人;老太太是幸福的,因为她一直是那个在单车上笑的女孩。
在一辆破旧的单车上,我看到了最美的爱情。那天,我像往常一样,骑着电瓶车在上班的路上寻找着美好的东西。眼看就要到学校了,一路上,我没有收获任何的惊喜。正当我有些许失望的时候,那对熟悉的背影突然闯入了我的眼帘。我不由自主地放慢了车速,在那对老人的`身后看着他们的一举一动,偷听着他们的对话。老头正骑着自行车,老太太正准备入座。老头说:“我骑慢一点,你试着跳上来。”老太太用右手扶着后座边跑边说:“好!”由于老太太的个子不够高,她跑了一小段距离才鼓起勇气跳了上去。我分明地看到她十分吃力地用右臂和后座之间的支撑力完成了这次艰难地跳跃。在老太太跳上车的那一瞬间,我看到了温馨的一幕,老头儿使劲地蹬着车,老太太紧紧地抓着老头儿的后背,两个人微笑着朝着家的方向驶去。
在一次家访中,我得知这是一个不幸的家庭。不管生活多么的不容易,我们都要好好的活下去,因为爱情在,更因为亲情在。他们仨相依为命,没有漂亮的新衣服,没有美味的佳肴,没有舒适的住房,没有昂贵的宝马,可他们有最真心的微笑和最纯粹的感情。我相信,他们是最幸福的人!
最美好的爱情一定是简单、纯粹、恒久的,因为那是两颗真心的守望,两个灵魂的相依。
爱情作文 篇4
对于陈晓焱来说,公寓到公司,公司到公寓这两点一线的生活虽然有点单调,但不用每天挤公交,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自从毕业搬进公寓,陈晓焱已经很久没有做过公交了,很久没有体验过被人挤上挤下的感觉了。每天上班下班,看到人满为患的公交车上,陈晓焱就觉得当初的决定是那么的英明啊,当时果断放弃另一家公司,是那么幸福的事情啊。
如今,不管是上班,还是逛街买必要的生活必需品,都离公寓很近,不用借助其他工具,也不需走得太远。
毕业大半年了,陈晓焱在这条路上已经走过了夏季,走出了秋天,也走进了冬天。路上哪栋楼拆迁了,哪栋楼又新装修了;那个商店倒闭了,哪个商店开了又关了;哪朵花儿谢了。哪颗大树又挂满了彩灯……这些都像电影一样,一幕一幕的映入了陈晓焱的眼了,构成了陈晓焱单调生活的背景乐与色彩。
陈晓焱已经习惯了这条路上的喧嚣,也习惯了这条路的宁静。习惯了公寓外面的摆摊阿姨大叔的叫唤,也习惯了房地产门前大狗警惕的叫声。习惯了雨天小路的泥泞,也习惯了晴天天空的沙尘飞扬;习惯了行人匆匆而去,也习惯了夜晚微风习习。
上午八点出门,十分钟后遇到第一个红绿灯,五分遇到第二个红绿灯,再过五六分钟要跟保安打个招呼,一分钟后走过一条躺在湖里的石头小路,之后转一个小弯,跟一个在做运动的婆婆问声好,再转个弯跟站在公司门前吃早餐的同事打个招呼,这路就走完了。
然后,下午五点半离开公司,遇上该遇见的人,打上该打的招呼,听完该听完的叫唤,走完该走的路,便在六点左右回到了公寓。之后,在等待日子的重复。
说真的,陈晓焱很羡慕那些谈恋爱的同学,羡慕他们每天有人陪着上班,每天有人陪着吃饭,每天有人哄着,每天有人想着。虽然他们偶尔太过无聊,但至少无聊的时候也有人陪着无聊,不像自己寂寞的时候也只有一个人寂寞。
后知后觉的,陈晓焱想到就算自己没人陪着,那么就当一个尽职的旁观者吧,看看这路上的'人来人往尘止尘扬,听听车水马龙小贩叫卖,赏赏雨前雨后风去风回。
作为一个旁观者,陈晓焱的生活于她其实没什么变化的,要说真有什么变化,那就是在某天一如既往的路过人民武装队门前时,看到了一个帅气的门卫。说实话,陈晓焱已经有大半年没见过真正的帅哥了,公司里的不是上了年纪的大叔,就是些满脸疙瘩的小伙子,没一个能称的上是帅哥的。早些时候,对于一个典型的花痴来说,陈晓焱还为此佩服自己能坚持不懈的呆在这家公司里。
自从发现了武装队的大帅哥,陈晓焱便开始故意早点出门,慢慢的经过武装队门前,看一眼帅哥,好像给自己吃了良药秘方一样,感觉这一天就不再像以往那么无聊了。每天也慢慢的回去,看看帅哥,看看天空,日子似乎不如往前那么的平淡了。
陈晓焱发现,帅哥并不是每天都上班的,也不是一整天都在守门,又时上午在,有时下午在。有时是上午不在,下午在。他有时会在站累的时候动动脚尖,又时会对来访的客人敬敬礼,又时会像站在对面的同事笑笑,但有时也会面无表情的如一尊雕塑。
陈晓焱不再羡慕那些恋爱的同学了,相反她开始羡慕起帅哥的女朋友了。她想有那么一个帅气的男朋友,是一件多么幸福的事啊;有那么一个男朋友,是一件多么值得炫耀的事情啊。
有时候,陈晓焱会想,也许他还没有女朋友,也许他像自己一样每天都是别人的旁观者。可是,陈晓焱又觉得不太可能了,那么帅气的人,就算刚退伍回来,也应该会追求不断的,他现在就算没有女朋友,也应该桃花不灭的。
陈晓焱开始有了期盼了,她希望有一天自己能在路上见到他的女朋友,见到他像别的恋人一样在女朋友的耳际说悄悄话。陈晓焱想,那是一件多么浪漫的事情啊,那是一个多么美丽的场景啊。就算自己是路人也会跟着一起幸福的。
日子像以前一样日复一日的在行走,人们也像以前一样拼命的挤上公交。阿姨大叔的叫唤声还是那么的嘹亮,大狗也还一如既往的不太友善。陈晓焱走走路,看看帅哥,像以往一样开始了两点一线的生活。那些再持续的疑问,那些再继续的期盼,也在日复一日的行走中慢慢的变为了等待,好像冬天在等待春天的来临一般,静悄悄的刮着冷风也伴随着一丝丝温暖的阳光。
外面的风又变了,广州的天气还是那么的反复无常。陈晓焱收拾好了东西,又开始了今天的回程。也许因为风大,或许是因为今天没办法去欣赏帅哥,陈晓焱走的比以前快了许多。陈晓焱想着这天太还算厚道,趁着帅哥不当班的时候赶快刮完吧。
冬天的也来得比以往都早,陈晓焱不再像昨天一样,慢吞吞的象蜗牛了,就算路过武装队门前也一如很久前的健步如飞。
“小姐,请你等一下”,耳边传来了有点颤抖却宛转悠扬的声音,陈晓焱边快步前行边想,要是这声音是叫自己该多好啊。
“小姐,你等一下”声音越过了陈晓焱的身旁,一个高大的身影也挡在了她的面前。陈晓焱停了下来,看到了那熟悉的脸庞,只是那熟悉的军绿色不见了。
陈晓焱呆了一下,凝眼看着帅哥,“有事吗。”
陈晓焱看到帅哥的脸被冷风吹得有点红,只见他略带尴尬的答道:“我叫林建,在武装队里面工作,就是就是,我看你很久了不不我的意思是说,你每天都从这里走过,我在这里值班的时候都会看到你,都是一个人这样”
陈晓焱有点奇怪,心里更是紧张,听着他这样的,只能再问:“然后呢”
林建看着陈晓焱,似乎下了很大的决心“我喜欢你,你可以做我的女朋友吗?”
冬天的风刮得太喧嚣,陈晓焱看着眼前的那个人,他的声音过了好久才进到陈晓焱的心底,扬起了那平静的情愫,咚、咚、咚、咚的随着心跳在律动。
爱情作文 篇5
在看似可以无限挥霍的青春里,年轻的男子被美丽的女子伤害,他们又把这种伤害传给了每个接近他们的女子。爱情有毒,每个女孩子都要记住!等爱我总希望有人在什么地方等我,你也总希望有人在什么地方等你吧?
一个人等太久,等到连自己都觉得是个笑话暗恋暗恋一个人,就像一场歇斯底里的独角戏,入戏的人是我,浑然不觉的人是你。我要翻过几座山,蹚过几条河,打败几头恐龙和怪兽,才能让你回头,看到身后的我?表白究竟要如何才能让你明白?像个傻子一样爬上你的窗台唱歌?像个疯子一样彻夜呼喊你的名字?你是柔软的,神秘的,忧伤的,明亮的,触手可及却又遥不可及的。拥抱爱情的感觉,就像是宫保鸡丁里不小心嚼到的'花椒。你以为没有它的生活无限和谐完美交融,它却一瞬间就让你的味蕾一败涂地。无常总有那么一天,你会对我失望,我也会对你失望。就像从前经历过的所有爱情一样,开始那么甜蜜,最后又是那么哀伤。
悲伤有些爱情好像指甲一样,剪掉可以再重新长出来。有些爱情好像牙齿一样,失去了就永远没有了。分开我以为随着每一秒种的流逝,伤痛会渐渐湮灭成灰。但残酷事实是:想念会和时间一起,变得越来越悠长。我的世界终于停滞在你离开的那一天,不再前行。不醒想要忘记一段感情,方法永远只有两种:时间和新欢。要是时间和新欢也不能让你遗忘,原因也只有两个:时间不够长,新欢不够好。放纵这是一场没有结局的表演。我们彻夜不眠,跳着放荡的舞蹈,穿行在城市的荒野上。所有的荒谬和疯狂都如此可笑,所有的狂野和破碎又如此悲伤。迷失在你曾经爱过我的那些短暂岁月里,我或许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只是那些日子已成过往,就算时光真的可以倒流,也会发现,一切早已经面目全非。我们都已经回不去。害怕你是我遗失的梦想,老去的青春,是我丢在旧时光里的那个任性而青涩的身影。我忽然害怕,与你目光再次交汇的那一刻。
习惯习惯一个人走路,习惯用左手翻书,习惯睡前在手机上看你的名字。习惯了失去,习惯了漫不经心,却不习惯天长地久。就这样吧就这样吧每个人的心里,都会有那么一个人。你永远不会提,也永远不会忘。年少的时光里,那些被细心藏好的爱恋,就这样凝固成梦,后会无期。路还很长,美丽已现,告别年少,一切正好。感谢上苍,让我明白和拥有,让我依然不满足,愿意奋斗,感谢路上所有人,虽然我们最终的命运一定是分离,可曾经相伴,已然足够。
爱情作文 篇6
传说,一千多年前,唐朝时,曾经有过一个神秘的种族——狐妖族,他们以美女居多,以食心脏来保持自己的容颜不老,心脏中分为上中下三个品级,人心为上品,食一颗人心可十年不食其他心脏,虎豹之心则为中品,食一颗可支持一年不食其他心脏,而鸡犬之心则为下品,食一颗可支持十天到半月不等。
在狐妖的概念中,虎豹之心最为难取为下策。鸡犬之心虽然好取,但时间太短,为中策。而人心,以狐妖的外貌取起来极为轻松,自然列为上策,在狐妖中也有一段传说,一只狐妖与一个人类相恋,但族中长辈皆不同意,最后狐妖将那人的心吞下,自己也自刎,但她的容颜保持一百年未老。所以渐渐的狐妖们也总结出一套恋爱法则,帮助狐妖们吃到更好的人心。
乾隆年间,江苏繁华一片,天空中白云点缀着蓝天,几只云雀在天空优先的飞翔,最后落在了广济桥的桥头,细小的眼睛盯着桥头看个不停,尖尖的小嘴也叽叽喳喳地叫个不停。只见桥头一男子,刀锋般的唇,修长的五指轻轻地搭在剑柄上,他那一双细长的丹凤眼,慢慢地比起来,拉得更长,而那漆黑如墨的眼珠死死地盯在河面上的一座画舫上。一位女子盈盈立于桥头,薄薄的嘴唇,淡淡的笑容,明亮的眼眸仿佛是夜空中的星,粉色的长裙以及一头乌黑的细发,随风飞扬。
忽然船身一晃,姑娘也随之一晃,眼看就要落入水中,男子身影一闪,只听衣衫在风中猎猎作响,手已经扶住了那姑娘。那刀锋般的唇缓慢地打开:“姑娘要小心啊,三月的春风多少带点寒意啊。”那姑娘脸微微一红:“呵呵,是啊,不过公子也要小心,因为…”话音未落,男子只觉胸口一凉,视野渐渐模糊。
女子手里拿着仍在滴着鲜血的心脏走进屋内,屋内此时气氛极为凝重,当然还坐着几位秀色可餐的美女,而床上还躺着一位脸色惨白的姑娘,仿佛时刻都有可能西去,手中拿着心脏的姑娘着急的说道:“快给她吃了吧。”只见旁边坐的一位瓜子脸的姑娘手一招,那滴血的心脏便化作一缕红丝进入了面色苍白的姑娘的嘴里,只见那位姑娘,面色缓缓变回红润。屋内气氛也慢慢变得轻松起来,几个女子也开起玩笑:“姐姐,那个男的看着也不错呦!”“那不是你姐姐的才呀!”“对了,上次的那个男的还说要来定亲那!”“哎呀,日子都快到了吧。”“妹妹那个男的.对你用情很深哦,你可不要心慈手软哦。”“我倒是也支持妹妹和他走,不过日子可能会很难过。”而至始至终那为挖心的女子都没有说话,只是咬着嘴唇,不知在想些什么。
画舫渐渐的靠岸,岸上坐落着一座大宅子,大门上赫然写着“张府”,正是当朝保和殿大学士张廷玉在江苏休憩时所用的府邸,而那挖心的女子就是他的养女“张若曦”。张若曦回到房中,脑中一团乱,她不知道该如何面对这段感情,而且她也还有半年就必须要进食,她不想再想这些事,走一步看一步吧。
三个月,悄然而逝,正值六月,烈日当头。只见张府门口傲立一男子,玄衫银剑,他并不像清朝男子一样留着辫子,而是一头乌黑的长发随风飞扬,高挑的鼻梁,一双充满英气的桃花眼,这个人在微风下,显示着无比的潇洒。这个男子便是张若曦日思夜想,纠结无比的“黄荣轩”,黄荣轩是江苏第一大富商黄亿万之子,从小习武,行事潇洒果决,深得张若曦的欢心,但立志为军,隐居田园的生活他是干不来的。今日他便是上门来提亲来了,不过虽然说是上门来提亲的反正老爷子也不在,提亲就是抢亲,不过这话也不能乱说呀。
果然,黄姑爷一路畅行无阻的通到了张若曦的闺房之中,而张若曦也是一身红红火火,但脸色却是略显苍白,此外还有她的诸位好姐妹。黄荣轩进来直接坐到了主位上,与张若曦并肩,并急急地说道:“定情结束,聊天开始。”在大家都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黄荣轩已经起身把府中的下人一个个“送”出了房间,此时屋内只有,黄荣轩,张若曦,以及她的几位姐妹。
黄荣轩兴致勃勃的对着一群两眼发蒙的小狐狸们讲到:“我前几天偶然的得到一本古籍。”古籍上记载传说有一个种族为狐族,全是美女,但是要吃人心才可以维持容颜不老,然后书上还记载,要是碰到有情人可以取心,食后便可容颜永驻,要是想要归隐田园也可容颜永驻。
黄荣轩讲的兴高采烈,讲到高兴指出甚至会手舞足蹈,但旁边的极为美女,心中波澜起伏,心好似要逃出来一样,张若曦更是高兴之极。黄荣轩接着讲到:“你们说这个狐族也够惨的,还要吃人心,还有隐居田园,任何一件要是让我做呀,那我还是死了算了。”听到这里,张若曦仿佛被浇了一盆冷水,面色又白了几分,几个姐妹们看到这个样子,心中也都明白,就像黄荣轩“送”那几位下人一般,把他也“送”走了。
姐妹们看着张若曦心中也为她多少感到点悲哀,立刻转移话题:“小妹你还有几天。”“恐怕快了吧,我看姐姐的样子,恐怕熬不过一个月了。”“那姐妹们想想办法吧。”“好的”大家异口同声的达到,还没等张若曦开口,大家已经消失的无影无踪了。
这天,几个姐妹们焦急地围着张若曦的病床转着,终于有一个鹅蛋脸的姑娘看不下去了说道:“杀个下人吧。”话音刚落几人,飞身出门,瞬间锁定了一位落单的姑娘,心中默念着对不起但手却没有一点的对不起感觉,可是就在她们快要杀掉她的时候,突然在姑娘面前闪出一名玄衫少年,正是黄荣轩,他那把银剑以出窍,脸上愤怒与不解夹杂在一起,他并没有说话,但对面的姑娘却寒声道:“三姐已经不行了,你让开。”
以黄荣轩的聪明才智,瞬间已经明白三姐是谁但为什么不行了,不行了又与那个丫鬟有什么关系。“我们都是狐妖。”黄荣轩登时呆若木鸡。你几个姐妹可不管,瞬间那丫鬟的心脏已经在一个女子的手里了,黄若轩手中的剑顿时如活了一般,大姐喊道:“你快拿去给三妹服下,黄若轩,你现在再杀我们也没有用了,难道你不想三妹醒来吗。”王若轩手中一顿,剑顿时没了攻势,他惨笑一声“狐妖。”
叶子黄了,悄悄地落下,落在张若曦的肩上,她自言自语地道:“秋天了,他已经一个月没有来了。”“姐姐,也许你该换个人了。”“换,换的了吗,吃了那么多人心,我的心已经变不了了。”
新的叶子出来了,她喃喃地道:“春天了,他真的不会来了吗?”风起了,刚出来的新叶子,经不住风的强势,只能随着他左摇右晃。
这时张若曦眼前一花,那玄色的衣衫如火般跃入她的眼眸,他和她同时张口又同时停下,等待对方的话。黄若轩看着她,嘴角向上勾了“我学会了,若曦,我学会了田园的生活,我们去隐居吧。”“对不起,若轩,我也学会了,战场的生活。”
亘古不变的只有风,和那随风飘荡的树叶。
爱情作文 篇7
爱情,在我心里一直是个很浪漫的玫瑰漫天飘的词。近日听了许多关于爱情的探讨和言论,我有些迷惑,难道遭遇一份真爱很难吗?
总是相信男和女既然牵了手,就必能坚守到老。因为父母的相处情形在我眼里一直是很温馨的,妈妈总是笑着对我说,你看你爸爸,到现在都像个小孩子,什么事都要我管着才行。
你哪一天不唠叨,我还不适应了呢,我还就要你管着。爸爸以唱戏的调调回答。
我在镜子前帮妈妈试新衣服,唤爸爸来,看你老婆漂亮不?
漂亮,漂亮,我老婆是天仙美女嘛。爸爸不迭声地说。
真是的,妈妈不好意思地拿眼剜爸爸,软软的。
父母辈的爱情如醇酿,越久越弥香。虽然没有多少钱,却乐呵着彼此扶持。反观年轻辈的.,有一次我去赴宴,听朋友谈论周围那些成双成对的,她们偷偷指点,这对不是原配,看到那对没,也是二婚的。我当时听了有些咋舌,如今离婚也太稀松平常了吧。听说不再仅有小三了,还有小四、小五的。让我不由得擦起脑门冒出的汗。是现代的爱情不够坚贞,还是纯真的爱情无法适应当今社会?
爱情,让人想到的不再仅是甜蜜,更多的是黯然神伤。无论男女,一旦爱上了,便有了一种患得患失的心情,不是因为担心爱人爱得不够深,而是害怕世界太过光怪陆离,会眩了爱人的眼。爱一次次走失,岁月长河里满是伤心的泪。如此的爱,想必任何一个想得到爱的人都会想逃跑,都会想远离,因为现在流行这么一句话,爱得越深,伤得越重。
你想吃什么?嗯,嗯,下班后回家给你做哦。同事小艾甜甜地低语,小女人温柔的气息氤氲全身,我感觉连她周围的空气都成了粉红色。
呜呜呜,他怎么可以这样?我对他那么好。不久后的一天,小艾声音暗哑,双目红肿,失了往日爽利的神采。
自个儿老公居然被别的女孩挽着,明目张胆地在逛街。若不是亲眼撞见,别人怎么说,小艾也是无法相信老公会变心。当初刚结婚时,两人一起起早贪黑地辛苦做事,虽然累却快乐着。这些他都忘了吗?
小艾一脸凄苦地诉说着,我们无语地听着。她以为苦日子熬过了,幸福的日子也该来了,却不料老天偏不让她如意,钱有了,情意飞了,幸福也没了。
现在的男和女,讲实惠者居多,即便是爱情至上的,仅以相貌这一方来论,是,现在是漂亮,你喜欢,可是,时间长了,审美也会疲劳;年岁大了,不好看了,你还会喜欢么?谁能确定?外面漂亮女孩多了去了,没钱是没法子,有钱了,花花心思就蠢蠢欲动了。爱人的心,你能保证拴得住?或许,只有时间可以见证,可是,见证到了,人也老了,悔之晚矣。曾经付出的那些情感便成了难以排解的创痛,日后会因不经意听到的某一首音乐或某一句话而排山倒海,呼啸而来。如今的爱情啊,似易碎的陶瓷,越漂亮越魅惑,却让人越不敢靠近,越不敢触摸。普通的不起眼的或许结实些,却无人去理会,无法去钟情。爱情,就是这么让人难以面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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