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作文

时间:2024-11-16 07:39:34 情感 我要投稿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都经常看到作文的身影吧,作文是由文字组成,经过人的思想考虑,通过语言组织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文体。写起作文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爱情作文10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爱情作文

爱情作文 篇1

  还记得某人说过,我们的青春是场不散的嘉年华,美丽得让人期待。我也不清楚我自己对爱情报怎么样的态度,也许说我这样的年龄根本没资格讲这两个字。但是面对我们班的种种现象,我想我得说些话。

  在学校时,总是不乏听到谁谁拍拖的消息,但我觉得他们挺儿戏和幼稚。虽然我也不是什么特理智和成熟的人。我也曾梦想过一次轰轰烈烈的爱情,但打从我14岁开始,我就开始明白到这件事情会发生,但不是现在,如果强行发生,也知道落得个无言的结局。毕竟友情可以转化为爱情,但爱情却很难还原为友情。

  以前,有人曾问过我亲情和爱情哪个重要,我毫不犹豫说亲情,我不知道以后会否改变,但至少现在不会。

  其实内心的,我是不反对早恋的。请不要说我前后矛盾,要知道林黛玉和宝玉两请相悦也不过十几岁;而朱丽叶与罗密欧就更是绝对的早恋,一个十四岁,一个十七岁。只是单纯柏拉图式的“精神恋爱”在我们身上发生实在是太难了。

  自从上个学期以后,我就逐渐意识到学习真的是我的'一切,上次考试我真的退步了不少,经过爸爸“语重心长”的谈话以后,我更意识到上大学的重要性,也知道该寻找属于我的东西了。而现在不该发生的事就留给明天吧。

  这个世界不是男的就是女的,我就不相信像我们的年纪没有单纯的友情。

  这才想起,今天是西方情人节,不过我很遗憾地告诉自己:今年的情人节还不属于我。

爱情作文 篇2

  昨天看完了爱情公寓最新更新的两集,想法还是挺多的。

  爱情公寓第五季其实一直围绕着美嘉和子乔来写。从第一集的发现美嘉怀孕到第六集的美嘉和子乔发生矛盾,美嘉喊着去打胎,到后面二十三二十四集美嘉进医院生小宝宝,再到昨天晚上更新的二十五二十六集,子乔看了赵海棠发表的小说后变得开始特别担心小小布的安全,开始变得神经质。

  其实,从爱情公寓第五季的海报能看到,美嘉和子乔在c位,也就不难看出,主线是围绕这一对的'。子乔和美嘉都是第一次做父母,在这之前他们都是各自单飞,浪里小白龙。谁也想不到,浪里小白龙现在竟然左手尿布右手奶瓶,为了孩子的安全一整夜没睡。因为是第一次做父亲,子乔想尽办法给美嘉和小小布十足的安全感。就连子乔和美嘉的二人约会过程中,两个人都特别挂念小小布,没办法专心约会。

  其实吧,爱情公寓不只是一部喜剧,更多的是人生。

  可是,还是要笑着成长啊。

爱情作文 篇3

  严格地讲,我不会写现代诗,按道理自然也就不应该评现代诗,但作为学习有时技痒,特别是看到精彩处,也常会手之舞之足之蹈之,势所难免产生一些感想,总想提出来,向网站众多行家献丑,当然也有为了交流和向大家请教之意。

  沈浩波是一个早已出名的著名诗人,其另一个身份是一位很成功的企业管理者,即老板,久历商战的老手,耳濡目染其间的尔虞我诈,计略权谋,自会有一番滋味在心头,他的作品笔触涉及此一领域,自然得心应手,人物刻画活灵活现,游刃有余。通过作品我们也可看到这一点,其笔势流畅自然,其叙述起来如数家珍,非是一个久谙此道者所不能为也。此诗的大部分是在叙述这个故事,也可以说是在铺垫,也可以说是在垒围墙,抖包袱,作者还是以一个旁观者的身份在叙述,以一种轻松的心情在猜测在探究这个秘密。虽然也有老板级的人物的内心活动的描写,这种写法还是把作者和读者的距离拉近了。

  在中国现阶段,老板的这个特殊群体,被广泛非议是有定论的,作者本人以一个不入港和不开窍的形象出现,与其中的老板拉开了距离,也为作品主题进行最终的道德判定提供了前提。

  从结构上来说,诗的散文化倾向明显,通篇的记叙性语言,只是在最后才灵光凸显,垒了半天墙推倒了,包袱抖开了。真相大白,它与我们所认知的现代诗有很大的距离,从形式上看更像一篇微型小说,这种写法给于我们的思考和回味是多方面的。在谈对其的认知之前,有必要先对他的身份进行核实一下,区分是否是小说和诗不能仅从行文的格式来看,正所谓“是诗不分行还是诗,不是诗分行也不是诗。”诗的定义是什么,典型环境的典型情绪,以此来判定,此作显然亦在定义域之内,再从诗要表现的是,一时说不清楚,或不便说清楚,或说清楚了就没意思了 来看,此作也不便排除在诗的编制之外,我们不得不下狠心,承认他是诗。第二个问题来了,这种写诗的方式有什么好处?我们先看这首作品要表现的是什么,他要表现的是一个现代社会,两个阶层或说两个群体间的深刻的内在矛盾和利益冲突,而这种骨子里的剥削和掠夺是在虚拟的平等和温情脉脉的表象下进行的,是由一个强势的资本所有者对相对弱小的底层出卖劳动的个体强力施行的。作品的主题是要表现如此深刻的社会矛盾和斗争,特别是要突出资本的傲慢和凶恶及劳动者的善良和诚实,由于资本和劳动存在着依附和赎卖关系。使他们一开始就存在着身价的不平等,一个要以自己诚实和等价甚至超额的劳动来交换应得的利益,一个要以最小的付出最大限度的榨取更多的劳动价值。他们之间的利益诉求存在本质上的差异,这种差异就决定了作品悲剧性的结局,作品要把这种厉害关系交代清楚,要以这么广阔的社会背景下完成主题,是不可能用三言两语交代清楚的',特别是对那个气质优雅并且已经有一较高的社会地位,甚至屈尊在老板之下的职场女白领的心态刻画。以及工于心计,又虚伪丑恶的老板,他们的心态刻画即便是具有相当高明的手法,也不会在几行文字之内就告完成。这就决定了作品的写作格式非要采用抽丝剥茧是的循序渐进方式慢慢道来,从以上的叙述,我们从这个作品中的确也看到了作者出色的完成了这个使命,从另一方面说,作为诗歌写作的另一种手法,其存在的价值也得到体现。

  诗能不能在极其有限的空间内鲜明的精巧的刻画好人物,一般情况下我们都不主张把刻画人物的任务交给诗这种文体,但不等于是不能有所作为,文无定法,采用恰当的手段也能有所作为,我国的古典诗歌,叙事诗曾经出色地完成这一使命,现代的自由诗在这方面还很少涉足,上面这首诗给我们开了一个窍,它采用了两种不同的写作手法给我们展现了两个个性鲜明的人物形象,他们栩栩如生呼之欲出。给我们提供了范例。

爱情作文 篇4

  你好,我是方玉如。

  20xx年夏天,23岁的时候,她会用字正腔圆的普通话这样介绍自己。

  上班的时候,穿一件质感精良的白色衬衣,配黑灰色细条纹长裤,头发用橡皮筋扎成马尾巴,从头上垂下来,走起路来不自觉的摆动,让人感觉到职业装包裹着的女子严肃又不失可爱。这是她的盔衣,虽然她只是一个小出版社里的助理编辑,助理的内在含义相当于OFFICEGIRL,是一个能担当起任何乱摊杂务的角色。但在一个专业领域中,尽量把自己武装得专业一些,这是一个新丁一厢情愿的想法。职业套装便是具武装身体,增强自信功效的黑色小药丸。

  但几年之后,她只会以职业的微笑,用最简短的三个字来介绍自己。

  天心,我需要一次旅游。

  25岁,方玉如决定要一次旅游,除了读书时城际的造访,这将是她生平第一次的省际旅游。

  在这个城市里,除了天心,没有必要向谁交待。天心是中学同学,目前和玉如合租一室。两人常常说着年轻的理想主义,一起吃饭,一起散步,一起追赶去上班的早班车,很有点相依为命的意思。

  工作了三年,玉如终于感到累,有必要出去转转,不是散步,是散心。面对着愈来愈明显的办公室斗争,看着谁比谁更市侩的人和事,读着一些情感模糊的文字,遇着几个动机不良的人,她需要出去透气,洗涤心灵,对自己救赎。

  从南京到上海。

  盛夏的上海闷热潮湿,那种湿热像从指尖沁进去似的,一直在骨髓里游走,身体里有隐约灼伤的痛。经过和平饭店,一个穿黑色细高跟鞋的艳丽女子刚好从里面推门走出来,银色的水钻镶嵌在鞋带上、脖子上、两耳边,摇曳摆动,煜煜生辉。玉如忍不住看了女子一眼,但见她双眼的焦点始终保持与身体在十米外的距离,五官精细,表情孤傲,像橱窗里清冷凛冽的橡胶人偶。玉如耸耸肩,也骄傲地把下巴一抬,擦肩而过。

  骨子里,玉如也个是骄傲的女子。

  走了半天,饥饿感随双脚的机械运动而强烈。玉如是饿不得的,她对食物的要求略高,来自于对自身厨艺的信心。每天的晚餐,她都要亲自下厨。那中午的盒饭对于她来说简直是个挑战,味道混淆营养不良,如同嚼腊。因此,她常有饥饿感。生理和心理的饥肠辘辘。

  突然她闻到了一股熟悉的'香味,街转角有个卖烤红薯的老头。

  玉如内心一阵欢喜,烤红薯是她记忆中最原始简单的美食。

  几近狂奔,差点撞倒了一个人。

  哦。对不起。

  没关系的。

  男子站在烤红薯的小车旁,要了一个小的。穿着细麻衬衣,短休闲裤,球鞋。温和的脸。这么热的天,额上竟看不到汗滴。

  你是广东人?

  男子突然冒出了一句,却丝毫不觉得唐突,目光诚恳。

  是的。

  玉如很少与陌生人搭讪,再加上刚才的失礼,让她感到局促,张着嘴巴愣了几秒钟说不出一个字来。

  男子笑了笑,说声再见。便大步走到街对面,不一会儿就隐身于人群当中。

  这是郑宇天与方玉如的第一次见面。

  第二次,是方玉如从华东回来,坐在南方航空公司上海飞广州的CZ3614航班上。起飞时间20xx年7月16日20:40。

  玉如从来没有如此轻易认出一个只一面之缘的人,但她却记住了刚才从身边经过的人正是那天上海街头的洁净男子。他走过的空气里带着一股淡淡的柠檬香皂气味,清新不腻。男子回来的时候也认出了玉如,他微笑着向玉如打了声招呼:嗨,这么巧!

  这个如阳光般热情的男子。

爱情作文 篇5

  有时候,爱情是一种奢侈品,特别是那些不一定能实现的爱情,那些挣扎着存活的爱情。就像我所拥有的一样,有时候,自己也很难相信,我也会这样一段爱恋。这样一段困难重重的,充满阻碍的爱情,插进了我的生命。

  我们的爱情,就像是荒原上生长的的灌木,刚刚抽出嫩芽。却要过早的接受周围恶劣的环境,没有水,没有阳光,没有空气,没有养料。仅有的`只是我们互相依偎的空间,这狭小的,贫瘠的土壤,要养育着我们沉甸甸的爱情。是会在这里走出去,获得美好幸福的未来,还是会被现实的残酷压垮,然后互相伤害,最后走向灭亡。结果当然是不得而知的。谁也不知道将来会发生什么事情,我们之间的不确定,我们之间薄的如风的未来,没有誓言这样的美丽的伤害。相互之间养成了一种善良的又让人压抑的默契――从不谈未来,不谈约定这种奢侈品。

  就连何时见面这样看似简单的约定,我们也只能小心翼翼的,摸索着,含糊的表达。没能像电影里的那样,忽略现实这个残忍的骗局,告诉说我们什么时候可以再相见。相爱没有距离,当你没有真正的被困住的时候,可以依着善意的心表述这美好的心愿。因为我也曾那样祝福别人的爱情。

爱情作文 篇6

  我以为我不会被感动,但仅仅因为一场别人的婚礼,心中就有一股热流冲向四方,眼泪在眼角打转。我喜欢关注,关注生活,关注爱恋八卦,闲暇时聊以慰藉。本想娱乐娱乐自己,结果爱情又一次打动了仍未解开受爱情密码的我,这使我我更加相信,世间有真爱。

  在我的字典里暂时没有爱情这个靓丽的身影。长这么大,我一直都体会不到爱情。随着年龄的增长,我的爱情敏感度却没怎么变化。因为没有遇到真正能解开密码的他,我总感觉,恋爱是一件很丑,很别扭的事儿,两个以前毫不相干的人,因为所谓的缘分走在一起,腻在一起,互相说着体己的话,甚至还有过分的身体接触,这会让我难以接受。回忆我的感情史,似乎只有空荡的史,没有感情。

  最早接触的恋爱这档子事是在初中,那时候“青黄未接”,连亲情都没有认真的体会怎会蹦出爱情呢?顽皮的假小子是我作为少女时代的代名词。我不清楚我身上有哪点可以吸引到别人,难道那时就流行中性了?或者我引导了未来05年那场时尚潮流?总之,我是被追了。追我的男生不敢跟我讲话。我现在回忆起来,感觉挺搞笑。收到他给我的情书时,我是忐忑不安含着小小自豪,还掺杂些愤怒。我是个被管教很严的小孩,大人的一句严厉的话都可以把我吓上几天。所在爱恋萌芽正被学校老师掐的紧急的时刻,我是有贼心没贼胆。但是我估计这也是个幌子,因为我压根都没认为这事也可以爬到我身上来。当然,我也不是个害羞将情书撕掉装作什么事都没发生的弱小女子,也不是一个将情书上交到老师手中的可恶模范。我一本正经的给他回了一份“回绝信”。因为年代久远,具体内容已经流失,只记得开头是这样的“你好,很感谢你,我们现在都是学生,我们的任务是好好学习,将来有好的作为……”.

  回忆当年,我还真是被自己雷倒了,这么挺有文采的回绝书想象起来这么忸怩作态呢?思想觉悟真不高,早知道如今仍是逃脱不了恋爱,为何我当初以神圣的姿态回绝了呢?手段真不高明,如今我的作为也不大,人模狗样的,看来当年如果我恋了,此时我一定有一番大的作为,明显嘛?这是一个二选题。

  后来他还是没有放弃,邀请我去溜冰。在当年这可是恋爱的必杀技。请女生去玩,拉近距离。我爽快的答应了,但手段自认为非常高明,因为从头到尾我都是戴了一双手套,男女授受不亲。他没有可乘之机,我也没有机会给他乘。溜冰事件后,我们从初一到初三一直没讲过话了,这事也就虽时间烟淡风轻了。

  其实,我现在的感觉很甜蜜,因为我也有这样的回忆,虽说没花没果,但也很自在。回忆只是生活中的片刻喝茶的时间,将往事慢慢的品尝也能感受到茶的'清香。恐怕在我还记得这段不清不白的“爱恋”时,那个追我的男生会在世间何处?他还会记得当年的那个我吗?让记忆去见证吧!

  高中期间,没有恋爱,只有纠结。我一直纠结在自己形成的恋爱观中,以为什么都是对的可是都错了,认为什么都错的,它们却对的那么可怜。那是花季雨季的日子,可是我没有感受到春风,没有大雨磅礴。一切都因为我的执拗和拒绝,还有我那颗长不大的心。我放弃了恋爱,恋爱不属于我自己。这段时刻的记忆是苦涩在平淡的清水中搅拌,最可悲的是恋人这个阶段根本不存在。这是一段伤心的记忆,没有恋爱证据可以支持我那不成文的爱情观,青春时期遇到白马王子,像童话,有一个美好的结局。而我没有遇上他。

  我还想回忆的是大学期间,当然我此时正处在这样的非常时刻。我想说,让恋爱见鬼去吧!这是大学四年我的座右铭。至今有不认识的朋友问我男朋友在哪?我说已经死了。他会被我吓得张大了嘴,瞬时还给我一个同情加悲伤的表情。然后我哈哈大笑,骗你的啦,难道没有男朋友我就不能活了吗?大学,我同时拒绝了一份份出现在我生命中希望在生命留下记忆的爱情,当然我再也不是假小子,不再怀疑审美倾向,不再有当年神圣的“情书”。我淡然的回绝。不谈恋爱,只对生活负责。

  我很享受身边的朋友一个一个的沉浸在爱情的暴风细雨中,就像品鉴一个一个爱情故事,遇到悲伤的,我也会流下眼泪,当然也会鼓励他们好好的对待他们生命中的另一半。然而大多数情况,我是个局外人,将自己紧紧的缩在龙套里,以最威严的姿态去观望天下所有感情事,书中,影视中,生活中。

  相信有爱,也不断拒绝没有保质期的爱,矛盾的个体性在我心中傲然独立。或许只有我自己了解自己,当然我敢肯定的说我绝不是同性恋,洁癖恋,甚至不恋的女孩。没有恋爱的我相信,我总有一天会打开心扉,只为对的人,一生相伴的他。

  如果你看了这些杂碎的回忆有些触动,我相信你懂了。

爱情作文 篇7

  人们说距离是爱情的杀手,这话不假,我的爱情差点就因距离而夭折,然而我的真诚与执着还是让我收获到了真爱,而我之所以能够成功,还要感谢一个地方的一道菜,那就是沙湾大盘鸡。现在就让我细细道来。

  我跟我女朋友是在沙湾认识的,那时候我去新疆旅行,途径过沙湾,我去沙湾是探亲的,我的母亲是沙湾县人。母亲知道我要去新疆旅行,特意就让我去外公外婆家看看,我心想好久也没去外公外婆家了,我也就把这计划列入到了我的行程里。

  在外婆家,我待了两天,外婆每天都会炒一盘大盘鸡端上菜桌,这让我想起我的母亲,我的母亲经常做的菜也是大盘鸡,而我每次问我母亲为什么她那么喜欢做大盘鸡的时候,母亲只是笑笑,父亲跟我开玩笑说,每天有鸡肉吃你还嫌弃个啥?我也就没往深处里去问。于是我也问了我外婆同样的问题,外婆显得有点惊讶,她说大盘鸡在沙湾县那可是特色,我可不能委屈了我的外孙。外婆的一番话让我感动,我想这也是旅行中的一种情感体验吧。

  探望完了我的外公外婆后,我就打算搭火车离开了,而我跟我女朋友就是那时候在沙湾火车站认识的。我的女朋友有个好听的名字,叫倪岚莺。她家在沙湾县,人在西安念书,我跟她认识纯属偶然,旅客排队进站的时候她拎着大包小包,如果从远处看,行李都比她大出一倍。我跟她并排着走,可是拥挤的人群把她的行李给冲散了,有些旅客还从她的行李箱上踩过,我见她在一边骂一边想要去捡她的行李,可是始终未能如愿,因为她连弯腰下去的空隙都没有,而她那时候还穿着裙子。我看到她这样就上前去帮她了,她很感激我,这是我们故事的开头。

  后来我发现她跟我在同一节车厢,而且我们离得还比较近。她也发现了我,她是个活泼乐观的女孩子,否则她不会主动跟我对面的小伙子换座位。在火车上我跟她聊得很高兴,我们聊到旅行,还聊到娱乐八卦和在学校里面的趣事,而且最后还很默契地就聊到了沙湾的大盘鸡,她叫我有时间去西安看她,到时带我去吃新疆大盘鸡。大盘鸡就为我们以后进一步的发展奠定了基础,所以后来我常常在QQ上跟她开玩笑,我去找你,你请我吃大盘鸡。她也很爽快,那还不快点过来,我可等不及了,每次她都这样在QQ上回我。

  我本来买的是去兰州的火车票,在兰州有我以前的一个同学,他一直都希望我能去看他,但在火车上再次碰见了倪岚莺,我就对她情有独钟了。因此我并没有选择在兰州下车,而是去补了一张到西安的火车票。在西安,倪岚莺带我去了很多地方,我们去了博物馆、还登了华山、上了钟楼……那时候也是我们感情升温的阶段,所以当我快要离开西安的时候,我跟她表白了,她也接受了我的表白,那时候我幸福得眩晕。

  我在成都念书,她在西安,刚开始我们是电话打得多,后来慢慢就在网上聊开了,这样的日子持续到了大三。我们最期待的就是寒假和暑假,那时候放寒假或暑假,我都经常去沙湾看她,在沙湾,我们把每一家的大盘鸡都逐一尝过了一遍,就像我们的爱情经历了酸甜苦辣,而她也偶尔会来成都找我。后来随着炽热感情的升温和距离矛盾的冲突,她感觉到了疲惫,分手是她提出来的,分手的理由就是异地恋太苦,而她也认为不能耽误了彼此,可我舍不得,所以我一直都在坚持。

  我的大伯在成都开了一间饭店,这也是我父母放心我去成都念书的原因之一。我大伯知道我在恋爱,因为我常去他那里吃饭,偶尔我会跟他提起过。倪岚莺想要放手的那段日子,我就常去陪我大伯喝酒,我瞒不过我大伯的眼睛,就跟他讲起了我们的故事。大伯听了之后,感觉都有点可惜,可是他却给我讲了一个故事,这故事让我从低落的情绪里走了出来。

  即将毕业的时候,我买了北上的车票,目的地就是沙湾。倪岚莺知道我要来,而她知道我总有一天会来的,她去火车站接我。我知道她想到的是了断,但我不是。我是有备而来,而我也相信我能给倪岚莺一个未来。从火车站出来,倪岚莺沉默着,我像是往常一样来时表现的那样,始终微笑着,像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一样。

  在老地方,我们点了几个菜,其中自然少不了大盘鸡。倪岚莺眼睛有点红,我看得出来她也舍不得离开我。我给她的.碗里夹了鸡块,她笑了一笑,亏你还有点良心,她像是想起我们之前在一起吃大盘鸡的情景。可是吃到一半,她说,我们还是分手吧,这样对我们彼此都好,我觉得累了。我没有回答她,只是跟她讲了一个故事。

  从前在沙湾县里有一对恋人,男人是外地来到这里做买卖的,女人是一家普通人家的女儿。人们刚开始还看好他们,女人的父母对他们的恋爱也是充满希冀的,可是后来男人在生意场上一夜间成了乞丐,他连一盘大盘鸡都买不起了。于是男人决定跟女人分手,可是女人没有放弃,她依然默默地为男人付出,男人骂她,赶她她都不走。男人那时候穷途末路,为了东山再起,他一个人扛着麻袋四处捡垃圾为生,女人知道男人自尊心很强,从来没有主动当面说要帮男人,有次女人给收破烂的老板一点钱,她知道男人很久没有吃到肉了,然后她亲手为男人做了一道大盘鸡,就托付老板说,他来了,你就说请他喝酒,我给你钱。那收破烂的老板刚开始很不以为然,但看在女人一片苦心的份上就答应了她。

  男人后来攒下了本钱,然后自己开起了一家杂货店,最后把女人风光地娶回了家。结婚当晚,男人说,那盘大盘鸡让他吃得泪流满脸,而且那是他吃过世间最美味的佳肴。女人说,你怎么知道那盘大盘鸡是我做的?男人说,那收破烂的整天都没给过我好脸色看,还经常在小钱上跟我斤斤计较,他怎么会平白无故请我喝酒?女人听到男人的话感觉很欣慰,她紧紧地依偎着男人,男人则是满脸幸福。

  倪岚莺听我讲完这个故事,她哭得一塌糊涂,也许是想到我们现在的处境。我给她递过纸巾,还安慰着她。我跟倪岚莺说,岚莺,我们好不容易能够走在一起,距离并不是问题,只要我们彼此扶持,我相信我们的爱情也能够经受住时间的考验。我想过了,毕业之后你选择在哪里,我就在哪里。我相信我能给你一个未来,请你相信我,我们不分手好吗?

  倪岚莺一边哭一边不停地点头,我让她把头靠在我的肩膀上,然后我为她擦拭眼角的泪水。倪岚莺问我,你是从哪里听来的故事?

  我大伯告诉我的,故事中的人物也是我最亲的人,他们现在很恩爱,男人是我父亲,女人是我母亲……

  (后记,故事中的“我”不是我本人。本故事由我的一个网友口述,然后我在他口述的基础上改写而来,这篇文章是一篇征文,是关于新疆沙湾县“大盘鸡故事”主题征文的,所以其中难免会出现大盘鸡)

爱情作文 篇8

  有人说爱情是那种带刺的玫瑰,据说初恋的人常常会在美的迷醉中被伤的鲜血淋漓。不过也有广告云:“酸酸甜甜的味道,初恋就是这个味!”

  然而就我了解的情况看,我若谈论爱情显得不切实际。我的姨姨、姨夫以及舅舅、舅妈性格差异都很大,经常吵架,有时也会动手打。我实在找不出他们厮守在一起的理由,我很怀疑他们在谈婚论嫁的时候一定是昏了头。

  我小时候曾想去少林寺,大概是武打片看多了的缘故吧。不过后来知道去了少林寺是不能吃肉喝酒的.,不喝酒没关系,但肉是不能不吃的;其次是知道了做和尚是要念阿弥陀佛的,这让我听着烦;况且练武功是要吃苦的,既要用头撞石头,又要被人围着打……总而言之,言而总之,少林寺是没有去,最后我边上学了。——这无意中为自己保留了爱情的权力。

  但是,父母和老师都告诉我们,这样的权力至少要到大学才生效。好在我现在对于这权利何时生效以及有效期有多长还没有感觉到有多么重要,也许是我对于爱情真的还是懵懂无知的吧。不过谁知道呢,有人说爱情就像温水青蛙实验一样,实在不知不觉中发生的。

  但不管无论如何,反正我是不着急。虽然我不相信缘分,更不相信那个射箭的小孩,但我相信,爱情真的该来的时候,自然有一个人和我一块昏了头。

  所以,我和爱情有个约定,我要静下心来等那个能够和我一块昏了头的人!

爱情作文 篇9

  炎炎的夏日,阳光过火的热情躁动着不安 ,不适中,还夹杂着不安分。

  迎着闪闪的光屏,漫无目的浏览。突然,一条爆炸性的新闻 ,锁住了我的目光。大概意思是:一个年近古稀的老男人,将要和一位年仅十八岁的少女喜结连理。难道,我又读错字儿了?在认真地读了三遍以后,我才确信,这个新闻说的事是真实的。

  我挠了挠头,然后嘴边划过一丝诡笑,偷偷乐了。这世界大了,还真是无奇不有。一个迟暮的老人,到了风烛残年,也不忘再谈一次爱情,享受一次人生。可是,对方是一位青春正年少的豆蔻姑娘,这由不得人遐想万千了。

  都说,爱情是神圣的。可是,世间又有多少人拿它当了遮羞布,做了不见光明的事情?

  因为爱情,距离的长短我们可以不计:因为爱情,个人背景的差异可以不计:因为爱情,年龄的大小也可以忽略不计。

  因为爱,我们可以和心中的他去私奔,纵使浪迹天涯的艰辛,我们的心是甜的。因为,他可以给予我们想要的一切。我们受伤,他会擦掉泪痕。我们饿了,他会做上一桌热气腾腾的饭菜。我们病了,他会细心的照料。我们的爱情,坚韧长久,他永远是不倒的依靠,有了他才是完美。

  如果,他似西山的落日,垂暮的阳光能够照耀你多久?即使,他老当益壮,一头华发也掩盖不住无力的身躯。我们需要他时,他又在哪里?只怕是,他有此心,却是无力。

  想起前几年,村里有一个二十岁的女孩嫁给城里人。本是值得津津乐道的事,因为男方年龄偏大,而且比女孩的父亲还年长几岁,村里人的眼光中却藏了另类的东西。那男人一直不来她家,只给她家买了很多值钱的物什,甚至还给她家建了一座洋房。也许,原因很多,我想他不来,是怕喊她父亲,比自己还要小的人称爹,我也觉得很别扭。因为他和她的事,我们无名的小村,因此名声大震,而且声名远扬,十里八乡,无人不晓。

  老夫少妻,人们安然不能接受,总觉的不可思议,又不可理喻。究其原因,是我们跟不上时代的脚步,不够时尚?还是我们陈旧的眼光,总是缺乏创新?我解不开扑朔迷离的答案,因为,我不是思想家。

  窈窕淑女,君子好逑。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一场邂逅,因爱会生情。爱情总在互相倾慕时心跳加速,变得忘形,丢失了理智。

  记得曾经有个名人,都年逾八十了,还同二十多岁的女子结婚成家。新娘十八郎八十,白发苍苍对红妆,连走路也走不稳健的`人,居然也有年少的女孩爱慕,真的不得不说我们遇到奇迹。相差五十多岁,竟然还能够走到一起,这世上的人总会带来惊喜。不过,不健康的因素促成的婚姻,还能生长出健康的未来吗? 这样的爱情,到底要靠什么去维系一生?我始终茫然得一头雾水,不得而知。

  爱情容易,婚姻未必容易。爱情仅需要浪漫的情调,端上一杯加糖的咖啡,就足够让对方如迷。而婚姻不同,除了咖啡外,还要每日三餐的供给,还要更多的需求。婚姻不是一块如蜜的蛋糕,轻易能填饱肚皮,轻易知足。

  为了向往爱情,能够生活在一种纯粹的信念中,也可以违背人伦纲常。爱情,真的很强大,强大到能够摧毁一切。也难怪在爱情面前,很多人都是趋之若鹜的疯子。能够走出一步,的确不是常人,而是超人。

  不是不得已,而是言不由衷。有些君子,不见得比我们更“君子”。

  尘世停不止的喧嚣,闹得沸沸扬扬。他人的故事,不过是一次茶余饭后的佳话,我们终是不懂,何故去伤神,守住自己清凉的一角。打开窗,看朵朵白云飘过,然后飘渺无形。

爱情作文 篇10

  她爱他,他爱猫。

  一开始他是不喜欢她的,她有点张扬,他若是静如处子,她便是动若脱兔,总是洋溢着青春少女特有的气息与活力,而他一直习惯于低调平静的生活。他和她像两条平行线,又或者注定是一个V字宿命,她站在这个顶端,他站在那个顶端,开始天涯相隔,在某一时间开始一起往下掉,最终还是遇见了。遇见,就不再错过。

  她开始追他,热情而大胆。她为他写情书,真实版的鱼传尺素。浓得化不开的情意在笔尖跌宕成一纸繁华。她为他绣十字绣,一针一线,爱为径,情为纬,寸寸都揉进真心。她为他叠许愿星,她为他关注篮球。她说:谢习远,你不是老嫌自己瘦吗,跟我混吧,我保证把你喂的白白胖胖。他说:为什么是我。她的优秀,是众所周知的,热烈的光芒总是众人的焦点,爱慕者更是万紫千红。她调皮,模仿周星星的语气:爱一个人需要理由吗?我周离瑾就是喜欢你,不违反中国宪法吧。他无奈,不是不心疼,不是不感动,只是他也这样深爱过,执着过,像夸父一样追逐着自己的太阳女神。整整四年,是块冰也该融化了罢,可是那女生像坚固的碉堡纹丝不动,他终于累了,像波涛汹涌的海面风浪过后经不起一点打击。她进,他退。

  她发短信,他不回,不知道说什么,她接着发,自言自语,自圆其说。本着爱屋及屋的原则,他的一切习惯和爱好她几乎如数家常,唯有一点,他爱猫如子,她却没办法同行,每次他和猫亲近时,她宁愿远远的看。

  时间如水,她的等待在岁月水流中渐渐凝成了姿态,为他买饭,为他占座位,直到他习以为常,所有习惯了的事物都散发着日渐柔和的温暖,有一天,他对她说:我家的猫有猫仔了,一起去看看吧。她终于将爱情修成正果,幸福指日可待。

  她枕着他的手,用力抱着他的胸膛,仿佛除了这里她再也无所依靠,幽幽地说:我终于停在离你心脏最近的地方,远远,让我做你生命里的一束阳光,我要让你永远快乐。他迷乱在她发香间:你是拯救我的妖精。她说:我第一次看见你时,下着雨,我走你的左边,只看到你的侧脸,我花痴地想这是一忧郁型帅哥啊。你头发碎碎长长,上面仿佛长满阳光,可是你是那么的悲伤,那一刻我就决定让你快乐,我不想让你难过,远远,你会记得我吗?会记很久很久吗?想起我的时候,一定一定要开心哦~远远,我多想嫁给你,为你洗衣做饭,为你生一群一群的孩子。为你去喜欢猫。他亲呢她的脸颊,“知我为何如此爱猫吗。小时候有一天午睡醒来,我发现妈妈和家里的黑猫一起不见了,爸爸说妈妈去很远很远的地方了,再也不会回来了,我哭着说妈妈不要远远了吗,爸爸淡淡地说你妈更爱猫。我就相信了,于是我开始养猫,对它们很好很好,我想既然妈妈那么喜欢猫那我也喜欢,妈妈总有一天会回来找我的吧。可是她没有回来,我一直觉得自己像一直流浪的猫咪,没有人疼爱,没有人在乎,遇见喜欢的那个女生,我在她身边默默守了四年,可她还是不收留我。我就是个悲剧吧。”“不,远远,你不是,你有我,你要记得我会燃烧整个生命去爱你。”回应她的,是温热缠绵如一个世纪的吻。

  她和她的婚纱照拍得很唯美,幸福裹着蜜香迫不及待溢了出来,婚后的生活在既定的轨道上运行着,她生下一对龙凤胎,做了父亲的`他多了份细腻敦厚,看着孩子一点一滴的成长起来,她和她总是有默契的相对一笑。现世安稳,岁月静好。

  几个月后她出差,太过平常的工作,谁也没想到这次竟预示一个巨大的灾难,家里的猫咪不安分的缠着她的脚,似乎预料了一切,她轻轻推开,奔赴月台。工作一切顺利,她打电话:猪头,好想你啊~好想马上见到你,见到宝宝。他说坐动车吧。她同意,抱着同伴走向车厢,是只猫,她托亲戚从法国带回来的,这次刚好送他作生日礼物,这只猫咪是很特别的品种,没有锋利的锐爪,她想:远远,我愿成为这样的猫,把唯一可以伤人的利爪都丢掉,一辈子依偎在你身边。

  谁也没预想到这次事故,动车行至温州路段,与另一辆车追尾,她眼前顿时一片黑暗,哭声喊声尖叫声乱作一团,她的猫,远远的猫,随着人流向外冲的她又逆流而返,猫咪,我再也不让你流浪。一阵惊天的炸声,尘埃落定,一切都来不及了。

  “爸爸,你为什么不让我们养猫呢,你为什么那么讨厌猫咪呢?如果妈妈在,一定会让我们养很多很多猫的。”他看着儿子和女儿指着她生前和猫咪的合照据理力争,眼睛湿润成一片海,儿子和女儿也都是爱猫如命,这是宿命么,她曾经那么讨厌猫,可是为了猫她竟然离开了我,周离瑾,你说你要让我永远快乐的。你说过的。

  “远远,其实我不讨厌猫,我很小的时候养过一只黑猫,我喂它吃的比我自己还好,可是后来它死了,被别人踩死了,我连最后一眼都没看到,后来我五年级有一个特别特别好的朋友,我们经常形影不离的那种,可是六年级的时候她转学了,我再也没有见过她,我们连个正式的告别都没有,到初中我喜欢一个男孩,可他最后还是离开了我。所以,我总怀疑我是被诅咒了的小孩,我喜欢的人和事物最后都会离开我。远远,你一直爱我好不好,让我相信我能得到幸福。”

  离瑾,再也没有一个人,爱我如生命,你是我流浪的终结者,没有一个人,比你更爱我。亲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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