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饮用水水污染应急预案

时间:2024-10-21 11:48:40 生活 我要投稿

  在平时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保不准会发生突发事件,为了避免造成更严重的后果,总不可避免地需要事先编制应急预案。那么什么样的应急预案才是好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生活饮用水水污染应急预案,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生活饮用水水污染应急预案

生活饮用水水污染应急预案1

  为了提高我校预防和控制变发学校饮用水污染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指导和规学校饮用水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减轻或者消除突发饮用水污染事件的危害,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工作目标

  1、普及各种发生学校饮用水卫生事件的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突发饮用水污染卫生事件的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确保突发饮用水污染卫生事件不在校园内蔓延。

  二、具体措施

  (一)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宣传普及突发饮用水污染卫生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防护意识和校园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监测和维修,发现问题及时果断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二)依法管理,统一领导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突发饮用水污染卫生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成立学校突发饮用水污染卫生事件防治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学校的突发饮用水污染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

  (三)快速反应,运转高效

  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证发现、报告、隔离、治疗等环节紧密街接,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三、组织管理

  饮用水污染应急处理领领导小组成员及分工:

  组 长:负责应急处理的指挥协调工作。

  副组长:负责污染情况的报告工作。

  成员:负责污染情况的报告和饮用水的切换工作。如遇到污染事件,应严格落实报告制度,负责及时向总务负责人或安全保卫科负责人报告,再由学校负责人向教育主管部门和县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并及时通知制水生产厂家。

生活饮用水水污染应急预案2

  为了提高我院预防和控制突发饮用水污染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指导和规范学校饮用水污染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减轻或者消除突发饮用水污染事件的危害,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院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突发学院饮用水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一、具体目标

  1.普及各类突发饮用水卫生事件的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突发饮用水污染卫生事件的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突发饮用水污染卫生事件不在校园内蔓延。

  二、具体措施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宣传普及突发饮用水污染卫生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防护意识和校园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监测饮用水,做好水处理设备的检测和检修,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突发饮用水污染卫生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学院突发饮用水污染卫生事件防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学院的突发饮用水污染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

  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证发现、报告、隔离、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三、组织管理

  1.建立报告制度

  院区水源一旦受到污染,由发现人及时向第一责任人汇报。由第一责任人向教育局和卫生防疫监督所报告。

  2.做好现场保护和水源处理

  保护好水源现场,请卫生防疫监督局及时提取水样。将污染水源彻底放尽,停止饮用。

  3.指挥协调

  应急预案领导小组成员要各施其职,各负其责,指挥校区师生员工协调作好校区水源污染的应急处理工作。

  四、突发事件预防

  1.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学院卫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学院应经常对食堂、教学环境与饮用水卫生进行自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2.增加卫生投入,切实改善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

  3.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学院卫生规范化管理。加强学院生活饮用水的管理,防止因水污染造成疾病传播。

  4.加强饮用水卫生健康教育,提高师生的预防能力。

  (1)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落实好健康教育课,普及饮用水卫生知识,引导学生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2)结合季节性、突发性的传染病的预防,通过黑板报、宣传橱窗、广播以及校园网等宣传途径,大力宣传、普及防治饮用水污染突发事件的相关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饮用水卫生意识和防治突发事件的能力。

生活饮用水水污染应急预案3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学生饮用水卫生,保障学生的饮水安全,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全力遏制和杜绝生活饮用水水污染事故的发生,同时为了积极、有效应对可能发生的生活饮用水水污染事故,及时控制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的危害,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调查、现场处理及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生活饮用水污染对人体危害和经济损失,维护社会秩序,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等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在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下,特制定我校生活饮用水卫生制度及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一、卫生管理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的管理,经学校研究决定成立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小组,负责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

  组长:赵学军

  副组长:王荣峥、梅路芳、马立军、李秀华

  组员:耿金城、张岐瑞、邢燕燕、李迎春、樊华、牛磊

  二、健康教育制度

  在校园内醒目位置设置饮水卫生健康教育宣传栏,对学生进行饮用水卫生知识宣传,告知学生饮水安全须知,包括不宜饮用生水、提倡喝开水,一旦发现生活饮用水水质污染或不明原因水质突然恶化及水源性疾病暴发事件时,学校必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卫生及教育主管部门。

  三、桶装水卫生管理制度

  (一)桶装水管理要求

  1.水质应符合桶装饮用水的标准,每批水要索取水质检验报告;

  2.供应桶装饮用水的企业要有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报告;

  3.使用的饮水机有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或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4.饮水机应放在固定安全卫生的地方,防止二次污染;

  5.有定期对饮水机清洗消毒的制度,定期对饮水机进行清洗、消毒,夏季每月一次,冬季每两月一次,要有定期清洗消毒饮水机记录;消毒使用的消毒剂有有效的卫生许可批件。

  (二)保温桶水管理要求

  设专人定时供水,供水者必须有健康上岗证,保温桶要加盖上锁,并每天进行清洗消毒。

  四、供管水人员健康管理及学习制度

  1.凡进入直接从事供水管水的人员,在上岗前应取得预防性健康体检合格证,在岗时每年应在体检时效到期前15日内主动到预防性健康体检机构进行健康检查。

  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生活饮用水卫生的疾病或病原携带者,不得从事直接供水管水工作。

  3.供管水人员凡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生活饮用水卫生病症的,应主动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碍生活饮用水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4.直接从事供水管水的人员,上岗前必须经卫生知识培训考核合格,取得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上岗后每年进行一次卫生知识培训,未经卫生知识培训合格或者培训不合格者不得上岗工作。

  5.供管水人员应主动积极学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等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提高自觉守法意识,加强生活饮用水相关知识学习,提高供水管水水平。

  6.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行为,不得在生产场所吸烟,不得进行有碍生活饮用水卫生的活动。

  7.学校负责对每位供管水人员建立健康档案。

  五、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1.坚持每天消毒水龙头,保持工作环境整洁;

  2.每天清扫水源周围卫生,保持水源周围环境清洁;

  3.要时常检查供水设施周围有无污染物,如发现应立即清除并及时消毒;

  4.水源附近严禁堆放杂物;

  5.水源附近严禁养宠物和植物;

  6.严禁闲杂人员进入操作间及饮水间。

  六、水源及制水卫生管理

  1.供管水人员应经常检查水井口的密封及取水口周边30米的卫生情况,在水井、泵站、水池外围30米范围内不得设立生活居住区,不得修建渗水厕所和渗水坑,不得堆放垃圾、粪便、废渣和铺设污水管道。

  2.水质消毒设备要保证正常运转。在采购水质消毒剂时应索取卫生许可批件及检验合格报告,并建立消毒剂投放记录。

  3.每学期做水质检测。

  4.输水、蓄水和配水等设施应密封,严禁与排水及非生活饮用水的管网相连并做好记录。接,涉水产品必须符合有关卫生要求。

  5.水处理设备、设施、管网投产前或者修复后,必须严格冲洗、消毒,经水质卫生检验合格后方可供水。

  6.购买涉水材料时,要索取卫生许可批件。

  7.检修生活水设施时,严禁使用卫生不合格产品,以防水污染,并做好维修记录。

  七、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报告制度

  (一)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的报告范围:

  1.因自然灾害或人为因素使饮用水水源遭受污染;

  2.饮用水水质出现异常,影响饮用者正常生活;

  3.输配水管网破损或二次供水设施防护不严,使饮用水水质恶化;

  4.饮用水水质污染,造成介水传播疾病流行或中毒;

  5.存在明显的污染源,并怀疑饮用水源或饮用水水质有可能受到污染;

  6.应针对取水、输水、净水、蓄水和配水等可能发生污染的环节,制订和落实防范措施,加强检查,严防污染事件发生;

  7.当发生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时,供管水员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以最快的方式报告单位生活饮水卫生安全管理小组领导和当地卫生行政部门;

  8.在水污染事故发生期间,应密切注意事态发展,及时进行水质检测,并在第一时间向卫生行政部门报送检测和处理报告;

  (二)任何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水污染事故。

  八、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1.目的在发生生活饮用水水污染事故时,能及时控制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的危害,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调查、现场处理及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生活饮用水污染对人体危害和经济损失,维护稳定。

  2.成立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为加强对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统一领导,实施应急处理,成立单位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发生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时,及时启动应急处理预案,对事故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 统一指挥, 部署协调应急救援工作,协调单位与各级部门及单位内部之间职责范围内的工作,积极配合各个相关部门对学校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开展的各项调查、处理、救援等工作。必要时可根据具体情况成立调查协助组、人员救治协助组、后勒保障组等,并根据实际制定相应的职责。

  3.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

  (1)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发生后,单位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紧急组织有关工作人员,立即赶赴现场,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迅速开展现场调查,查找污染原因及污染物,了 解污染物的种类、性状、毒性及污染程度,掌握供水范围及接触人群身体健康危害程度等,分析污染的扩散趋势,并据此提出科学、行之有效的紧急控制消除污染措施。

  (2)积极配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制定水质监测方案,科学采集水样和检测,快速找出主要污染物,并进行动态水质监测,及时掌握水质污染程度、污染趋势、水质动态变化规律,为进一步确定污染物、污染治理、恢复供水提供科学依据。

  (3)当出现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或桶装水质受到严重污染、威胁供水卫生安全等紧急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供水,在保证水质卫生安全质量的前提下采取其他临时供水途径,以保证饮用者正常生活饮用水问题,避免和减少水污染对饮用者身体健康造成的危害。

  (4)发生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后,应依法立即、如实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水污染事故状况,配合卫生监督部门开展有关调查、配合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开展水质监测,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绝:在卫生监督部门的指导下,制定限期治理方案,针对水污染环节和污染原因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控制事态进一步的蔓延和扩大,严防水污染事故再次发生。

  (5)当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得以控制,污染原因消除后,在恢复供水前,必须重新进行自备水源水或二次供水水质检测,达到国家卫生标准后方可供水,并公告居民,及时解除控制。

  (6)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发生后,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及时完成调查、控制、处理,并形成书面材料(内容包括事故经过、现场调查检测结果、事故原因分析、事故处理经过、效果、存在问题及建议等),按时逐级上报。同时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行政处罚。

  九、档案管理制度

  学校对所有的饮用水相关资料建立档案,档案资料应保存完好,保存年限不低于5年,

  档案资料应包括:

  1.有关生活饮用水的相关法律法规;

  2.水质监测检验报告:

  3.卫生监督文书;

  4.购买消毒剂及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5.委托检验协议及检验报告。

  6.向桶装水单位索取的所有资料及饮水机的清洗消毒记录或保温桶的清洗消毒记录。

生活饮用水水污染应急预案4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切实做好我市集中式饮用水源污染防治工作,建立健全应对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的应急机制,高效、有序地组织预防、控制和处置突发事件危机,提高政府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确保供水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省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市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应急预案,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以及市境外波及影响到我市的,因环境污染威胁或造成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取水中断的突发事件的预警、控制和应急处置。

  (四)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加强对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监测、监控和监督管理,积极预防、及时控制,消除或减轻突发事件造成的影响和损失,最大程度地保障公众供水安全。

  2.统一领导,分级响应。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加强部门之间的合作,充分发挥各级政府的职能作用,实行分级响应。

  3.依法规范,加强管理。依据有关法律和法规,加强应急管理,充分发挥专业应急指挥机构的作用,使应急处置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4.平战结合,科学处置。积极做好应对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的物资和技术准备,发挥专业人员作用,完善行业安全监控体系,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公众自救、互救和应对突发事故的综合素质。

  二、组织体系及职责

  (一)领导机构

  市政府是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应急管理工作行政领导机构,在市长、分管副市长领导下,负责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市政府秘书长、相关副秘书长和市政府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协助市长、分管副市长处理有关工作。市应急办按照《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履行相应职责。

  (二)指挥机构

  1.市应急指挥部及其职责

  成立市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应急指挥部)。

  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特殊情况由市长担任)。

  副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环保局局长、市水利局局长、市水务集团董事长担任。

  成员:市委宣传部(市外宣办)、市应急办、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局、市安监局、市质监局、市气象局、市水务集团、电力局等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负责人组成。

  市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城市饮用水源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城市饮用水源应急工作的指示和要求,部署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应急工作;

  (2)负责本预案的响应和终止,及时了解掌握饮用水源污染重大事故情况,根据需要,向市政府或经市政府批准向上级政府或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和应急处置工作开展情况;

  (3)组织协调各有关单位按抢险方案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研究决定应急处置工作的重要事项和重大决策,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4)负责紧急调用各类应急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事故处理后及时归还或给予补偿;做好社会秩序稳定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安抚工作;

  (5)组织指挥饮用水源重大突发污染事件违法案件的查处。

  2.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其职责

  市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负责日常工作。主任由市环保局局长兼任。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预警信息的发布,在应急响应期间负责市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和专家工作组的联络,负责收集情况,及时传达省、市应急领导机构的指示。应急响应时,提出报告和建议;及时传达和执行省、市政府的各项决策和指令,并检查和报告执行情况。

  (三)工作机构

  当发生饮用水源水质污染事故时,临时设立市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下设若干工作小组。各工作小组的设置和主要职责如下:

  1.预防预警工作小组:由市环保局、水利局、卫生局、气象局、水务集团等部门组成,主要负责组成数据共享的预警平台,加强饮用水源地和后备水源地水量水质供给条件的预警监测和有关气象要素的监测,提出预防预警建议意见。

  2.应急处置工作小组:由市水利局、环保局、建设局和水务集团等部门组成,主要负责改善饮用水源地的水质,启用后备水源地,保证应急水源供给。

  3.饮用水保障工作小组:由市建设局、经信委、公安局、卫生局等部门组成,主要负责应急期间启动后备水源地取水设施,保证出厂自来水水质达标以及其他应急供给饮用水的卫生合格,保证居民饮用水供应。

  4.环境监察工作小组:由市环保局牵头组建,主要负责对饮用水源地主要污染物成分、浓度和污染来源的分析,做好对影响饮用水源地水质的主要污染源的排污监测;负责应急阶段的环境监管,为应急处置的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5.物资供应工作小组:由市发改委、经信委、商务局、民政局等部门组成,主要负责为应急处置提供物资保障。

  6.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小组:由市环保局、安监局、公安局、质监局等部门组成,主要负责查清事故的原因和责任。

  7.新闻协调工作小组:由市委宣传部牵头组建,主要负责把握全市的舆论导向,公众信息的引导、传播工作,指导各新闻单位做好相关报道工作。

  8.应急保障工作小组:由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财政局、经信委、电力局等部门组成,主要负责交通秩序的维护、应急经费的落实、应急通讯的畅通和应急电力的供应。

  9.善后处置工作小组:由市水利局、环保局、国土局、农业局、林业局等部门组成,主要负责做好水源地周边环境恢复和生态修复工作。

  10.专家咨询组:由市科技局、环保局牵头会同各有关部门建立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专家咨询库,专家库专家由国家、省和市三级有关部门及有关大学和科研单位专家组成。当事件发生后,根据事件发生的等级,迅速组成临时专家咨询组,专家组长由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协商确定,由各级卫生防疫、水质检验机构、环保、规划设计、大专院校等科研单位及城市供水、供电企业等有关专家和工程技术人员担任小组成员。专家咨询组参加市应急指挥部统一组织的活动及专题研究;应急响应时,按照市应急指挥部的要求,研究分析事故发展趋势、影响范围和程度;为应急决策者提供应急解决方案、建议等;参与事故调查,对事故处理提出咨询意见;受市应急指挥部的指派,对事件发生地给予技术支援和支持等。

  (四)部门职责

  1.市委宣传部

  负责《市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响应,协调集中式饮用水源污染应急期间的宣传工作,根据市应急指挥部发布的有关集中式饮用水源污染应急信息,及时通过电视、电台、报纸、网络等传媒向公众发布应急信息。

  2.市应急办

  (1)负责监督落实和综合协调应急处置期间的应急值守、信息汇总、上报省应急办信息工作;

  (2)负责接受和办理向市政府报送的应急事项;

  (3)承办市政府领导对饮用水污染处置工作相关指示、批示的督促落实工作;

  (4)完成事件处置过程中需要综合协调和市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市公安局

  负责《市突发公共事件治安维护应急行动方案》响应,重点做好:

  (1)负责对饮用水源水质污染事故的侦查,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2)负责维护事故现场治安秩序,确保区域社会治安的稳定,参与事故现场处置和调查处理,隔离和封锁污染现场,对事故现场实施交通管制,做好事故车辆救援的组织工作;

  (3)协调消防支队负责对事故现场的防火灭火、抢险救援等工作;

  (4)调配消防车辆,协助市民政局进行应急供水。

  4.市环保局

  (1)认定饮用水源污染事故的性质、等级和危害;将现场情况向市政府报告,跟踪污染动态情况,对建立和解除污染警报的时间、区域提出建议;

  (2)查找污染原因和污染源,确定污染源和污染物,提出切断污染源和控制污染的措施,防止污染范围继续扩大;

  (3)会同相关部门评估水源地受污染的范围和程度,判断是否在受污染水域内发布禁止取水通告,是否需要向下游提出污染警告;

  (4)组织监测,负责水质监控断面的设置、监测以及数据的汇总、分析和上报等,协调相关乡镇(街道)开展应急监控工作,严密监控污染事态;

  (5)负责与上级事故调查组和技术监测组的联络;

  (6)对污染事故进行调查取证,追查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初步拟定污染清除和环境恢复的建议措施。

  5.市水利局

  (1)在发生饮用水源水质污染事故后,负责提出水文条件预报,协助分析确定污染传输、扩散的可能范围;

  (2)负责水资源的合理调度,开闭相关水闸,保证水体需要的流速、流量,控制污染物扩散,减轻事故造成的影响;

  (3)提出后备水源地启用的时机,采取工程措施启用后备水源地,合理调度水资源,提高后备水源的供给能力,并对后备水源地供水工程中水量水质变化情况进行跟踪监测;

  (4)在饮用水源水质污染危机解除后,参与饮用水源地水域的善后处置和生态恢复。

  6.市卫生局

  负责《市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行动方案》响应,重点做好:

  (1)负责组织协调防疫部门协助环保部门开展应急监测,确保居民用水安全;

  (2)负责组织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组织开展医疗救治、流行病学调查、相关病原体的检测和对可能造成疾病传播的病人进行医学隔离,对疫情进行评估并提出防治意见。

  7.市建设局

  (1)负责公共供水行业监督管理工作,组织规划后备水源地必要的取水和应急供水能力建设,督促自来水企业采用特殊的自来水处理措施,如减压供水、改路供水、停水等,确保饮用水安全;

  (2)出现饮用水源地水污染危机时,会商有关部门制定应急供水水量削减方案,督促采取各种措施,确保必须的供水量和出厂水达到饮用水水质标准。

  8.市安监局

  (1)参与协调各成员单位抢险救援工作;

  (2)组织市危险化学品专家协助事故处理;

  (3)组织开展事故责任单位及附近可能受影响的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并协调事故调查处理。

  9.市发改委

  负责水源地水污染事件预测、预警工程的审批、核准和备案;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应对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突发性污染事件处置物质的储存、调拨和应急供应计划,打击哄抬物价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灾害损失恢复规划和物资保障计划。

  10.市经信委

  负责《市突发公共事件物资能源应急保障行动方案》和《市通信保障应急响应预案》响应,协调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突发性事件处置物资的调拨和紧急供应,确保应急期间通信畅通。

  11.市科技局

  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科学技术应急保障行动方案》响应。

  12.市交通运输局

  负责《市突发公共事件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行动方案》响应,落实相应运输车辆开展应急救援,保障各类应急物资的运输。

  13.市商务局

  负责紧急情况下商品饮用水及其他相关商品物资的供应。

  14.市民政局

  负责《市突发公共事件人员基本生活应急保障行动方案》响应,在饮用水源地突发污染造成特别严重影响,导致受灾群众生活困难需要救济或安置时,负责受灾群众的生活救济和转移安置工作。

  15.市财政局

  负责《市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地税应急保障专项预案》响应,负责预警和应急所需经费的审核、划拨及其监督管理。

  16.市国土局

  在饮用水源水质污染危机解除后,参与饮用水源地水域的善后处置和生态恢复。

  17.市质监局

  负责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和技术、质量分析。

  18.市气象局

  负责分析气象条件对饮用水源水质可能产生的影响,根据气象条件提出控制和减轻水源水质污染的建议。

  19.市林业局

  在饮用水源水质污染危机解除后,参与饮用水源地水域的善后处置和生态恢复。

  20.市农业局

  在饮用水源水质污染危机解除后,参与饮用水源地水域的善后处置和生态恢复。

  21.市水务集

  突发事件发生后,按照市应急指挥部和《市城市供水燃气突发事故应急预案》的相关要求,做好应急应对工作。

  22.电力局

  负责保证应急处置、指挥、通讯和信息传输所需的电力供应。

  (五)县(市、区)政府应急处置组织机构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县(市、区)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分别组建相应的应急指挥和处置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的领导和处置工作。

  三、事件分级

  依据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将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集中式饮用水源污染事件(Ⅰ级)、重大集中式饮用水源污染事件(Ⅱ级)、较大集中式饮用水源污染事件(Ⅲ级)和一般集中式饮用水源污染事件(Ⅳ级)四级。

  (一)特别重大集中式饮用水源污染事件(I级红色预警)

  1.当水源地水质中生物、化学、放射性物质等严重超标,导致汤浦水库取水中断;

  2.因发生危险化学品泄漏等严重工业或交通事故,危险化学品流入汤浦水库水源地上游,已可预知将造成汤浦水库水源严重污染,必须提前关闭主要或大部分取水口,造成取水中断的污染事故;

  3.因饮用水源污染造成死亡30人以上,或中毒(重伤)100人以上;

  4.因饮用水源污染造成3万户以上居民供水受影响,且水厂中断取水达2日以上。

  (二)重大集中式饮用水源污染事件(Ⅱ级橙色预警)

  1.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中生物、化学、放射性物质等严重超标,导致县级城市供水中断;

  2.因发生危险化学品泄漏等严重工业或交通事故,危险化学品流入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上游,已可预知将造成水源地水源严重污染,造成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取水中断的.污染事故;

  3.因饮用水源污染造成一次性死亡3人以上、30人以下,或中毒(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

  4.因饮用水源污染造成1万户以上、3万户以下居民供水受影响,且水厂中断取水达2日以上。

  (三)较大集中式饮用水源污染事件(III级黄色预警)

  1.乡镇饮用水源地水质中生物、化学物质等严重超标,导致乡镇供水中断;

  2.因发生危险化学品泄漏等严重工业或交通事故,危险化学品流入乡镇水源地上游,将造成乡镇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故;

  3.因饮用水源污染造成一次性死亡3人以下,或中毒(重伤)50人以下;4.因饮用水源污染造成5千户以上、1万户以下居民供水中断;

  (四)一般集中式饮用水源污染事件(Ⅳ级蓝色预警)

  因饮用水源污染给饮用水源地水质带来安全隐患的,除Ⅰ级、Ⅱ级、Ⅲ级以外的突发环境事件。

  四、预警预防

  (一)预防措施

  预防工作应坚持“着眼当前、考虑长远”的原则,通过强化预警监测能力建设,加快实施对饮用水源污染事故的有效控制和生态修复,改善饮用水源地取水口水质。主要采取的措施:

  1.把确保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的各项工作落实到日常管理之中,开展饮用水源供给保证和水质保护规划研究,加强基础工作和完善网络建设,提高防范意识,构建应急供水安全工程体系,做好应对可能发生的危机事故的各项准备工作。

  2.加快建设县级以上饮用水源地自动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加强对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及其附近主要入湖、入江、入库河流国控、省控断面水质监测,对于突发污染事件对水源地水质的影响做到早掌握、早预防。

  3.摸清饮用水源地水资源供给条件、水污染和环境状况以及管理保护措施等现状,查明原因,制定有效措施,切实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

  4.开展饮用水源污染事故的假设、分析和风险评估工作,完善各类相关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5.做好污染风险隐患调查工作,建立全市水源地周边企业、重点企业、油库等危险品仓储档案和工业废水排污口、生活污水排污口分布名单,并确保风险隐患清单的及时更新和定期检查。

  6.严格控制饮用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内的各种污染活动,治理可能导致保护区(备用水源)水体污染的排污行为,禁止在保护区(备用水源)水域从事围网养殖。

  7.做好战略备用水源地规划,建立战略备用水源地,保障饮用水安全。

  (二)信息监测与报告

  1.信息预测预警

  可能导致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的早期信息:水源地周围水域水质监测数据显示异常,上游水域或陆域生产、运输工程中发生重大有毒有害物质泄漏、污染,人为破坏造成水源水质污染的。

  根据发现的泄漏事故和早期水源地水质监测信息,市环保局和饮用水源所在地县(市)政府要综合分析可能引发特别重大、重大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故的预测预警信息并及时上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根据监测数据对可能引发饮用水源污染事件的级别进行预测。预测和预警信息应及时、准确地向主管部门报告。预测和预警信息应包括: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的类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危害程度、紧急程度、级别判定、发展态势以及应采取的相关措施等。

  2.信息报告

  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有突发性集中式饮用水源污染事件可能发生、即将发生或已经发生,都有及时上报的权利和责任;发生泄露、污染事件的单位,无论事件级别高低,都应在1小时内向当地政府报告;当地政府接报后要求当地环保部门判定事件级别和类别,在2小时内分别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

  对事件紧急或可能发生重、特大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的,可先越级上报,随即再向当地政府和环保部门补报。

  信息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1)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简要过程,初步判断事件原因;

  (2)事件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有无伤亡,事件发展趋势;

  (3)事件发生后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及事件控制情况;

  (4)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和处理的相关事宜及其他需上报的事项;

  (5)事件报告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单位印章,注明报告时间;应急处理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三)预警级别的确定、转化与发布

  1.预警级别的确定

  市应急指挥部收到相关信息并证实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即将发生或已发生时,初步判断其级别与类别后,按照相关应急预案进入预警状态。在此基础上,迅速组织专家研究确定事件级别,有针对性地实施预案和措施。

  2.预警级别的转化

  根据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的发展变化和处置控制情况变化,应及时调整预警级别,在红色(I级)、橙色(Ⅱ级)、黄色(Ⅲ级)和蓝色(Ⅳ级)之间转化,也可跳级进行。

  3.预警级别的发布

  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发生或将要发生时,根据事件性质和级别,要及时发布预警公告。

  Ⅰ级(红色)预警,市政府报省政府批准,由市政府发布。

  Ⅱ级(橙色)预警,市政府报省政府同意后,由市政府发布。

  Ⅲ级(黄色)预警,由市政府确定并发布。

  Ⅳ级(蓝色)预警,由市环保局或事件发生地县(市)政府报市政府同意后发布。

  (四)预警措施

  进入预警状态,市应急指挥部应采取以下措施:

  1.立即启动有关应急方案;

  2.发布相应预警公告;

  3.根据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的级别与类别建立相应的应急保障工作机构;

  4.指令应急处置组织和应急救援队伍进入临战状态,环境监测机构立即开展应急监测,随时掌握并即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

  5.调集事件应急所需的专家、人员及有关物资和设备等,确保应急工作顺利进行。

  (五)先期处置

  事故发生后,事发单位和有关部门,要在所在地政府的统一指挥下,按照有关方案,迅速开展先期处置。坚持“早发现早处置、先发现先处置、边报告边处置”的原则,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污染蔓延,严防次生、衍生事故发生。同时,迅速向上级和有关部门报告。

  五、应急响应

  (一)响应原则

  应急供水坚持“属地为主、重点保障”的原则,通过合理调度,尽可能保障所有用户有序用水。在无法保障全部用户用水时,要确保居民用户基本生活用水;重点保障饭店宾馆等服务业基本用水;重点保障学校、医院、部队等社会重点事业单位的食堂用水;重点保障城乡运行生命线企事业单位和重要外资企业的正常生产用水;优先保障市区重点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的合理用水。

  (二)分级响应

  Ⅰ级、Ⅱ级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发生或将要发生时,由市政府决定、市长签发,并报省政府批准或同意后,由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向社会发布红色或橙色紧急预警信息,市应急指挥部同时发布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市应急指挥部按有关方案和相应级别措施,迅速组织实施,同时按规定程序将有关情况报省政府或上级有关部门,必要时请求省政府、兄弟城市、外地有关科研机构、大专院校和军队紧急支援。

  Ⅲ级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发生后,由市应急指挥部报请市政府批准,由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向社会发布黄色预警信号,同时市应急指挥部发布Ⅲ级响应,并按有关方案迅速组织实施。

  Ⅳ级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发生后,由市环保局或事件发生地县(市)政府决定,并报请市政府批准,由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蓝色预警信息,市应急指挥部同时发布Ⅳ级响应,并按有关方案迅速组织实施。

  (三)响应程序

  市应急指挥部应立即开展下列工作:

  1.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负责人、专家和应急队伍参与应急救援;

  2.修改、调整抢险救援方案,并迅速组织实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件;

  3.组织各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人员责任分工,协调有关部门提供应急保障,包括协调关系、调度应急物资和资源等;

  4.部署做好维护现场秩序和当地社会稳定工作;

  5.向有关方面报告和通报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

  6.决定紧急处置水源污染的其他重要事项。

  (四)指挥协调

  1.现场指挥

  市应急指挥部组织成立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根据事态发展变化需要,在充分调查了解和听取专家等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尽快开展指挥工作,指挥现场人员按预案和规程迅速展开工作;向有关人员提出现场应急行动原则和要求;随时调用所需人员参与应急工作,做到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密切协同、有条不紊。

  2.现场协调

  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协调各级、各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实施应急救援行动,为救援队伍协调提供必要的装备、工具和设施,为救援人员协调提供安全保障;协调专家组迅速开展工作,及时向专家组通报应急状态和应急信息,特别是有关资料和技术参数;及时听取专家对事件危害范围、发展趋势的预测和所提出的应急处置方案和建议;积极协调专家参与供水水质情况、危害范围、事件等级的判定和分析工作,使其更好地在制水工艺改进、水源地环境保护、跨流域调水、临时启用地下水等重大决策措施上提供技术支持,发挥参谋咨询作用。

  3.召开现场办公会

  召开各种现场办公会现场解决问题,充分调动全市各部门和单位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动员一切所需力量为应急处置工作服务。

  (五)紧急处置

  1.处置措施

  (1)污染如果是由排污口排放引起的,必须要求立即封堵排污口,防止饮用水源地水体污染扩大。如果是生产、运输过程中有毒有害化学品的泄露、扩散所造成的饮用水源污染事件,按照污染物的化学、物理特性要求制止泄露。

  (2)如果已经造成饮用水源地水体污染,但影响范围不大,且危害性不很严重时,可要求在污染水体的下游处进行拦截,然后将污染水体直接采用适当的物理、化学方法进行处理,以消除危害。

  (3)如果已经造成饮用水源地水体污染大范围影响,且危害性严重(特别是剧毒化学品污染),应要求立即通知水厂和水源地周围群众停止用水,同样要求在污染水体下游进行堵截,然后采用适当的物理、化学方法进行处理,以消除危害。

  (4)一旦饮用水源地水体已受到污染,参与饮用水源应急的监测人员应立即对污染水域进行布控,并进行监测,及时报告测定结果,供市应急指挥部决策参考。

  (5)如果已经引起周围农田土壤、作物污染或水生生物中毒死亡时,应采集土壤、作物或水生生物进行专业分析,为污染事件后期处理提供科学依据。

  以上措施可根据实际情况合并实施。

  2.应急监测

  按照本预案的职责分工,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卫生局和市水务集团都负有供水质量应急监测责任,对水源地水质、水文状况、自来水出厂水质和自来水管网水进行不间断的监测。Ⅰ级和Ⅱ级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发生后,要加强对全市各网点的监测,至少每2小时取样化验一次,保证水源地溶解氧、氨氮和COD指标以及自来水各饮用指标每2小时报告一次。有关技术负责人和指挥部领导要不间断地深入水厂、水源面亲自查看,实施不间断的跟踪采样、分析,及时掌握监测结果,并及时对事件的发展趋势和影响程度做出分析判断和预测,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3.应急监察

  市监察局组成应急监察组,负责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发生时的监察工作。事件发生地环保主管部门监察室配合应急监察组工作。应急监察组在接到监察任务后,立即赶赴事发现场,了解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性质、原因以及已造成的后果、危害程度、发展趋势等;监督、协助、指导现场处置工作,协助做好人员撤离和防护工作;对事件责任单位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收集相关证据;做好市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应急安全与防护

  1.受影响群众的安全

  根据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的性质(如有毒有害物质泄漏、水质事故),市应急指挥部要及时通过媒体等宣传渠道,向群众宣传防护措施;根据事发时当地的气象、地理环境、人员密集度等,确定群众疏散的方向和方式,责成有关部门和单位组织群众进行安全疏散;根据需要设立紧急避难场所,为群众提供饮用水、食物。

  2.现场处置人员的安全

  现场处置人员应根据不同类型事件的特点(如有毒有害物质泄漏、水上作业等),配备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人员出入事发现场的规定。现场监测、监察和处置人员根据需要配备防毒面具或自救器材等,在正确、完全配戴好防护用具后,方可进入现场,以确保自身安全。

  (七)扩大应急

  当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不断扩大和复杂化,且连续发生次生、衍生事故,并有进一步发展的趋势,我市处置遇到较大困难时,要及时向国务院、省委和省政府、兄弟城市、有关科研单位和相关大中型企业发出求援信息,必要时可通过国家和外事机构向国际友好城市和单位及个人发出求援信息,争取国际支援。

  (八)信息发布

  为保障信息的准确无误,市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有关重要信息的发布必须经市政府认定,由市委宣传部统一对外发布,以满足公众的知情权。信息发布应及时、准确,供水企业及其他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恶意或不负责任地传播与突发供水危机有关的信息。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要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和预警号令,随着事态发展和处置进程,逐步发布详细信息和预警转换号令,及时解除群众的思想疑虑,防止各种谣言的传播。

  六、应急终止

  (一)应急终止的条件

  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得到控制,紧急情况解除后,预警号令发布机构根据应急调查、应急监测结果作出应急处置报告,报市应急指挥部决定终止应急状态,向社会宣布解除号令,转入正常工作。

  应急处置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即可终止应急程序:

  1.本次事件产生的条件已经消除,污染情况得到完全控制,发生事件的水系水质基本得到恢复;

  2.本次事件造成的对供水系统的影响已经消除,供水系统全面恢复正常。

  (二)终止应急响应

  事件应急终止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专家组根据应急监测、监控快报,经评估确认事件已具备应急终止条件后,依次报请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市应急指挥部批准。

  2.市应急指挥部宣布终止应急状态,转入正常工作。

  3.应急终止后,有关部门应根据市应急指挥部有关指示和实际情况,继续进行监测、监控和评估工作,直至本次事件的影响完全消除为止。

  (三)后期处理

  1.善后处置

  污染事件发生地政府应会同市级有关部门,积极稳妥、认真细致地做好危机过后有关工作,弥补损失,消除影响,总结经验,改进工作,进一步落实应急防范措施。

  2.费用清算

  对事件中的伤亡人员、危机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要及时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并提供心理及司法援助;对污染发生地居民群众的经济损失,应根据评估结果给予相应补偿。市级有关主管部门要按规定及时调拨救助资金和物资。有关部门要做好疫病防治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保险监管机构要督促有关保险机构及时做好有关单位和个人损失的理赔工作。

  3.综合评估

  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会同事发地政府,对水源地污染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综合评估,并作出报告。综合评估报告应根据事件等级,分别在应急终止后的30日、20日、15日和10日内完成。

  综合评估报告应包括的主要内容:

  (1)整理和审查所有应急记录和文件等资料;

  (2)分析、评估事件原因、过程及后果(包括伤亡、经济损失);

  (3)分析、评估主要应急措施及其有效性;

  (4)事件结论、主要经验教训,责任人认定及处理意见,各种必要的附件等;

  (5)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规划、管理等方面提出改进建议等。

  4.事件总结

  综合评估结束后,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会同事发生地政府全面总结应急处置工作,并形成书面材料报告市政府。

  根据实践经验,环保部门负责组织对应急预案进行评估,并及时修订应急预案。参加应急行动的部门负责组织、指导应急队伍维护、保养应急仪器设备,使之始终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

  七、保障措施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根据总体预案,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子方案做好污染事件的应对工作;要调动各方力量,统筹安排,采取切实有效保障措施,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

  (一)队伍保障

  各主管部门都要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抢险专业队伍和供给保障队伍,根据事件发生的级别和工作实际随时调用。

  1.工程抢险专业队伍:由城市供水、供电行业相关人员组成,负责事发现场的工程设施抢险和安全保障工作。

  2.应急保障和支援队伍:由各应急职能单位相关工作人员及社会半专业性力量组成,平时要做好各项计划准备,必要时也可临时从社会征集。

  3.应急管理力量:由各级环保监察部门有关人员组成,负责接收同级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应急指令,并与水利、供水、农业、林业等有关部门及时进行协调及信息交换,协调和组织有关单位的应急力量对供水危机进行应急处置。

  (二)技术保障

  各有关应急处置机构的监测、化验、试验分队和专家库都是应对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的重要技术保障力量,要及时提供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技术信息和人力帮助,建立储备数据库随时调用。专家组由从事科研、勘察、设计、施工、质检、安检等工作的技术专家组成,负责事发现场的工程设施、运行安全性和水质情况鉴定,研究应急方案,提出相应对策和意见。有关单位要进一步配备先进监测和分析处理仪器设备,为应对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

  (三)交通和运输保障

  市公安局负责组织与实施紧急处置交通安全保障工作,依法实施道路交通管制。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并依法实施通航管制,落实各类应急保障物资的调运。相关县(市)政府要协助做好交通和运输保障工作。

  (四)通信保障

  逐步建立和完善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应急响应网络系统,并建立相应的网络能力保障制度。应急响应期间,各通信公司要保障通信网络系统的正常工作;随时接收省、市政府的批示和事故发生地的事故信息;市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有关人员应24小时保持通信畅通。

  (五)医疗卫生保障

  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发生后,必须快速组织医疗救护人员对伤员进行应急救治,尽最大可能减少伤亡。在市卫生局指导下,医疗急救中心负责院前急救转运工作,各级医院负责后续救治,红十字会等群众性救援组织和队伍应积极配合专业医疗队伍,开展群众性卫生救护工作。同时,要根据突发危机的特性和需要,做好疾病控制、消毒隔离和卫生防疫准备,并严密组织实施。

  (六)社会稳定保障

  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发生后,市公安局负责应急工作中的社会稳定保障,武警市支队予以协助和配合,并负责相关保卫工作。事件发生地县(市、区)政府协助做好治安保障工作,基层政府和社区组织要积极组织开展群防联防,配合公安部门及时掌握社会动态,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设备的防范保护,严惩借供水危机造谣生事、趁火打劫和制造事端的犯罪行为。

  (七)物资保障

  建立和完善应对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的物资保障机制,满足处置工作的需求。

  1.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处置过程中,由市发改委和市经信委负责组织、协调应急物资的储存、调拨和紧急供应,保障抢险救援队伍的相应装备投入和事发地区群众日常用水的市场供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组织药品的储存和供应。应急物资的调用,由政府应急办组织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实施。

  2.建立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应急物资储存、调拨和紧急配送系统,积极培育和提升动员能力,确保救援物资器材和生活用品的应急供应。同时,积极探索生产潜力信息储备,通过建立应急生产启动运行机制,实现应急物资动态储备。

  3.建立与其他省、市和地区之间的物资调剂供应渠道,以便需要时迅速调入应急物资;必要时,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动员和征用社会物资。

  (八)资金保障

  政府为突发公共事件处置提供资金保障。

  (九)教育和培训

  市环保局会同宣传、教育、文广等部门,通过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广播、电视、网络等,广泛宣传节水、环保、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减灾等基本常识,增强市民的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各级政府和各有关方面要结合实际,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等多种组织方式,有计划地对应急救援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严格考核,确保质量,切实提高其专业技能。

  (十)演练

  市应急指挥部要定期组织演练,以检验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提高应急响应能力。

  八、奖惩与责任追究

  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对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有下列表现之一的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一)出色完成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

  (二)在预防或应急工作中表现突出,使国家、集体和群众的财产免受损失或者减少损失的;

  (三)对应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四)有其他特殊贡献的。

  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依纪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依照规定履行报告职责,迟报、瞒报、漏报和谎报突发供水危机重要情况的;

  (二)未依照规定完成应急处置所需设施、设备和急需物资的生产、供应、运输、储备的;

  (三)对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调查不予配合,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阻碍、干涉调查的;

  (四)在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的调查、处置、人员救治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

  (五)有关部门应履行而拒不履行应急处理职责的;

  (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

  九、附则

  (一)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市环保局制定,预案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所涉及的机构和人员发生重大变化,或在执行中有新的情况,由市环保局及时修订。

  (二)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市环保局负责解释。各县(市)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应急预案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另行制定。

  (三)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生活饮用水水污染应急预案5

  为深入加强我校饮水卫生安全工作,不断提升学校公共卫生工作的水平,进一步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提高学校应对饮水污染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学校饮用水卫生管理要求》的要求,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制定我校突发饮水污染事件应急工作预案,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机制,有效预防与控制我校饮水污染突发事件的发生,切实保障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组织机构

  领导小组

  组长谢明华

  副组长袁向阳赵健冷新昌

  成员各班班主任

  三、发生饮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理机制

  1、条件:学校发生生活用水、饮用水污染事件。

  2、处理办法:

  ①立即停止生活用水、饮用水的供应。

  ②迅速上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区教育局体卫科,同时报市疾病控制中心学校卫生科。

  3、汇报内容:

  ①报告饮水污染造成不适的`师生人数、症状及第一例发生时间;

  ②学校责任人和联系电话;

  ③目前状况和紧急处理措施;

  ④报告时间和报告人。

  4、协助卫生机构救治患者,做好登录并通知家长。

  5、保留水样、装置容器、设备和现场。

  6、配合建设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并按各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7、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8、保险机构介入处理。

  9、必要时报告公安、工商等部门。

  10、书面汇报前因后果及处罚情况。

  11、整改计划、措施。

  四、学校对饮水污染突发事件的预防办法

  1、学校必须保证学生享有足量、卫生的饮用水。

  2、指定专人或兼职负责学校师生饮水安全管理工作。

  3、指定专职或兼职人员对学校使用的制水、供水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

  4、制定学校饮水突发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理办法。

  5、校内醒目位置设置饮水卫生公告和学生饮水安全须知。

  7、学校要根据供水方式严格按照卫生监督管理要求执行:

  (1)保暖桶或锅炉贮水

  学生饮用学校贮存在保暖桶或锅炉的开水,是最常见的用水方式,应做到:

  ①水质符合《生活用水水质卫生规范》(20xx);

  ②有定期清洗保暖桶或锅炉的制度,并予以落实;

  ③有定期清洗的记录;

  ④清洗人员持有效健康体检证明;

  ⑤清洗时宜采用流动蒸汽等物理消毒方式。

  (2)桶装饮用水

  学生饮用桶装饮用水应做到:

  ①生产桶装饮用水的.企业有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

  ②使用的饮水机有有效食品卫生许可证或涉水产品卫生许可证批件;

  ③水质应符合桶装饮用水标识的标准;

  ④对饮水机有定期清洗消毒的制度并予以落实;

  ⑤有定期清洗消毒饮水机的记录;

  ⑥饮水机清洗宜请专业机构进行;

  ⑦清洗消毒使用的消毒剂有有效的卫生许可批件;

  ⑧定期对水质进行抽检。

  (3)二次供水生活用水

  有房顶水箱的学校应做到:

  ①房顶水箱每学期由专业机构清洗消毒并备案;

  ②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对房顶水箱加锁加盖;

  ③保持设施周围环境清洁;

  ④配合卫生防疫机构抽检水样。

  五、学校发生饮水污染事件报告程序和联系方式

  1、报告程序:

  市政府←市卫生局

  市教育局市疾病控制中心

  2、联系电话

  谢明华xx

  袁向阳xx

  赵健xx

生活饮用水水污染应急预案6

  为认真贯彻市、区两级生活饮用水卫生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创建文明城区工作这条主线;以确保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为前提;以文明城区的要求为目标,依法开展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北京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思想,贯彻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进一步做好生活饮用水投诉及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迅速查明水污染事故的原因并及时有效地控制疫情,保证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发生后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保护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工作目标

  杜绝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的发生。

  三、工作原则

  预防为主,专业管理、统一指挥、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部门联动、依法管理、快速反应、有效处置。

  四、应急组织体系

  单位:生活饮用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组长(法人):院长

  副组长(负责人):副院长

  组成成员(专兼职管理员):后勤管理处

  五、突发事件处理流程

  (一)信息报告

  1、责任报告人:任何发现生活饮用水突发事件的单位和个人。

  2、报告时限: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必须立即向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立即向单位所在地政府应急办公室报告,同时立即向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卫生监督所报告。

  (二)应急处置

  1、接到突发事件后,应急处理小组应立即到达现场,迅速了解现场的基本情况,事件发生的`过程、产生的后果,当前事件发展情况,控制事件现场局面,配合医疗单位积极救治病人。

  2、当生活饮用水突发事件发生时,应急处理小组应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制定控制措施及调查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包括停水、查找污染源、消除污染,提供临时供水,发布通告告知居民在事故未解除前,不得擅自饮用污染的水。

生活饮用水水污染应急预案7

  为深入加强学院饮水卫生安全工作,不断提升学院公共卫生工作的水平,进一步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提高学院应对饮水污染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学校饮用水卫生管理要求》的要求,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制定学院突发饮水污染事件应急工作预案,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机制,有效预防与控制我院饮水污染突发事件的发生,切实保障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组织机构

  建立和健全学院突发饮水污染事件的处理组织机构,以便发生饮水污染事件后能快速及时地处理。学院要成立突发饮水污染事件的领导小组。

  三、发生饮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理机制

  1、条件:学院发生生活用水、饮用水污染事件。

  2、处理办法:

  ①立即停止生活用水、饮用水的供应。

  ②迅速上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区教育局体卫艺科科,同时报区疾病控制中心学校卫生科。

  3、汇报内容:

  ①报告饮水污染造成不适的师生人数、症状及第一例发生时间;

  ②学院责任人和联系电话;

  ③目前状况和紧急处理措施;

  ④报告时间和报告人。

  4、协助卫生机构救治患者,做好登录并通知家长。

  5、保留水样、装置容器、设备和现场。

  6、配合建设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并按各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7、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8、保险机构介入处理。

  9、必要时报告公安、工商等部门。

  10、书面汇报前因后果及处罚情况。

  11、整改计划、措施。

  四、学院对饮水污染突发事件的'预防办法

  1、学院必须保证学生享有足量、卫生的饮用水。

  2、指定专人或兼职负责学院师生饮水安全管理工作。

  3、指定专职或兼职人员对学院使用的制水、供水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

  4、制定学院饮水突发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理办法。

  5、院内醒目位置设置饮水卫生公告和学生饮水安全须知。

  6、学院要根据供水方式严格按照卫生监督管理要求执行:

  (1)桶装饮用水

  学生饮用桶装饮用水应做到:

  ①生产桶装饮用水的企业有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

  ②使用的饮水机有有效食品卫生许可证或涉水产品卫生许可证批件;

  ③水质应符合桶装饮用水标识的标准;

  ④对饮水机有定期清洗消毒的制度并予以落实;

  ⑤有定期清洗消毒饮水机的记录;

  ⑥饮水机清洗宜请专业机构进行;

  ⑦清洗消毒使用的消毒剂有有效的卫生许可批件;

  ⑧定期对水质进行抽检。

  (2)二次供水生活用水

  ①水箱每学期由专业机构清洗消毒并备案;

  ②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对水箱加锁加盖;

  ③保持设施周围环境清洁;

  ④配合卫生防疫机构抽检水样。

  五、学院发生饮水污染事件报告程序和联系方式

  (略)

生活饮用水水污染应急预案8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做好XX区XX镇饮用水突发环境事件的防范和处臵工作,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生命和国家、公民的财产安全,指导和规范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臵工作,提高综合防范能力,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3、《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

  4、《重庆市饮用水源污染防治办法》

  5、《XX区街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XX镇集中式饮用水源文家冲水库、吼水湾水库,因环境威胁或造成饮用水源地取水中断的突发事件的预警、控制和应急处臵。饮用水源突发环境浸染事件包括:

  1、生物性污染。一切以水源为传播途径的致病微生物和寄生虫等污染饮用水源,由此可能导致或已经出现腹泻、伤寒、霍乱、甲型肝炎等肠道传染病暴发流行的污染事件。

  2、化学性污染。一切剧毒、有毒、有害化学物品(如氰化物、砷、汞、Cr6+、亚硝酸盐、农药、氨氮、石油类、磷等)污染饮用水源事件,可能损害人体健康甚至危及生命。

  3、其他突发性环境水污染事故。如干旱、洪水、季节性断流等。

  (四)XX镇饮用水源基本情况1、XX水库

  XX水库为小二型水库,自来水饮用水源,相关人口1500人,取水口为黄家湾,日供水300吨,丰水期水量为26万立方米,平水期水量为17万立方米,枯水期水量为2万立方米,供水范围为XX镇辖区。

  2、XX水库

  XX水库为小一型水库,自来水饮用水源,相关人口20000人,取水口为黄土坎,日供水3000吨,丰水期水量为200万立方米,平水期水量为160万立方米,枯水期水量为6万立方米,供水范围为XX镇、XX镇辖区。

  (五)工作原则

  本镇饮用水源污染应急处理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统筹安排、分工协作,长效管理、落实政策的基本原则,由XX镇政府负总责,各职能部门及水厂各负其职。

  二、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一)领导机构

  1、成立XX镇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领导小组,由镇长XX任组长,镇统战委员XX任副组长,各村(居)、镇水厂、镇安监办、XX派出所、镇卫生院、镇食药监、镇财政所、镇畜牧站为成员。

  2、领导小组的主是要职责

  (1)统一组织指挥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的预测、预防、应急准备和应急处臵等工作。

  (2)指导修订《XX镇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3)部署、督促、检查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工作落实情况。

  (4)在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时,决定启动应急预案,向区级相关部门报告情况、协调落实上级指示,发布预警信息。

  (5)及时开展先期处臵,协调解决应急工作时出现的重大问题。

  (二)办事机构

  1、XX镇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环保办,办公室主任为XX,成员有。

  2、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1)负责全镇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的综合协调及相关组织工作。

  (2)会同有关部门研究突发水源污染事件应急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的建设,并向领导小组提出改进建议。

  (3)负责督促检查应急预案的演练工作。

  (4)负责收集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相关信息,并对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后向镇领导小组报告。

  (5)传达镇领导小组的决定,并对决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督办。

  (6)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镇属相关部门工作职责

  镇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各自的职责做好饮用水源的监督管理和污染事故的应急处臵工作。

  镇农服中心:定期申请区环保局对辖区饮用水源进行监测和预警。突发性污染事故发生后,及时向镇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报告,提出防止进一步扩散的措施建议。

  镇水厂:在饮用水源发生突发事故时,启动《XX镇饮用水源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协同相关部门分析事故原因,判明污染物,提出处理意见,防止污染扩大;负责全镇范围内水资源的合理调度;在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故时,根据污染程度和区环保局的意见,视情况采取停水、减压供水、改路供水;启用备用水源等处臵措施。

  镇安监办:有关饮用水源污染事故原因的调查定性和处理;定期检查辖区内重大危险企业,督促其制定、完善相关事故的应急预案,向区安监局及时汇报重大危险源的相关情况。

  双龙派出所:负责维护事故现场治安秩序,配合交通部门确保救援物资运输畅通,参与事故现场处臵和调查处理。参加有关危险化学品的处臵工作。

  镇卫生院:突发事故发生后,负责疏散人员和疾病防控及组织救护;负责组织开展中毒病人的救治、区域内饮用水污染事故对人体健康影响的调查工作,加强对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监督监测,提出控制污染对策建议。

  镇财政所:负责饮用水源应急预案防护装备和应急物资的采购。

  镇兽牧站:加强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域内家禽、牲畜的监控。双龙中学:发生突发水源事故后,协助政府做好学校的稳控工作、保证学校饮用水的来源卫生、安全。

  教管中心:指导XX镇的各个中小学、幼儿园做好积极应对突发饮用水源事件。

  其他责任部门:指挥部根据事故现场救援需要和相关部门职责,确定参加事故现场处臵和救援的部门,共同做好事故现场的处臵和各项救援工作。

  各村(居)委会,一旦发生饮用水源污染事故时,及时组织群众进行自救。

  三、响应和处置

  (一)响应

  各村(居)、场镇各部门一旦发现饮用水源污染迹象,应立即向镇环保局办公室报告,镇及时开展先期处臵工作。

  (二)处臵

  1、迅速报告

  在接到事故报警后,镇政府值班人员要详细做好记录,包括时间、地点、人物、事件及其状况,迅速核实情况。镇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领导小组以最快的.速度,在最短的时间内向区级相关部门报告,并对事故情况进行后续报告。

  2、快速到现场

  镇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领导小组立即召开紧急会议,研究部署各项应急工作,并视情况宣布启动本预案,并立即向区环保局、区疾控中心报告,请求派专家、技术人员到双龙勘查。镇相关工作人员在30分钟内赶赴事发现场,开展应急工作。

  3、现场控制

  镇工作人员达现场后,在第一时间采取措施,配合派出所、安监办等控制现场,同时划定紧急隔离区线、设臵警告标志,切断污染源,防止污染物扩散。

  4、现场调查

  区专家、技术人员到双龙后,在我镇工作人员配合下,迅速展开现场调查、取证工作,查明事件原因、初步分析影响程度等。

  5、现场报告

  镇领导小组就现场调查情况、应急监测数据和现场处臵情况,及时报告区府应急办、区环保局、区卫生疾控中,根据现场情况,及时部署下一步工作。

  6、污染处臵

  区专家、科技人员根据现场调查,向应镇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领导小组提出污染处臵方案和救援方案。并迅速对事故周围环境(居民住宅、农田保护区、水流域、地形)和人员反应作初步调查。

  7、污染警戒区域划定和消息发布

  区专家、科技人员根据污染监测数据和现场调查,向镇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领导小组提出污染警戒区域(划定禁止取水区域或居住区域)的建议,由镇领导小组发布警报决定。

  8、加强舆论引导

  镇环保办应与镇宣传办沟通协调,加强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舆论引导,建立快速发布机制,避免因发布滞后造成工作被动。对媒体的不准确报道,应当及时沟通,澄清事实真相,以正视听。

  9、污染警报解除

  污染警报解除由镇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领导小组根据监测数据报区环保局疾控中心同意后发布。

  (三)后期处臵

  1、善后处臵

  事故结束后,镇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领导小组成员亲赴灾地,慰问受灾群众,妥善安臵灾后重建工作及群众财产损失情况统计,制定补偿标准。财政所采购充足的生活劳保物资,保证灾民的生计。

  2、调查取证

  镇环保办公室全程详细记录污染事件过程、污染范围、周围环境状况、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途径、危害程度等内容,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尽可能采用原始的第一手资料,科学分析确定事故责任人,依法对涉案人员作调查询问笔录,立案查处。

  3、结案归档

  污染事故处理完毕后,及时归纳、整理,形成总结报告,按照一事一卷要求存档备案,并上报有关部门。

  四、保障措施

  (一)应急队伍建设

  镇建立和培训一支常备不懈,掌握处臵饮用水源突发事故能力的应急力量,由镇环保部门、安监办、综治办等相关人员组成。各应急成员必须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按要求完成应急处臵任务。确保全天候通讯畅通(包括公休日),要做好日常的应急准备。

  (二)交通运输保障

  本镇备有小型长安车1辆、安全应急车2辆,用于应急物资运输和伤员的运输,并根据交通道路状况提请公安交警、交通路政实行交通管制,确保运输车辆拉得出用得上。

  (三)医疗卫生保障

  与镇卫生院建立伤员求助机制,确保医疗救治、医药物资的渠道通畅。

  (四)治安保障

  根据事故的性质,在事故现场设立警戒区和安排警戒人员,维护秩序。事发的村(居)委要动员、组织群众,协助做好应急治安的`保障工作。

  (五)物资保障

  有关于应急处臵饮用水源污染环境事件所必要的生活、抢险物资的专用款项。

  (六)社会动员保障

  事故难以控制时,动员社会公众自愿者援助救灾。

  (七)技术储备与保障

  当技术人员、设备短缺时,提区环保局疾控中心组织专家、科技人员。

  (八)培训和演习

  按安全和环保管理部门的要求和工作需要,镇环保办公室定期组织人员安全技能培训,为应急处理做好人员贮备工作。

  五、责任与奖惩

  (一)行政责任和奖励

  饮用水源污染事件应急处臵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在饮用水源污染事件应急处臵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二)刑事责任

  在饮用水源污染事件应急处臵工作中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未依照规定履行报告职责,迟报、瞒报、漏报和谎报或者授意他人迟报、瞒报、漏报和谎报饮用水源污染事件重要情况的。

  2、未依照规定完成饮用水源污染事件应急处臵所需设施、设备、急需物资的生产、供应、运输和储备的。

  3、饮用水源污染事件发生后,对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调查不予配合,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阻碍、干涉调查的。

  4、在饮用水源污染事件调查、控制、救治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

  5、有关部门应履行而拒不履行应急处理职责的。

  6、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

生活饮用水水污染应急预案9

  为了加强学校生活饮用水安全卫生管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生活饮用水突发污染事件及其危害,指导和规范做好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的卫生应急处置工作,迅速查明原因,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保障广大师生的健康生命安全,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等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应急处理预案。

  一、组织机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报告:罗玉权

  二、工作目标

  1、普及各类发生在学校饮用水卫生事件和水源性的传染病的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突发饮用水污染卫生事件和水源性的传染病的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突发饮用水污染卫生事件和水源性的传染病不在校园内蔓延。

  三、预防措施

  1、组建机构,统一领导。

  成立学校突发饮用水污染卫生事件和水源性的传染病的防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学校的突发饮用水污染卫生事件和水源性的传染病的防治工作。

  2、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宣传普及突发饮用水污染卫生事件和水源性的传染病的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防护意识和校园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监测饮用水,做好每年两次水处理设备的检测和检修,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3、依法管理、加强监督。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突发饮用水污染卫生事件和水源性的传染病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规范师生饮用水供应工作,师生饮用水要有专人管理,管理人员身体要符合卫生要求,饮用水存放环境整洁,并加强日常检查,一旦发现变质,立即停用;饮水机要定期消毒,。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4、快速反应、运转高效

  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证发现、报告、隔离、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5、强化教育,防患于未然。

  加强师生的教育。充分利用健康教育课、班会、讲座、板报、广播等,开展饮水卫生安全及水源性的传染病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使学生了解饮水卫生安全的重要性及水源性的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和预防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

  四、应急预案

  1、一旦发生事故,按要求立即向学校安全负责人报告,并于2小时内向上级和有关行政部门报告。

  2、学校教师将在第一时间送中毒学生到医院治疗,同时通知家长。

  3、组织有关人员对学生饮用水封样,并送检疫部门检测。

  4、积极做好中毒学生的就医陪护工作,及时联系学生家长,如实向学生家长阐述事故经过,并认真做好学生家长的工作,争取家长的配合、谅解。

  5、学校保健教师做好专项登记工作,包括:饮水污染情况、班级、人数;因饮水而得病的学生姓名、发病日期、主要症状、处理情况等,并积极协助卫生监督所、疾控中心等部门做好调查工作,在卫生监督所等部门的指导下做好相关工作。

  6、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认真做好理赔工作。

  五、责任追究

  在师生饮水突发污染事故和水源性的传染病事故发生、报告和处理过程中,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未按规定履行职责、违反操作规程、瞒报或玩忽职守者,学校将予以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生活饮用水水污染应急预案10

  一、工作机制建设

  (1)监管机制健全

  1、有食品安全规划

  工作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等。根据本地实际,明确部门职责、时间进度、经费保障等。

  2、部门职责分工明确

  政府(或食安委)责任、部门责任,建立从农田到餐桌无缝隙全程监管责任体系。

  3、有食品安全计划或方案

  连续三年的食品安全计划或方案。

  4、有部门例会制度和联动工作机制

  牵头(或协调)部门、成员单位联动机制和例会制度。

  (2)环境卫生

  1、经营场所选址

  距离暴露垃圾场(站)、污水池、旱厕、粪坑等污染源25米以上。

  2、环境和场所卫生

  内部地面平整完好,无垃圾及积水;墙壁及吊顶清洁完好,无灰尘及污物。外部地面硬化、绿化及平整,无暴露垃圾和卫生死角。门窗、外墙和牌匾清洁,无乱贴乱画。

  3、专用垃圾容器存放、无外溢

  垃圾存放容器配有盖子,密闭存放,无外溢或散落,外部清洁无污垢。

  (3)食品采购

  1、供货单位营业执照和食品许可证

  随机抽取5件食品,注意查看保质期及存放条件。

  2、购货发票或供货凭证

  证照在有效期内,经营范围与所供食品相符。加工厂、大型超市、批发商还应提供食品检验报告单复印件。

  3、检疫合格证

  查阅检疫合格凭证,品名、日期和数量与所查相符。

  4、进货台账

  随机抽取2件食品,反向索取购物凭证和进货台账。

  (4)食品储存

  1、库房隔墙离地,分类、分架存放

  所有食品不能直接与地面和墙壁之间接触。食品与杂物、吸潮的食品与青菜及有异味的食品和吸味的食品在同一空间内存放。

  2、生、半成品、成品分开存放

  生品:需经清洗、熟制后才能使用的食品。半成品:不需清洗直接、熟制后才能使用的食品。成品不需要清洗和加热直接能够食用的食品。

  3、密闭防污染措施

  食用前不能清洗直接入口性食品及散装食品原材料都需密闭加盖存放。

  4、储存条件符合产品标识要求

  标识储存条件的食品,按标识的条件存储,易腐食品应放在8℃以下或60℃以上保存。

  (5)食品加工

  1、流程布局合理

  车间是否从原料到成品方向布局,人流与物流界限清晰,内包装间、冷荤间、分餐间、洗手、消毒是否符合规定。

  2、无腐败变质、过期或禁用原材料

  查看食品及其原料有无过期、变质、生虫及禁止使用的原材料。

  3、无交叉污染

  生熟食品混放、生熟工具容器混用、摸过生食或污物的手未经清洗消毒直接接触熟食的问题。

  4、包装材料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对使用的包装袋、一次性餐饮具进行索证、索票。

  5、运输车辆专用、清洁、温度符合产品要求

  运输食品的车辆是否专用,是否定期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冷藏车厢内温度低于8℃,冷冻低于-18℃以下。

  (6)食品添加剂

  1、专店采购

  检查供货商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和产品检测报告复印件

  2、专柜存放、专人保管

  查看有无专柜、是否加锁和有专人保管。

  3、专用称具

  称具维修保养完好,称重精准,能够正常使用。

  4、专用台帐

  查看记录的使用日期、添加剂品名、添加量和添加比例、记录人等。

  (7)食品检测

  1、产品安全标准齐全

  所生产的食品分别由对应国(行)标、地标或企标,企标有备案证明。

  2、设备满足标准检测需求

  检测设备与检测指标一一对应。

  3、人员经过培训上岗

  资质证件与本人相符,证件真实有效,与所从事的检测工作相匹配。

  4、检测记录齐全

  检测记录的数据结果与检测报告相一致。

  二、餐饮业和集体食堂卫生管

  (1)行政许可

  1、亮证经营

  悬挂在店堂前厅的显著位置进行公示。

  2、无超范围经营

  (2)量化分级管理

  量化分级公示率、公示级别与标准相符。

  (3)从业人员管理

  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从业人员卫生培训及个人卫生、按规定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员。

  (4)原料采购

  有供货单位营业执照和食品许可证、发票或供货凭证,肉类检疫合格证、有进货台账

  (5)食品加工

  流程布局合理 ;无腐败变质、过期或禁用原材料;防交叉污染措施;餐厨废弃物定点清运

  (6)食品添加剂

  专人采购、保管;专柜存放;专用称具;专用台帐

  (7)病媒防制

  消毒设施齐全、场所内无鼠、苍蝇和蟑螂

  三、牲畜屠宰管理

  (1)管理

  1、实施定点屠宰管理、落实检验检疫制度、实施宰前、宰中、宰后检疫管理。

  (2)屠宰场所

  1、布局合理、设施齐全 、操作规范、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与管理、检验检疫档案资料齐全。

  四、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

  (1)管理机制

  1、生活饮用水安全纳入城市发展规划

  查看城市发展规划是否包括生活饮用水安全的有关内容。

  2、监管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查看同级财政预算是否包含生活饮用水监管经费。

  3、集中供水实施许可管理制度

  查看本地区集中供水的许可管理制度或者有关工作的通知方案等,对集中供水单位应实行卫生许可管理。

  4、制定饮用水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查看本地区饮用水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2)集中供水

  1、建立企业内部饮用水安全管理制度

  应建立饮用水卫生管理规章制度,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饮用水卫生日常管理工作。

  2、制定饮用水操作工艺流程

  查看集中供水单位的水处理工艺流程图,内容完整齐全。根据不同的水质处理工艺,查看集中式供水单位的反应、絮凝、沉淀、集泥、排泥、集水、配水、过滤、反冲、排污、消毒等净化处理设备工艺是否符合要求。生活饮用水的输水、蓄水和配水等设施应密封,不得与排水设施及非生活饮用水的管网连接。

  3、持有饮用水卫生许可证

  查看集中式供水单位的饮用水卫生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4、饮用水操作人员持有健康体检合格证

  查看集中式供水单位直接从事供管水的人员应当进行卫生知识培训和健康体检,取得考核合格和取得体检合格证后方能上岗,并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健康检查,不合格者不得安排上岗工作。

  5、生产区30米内无生活区或污染源

  应划定生产区的范围。生产区外围30m范围内应保持良好的卫生状况,不得设置生活居住区,不得修建渗水厕所和渗水坑,不得堆放垃圾、粪便、废渣和铺设污水渠道。集中式供水单位的供水为地下水源时,单独设立的泵站、水井、沉淀池、清水池的外围30米内有无污染源。

  6、水净化处理设备符合工艺要求

  应配备符合净水工艺要求的水净化处理设备、设施和相应的消毒设施,保证正常运转;定期对各类贮水设备进行清洗、消毒;定期对管网末梢放水清洗,防止水质污染。水处理剂和消毒剂的投加和贮存间应通风良好,防腐蚀、防潮,备有安全防范和事故的应急处理设施,并有防止二次污染的措施。

  7、定期对各类贮水设备清洗、消毒

  查看清洗消毒记录档案,是否定期对各类贮水设备进行清洗、消毒;定期对管网末梢放水清洗,防止水质污染。

  8、涉水产品许可批件或安全评价报告

  购买或者使用的输配水设备、水质处理器、防护涂料、水处理剂以及其他涉水产品应有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并进行存档备查。

  9、有安全防范和事故应急处理设施

  集中式供水单位应制定本单位的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具体应急预案,定期检查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10、配备专职水质检测人员

  应配置必要的水质检验设备和检验人员,对水质进行日常检验。

  11、检验记录完整清晰

  水质检验记录应完整清晰,档案资料保存完好。水质检验的项目、频次按国家规定标准执行,并保障供给的'生活饮用水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

  12、设备设施符合工艺要求,运转正常

  供水环境、水质处理、清洗、消毒工艺是否符合要求,设备正常运转。

  (3)二次供水

  1、从事二次供水人员有健康体检合格证

  查看二次供水单位直接从事供管水的人员应当进行卫生知识培训和健康体检,取得考核合格和取得体检合格证后方能上岗,并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健康检查,不合格者不得安排上岗工作。

  2、饮用水箱或蓄水池应专用,无渗漏

  饮用水箱或蓄水池应专用,无渗漏,尤其不能与消防水箱相连或共用。

  3、水箱周围无污水管线及污染物

  蓄水池周围10米以内不得有渗水坑和堆放的垃圾等污染源;水箱周围2米内不应有污水管线及污染物。

  4、设施设置符合规定要求

  二次水箱供水设置在建筑物内的水箱其顶部与屋顶的距离应大于80厘米,水箱应有透气管和罩,入孔位置和大小应满足水箱内部清洗消毒工作的需要,入孔或水箱入口应有盖或门,并高出水箱面5厘米以上,且有上锁装置,水箱内外应设有爬梯。水箱应安装在有排水条件的底盘上,泄水管应设在水箱的底部,溢水管与泄水管均不得与下水管道直接连通,水箱的容积设计不得超过用户48小时的用水量。二次供水设施有无水质消毒设备且正常运转。无负压供水新设备与市政供水管线连接处是否设倒流防止器、防污隔断阀以及相应防止局部污染的措施,自来水进水压力应不低于0.15MPa,使用该设备对自来水管网串接处产生的压降差小于0.01至0.02MPa,新设备的稳流补偿和管道过滤装置应设有便捷的清洗管道及阀门,使用单位每周至少检查一次。与饮用水直接接触的供水设备及用品,是否可能对水质产生污染。

  5、涉水产品许可批件或安全评价报告

  水箱的材质和内壁涂料应无毒无害,二次供水设施中使用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应具有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批件。

  6、清洗、消毒制度落实情况

  二次供水管理单位每年应对供水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清洗、消毒,对水质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恢复使用,以保证居民饮水的卫生安全。

  (4)小区直饮水

  1、原水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使用的净水设备、输配水设备等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应具有卫生许可批件。原水水质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要求。采用反渗透水质净化技术时,出水水质应符合《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卫生安全与功能评价规范——反渗透处理装置》要求;采用纳滤水质净化技术时,出水水质应符合《饮用水净水水质标准》(CJ 94)要求;采用其他水质净化技术时,出水水质应符合《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卫生安全与功能评价规范——一般水质处理器》要求。每台设备定期进行水质检测,有检测报告。

  2、净水、配水设备卫生许可批件

  现制现售饮用水设备及其更换的滤芯滤材应取得省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批件。机身须有产品铭牌并注明产品名称、型号、生产企业等。比照经营单位提供的卫生许可批件核对安装的现场制售水机的名称、型号等。

  3、定期消毒、更换滤材

  现制现售饮用水经营单位应对制水设备的安全负责,加强日常管理和检测,安排专门人员每天对制水设备巡查一次,确保设备正常运转;根据制水设备的技术要求定期进行消毒、更换滤材、开展检测,并将消毒、更换滤材、检测、每天巡查等卫生相关信息及的在制水设备的醒目位置进行公示。

  4、市政供水、自备供水单位管理

  设备的放置应远离垃圾房(箱)、厕所、禽畜饲养、粉尘和有毒有害气体等污染源。设备的安装位置地面平整固化,具备废水排放设施,周围不得积水。供水设备不得与非饮用水管道相通,与生活饮用水连接处须装止回装置。原水水质和出水水质卫生要求与管道直饮水相同。

生活饮用水水污染应急预案11

  一、应急预案目的

  在发生生活饮用水水污染事故时,能及时控制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的危害,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调查、现场处理及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生活饮用水污染对人体危害和经济损失,维护稳定。

  二、成立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为加强对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统一领导,实施应急处理,成立单位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xxx、xxx(卫生保健教师)、班主任

  主要职责:

  调查协助组:

  负责发生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时,及时启动应急处理预案,对事故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部署协调应急救援工作。学校有关部门立即上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同时报市疾病控制中心。

  人员救治协助组:

  协调单位与各级部门及单位内部之间职责范围内的工作,积极配合各个相关部门对学校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开展的各项调查、处理、救援等工作。医务室做好第一时间抢救并协助卫生机构救治患者,做好记录并通知家长。

  后勤保障组:

  总务处负责保留水样、装置容器、设备和现场,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并按各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并在各部门配合下,认真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三、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

  (1)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发生后,单位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紧急组织有关工作人员,立即赶赴现场,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迅速开展现场调查,查找污染原因及污染物,了解污染物的种类、性状、毒性及污染程度,掌握供水范围及接触人群身体健康危害程度等,分析污染的扩散趋势,并据此提出科学、行之有效的紧急控制消除污染措施。

  (2)积极配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制定水质监测方案,科学采集水样和检测,快速找出主要污染物,并进行动态水质监测,及时掌握水质污染程度、污染趋势、水质动态变化规律,为进一步确定污染物、污染治理、恢复供水提供科学依据。

  (3)当出现生活饮用水受到严重污染、威胁供水卫生安全等紧急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供水,在保证水质卫生安全质量的前提下采取其他临时供水途径,以保证饮用者正常生活饮用水问题,避免和减少水污染对饮用者身体健康造成的危害。

  (4)发生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后,应依法立即、如实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水污染事故状况,配合卫生监督部门开展有关调查、配合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开展水质监测,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绝;在卫生监督部门的指导下,制定限期治理方案,针对水污染环节和污染原因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控制事态进一步的蔓延和扩大,严防水污染事故再次发生。

  (5)当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得以控制,污染原因消除后,在恢复供水前,必须重新进行自备水源水或二次供水水质检测,达到国家卫生标准后方可供水,并公告居民,及时解除控制。

  (6)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发生后,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及时完成调查、控制、处理,并形成书面材料(内容包括事故经过、现场调查检测结果、事故原因分析、事故处理经过、效果、存在问题及建议等),按时逐级上报。同时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行政处罚。

生活饮用水水污染应急预案12

  根据上级有关部门对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工作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特制定我校生活饮用水污染应急预案。

  一、应急领导小组人员及分工:

  组长:肖美丽

  副组长:王志兰

  成员:曾美玲、李芳兰、李友凤、胡小兰

  二、活饮用水日常管理:

  1、幼儿园生活饮用水及自备水源,应经当地疾控中心水源水质监测合格后,方可作为供水水源。

  2、由专人负责抽水、烧水、供水、消毒及管理设备设施。抽水房上锁,对学校饮用水设施进行必要的保养,以确保供水设施的完好正常使用。定时对饮水设施进行卫生清理和消毒。学校的自来水供水蓄水池每学期至少进行一次清洗,每年至少采水样送疾控中心检测一次。

  3、开水房锅灶每次使用前必须进行清洗,保温桶每日使用前进行清洗和消毒方能使用,并做好记录。开水须烧开达到100℃,提供给学生直接饮用的`开水应降温到50-60℃后才提供饮用,开水桶应上锁,确保学生安全。

  4、饮用水管理员负责每日对自备水质进行监测:通过目测、鼻嗅、口尝和简单的化学试纸测定等手段,监测学校水质是否有变化。

  三、事故报告:

  学校疑似饮用水污染事故突发后,饮用水管理员或当事人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阻止其他任何人使用),立即报告校长并保留水样。

生活饮用水水污染应急预案13

  一、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应对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的能力,及时、有序、 高效、妥善处置并最大限度地减少事件可能造成的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二、依据

  本预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浙江省突发公共卫生应急管预案》、《浙江省卫生监督机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指导意见(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为依据。

  三、原则

  保障全县饮用水卫生安全,应当坚持预防为主、属地管理的原则,进一步增强饮用水污染事件的防范意识。加强基础工作,增强预警分析,做好应急演练,将预防与应急处置有机结合。做到依法规范、措施果断。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指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是指生物性、化学性等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生活饮用水,导致水质不达标,造成生活饮用水无法饮用,或发生化学性中毒和(或)介水传染病流行,或影响公众健康和社会正常秩序的事件。

  本预案适用于在我县辖区内发生的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必要时可以寻求上级部门的指导和支援。

  五、应急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在卫生局领导下,卫生监督所设立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各应急小组应急工作。下设应急处置现场调查组、信息收集、分析与报告组、技术支撑组、后勤保障组。

  (一)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及职责: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职责:

  1.领导、组织和协调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应急工作。

  2.及时了解掌握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情况,根据情况需要,向县卫生局提出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和行政处罚的建议;

  3.组织事件应急技术探讨和应急知识宣传教育等工作;

  4.其他有关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应急的重要事项。

  (二)现场调查组及职责:

  组长:

  成员:

  职责:负责对集中式供水水源、净水环节、二次供水、管网等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的现场卫生监督、调查取证、提出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和行政处罚的建议等工作。组长接到上级指令后,负责召集本组成员赶赴现场,负责安排内部成员的分工,负责本组收集证据、资料的上报工作。赶赴现场使用组长所在科室车辆,遇到人员空缺、物资不足、车辆使用等问题时,由所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安排调度。成员负责法律文书、取证工具和参考资料的提前准备,定期检查,及时补充工作,负责协助组长收集文书、资料与撰写报告。

  现场调查的主要内容有:对集中式供水水源、供水设施布局、工艺流程、取水、输水、净水、蓄水和配水等设施,集中式供水设施水源防护及厂区环境卫生情况,水质净化消毒设施及净化消毒情况,二次供水设施、储水设备、水处理设备、供水管线及周围环境等进行现场卫生监督检查。对污染单位的相关负责人、直接管理人员等进行询问主要内容包括:水源类型、供水方式、水处理情况、日供水能力(日供水量、供水人口)、供水范围、清洗消毒、近期水质监测以及近期供水系统的运行及维护等情况。另外,需要了解发病人数、死亡人数、就诊情况、临床诊断等情况。根据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指挥部可以安排一组或多组从事上述应急工作,受指派的一组应当负责现场调查处理、信息收集、分析与报告等全部工作。

  (三)信息收集、分析与报告组及职责:

  组长:

  成员:

  职责:负责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理信息的收集、传递、通报、报告,负责与CDC、水利、环保、供水等相关工作部门的联系,对来自水利、环保、供水、CDC等部门的水质资料进行收集、汇总和分析并做出报告等工作。组内成员必须保证信息不得缺失与外泄,任何对外的信息的传递、通报、报告必须经由应急领导小组的批准。污染事件发生在夜间的,信息收集、分析与报告组的工作由现场调查处理组负责。

  (四)技术支撑组及职责:

  组长:

  成员:

  职责:领导小组可以根据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邀请水质检验、卫生监督、流行病学等有关专家组成技术支撑组。负责研究分析事件信息和有关情况,为应急决策提供咨询或建议,参与事件调查,对事件处理提出咨询意见,对事件调查处理中的偏差提出改正意见等。

  (五)后勤保障组及职责:

  组长:

  成员:

  职责:负责后勤保障、提供处理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所需的物资、交通工具等各类保障服务工作,应急专项经费的组织落实工作以及应急处置所需的保障资金。

  各应急处置工作小组成员收集到的信息,检查情况必须及时由组长报告领导小组,严禁任何人私自向外界发布或透露任何有关信息。

  六、应急响应

  (一)设立值班电话,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接到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报告后,应对事件发生的主要情况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发生的单位、地址、联系电话、时间、供水方式、污染范围、发病人数、死亡人数、就诊医院与临床症状等情况。值班人员接到报告后,立即填写《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登记表》,15分钟内进行事件报告情况复核,确定初步信息,并向所长或分管所长汇报,经所领导批准后,向县卫生局电话汇报。由所领导决定并宣布应急响应的开始,通知各应急组应急到位与应急预备,由组长负责通知各组成员应急到位与应急预备,并将通知情况15分钟内反馈应急指挥部。通知及反馈过程应做好书面记录。应急指挥部到位地点为所长办公室,各应急小组到位地点为组长所在科室办公室,工作日应在10分钟到位,非工作日应在30分钟到位,因特殊原因无法到位的,由各组组长及时请示应急指挥部补充人员,应急到位后,各组组长立即到应急指挥部报到并汇报到位情况。

  (二)事件调查前的准备:准备工作包括人员的准备、交通工具准备、法律文书的准备、取证工具和参考资料的准备等。

  1、人员的准备:一般要指派一组专业人员赶赴现场调查,领导小组可以根据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安排一组或多组现场调查处理人员赶赴现场,同时要求其他组人员在单位待命。

  2、交通工具准备:第一批赶赴现场的`车辆使用组长所在科室车辆,后续车辆的安排由后勤保障组负责,指挥部可以根据水污染性质要求全所车辆统一交后勤保障组安排调度。

  3、法律文书准备:现场卫生检查笔录、卫生执法意见书、询问笔录及续页、产品样品采样记录、非产品样品采样记录、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决定书、卫生行政控制决定书、封条等执法文书;

  4、调查取证工具准备:常用的物品,应提前准备,定期检查,及时补充。常备以下物品:

  (1)取证工具准备:照相机、摄象机、录音笔等;

  (2)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xx)、《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等参考书籍。

  七、现场调查

  按照现场调查组的职责开展现场卫生调查,调查时应注意几个方面的调查可以同时和交叉进行,复杂的水污染事件现场调查可能需要反复调查。根据现场调查情况,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向指挥部提出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和行政处罚的建议。根据饮用水污染事件危害程度可以依法采取以下行政控制措施建议:

  1、停止饮用水供应;2、临时封闭供水系统;3、责令污染事件责任单位立即对供水设备、设施、管道进行维修、检查和清洗、消毒。

  现场调查组应将现场调查情况,包括现场检查笔录、卫生执法意见书、询问笔录等执法文书及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和行政处罚的建议等及时报信息收集、分析与报告组。

  八、信息收集、分析与报告

  信息收集、分析与报告组应主动地收集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理信息,并进行分析、归纳与总结。经指挥部批准后,对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向县卫生局报告,依次为初次报告、阶段报告(进程报告)和终结报告。

  1.初次报告:应在2小时内完成。包括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信息来源、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污染程度、影响人口、水源类型、供水方式、水处理情况以及近期供水系统的运行及维护情况,饮用水污染物的可疑种类及拟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等。

  2.阶段报告(进程报告):一般应在24小时至48小时内完成(需要检验结果支持的,依出检验结果的情况而定)。包括现场控制情况,造成事件发生的主要原因、过程和进展情况,物理、化学、微生物实验室结果,以及初步结论。

  3.终结报告:一般应在2周内完成(需要检验结果支持的,依出检验结果的情况而定)。包括整体时间的描述、事件发生的确切原因、应急处置过程以及事件的最终结论。

  九、应急终止

  (一)污染事件责任单位完成整改,经具有资质的水质检验机构出具水质合格检验报告后,应急领导小组组织专家分析处置情况,向县卫生局应急机构报告,根据事件等级,由县卫生局组织评估并决定应急状态结束。

  (二)应急结束后,信息收集、分析与报告组应做好相关善后处理工作,整理和审查所有应急记录和文件等资料,总结和评价应急工作,相关资料最终报稽查科归档。对水污染事件责任单位的行政处罚、卫生许可、人员的培训等工作由相关监管科室负责。

生活饮用水水污染应急预案14

  根据上级有关部门对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工作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特制定我校生活饮用水污染应急预案。

  一、应急领导小组人员及分工:

  组长:许立豪

  副组长:常明

  成员:陈建军、孙立奇、孙青忠、柳振亭、王晓琨、刘向波、

  姜军伟、胡志勇、各班主任

  二、生活饮用水日常管理:

  1、学校学生生活纯净饮用水及自备水源,应经当地疾控中心水源水质监测合格后,方可作为供水水源。

  2、由专人负责供水、消毒及管理设备设施。对学校纯净饮用水设施进行必要的保养,以确保供水设施的完好正常使用。

  3、纯净饮用水管理员负责每日对纯净水质进行监测:通过目测、鼻嗅、口尝和简单的化学试纸测定等手段,监测学校水质是否有变化。

  三、事故报告:

  1、学校疑似纯净饮用水污染事故突发后,纯净饮用水管理员或当事人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阻止其他任何人使用),立即报告校长并保留水样。

  2、校长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通知其它安全领导小组成员赶到现场进行初步确认。

  3、事故初步确认后,校长在10分钟内向市教育局、疾控中心等上级相关部门报告。

  四、应急处理:

  1、在校长向相关部门报告同时,领导小组副组长立即组织对校内已经纯净饮用过污染水的师生进行清理,小组成员对水源、设施、现场等进行保护,维持秩序。

  2、班主任按副组长指挥组织饮用过污染水的`学生到指定地点休息、观察,等候医护人员进行紧急救护;如有学生出现异常症状,由小组成员进行初步处理;小组成员和班主任协助医务人员进行紧急救护。

  3、小组成员负责协同其它教师联系家长并组织学生在教室休息或自习。

  4、小组成员负责接待到校家长,并进行安抚、慰问。

  5、由陈建军主任联系纯净水源到学校,以满足师生正常的饮水、生活需求。

  五、善后处理:

  1、成立善后处理工作小组,安排领导和教师对受害人员家属进行慰问、安抚。

  2、领导小组协调各方面关系,协助相关部门查找污染原因,积极配合专业部门人士消除污染,尽早恢复学校正常用水。

生活饮用水水污染应急预案15

  为了有效预防和控制突发性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造成的危害,保证校园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基本原则

  坚持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分工协作的原则高效处置,及时处置突发性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校园内突发性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的预防、控制和救治工作。

  三、组织机构

  1.突发性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置小组

  组长:xx

  成员:xx

  2.救援救护小组

  组长:xx

  成员:徐xx

  3.善后处理小组:

  组长:xx

  成员:xx

  4.事故调查小组:

  组长:xx

  成员:xx

  四、应急处置

  1、水管员每日巡视二次供水水箱房,在巡视检查水质时发现有异常现象时(如有异味、有颜色等),应立即报告后勤集团办公室。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要立即到现场查看。如果属实,立即报告后勤集团总经理,启动应急方案。

  2.集团总经理向上级主管领导报告,经请示上级同意,依法立即、如实向呼兰区疾病控制中心报告。

  3.突发性生活饮用水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成员应立即赶往现场并封锁现场,切断污染水源,等待上级主管部门处理。同时集团办公室立即通知校区各单位,停止使用饮用水并及时供应清洁饮用水。

  4.呼兰区疾病控制中心到达现场后,积极配合迅速展开现场调查,查找污染源和污染物,了解污染种类、性状、毒性及污染程度,掌握供水范围及接触人群身体健康危害程度等。

  5.配合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开展水质监测,制定限期治理方案,针对水污染环节和污染原因采取切实有效的控制措施,控制事态进一步扩大和蔓延,严防再次污染。

  6.按照呼兰区疾病控制中心制定的'方案进行实施,直至恢复正常供应饮用水。

  7.立即组织做好校区各单位思想稳定工作,保持校区良好秩序。

  8.组织召开“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小组”会议,召集有关人员布置任务,迅速投入到抢险、救护和善后工作的处理等各工作之中。

  9.由校办负责及时向上级汇报突发事件的进展情况。接待媒体、学生家长和教职工家属,处理善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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