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储油罐区严禁烟火,设立防火隔离带,配备充足的灭火器材。
2、高强电闪、雷击频繁时,应停止卸油作业。
3、因设备检修等情况必须动用明火时,应向机场公安、消防部门报告,经批准并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动火。
4、储油罐区内电气设施必须符合安全规范,禁止使用不防爆电器设备。
5、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每年至少在雷雨季节前检测一次,并做好记录。
6、无关人员禁止进入储油罐区,发现违章行为和不安全因素,有权制止和向上级反映。
7、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保证消防器材处于良好待用状态。
8、台汛季节,储油罐区下水道要保持畅通。大潮汛和暴雨来临前,必须封闭储油罐进油孔和量油孔,防止油罐进水。
9、从事油品管理的人员必须有《危险化学品管理资格证书》消防合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