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定工作或事情顺利开展,常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计划中内容最为复杂的一种。那么优秀的方案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方案,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方案1
按照xx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在城乡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中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实施方案》(x建发〔20xx〕xxx号)的要求,现就在我市城乡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中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示范、帮扶”共同缔造活动,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群众身边、房前屋后的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为切入点,广泛深入开展“共同缔造”活动,建设“整治、舒适、安全、美丽”的城乡人居环境,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使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具体、更加充实、更可持续。
二、目标措施
(一)工作目标
县(市、区)政府发挥引导和激励作用,在每村建立1个帮扶团队发挥参谋作用,村党组织发挥核心作用,引导村民成立各种自治组织,调动群众发挥其主体作用,通过“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的方法发动村民共同建设家园,以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为抓手,同时培育特色产业实现村集体和村民收入可持续增长,达到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目标。20xx年每县选取1个示范村进行创建;20xx年将示范扩大到每镇1个示范村;通过示范引导,到20xx年基本实现行政村(自然村)或城市社区人居环境“整洁、舒适、安全、美丽”目标,初步建立“共同缔造”的长效机制。
(二)基本措施
把行政村(自然村)和城市社区作为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基本空间单元,着力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打造宜居的城乡空间环境,营造持久稳定的归属感、认同感,增强城乡社区凝聚力。践行“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发挥群众的首创精神,尊重群众意愿,从群众关心的事情做起,从让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激发群众参与,凝聚群众共识。以改善群众身边、房前屋后人居环境的实事、小事为切入点,以建立和完善全覆盖的社区基层党组织为核心,以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协商共治”的城乡治理体系、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为路径,发动群众“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最大限度地激发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改善人居环境,凝聚社区共识,塑造共同精神,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通过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推进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由政府为主向社会多方参与转变,打造新时代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三、主要任务
(一)因地制宜确定实施载体。以行政村(自然村)和城市社区为基本空间单元,充分发挥村民、社区居民的主体作用,根据不同类型村庄和社区人居环境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因地制宜确定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的重点。在行政村(自然村),可结合正在推进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从危房改造、改水、改厨、改厕、改圈、美化村容村貌等房前屋后的实事、小事做起。在城市社区,可在正在开展的公租房小区“和谐社区、幸福家园”达标、老旧小区改造、生活垃圾分类等工作的基础上,解决改善小区绿化和道路环境、房前屋后环境整治、增加公共活动空间、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和增加停车设施、建筑节能改造等问题。
(二)决策共谋。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拓宽政府与村民、居民交流的渠道,搭建村民、居民沟通平台。通过座谈走访、入户调研、工作访谈等方式,了解村民、居民需求,发动群众广泛参与。开展多种形式的基层协商,充分发挥村民、居民的主体作用,共同确定村庄、社区需要解决的人居环境突出问题,共同研究解决方案,激发村民、居民参与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工作的热情,使村民、居民从“要我干”转变为“我要干”,使基层政府和相关部门从传统的决策者、包办者转变为引导者、辅导者和激励者。
(三)发展共建。充分激发村民、居民的“主人翁”意识,发动村民、居民积极投工投劳整治房前屋后的环境,主动参与老旧小区改造、生活垃圾分类、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及公共空间的建设和改造,主动配合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珍惜用心用力共建的劳动成果,持续保持社区美好环境。组织协调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工作,鼓励党政机关、群团组织、社会组织、社区志愿者队伍、驻区企事业单位、专业社工机构提供人力、物力、智力和财力支持,大力推动规划师、建筑师、工程师进社区,组织在职党员开展共产党员社区奉献日、在职党员义务服务周等活动,共同为人居环境建设贡献力量。
(四)建设共管。鼓励村民、居民针对村庄、社区环境卫生、公共空间管理、停车管理、生活垃圾分类等内容,通过村委会、居委会或居民自治组织,共同商议拟订村民公约并监督执行,加强对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成果的管理。建立健全绿地认领、公共空间认领、公共设施等维护认领的“爱心积分机制”及志愿者积分机制,以积分评比奖励的形式,激励社区居民、企业、社会组织积极参与人居环境建设成果的维护管理。
(五)效果共评。建立健全城乡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项目及“共同缔造”活动开展情况的评价标准和评价机制,组织社区居民对活动实效进行评价和反馈,持续推动各项工作改进。组织评选“共同缔造”典范社区、先进组织和先进个人,激发各方参与“共同缔造”活动的积极性。建立“以奖代补”机制,对社区居民与社区组织参与面广、效果好的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项目,通过奖励的形式予以补贴,推动“共同缔造”活动不断向纵深发展。
(六)成果共享。通过发动群众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实现城乡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工作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建设“整洁、舒适、安全、美丽”的社区环境,形成和睦的邻里关系和融洽的社区氛围,积极塑造“勤勉自律、互信互助、开放包容、共建共享”的共同精神,让社区居民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的良性互动,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四、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感,下大力气抓好推进工作,成立由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挂帅,主管部门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参与的“共同缔造”活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指导行政区域内开展“共同缔造”活动。20xx年5月20日前,各县(市、区)要将本年度的实施方案(包括工作思路、主要目标、责任分工、时间安排等)、工作计划报送市住建局备案。从20xx年起,每年1月底前要将年度工作计划报市住建局备案。
(二)形成工作合力。各县(市、区)党委、政府要主动支持,督促主管部门与相关组织、民政、财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将政府的公共服务、社会管理资源和平台下沉到村庄、社区,深入群众,要求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群团组织主动合作,形成开展“共同缔造”活动的合力,共同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协商共治”的城乡治理体系。
(三)加大培训力度。市级从科研设计院组织一批整治素质高、综合能力强、了解乡村、热爱乡村、致力于服务乡村的专家教授作为帮扶专家团队,采取多种形式对县(市、区)主管干部及乡村(社区)干部进行培训,帮助他们尽快掌握、灵活运用“共同缔造”的理念和方法。各县(市、区)要着力在农村和城市社区党员、乡贤、致富能手、老工人、老教师、老模范、老干部等群体中发掘和培养一批“共同缔造”工作骨干,努力打造一支素质高、能力强、多元化的工作队伍。
(四)强化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共同缔造”活动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县市区活动开展情况的跟踪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市级将以活动覆盖面、各方参与度、群众满意度等为重点,对各县(市、区)“共同缔造”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评估评价,并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和市委、市政府报告。
(五)做好宣传引导。市级将利用渭南日报、渭南电视台等网络媒体等形式加大对“共同缔造”活动的宣传力度。各县(市、区)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大对“共同缔造”活动的宣传力度,及时发现、总结和宣传“共同缔造”活动中涌现出来的鲜活经验以及行政村(社区)党组织、党员干部和带头人的典型,让“共同缔造”的理念思路深入人心,形成全民关心、支持和参与活动的范围。优选挖掘示范案例,及时总结上报,争取在省市乃至全国宣传推广。
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方案2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xx〕xx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xx省人民政府签署的《在城乡人居环境建设中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合作框架协议》精神,全面推动我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暨“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结合全省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安排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为路径,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升,改善居民居住条件,推动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治理体系,让人民群众生活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
二、改造目标
“十四五”期间,全省计划改造城镇老旧小区近1万个,惠及约100万户居民。全省改造工作按照“三步走”:20xx年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3622个,惠及39。23万户居民;到20xx年,完成60%的改造任务,基本形成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制度框架、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到“十四五”期末,结合各地实际,力争基本完成20xx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建设环境整洁、设施完善、绿色生态、安全有序、管理规范、和谐宜居的“美好幸福小区”。
三、改造范围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是指对老旧小区及相关区域的建筑、环境、配套设施等进行改造、完善和提升的活动(不含住宅拆除新建)。城镇老旧小区是指城市或县城(城关镇)建成年代较早、失养失修失管、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社区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含单栋住宅楼),各地要结合实际,合理界定本地区改造对象范围,重点改造20xx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
四、改造内容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内容可分为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3类。
(一)基础类。为满足居民安全需要和基本生活需求的内容,主要是市政配套基础设施改造提升以及小区内建筑物屋面、外墙、楼梯等公共部位维修、清理楼道杂物及各类小广告等。其中,改造提升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包括改造提升小区内部及与小区联系的供水、排水、供电、弱电、道路、供气、供热、消防、安防、生活垃圾分类、移动通信等基础设施,以及光纤入户、架空线规整(入地)等。
(二)完善类。为满足居民生活便利需要和改善型生活需求的内容,主要是环境及配套设施改造建设、小区内建筑节能改造、有条件的楼栋加装电梯等。其中,改造建设环境及配套设施包括整治小区“脏、乱、差”,清理、拆除各类违章建筑物和侵占绿地、道路的违章设施,整治小区及周边绿化、照明等环境,改造或建设小区及周边适老设施、无障碍设施、停车库(场)、电动自行车及汽车充电设施、智能快件箱、智能信包箱、文化休闲设施、体育健身设施、物业用房、智慧安防等配套设施。
(三)提升类。为丰富社区服务供给、提升居民生活品质、立足小区及周边实际条件积极推进的内容,主要是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及其智慧化改造,包括改造或建设小区及周边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卫生服务站等公共卫生设施、幼儿园等教育设施、周界防护等智能感知设施,以及养老、托育、助餐、家政保洁、便民市场、便利店、邮政快递末端综合服务站等社区专项服务设施。
各地应根据上述内容,结合当地实际情况,依据《xx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导则》,确定具体的改造内容清单、可操作的改造标准和支持政策。
五、工作方式
(一)工作流程。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坚持政府引导,遵循以下流程:开展摸底排查——居民意愿调查——设计方案审查——制定实施方案——初步方案公示(居民决策)——申报确定实施方案——制定改造标准及建立改造项目库——组织实施——竣工验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二)实施步骤。
1、制定年度改造计划
(1)摸底调查。由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组织本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会同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实施,街道办事处、社区配合,梳理群众改造意愿及群众对改造项目的意见建议。通过摸底调查拟改造项目的具体情况,梳理小区改造项目库。对片区内距离近,但分属不同产权或不同管理主体的老旧小区,鼓励打破小区分割,实施统一设计、统一改造、统一管理,进行集中连片改造。
(2)编制年度改造计划。由各市、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会同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按照本地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规划,区分轻重缓急,切实评估财政承受能力,科学编制年度改造计划,不得盲目举债铺摊子,经同级人民政府同意后,报送上一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改革、财政部门。建立激励机制,优先对居民改造意愿强、参与积极性高的小区(包括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住宅小区)实施改造。养老、文化、教育、卫生、托育、体育、邮政快递、社会治安等有关方面涉及城镇老旧小区的各类设施增设或改造计划,以及电力、通信、供水、排水、供气、供热等专业经营单位的相关管线改造计划,应主动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有效对接,同步推进实施。国有企事业单位、军队所属城镇老旧小区按属地原则纳入地方改造规划和计划统一组织实施。
2、制定小区改造方案
列入改造计划的城镇老旧小区应由确定的项目主体单位组织编制改造方案。改造方案应包括项目基本情况、现状调研、改造内容、施工图文件、工程量清单、投资估算、资金来源、物业管理模式、社会经济效益分析等内容。改造方案应在小区进行公示。
3、开展项目审批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方案公示通过后,应报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文化和旅游等部门联合审查批准,同步办理立项、用地、规划等前期手续。
4、实施改造施工
(1)质量安全监管。施工单位制定科学的施工组织设计,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文明施工。施工现场要公布投诉热线电话,接受居民咨询及监督。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全程介入,做好施工过程监督。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强化对隐蔽工程全过程监管,杜绝施工扰民。
(2)技术服务指导。设计、施工、管线等单位和技术团队要全过程现场开展跟踪技术服务,根据现场情况调整或变更设计,及时解决现场技术问题,并就调整或者变更设计的技术合理性和经济性向建设单位书面说明。涉及重大内容、投资改变的,履行报批手续后要在小区进行公示。
5、竣工验收
项目完工后,由建设单位组织,街道办事处、社区、业主委员会(或业主代表)和设计、施工、监理、管线等单位共同参与进行验收。同时,要组织小区居民对改造实效进行评价和反馈,及时整改存在问题。验收通过后,抓紧完成竣工财务决算,做好竣工项目的资料整理(特别是隐蔽工程的`资料)、归档和移交工作。
6、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各县(区)可将有条件的若干个老旧小区捆绑打包,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引导业主委员会自主选择专业化物业管理;对未建立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的老旧小区,引导业主补交专项维修基金;对已完成改造的无上级产权单位、无物业管理、无人防物防的“三无”小区,可采取引入物业管理、业主自治等多种模式;改造好的小区可通过公共房屋出租、停车计时收费等形式,盘活小区资源,增加小区“造血功能”,为后期维护管理提供资金保障。
六、工作措施
(一)优化项目审批。各地要结合审批制度改革,精简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审批事项和环节,构建快速审批流程,积极推行网上审批,提高项目审批效率。可由市、县(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审查改造方案,认可后由相关部门直接办理立项、用地、规划审批。不涉及土地权属变化的项目,可用已有用地手续等材料作为土地证明文件,无需再办理用地手续。探索将工程建设许可和施工许可合并为一个阶段,简化相关审批手续。不涉及建筑主体结构变动的低风险项目,实行项目建设单位告知承诺制的,可不进行施工图审查。鼓励相关各方进行联合验收。
(二)完善标准体系。各地要依据《xx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导则》,研究制定本地区改造方案,逐项明确改造内容。合理确定设计方案及施工工艺,明确智能安防建设要求,鼓励综合运用物防、技防、人防等措施满足安全需要。及时推广应用新技术、新产品、新方法。因改造利用公共空间新建、改建各类设施涉及影响日照间距、占用绿化空间的,可在广泛征求居民意见的基础上一事一议予以解决。
(三)整合存量资源。各地要合理拓展改造实施单元,推进相邻小区及周边地区联动改造,加强服务设施、公共空间共建共享。深入挖掘、统筹利用既有资源空间,增加小区停车位(场)及充电设施供给。加强既有用地集约混合利用,在不违反规划且征得居民同意的前提下,允许利用小区及周边存量土地建设各类环境及配套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其中,对利用小区内空地、荒地、绿地及拆除违法建设腾空土地等加装电梯和建设各类设施的,可不增收土地价款。整合社区服务投入和资源,通过统筹利用公有住房、社区居民委员会办公用房和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闲置锅炉房等存量房屋资源,增设各类服务设施,有条件的地方可通过租赁住宅楼底层商业用房等其他符合条件的房屋发展社区服务。
(四)明确土地支持政策。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涉及利用闲置用房等存量房屋建设各类公共服务设施的,可在一定年期内暂不办理变更用地主体和土地使用性质的手续。增设服务设施需要办理不动产登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依法积极予以办理。
七、工作机制
(一)建立统筹协调机制。建立“省级统筹、市县落实、街道办事处和社区、产权单位、小区居民等全程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省级相关部门主要负责政策顶层设计、年度改造计划的确定和中央、省级补助资金的拨付,同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各市、县(区)要建立健全政府统筹、条块协作、各部门齐抓共管的专门工作机制,明确各有关部门、单位和街道办事处(镇)、社区职责分工,制定工作规则、责任清单和议事规程,形成工作合力,共同破解难题,统筹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二)健全动员居民参与机制。各市(区)要结合全省“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试点,以老旧小区改造为抓手,建立和完善党建引领城市基层治理机制,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作用,组织引导社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积极配合、参与改造。统筹协调社区居民委员会、小区业主委员会、产权单位、物业服务企业等共同推进改造。将社区治理能力建设融入改造过程,促进小区治理模式创新,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完善小区长效管理机制。开展基层党组织引领的多种形式基层协商,搭建沟通议事平台,利用“互联网+共建共治共享”等线上线下手段,主动了解居民诉求,促进居民形成共识,发动居民积极参与改造项目方案制定、配合施工、参与监督和后续管理、评价和反馈小区改造效果等,实现决策共谋、问题共找、方案共定、资金共筹、改造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
(三)建立改造项目推进机制。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部门,采取“月统计、季通报、年考核”的工作推进机制,对全省老旧小区改造计划、项目建设、运行管理等方面进行督导和监管。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要明确项目实施主体,健全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项目实施主体等共同参与的项目推进工作机制,确保项目有序实施。鼓励多种所有制企业作为实施主体承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支持有实力的国有企业参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建设。支持市、县政府现有的融资平台在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的前提下,通过市场化运营,作为实施主体承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服务。鼓励采用工程总承包(EPC)、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等推进项目建设。积极推动设计师、工程师、法律顾问以及志愿者进社区,辅导居民有效参与改造。为专业经营单位的工程实施提供支持便利,禁止收取不合理费用。鼓励选用经济适用、绿色环保的技术、工艺、材料、产品。改造项目涉及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的,应严格落实相关保护修缮要求,注重维护城市传统风貌特色、地域特征和传统街区肌理,在改善居住条件、提高环境品质的同时,展现城市特色,延续历史文脉。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同步开展“美好幸福小区”、“绿色社区”创建。
(四)强化改造过程质量安全监督机制。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要把老旧小区改造质量安全管理作为重点工作,切实健全责任主体、实施单位等各方的监督管理制度,细化分工,明确责任,督导责任主体和实施单位按照质量安全标准和规范要求,严把质量安全关,杜绝不合格建材进场,在开复工前对施工现场重要环节、重点部位进行全面彻底检查,重点监督检查各类脚手架、起重设备等安全使用情况,以及危大工程、临时用电、消防等安全管理情况,消除安全生产隐患。要落实全过程留痕要求,特别是隐蔽工程应录制影像资料。要防止不合理赶工期、抢进度现象,严防超定员、超强度加班带来的安全风险,严防高浓度酒精等消毒制剂以及易燃、易爆品诱发火灾。
(五)完善改造项目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各地在组织施工时,必须按照下达的项目计划,对施工具体内容、投资额、资金来源、计划施工时间等信息进行公示公开,主动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保障居民在小区改造中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最大限度满足居民需求,真正做到把好事办好,把老旧小区改造做成“民心工程”。各市、县(区)审计部门要适时主动介入,加强对改造项目的审计监督,及时揭示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完善。
(六)完善小区长效管理机制。结合改造工作同步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街道办事处、社区居民委员会配合,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参与的联席会议机制,引导小区居民协商确定改造后小区的管理模式、管理规约及业主议事规则,共同维护改造成果。建立健全城镇老旧小区全周期管理机制,完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归集、使用、续筹机制,促进小区改造后维护更新进入良性轨道。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会同省级相关部门对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建设及后续运营管理情况进行考评。制定“以奖代补”政策,鼓励老旧小区运营管理主体不断提高管理维护水平。对于涉及银行借款的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还款期内,各市、县(区)政府部门要督导借款主体落实还款责任,确保按时偿还到期资金,维护良好信用。
八、资金筹措
(一)居民合理出资。按照谁受益、谁出资原则,积极推动居民出资参与改造,可通过直接出资、使用(补建、续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让渡小区公共收益等方式落实。各市(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出台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政策。支持小区居民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等自住住房改造。鼓励居民通过捐资捐物、投工投劳等支持改造。鼓励有出资意愿的居民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同步进行户内改造或装饰装修、家电更新。
(二)政府的财政支持。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并统筹省级财政补助资金支持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央、省级资金主要用于基础类改造,可适当用于完善类、提升类部分项目的改造。市、县(区)人民政府要加大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同级资金配套力度,要结合实际,将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纳入国有住房出售收入存量资金使用范围;同时要加大统筹涉及住宅小区的各类资金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支持各地通过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筹措改造资金。
(三)金融力量参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积极协调各金融机构授信工作。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规模化实施运营主体采取市场化方式,运用公司信用类债券、项目收益票据等进行债券融资,但不得承担政府融资职能,杜绝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国家开发银行xx省分行、农业发展银行xx省分行结合各自职能定位和业务范围,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依法合规加大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信贷支持力度。各商业银行加大产品和服务创新力度,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前提下,依法合规对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企业和项目提供信贷支持。国家开发银行xx省分行依据xx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开发银行总行签订的《开发性金融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战略合作协议》,参与xx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规划及项目筛选,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及国家开发银行内部授信政策的前提下开展授信工作,加大对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金融服务力度,提供优惠信贷资金支持。支持各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改善金融服务,探索公司融资模式及项目融资模式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提供融资支持。
(四)专营单位投入。鼓励原产权单位对已移交地方的原职工住宅小区改造给予资金等支持。公房产权单位应出资参与改造。引导专业经营单位履行社会责任,出资参与小区改造中相关管线设施设备的改造提升;专营设施改造前产权属于专业经营单位的,由专业经营单位负责改造;产权不属于专业经营单位的,改造后专营设施设备的产权可依照法定程序移交给专业经营单位,由专业经营单位负责后续维护管理。通过政府采购、新增设施有偿使用、落实资产权益等方式,吸引各类专业机构等社会力量投资参与各类需改造设施的设计、改造、运营。对具备市场化运作条件的社区养老、托幼、医疗、助餐、超市、保洁、文体等公共服务设施,采取各运营主体与小区业主利益捆绑开发、商业捆绑开发等方式,运用市场化方式吸引社会资金参与。支持规范各类企业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参与改造。支持以“平台+创业单元”方式发展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服务新业态。
(五)落实税费减免。专业经营单位参与政府统一组织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对其取得所有权的设施设备等配套资产改造所发生的费用,可以作为该设施设备的计税基础,按规定计提折旧并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所发生的维护管理费用,可按规定计入企业当期费用税前扣除。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为社区提供养老、托育、家政等服务的机构,提供养老、托育、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并减按90%计入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房产、土地,可按现行规定免征契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不动产登记费等。
九、组织保障
(一)统筹推进工作。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作为落实“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中城市更新内容的重要载体,各市(区)要以“共同缔造”的理念,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作为当前城市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行动和城市更新行动的重要内容,同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和“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
(二)层层压实责任。市县(区)政府要落实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本级政府审核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年度申报计划和项目内容清单,进行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多方筹措老旧小区改造资金,做好辖区内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项目责任主体要做好项目的规划设计、质量安全监管等工作,街道办事处和社区要统筹协调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公司等,做好老旧小区改造宣传发动、群众意愿征集、化解处理矛盾纠纷等工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省级相关部门加强工作指导、督导检查,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三)做好宣传引导。加大对优秀项目、典型案例的宣传力度,加强政策解读,让群众知晓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对象、条件、标准和范围。同时,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以及群众喜闻乐见的多种形式组织宣传,着力引导群众转变观念,形成社会各界支持、群众积极参与的浓厚氛围,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奋力谱写xx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
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方案3
为全面推动我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暨“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xx〕xx号)和省住建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全面推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暨“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的实施方案》(x建发〔20xx〕xx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提高整体人居环境质量为目标,以“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为路径,以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业主自治,着眼长远、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全面推进我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升,改善居民居住条件。着力完善小区功能,解决老旧小区建设标准不高、设施设备陈旧、功能配套不全、日常管理制度不健全等问题,努力为居民打造一个环境优美、秩序井然、舒适宜居的美好生活环境。
二、目标任务
老旧小区改造按照科学规划、逐步实施的总体思路,结合房屋建设年限、小区环境等基本条件,以改造和管理并重为基本原则,充分听取居民代表、社区的意见和建议,科学合理确定改造重点和内容,形成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制度框架、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20xx年,全市计划实施老旧小区改造50个,涉及建筑面积约31万平方米,惠及3664户居民。到“十四五”末,计划完成老旧小区改造105个,惠及1。1万余户居民,形成环境整洁、设施完善、绿色生态、安全有序、管理规范、和谐宜居的“美好幸福小区”。
三、改造范围及条件
城市规划区、xx试验区20xx年前(重点改造20xx年前)建成投入使用的小区且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小区土地权属须为城镇建成区国有土地,且未列入我市近10年棚户区改造或重大项目建设征收拆迁计划;
(二)小区须为多层以上单元楼且主体结构安全、建筑基本完好,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社区服务设施不健全;
(三)居民改造意愿强烈,至少有2/3以上的业主同意,且物业费收缴率达50%以上;
(四)主要对老旧小区及相关区域的建筑、环境、配套设施等进行改造、完善和提升(不含危旧房改造和住宅拆除新建)。
四、改造内容
(一)基础设施改造
1、清除违章建筑。小区内搭建的一切违章建筑在项目施工前全部拆除,私自占有用于种菜、养家禽等公共用地,居民在项目实施前自行恢复原状。
2、修整、翻建小区道路。小区道路达到城市居住区道路建设规范标准,做到道路畅通,路面平整无坑洼,路牙整齐无缺损,有条件的小区应符合无障碍通行要求。
3、疏通、翻建地下管网。更换破损窖井盖,清理、整修、补建化粪池,改造老旧管网,实现雨污分流,保证排水通畅。
4、改造三表(水、电、气)出户管网。根据实际情况对老旧小区内水、电、气三表未出户的住户实行出户管网改造,确保水、电、气收费直收到户。
5、修整、规范杆管线设施。完善和规范水、暖、电、气、通信和消防等管线及设施设备,有条件的小区做到管线入地入网,条件不具备的小区要统一高度和线路走向,杜绝乱拉乱接。
(二)配套设施完善
1、整治、新建停车设施。新建、改扩建和整修公共非机动车位(棚),尽量满足小区内居民非机动车停放及充电需求,整顿机动车库(位)使用秩序,恢复车库停车功能。增设交通标志,划设机动车停放位置,有条件的小区可改建、补建机动车停车位。
2、更新、规范环卫设施。增设标准化垃圾桶,保障小区居民生活垃圾倾倒和堆放。
3、修补、美化屋面。在不影响相邻住户采光、房屋结构、抗震设防要求的前提下,将隔热、防漏功能较差的平顶屋面进行合理改造,对破损、陈旧、风化严重的房屋外墙进行防渗、粉刷、保温处理,达到防漏和美观效果,整修、更换破损落水管道。
4、清理、修缮楼道。整治楼道乱堆乱放、乱搭乱建,刷白楼道内墙,整修楼梯扶手、栏杆、楼道窗,修缮破损台阶,添置公共照明、邮政设施、楼宇门禁系统。
(三)提升环境质量
1、提升绿化效果。优化绿化布局,拆除占绿、毁绿的违章建(构)筑物,恢复绿化功能,尽可能增加绿地面积、提升绿化档次。
2、配套休闲设施。维修改造原有休闲场地,配置健身器材等文体设施。
3、配置文化宣传设施。在小区主要出入口设置小区平面示意图,合理配置宣传栏、公示牌等设施,力求美观整洁。
4、整治配套用房。对被占用或闲置的公建配套用房进行清理、清退和调整,恢复原有使用功能。
5、规范设置公共服务设施。结合小区规模,补建和完善社区服务及居民文化活动等公共服务设施。
6、实行封闭管理。对尚未实施封闭管理的小区,要实施封闭管理,合理确定小区大门的位置和数量,设立门卫室、警务室、治安报警点,零星住宅楼尽量并入临近小区进行统一管理。
7、添置电子防护系统。对规模较大的小区出入口设置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根据小区规模设置视频监控节点、巡查装置、报警系统。
8、完善楼宇安全系统。修缮、添置单元楼宇门禁系统。
(四)完善消防设施
1、改善疏通小区原有消防通道和登高车操作场地,保障消防车辆顺利通行和操作。
2、按规定设置室外消防栓。
3、对已损坏或瘫痪公共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
4、按相关标准在楼道等公共部位和场所配置移动式灭火器材。
(五)其他内容。居民反映比较强烈、确需整治改造的其他设施。
五、工作方式
(一)工作流程
坚持政府引导,遵循以下流程:开展摸底排查—居民意愿调查—设计方案审查—制定实施方案—初步方案公示(居民决策)—申报确定实施方案—制定改造标准及建立改造项目库—组织实施—竣工验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二)实施步骤
1、前期准备。市住建局会同市发改科技局、财政局、xx试验区、各街道办事处(社区)梳理群众改造意愿及群众对改造项目的意见建议。通过摸底调查拟改造项目的具体情况,梳理小区改造项目库,制定年度改造计划,优先对居民改造意愿强、参与积极性高的小区实施改造。养老、文化、教育、卫生、托育、体育、邮政快递、社会治安等有关方面涉及城镇老旧小区的各类设施增设或改造计划,以及电力、通信、供水、排水、供气、供热等专业经营单位的相关管线改造计划,应主动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有效对接,同步推进实施。国有企事业单位、军队所属城镇老旧小区按属地原则纳入地方改造。按照统一设计、统一改造、统一管理,进行集中连片改造的原则,由市住建局组织编制老旧小区改造方案,改造方案包括项目基本情况、现状调研、改造内容、施工图文件、工程量清单、投资估算、资金来源、物业管理模式、社会经济效益分析以及招投标工作等内容。应根据各小区实际情况单独设计改造方案,并在小区进行公示。公示通过后,严格按照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工程的相关要求进行审查批准,并办理立项、用地、规划等前期手续。
2、全面实施。由市住建局组织实施改造施工,并做好施工过程监督检查,强化对隐蔽工程全过程监管,杜绝施工扰民等现象。施工单位制定科学的施工组织设计,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文明施工,施工现场要公布投诉热线电话,接受居民咨询及监督。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要全程介入,设计、施工、管线等单位和技术团队要全过程现场开展跟踪技术服务,根据现场情况调整或变更设计,及时解决现场技术问题,并就调整或者变更设计的技术合理性和经济性向建设单位书面说明。涉及重大内容、投资改变的,履行报批手续后要在小区进行公示,从开工到竣工验收,做到层层把关,确保工程质量。
3、竣工验收。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竣工后,由市住建局牵头,组织相关镇街(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业主代表)进行初验。同时,要组织小区居民对改造实效进行评价和反馈,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初验和整改完成后进行竣工验收,验收通过后,完成竣工财务决算,做好竣工项目的资料整理(特别是隐蔽工程的资料)、归档和移交工作。并组织评选“市民满意改造工程”,通报表扬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通过居民满意度调查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建议,总结改造经验。
4、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将有条件的小区或相邻的老旧小区捆绑打包,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引导业主委员会自主选择专业化物业管理,对未建立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的老旧小区,引导业主补交专项维修基金。对已完成改造的“三无”小区(无产权单位、无物业管理、无人防物防)可采取引入物业管理、业主自治等多种模式。改造完成小区可通过公共房屋出租、停车计时收费等形式,盘活小区资源,增加小区“造血功能”,为后期维护管理提供资金保障。
六、工作措施
(一)优化项目审批。各部门要结合审批制度改革,精简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审批事项和环节,构建快速审批流程,提高项目审批效率。由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审查改造方案,通过后由相关部门直接办理立项、用地、规划审批。不涉及土地权属变化的项目,可用已有的用地手续等材料作为土地证明文件,无需再办理用地手续,简化相关审批手续。不涉及建筑主体结构变动的低风险项目,实行项目建设单位告知承诺制,不再进行施工图审查,鼓励相关各方进行联合验收。
(二)完善标准体系。依据《xx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导则》,由市住建局研究制定我市老旧小区改造方案,逐项明确改造内容,合理确定设计方案及施工工艺,明确智能安防建设要求,鼓励综合运用物防、技防、人防等措施满足安全需要。及时推广应用新技术、新产品、新方法。因改造利用公共空间新建、改建各类设施涉及影响日照间距、占用绿化空间的.,可在广泛征求居民意见的基础上一事一议予以解决。
(三)整合存量资源。在广泛征求居民意见的基础上合理拓展改造实施单元,推进相邻小区及周边地区联动改造,加强服务设施、公共空间共建共享。深入挖掘、统筹利用既有资源空间,增加小区停车位(场)及充电设施供给,在不违反规划且征得居民同意的前提下,允许利用小区及周边存量土地建设各类配套设施。其中,对利用小区内空地、荒地、绿地及拆除违法建设腾空土地等加装电梯和建设各类设施的,可不增收土地价款。整合社区服务投入和资源,通过统筹利用公有住房、社区居民委员会办公用房和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闲置锅炉房等存量房屋资源,增设各类服务设施,有条件的地方可通过租赁住宅楼底层商业用房等其他符合条件的房屋发展社区服务。
(四)明确土地支持政策。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涉及利用闲置用房等存量房屋建设各类公共服务设施的,可在一定期限内暂不办理变更用地主体和土地使用性质的手续。增设服务设施需要办理不动产登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依法积极予以办理。
七、工作机制
(一)健全动员居民参与机制。充分发挥镇街、社区组织作用,组织引导社区、企事业单位积极配合参与改造。统筹协调社区居民委员会、小区业主委员会、产权单位、物业服务企业等共同推进改造。将社区治理能力建设融入改造过程,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完善小区长效管理机制。发动居民积极参与改造项目方案制定、配合施工、参与监督和后续管理、评价等,实现决策共谋、问题共找、方案共定、资金共筹、改造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
(二)建立改造项目推进机制。鼓励企业作为实施主体承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支持有实力的国有企业参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建设。鼓励采用工程总承包(EPC)、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等推进项目建设。积极推动设计师、工程师、法律顾问以及志愿者进社区,辅导居民有效参与改造,禁止收取不合理费用。鼓励选用经济适用、绿色环保的技术、工艺、材料、产品。改造项目涉及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的,应严格落实相关保护修缮要求,注重维护城市传统风貌特色、地域特征和传统街区肌理,在改善居住条件、提高环境品质的同时,展现城市特色,延续历史文脉。
(三)强化改造过程质量安全监督机制。要把老旧小区改造质量安全管理作为重点工作,切实健全责任主体、实施单位等各方的监督管理制度,细化分工,明确责任,督导责任主体和实施单位按照质量安全标准和规范要求,严把质量安全关,杜绝不合格建材进场,在开复工前对施工现场重要环节、重点部位进行全面彻底检查,重点监督检查各类脚手架、起重设备等安全使用情况,以及危大工程、临时用电、消防等安全管理情况,消除安全生产隐患。要落实全过程留痕要求,特别是隐蔽工程应录制影像资料。要防止不合理赶工期、抢进度现象,严防超定员、超强度加班带来的安全风险,严防高浓度酒精等消毒制剂以及易爆品诱发火灾。
(四)完善改造项目事中事后监管机制。按照下达的项目计划,对施工具体内容、投资额、资金来源、计划施工时间等信息进行公开公示,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保障居民在小区改造中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最大限度满足居民需求,真正做到把好事办好,把老旧小区改造作为“民心工程”。审计部门要主动介入,加强对改造项目的审计监督,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
(五)完善小区长效管理机制。结合改造工作,同步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镇街、社区居民委员会配合,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参与的联席会议机制,引导小区居民制定改造后小区的管理模式、管理办法及业主议事规则。建立健全城镇老旧小区全过程管理机制,建立健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归集、使用、续筹机制,促进小区改造后维护更新进入良性轨道。
八、资金筹措和管理
(一)居民合理出资。按照谁受益、谁出资原则,积极推动居民出资参与改造,可通过直接出资、使用(补建、续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让渡小区公共收益等方式落实。支持小区居民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等自住住房改造。鼓励居民通过捐资捐物、投工投劳等支持改造。
(二)政府的财政支持。市发改科技局、财政局、住建局等部门积极争取中省市资金支持,并统筹财政补助资金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争取资金主要用于基础类改造,可适当用于完善类、提升类部分项目的改造。加大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同级资金配套力度,结合实际,将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纳入国有住房出售收入存量资金使用范围。同时要加大统筹涉及住宅小区的各类资金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金融力量参与。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依法合规加大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信贷支持力度,各商业银行加大产品和服务创新力度,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前提下,依法合规对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企业和项目提供信贷支持。各发展银行可根据省政府与国家开发银行总行签订的《开发性金融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战略合作协议》,参与我市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规划及项目筛选,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及国家开发银行内部授信政策的前提下开展授信工作,加大对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金融服务力度,提供优惠信贷资金支持。支持各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改善金融服务,探索公司及项目融资模式,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提供融资支持。
(四)专营单位投入。鼓励原产权单位对已实行房改的原职工住宅小区改造给予资金等支持。公房产权单位应出资参与改造。引导专业经营单位履行社会责任,出资参与小区改造中相关管线设施设备的改造提升。专营设施改造前产权属于专业经营单位的,由专业经营单位负责改造,产权不属于专业经营单位的,改造后专营设施设备的产权可依照法定程序移交给专业经营单位,由专业经营单位负责后续维护管理。通过政府采购、新增设施有偿使用、落实资产权益等方式,吸引各类专业机构等社会力量投资参与各类需改造设施的设计、改造、运营。对具备市场化运作条件的社区养老、托幼、医疗、助餐、超市、保洁、文体等公共服务设施,采取各运营主体与小区业主利益捆绑开发、商业捆绑开发等方式,运用市场化方式吸引社会资金参与。支持规范各类企业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参与改造。支持以“平台+创业单元”方式发展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服务新业态。
(五)落实税费减免。专业经营单位参与政府统一组织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对其取得所有权的设施设备等配套资产改造所发生的费用,可以作为该设施设备的计税基础,按规定计提折旧并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所发生的维护管理费用,可按规定计入企业当期费用税前扣除。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为社区提供养老、托育、家政等服务的机构,提供养老、托育、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并减按90%计入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房产、土地,可按现行规定免征契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不动产登记费等。
九、组织保障
(一)统筹推进工作。各相关单位要以“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为契机,将老旧小区改造作为当前城市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和城市更新行动的重要内容,同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和“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
(二)层层夯实责任。成立神木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1),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力亲为,履行各自职责,审核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年度申报计划和项目内容清单,进行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多方筹措老旧小区改造资金,做好辖区内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镇街(社区)要统筹协调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公司等,做好老旧小区改造宣传发动、群众意愿征集、化解处理矛盾纠纷等工作。市住建局会同市发改科技局、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加强工作指导、督导检查,统筹推进全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三)做好宣传引导。做好政策解读,让群众知晓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对象、条件、标准和范围。加大对优秀项目、典型案例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媒体平台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组织宣传,着力引导群众转变观念,形成社会各界支持、群众积极参与的浓厚氛围,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奋力谱写黄河“几”字弯城市群高质量发展示范市新篇章。
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方案4
一、背景
当前我国进入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新阶段,扎实推动共同富裕,关键要落实到改善人民生活品质上。“十四五”期间,各级政府要把在保障性住房小区共同缔造“和谐社区·幸福家园”作为提升民生福祉的具体举措,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安排,确保取得实质性进展。要全面彰显共同缔造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打好“新要求、新理念、新办法”组合拳,真正解决居住群体“急难愁盼”,使保障性住房小区成为共同缔造的“和谐社区·幸福家园”。
二、目的
按照“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理念,省住建厅、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商务厅、省文旅厅、省卫健委、省体育局、省供销社13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在全省保障性住房小区共同缔造“和谐社区·幸福家园”的通知》(简称《通知》),进一步扩大范围、提升创建标准,在全省保障性住房小区共同缔造“和谐社区·幸福家园”。以党建引领为核心,以发动群众共建、共谋、共管、共评为重点,以形成“环境我来管,实事我来办,有难我来帮,歪风我来治”的良好氛围为目标,进一步健全完善社区管理服务体系,切实提高保障性住房小区后续管理水平,确保保障对象的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有效提升。
三、举措
成立xx县保障性住房小区共同缔造“和谐社区·幸福家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分管同志任组长,县住建局局长任副组长,县发改局、教体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文旅局、卫健局、市场监管局、供销社和xx街道办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县住建局局长兼任,负责共同缔造“和谐社区·幸福家园”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督办、考核等相关工作,保证创建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四、工作重点
一是以水、电、气、暖、通讯、有线电视等为重点,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合理建设无障碍设施,确保小区道路与城镇道路充分街接,满足入住基本需求;
二是以社区管理、医疗、教育、养老、社区服务、文体、商业、金融等为重点,完善公共服务设施,满足生活基本需求;
三是以消防、治安、安防、园林绿化为重点,完善公共安全设施设备和现代化管理手段,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安居、宜居水平;
四是以老年人、儿童、残疾人、困难户、优抚对象的.社会救助和福利服务,失业人员、困难群体、新生劳动力离退休人员的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服务为重点,健全保障房小区社区化管理体系,实现社会化物业管理,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开展社区公益服务、志愿者服务、群众性互助服务活动,实现政府公共服务向小区全覆盖。
五、目标任务
到20xx年底,在我县建成入住的保障性住房小区范围内开展创建活动。创建居民自治、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治安良好、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省级共同缔造“和谐社区·幸福家园”小区。
六、创建标准
(一)市政设施完善
(二)服务设施到位
(三)“四化”要求达标
(四)服务功能完备
(五)管理队伍健全
(六)服务对象满意
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方案5
广泛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以下简称共同缔造活动),是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现实需要,是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载体,是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有效途径,是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决策部署的实际行动。根据《xx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x办发〔20xx〕xx号)文件要求,结合xx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在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中开展共同缔造活动。以城乡社区(农村自然湾组、居民小区)为基本单元,以改善群众身边、房前屋后人居环境的实事小事为切入点,以健全和完善全覆盖的基层党组织为核心,以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城乡社会治理体系为目标,以广泛发动群众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为路径,引导激励群众积极参与村(社区)事务,共同缔造美好幸福新家园,为加快建设四化同步发展示范区注入强大动力。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建引领。始终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于共同缔造活动全过程、各方面,织密建强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组织体系,强化党的政治、思想、组织引领,有效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凝聚群团组织、各种经济社会服务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力量,将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坚持群众主体。坚持群众主体地位,注重发挥群众首创精神,从群众关心的事情做起,从让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尊重民意、汇聚民智、凝聚民力、促进民享,让群众成为参与者、受益者、评判者,真正变“你和我”为“我们”,变“要我做”为“一起做”。
——坚持分类施策。把城乡社区(农村自然湾组、居民小区)作为开展共同缔造活动的基本单元,根据产业基础、资源基础、生态基础、文化基础等自然村落的不同基础条件,因地制宜、因势利导,科学编制相关规划,探索创新共同缔造活动的实施模式。
——坚持统筹推进。统筹用好政府、社会、群众多元力量,通过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调动各方力量,整合各方资源,组织各方参与,形成各类主体合作、各种力量统筹、各方资源融合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三)工作目标。突出乡村振兴、城乡建设、基层治理等重点领域,以群众自主选择的基础设施、居住环境、公共服务等微项目和文体娱乐、志愿服务、邻里互助等小活动为载体,动员和组织群众广泛参与“共同缔造”活动。20xx年底前,在全街道启动3个(xx村、xx村、xx社区)共同缔造示范点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做法;20xx年底前,“共同缔造”活动全街道展开,探索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长效机制;20xx年底前,“共同缔造”理念深入人心,群众参与成为自觉,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党的执政基础更加巩固。
二、基本方法
(一)决策共谋。充分发挥村(社区)党组织作用,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开辟政府与群众对话渠道,搭建群众相互交流公共平台,平等吸纳各方意见,形成未来发展共同意愿。建好民意直通车,通过微信群、调查问卷、入户座谈等方式,充分了解群众意见诉求,形成问题清单。用好乡贤智囊团,组建以“五老”、能人、“两代表一委员”等为重点的乡贤智囊团,对问题清单进行讨论研究,商议年度解决问题及建议方案。开好群众议事会,广泛召开村民小组(小区业主)议事会,让每个居民都能有序参与共谋协商,发挥群众组织作用,推动民事民提、民事民议、民事民决,形成共同缔造的任务清单。
(二)发展共建。充分发动群众通过出资、出力、出点子、参与活动等方式,深度参与产业发展、人居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管、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等工作,形成共建美好家园的工作合力。共建特色产业,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合作模式,支持各村成立土地合作社、产业合作社、劳务合作社,鼓励群众以土地、劳力、资本等方式入股,深度参与特色产业链价值链。共建人居环境,引导乡村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切实抓好流域综合治理,重点以居民房前屋后微空间改造为切入点,发动群众开展清垃圾、清违建、清堆物、清杂草、清污染“五清”行动,实现美庭院、美小巷、美菜园、美路网、美河渠“五美”目标。共建基础设施,针对急需实施的道路、排水、广场等基础设施,强化项目“以奖代补”,广泛发动群众出资出劳、主动配合并全程参与项目建设,切实改善生产生活环境。共建公共服务,鼓励建设爱心驿站、农家书屋、便民服务站等服务场所,培育发展家政服务、物流配送、养老托育等生活性服务业,推行“群众点单、干部代办、数据跑腿”服务机制,发动群众开展志愿服务行动,实现邻里守望、互帮互助,促进乡风文明。共建治理体系,充分发挥“一村一辅”“一居一警”作用,建立以“四长九员”、治安中心户为重点的群众自治体系,发动群众开展治安巡逻、人民调解、情报信息等工作,推动联防联控、群防群治,建设平安乡村、平安小区。
(三)建设共管。全面推行民主监督,充分发动个人、企业、社会组织参与共建成果的维护管理,积极推动建立内部良性竞争机制,促进长效管理。组建共管组织,规范化设置乡村振兴促进会,建立村(居)民监事会、道德评议会、环境理事会等共管组织,鼓励群众积极参与共管组织,创新开展公益创投活动,认领共管区域和事项,全过程全方位参与村(社区)事务监督管理。制定共管制度,组织群众共同商议制定民主议事规则、居民公约、村规民约等规章制度,强化制度监督执行、管理约束,实现群众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规范。强化共管激励,建立多劳多得的奖励机制,全面推行积分制管理模式,鼓励建设积分兑换超市,将群众参与的义务劳动、集体活动、环境卫生、产业发展、技能培训等活动折算为积分,实行积分兑换实物,激励群众共同参与建设、维护环境。
(四)效果共评。坚持以群众满意为第一标准,对“共同缔造”活动实效进行评价和反馈,按照群众的满意度和幸福感进行改进。开展群众自评,组织开展十星级文明户、文明家庭、最美庭院、农村好青年、好婆婆、好媳妇、最美湾组等评选活动,在一定范围公开评议结果,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引导群众见贤思齐。开展联合测评,对各村(小区)开展产业发展、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等方面共同缔造情况,由农办统筹相关部门,每年进行现场拉练、考核测评,测评结果与项目资金奖补挂钩。开展目标考评,将共同缔造活动推进情况纳入年度考核重要内容,把基础工作落实、测评结果、群众参与度调查等作为考评重要依据,推动共同缔造活动走深走实。
(五)成果共享。通过共同缔造活动,引导群众建立和完善成果共享规则,让村(居)民平等享有完整的设施与服务,平等享有经济发展成果与产业收益,平等享有良好的精神风尚与温馨友好的氛围,自觉维护共同缔造活动成果,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的.良好局面,增强村(居)民对村(社区)的认同感、归属感、自豪感,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群众自治的良性互动。
三、主要措施
(一)以基层党建为引领,发动群众参与。健全完善农村“行政村党支部—村民小组党小组—党员中心户”三级组织体系和社区“社区大党委—小区党支部—楼栋党小组—党员中心户”四级组织体系,深入实施领航发展“雁阵工程”,大力推进集体资产改革、土地流转服务等工作,不断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提高基层党组织发动群众、组织群众、服务群众的工作能力和保障水平。(责任单位:组织办,各村、社区)
(二)以奖补项目为载体,吸引群众参与。建立政府引导、群众主体、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投资机制,统筹整合各类项目资金,积极争取市级“共同缔造”“以奖代补”专项基金。各村(社区)要按照产业发展、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等五个类别,集中策划一批“共同缔造”活动项目。适时建立“以奖代补”机制,优先支持群众参与度较高的村(社区)开展“共同缔造”活动。(责任单位:农办,城建设办,交通办,乡村振兴办,卫建办,民政办,平安办等)
(三)以培训提高为切入,引导群众参与。以街道党校为主阵地,积极组织村(社区)主要负责人、村(居)民代表等进行专题培训。各村(社区)党组织通过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三会一课”等形式,村(社区)通过“板凳课堂”“7点半夜校”等形式,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深入学习共同缔造理念方法。建立共同缔造活动人才库,组织培养共同缔造“优秀人才”,实施共同缔造“乡贤能人计划”,探索人才激励政策。(责任单位:组织办,各村、社区)
(四)以示范试点为抓手,带动群众参与。坚持试点先行、以点带面,优先支持市领导包联街道“共同缔造”启动点,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做法。鼓励有条件的村(社区)以启动点为标准提前进行“共同缔造”活动推进,打造特色,形成亮点。(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五)以培育精神为根本,提升群众参与。把培育精神贯穿于共同缔造活动的各环节、全过程,拓展“勤勉自律、互信互助、开放包容、共建共享”的共同精神内涵,塑造共同缔造精神。支持群众自发组织开展广场舞、居民才艺汇演等群众性文艺文化活动,推动共同缔造理念深入人心。加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建设,开展社区学堂、道德讲堂、法律讲堂、全民阅读等活动,引导群众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参与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创建,涵养良好社会风气。(责任单位:处宣传办,各村、社区)
四、实施步骤
(一)组织宣传动员(20xx年xx月xx日前)。各村(社区)要充分结合共同缔造活动实施方案,加大动员宣传工作力度,进一步强化基层党组织引领社会、动员社会、组织社会、服务社会功能;完善群团组织、社会组织和新兴领域参与机制;完善党组织领导下的群众自治机制,积极引导各方力量积极参与共同缔造活动。各办结合中心工作,积极推进项目申报、资金争取、政策支持,迅速推进各领域、各项目共同缔造活动开展。
(二)明确任务清单(20xx年xx月底前)。各村(社区)要充分结合当前实际,认真谋划、大胆探索,全力推进,通过入户走访、小区夜话、进圈入群等途经,组织听取各方意见建议,引导居民群众广泛参与到共同缔造活动中,同时依据群众建议意见,尽快列出项目清单,对下步工作推进机制进行充实完善,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管理制度。
(三)稳妥有序推进(20xx年xx月底至长期推进)。各村(社区)要坚持“需求导向、按需匹配、个性供给”,进一步细化工作目标,落实工作措施,明确工作清单,扎实做好基础工作;各办、处直各单位要积极牵头协调,形成齐抓共管、协调推进的工作格局,要团结和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发挥主流媒体和宣传阵地作用,长效管理、动态跟踪、持续推进,让共同缔造活动的理念思路进一步深入人心,形成全民关心、支持和参与的社会治理氛围。
五、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发动群众。成立xx街道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扎实推进共同缔造工作组织协调、情况综合、业务指导、定期调度、进度督导及建设验收等工作。突出党建引领,充分调动党员干部和居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快形成全民共建、共治、共享,建设美好家园的良好氛围,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资金保障、强化激励机制。各部门、各村(社区)要积极拓宽资金筹集渠道,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引导各类社会投资主体参与共同缔造活动建设,形成多层次、多渠道、多元化的投融资格局;建立“以奖代补”项目激励机制,对参与度高、影响力大且群众满意度高的村(社区)给予适当资金补助。
(三)加强监督督导、确保务实管用。及时建立完善督查和通报制度,对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加强督促指导,及时总结分析存在问题,通报进展情况。街道将不定期组织开展督促检查,对工作进展快、标准高、效果好的给予通报表彰;对工作滞后、行动迟缓、整治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确保共同缔造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方案6
根据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在城乡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中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试点示范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我县将在xx镇xx村开展城乡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试点工作,为扎实开展我县城乡人居环境和整治中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试点示范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绿色、高端、和谐、宜居”城市发展理念,结合城乡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以群众身边、房前屋后的人居环境为切入点,广泛深入开展“共同缔造”活动,建设“整洁、舒适、安全、美丽”的城乡人居环境。
二、工作目标
到20xx年完成城乡人居环境和整治中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试点建设工作,使xx镇xx村10队、11队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思路理念深入人心,社会力量和群众自主参与整治改造的积极性普遍增强,实现路面平整、绿化提升、给水畅通、行车有序、线路规整、设施齐全、外貌美观。使群众在共建美好家园中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初步建立“共同缔造”的长效机制。
三、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对城乡人居环境和整治中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试点示范工作,确保工作落到实处,成立xx县20xx年城乡人居环境和整治中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试点示范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李程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档案整理及进度汇总工作。各单位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xx镇对城乡人居环境和整治中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试点示范工作全面负责。
四、实施细则
(一)引导群众决策共谋。开展多种形式的基层协商,充分发挥村镇居民的主体作用,共同确定村镇需要解决的人居环境突出问题,共同研究解决方案,激发村镇居民参与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工作的热情,使村镇居民从“要我干”转变为“我要干”。
(二)发动群众发展共建。通过宣传引导、以公共环境整治带动庭院整治,发动群众居民积极投工投劳整治房前屋后的环境,主动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及公共空间的建设和改造,主动配合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珍惜用心用力共建的劳动成果,持续保持村镇美好环境。鼓励党政机关、群团组织、社会组织、社区志愿者队伍、驻永企事业单位、专业社工机构提供人力、物力、智力和财力支持,推动规划师、建筑师、工程师进乡村,共同为人居环境建设贡献力量。
(三)依靠群众建设共管。针对村镇环境卫生、公共空间管理、停车管理、生活垃圾分类等内容,由村委会组织群众共同商议拟订村规民约并监督执行,加强对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成果的管理。建立健全绿地认领、公共空间认领、公共设施等维护认领的“爱心积分机制”及志愿者积分机制,激励村镇居民积极参与人居环境建设成果的维护管理。
(四)组织群众效果共评。建立健全村镇“共同缔造”活动评价标准和评价机制,组织居民参与、监督、评价活动实效。组织评选“共同缔造”先进组织和先进个人激发各方参与“共同缔造”活动的积极性。建立“以奖代补机制,对村庄居民与村镇组织参与面广、效果好的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项目,通过奖励的形式予以补贴,推动“共同结造”活动不断向纵深发展。
(五)实现群众成果共享。通过开展“共同缔造活动”,实现城乡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工作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建设“整洁、舒适、安全、美丽”的'生活环境,形成和睦的邻里关系,积极塑造“勤勉自律、互信互助、开放包容、共建共享”的共同精神,让村镇居民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的良性互动,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活动领导机制、工作机制,经费整合投入保障机制。
(二)形成工作合力,县住建、农业农村、民政、财政等部门要密切协调配合,资源力量整合,切实把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领导作用落实到基层,深入群众。
(三)强化监督指导,县“共同缔造”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加强对活动开展情况、试点创建活动的跟踪指导和督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四)做好宣传引导让“共同缔造”理念深入人心,形成全民关心、支持和参与活动的良好氛围。
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方案7
为落实《xx省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在城乡人居环境建设中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x政发〔20xx〕xx号),持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推动xx市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党建引领。各级党委要把党的领导贯穿到共同缔造活动全过程、各方面,各级组织部门要切实加强党建引领,有效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把基层党组织建成领导社区建设治理的坚强战斗堡垒。
坚持群众主体。践行“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尊重群众意愿,从群众关心的事情和让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激发群众内生动力,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共同建设美好家园。
坚持社区为基础。把城乡社区作为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基本空间单元,着力完善社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打造宜居的空间环境,营造持久稳定的社区归属感、认同感,增强凝聚力。
坚持统筹各方。通过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调动各方力量,整合各方资源、组织多方参与,推动城乡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工作,打造新时代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二)理念方法
系统运用共同缔造活动方法。以城乡社区为基本单元,以改善群众身边、房前屋后人居环境的实事、小事为切入点,以建立和完善全覆盖的社区基层党组织为核心,以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共建共治共享”的城乡治理体系为路径,发动群众“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改善人居环境,凝聚社区共识,塑造共同精神,共建美好家园。
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体系。充分发挥基层党建引领作用,把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领导作用落实到社区,将政府的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的资源和平台下沉到城乡社区,实现把社会管理寓于为群众服务之中。培育和建立社区治理类、公益慈善类、文体活动类、专业服务类等社会组织,把每个公民都纳入一个或多个社区社会组织,调动社会成员参与社区治理的积极性。
推行“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的工作机制。坚持决策共谋,相关各方共同确定社区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并共同研究解决方案。推动发展共建,坚持以居民为主体,汇聚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社区建设。实行建设共管,发动居民参与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过程及成果管理。推行效果共评,组织群众和社会力量对项目建设、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评价和反馈。注重成果共享,实现城乡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工作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使成果最大限度惠及社区全体居民。
(三)工作目标
20xx年,以社区、村组为基本单元,创建一批共同缔造活动示范试点,并总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切合xx实际的共同缔造活动试点经验;20xx年至20xx年,推广试点建设经验,基本建立共同缔造活动长效机制,城乡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社区干净整洁,生态环境优美,生活便捷宜居,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基本实现城乡人居环境“整洁、舒适、安全、美丽”目标。
二、实施范围
结合城市更新试点、完整居住社区建设、老旧小区改造、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绿色社区创建、城市治理、县城和小城镇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建设等工作,充分运用共同缔造的理念和方法,深入广泛开展共同缔造活动,通过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发挥基层党组织引领作用,组织社区居民全过程参与城乡建设和管理,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一)在城市更新工作中开展共同缔造活动。在推动城市更新工作中充分发挥政府、社会、市民三大主体作用,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始终做到城市发展为了人民、城市发展依靠人民、城市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统筹政府、社会、市民三大主体,动员各方力量,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探索城市更新共同缔造的实施模式、政策措施、技术方法和管理制度,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牵头部门:xxx
责任部门:xxx
(二)在完整居住社区建设中开展共同缔造活动。推动建立“党委领导、政府组织、业主参与、企业服务”的居住社区管理机制。强化基层党建引领,街道、社区组织搭建沟通议事平台,发动居民积极参与,引导各类专业机构和人员进社区共同开展完整居住社区建设,落实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配建完善社区文化、体育、卫生等公共服务设施,制定发布社区居民公约,引导群众自觉维护公共设施和环境,因地制宜补齐既有居住社区建设短板。到20xx年,城市完整居住社区覆盖率显著提升,基本实现居住社区安全健康、设施完善、管理有序。
牵头部门:xxx
责任部门:xxx
(三)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开展共同缔造活动。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居民自治机制建设、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有机结合,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作用,统筹协调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产权单位、小区居民等,共同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健全沟通议事平台,主动了解居民诉求,发动居民积极参与改造方案制定、配合施工、过程监督、后续管理、效果评价等。建立改造资金合理共担机制,充分调动小区关联单位和社会力量以及居民支持参与改造。引导居民协商确定改造后小区的管理模式、管理规约及业主议事规则,共同维护改造成果。力争到“十四五”末,基本完成20xx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老旧小区改造任务,让人民群众生活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
牵头部门:xxx
责任部门:xxx
(四)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开展共同缔造活动。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全社会积极参与的体制机制。强化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统筹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单位、居民群众等力量,共同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强宣传和知识普及,充分听取居民意见,开展“小手拉大手”等社会实践活动,将居民分类意识转化为自觉行动。引导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社区居民公约,形成全社会人人动手的良好氛围。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作为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的重要内容。到20xx年,基本建立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
牵头部门:xxx
责任部门:xxx
(五)在绿色社区创建工作中开展共同缔造活动。建立健全共同创建绿色社区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民委员会作用,统筹协调业主委员会、社区内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居民等共同开展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利用“互联网+共建共治共享”等线上线下手段,开展多种形式基层协商,组织居民谋划创建方案,有效参与绿色社区创建工作。推进社区基础设施绿色化,营造社区宜居环境,提高社区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培育社区绿色文化,使生态文明理念扎根社区。到20xx年底,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取得显著成效,基本实现社区人居环境整洁、舒适、安全、美丽的目标。
牵头部门:xxx
责任部门:xxx
(六)在城市治理工作中开展共同缔造活动。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城市治理体系,建立健全党委政府统筹协调、各部门协同合作、指挥顺畅、运行高效的城市管理机制,创新城市治理方式,加快推进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推行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建立完善城市体检评估和城市管理评价机制,持续扩大城市体检和城市管理评价覆盖面。推动城市管理进社区,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从群众身边小事抓起,以绣花功夫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组织动员群众共同创造“干净、整洁、有序、安全”的城市环境。
牵头部门:xxx
责任部门:xxx
(七)在县城和小城镇建设中开展共同缔造活动。组织动员群众参与县城规划建设管理,加强县城绿色低碳建设,提升县城承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推行以街区为单元的统筹建设方式,推动公共服务、商业服务、文化体育等设施共建共享。抓好县城绿色低碳建设试点和示范县城建设,到20xx年,xx县、xx县2个县城基础设施完善,文化、体育、卫生等公共服务设施功能齐备。推动建立以县域为单元统筹城乡的发展体系、服务体系、治理体系,开展设计师驻镇工作,合理布局县城、中心镇、行政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构建政府、社会、村民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体系,将镇街建成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到20xx年,建成9个乡村振兴示范镇,将其打造为全省小城镇建设示范样板。
牵头部门:xxx
责任部门:xxx
(八)在美丽村庄建设中开展共同缔造活动。坚持基层党建引领,发挥村民议事会、村民理事会等自治组织作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确保乡村各项建设真正符合农民群众生产生活实际需要。开展乡村建设评价,深入了解农民对乡村建设的满意度和实际需求,补齐乡村建设短板,提升乡村建设水平。组织发动农民群众积极参与乡村规划编制、村庄建设、村容村貌提升、美丽村庄片区建设和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加快推进农房和村庄建设现代化,提升农房设计建造水平,推广装配式钢结构等新型建造方式,提高农房品质,因地制宜推动水冲式厕所入室,推进供水入农房,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倡导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源头减量处理,推动农村用能革新,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加强传统村落和传统民居保护利用,塑造乡村特色风貌。“十四五”期间,根据不同类型发展需要,优先选取集聚提升类等建设需求量大的和特色保护类村庄,共同缔造美丽村庄300个(其中,省级美丽宜居示范村80个),建设改造1000户宜居型示范农房。
牵头部门:xxx
责任部门:xxx
三、工作机制
(一)加强共同缔造活动机制创新和保障。积极探索开展涉农项目招投标改革,依法规范涉农项目招投标范围。简化农村建设项目审批程序和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推广以工代赈方式,促进更多农民积极参与乡村建设项目并从中获益。加大涉农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力度,通过以奖代补等方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能,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吸引社会资本参与。
(二)开展试点示范。积极推进xx县、xx区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试点县(区)创建,并给予城市更新行动、乡村建设行动以及城乡人居环境建设方面政策、资金、项目等倾斜支持。各区县、开发区在推进城乡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相关工作中要积极开展共同缔造活动试点,不断扩大试点范围,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三)建立技术指导服务机制。依托xx科技教育资源优势,加强政校、政企合作,组织专业力量,开展村镇建设研究工作,编写共同缔造技术指南,开设相关课程,培养技术人才,探索建立技术人员驻社区、驻村服务机制。建立xx市共同缔造活动专家库,提供政策咨询和技术支撑。组织开展设计下乡,促进技术单位与区县、开发区紧密合作,形成对口技术支持服务机制。
(四)建立共同缔造活动培训机制。将共同缔造活动相关课程纳入市级有关干部培训计划。积极发挥xx县全国共同缔造活动培训基地作用,培育省级共同缔造活动培训基地。通过引进与本地培养相结合,建立完善共同缔造活动培训专家库。开发培训教材、课程、工具箱等,建设网上培训平台,组织开展多层级培训,培养一支理解掌握共同缔造活动方法的高素质、专业化队伍。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xx市推进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开展共同缔造活动。工作牵头部门要结合活动开展情况,明确分项活动工作目标、举措和责任部门任务及分工。市级各相关部门要积极对接省级对口部门,结合工作职能,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是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责任主体,要建立本级领导小组,确定牵头部门,整合资源,扎实推进共同缔造各项工作。
(二)强化资金保障。市级相关部门要将相关资源向共同缔造活动工作倾斜,全力支持各区县、开发区开展缔造活动。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统筹用好现有相关财政资金,整合部门资源,优先支持开展共同缔造活动,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市级相关部门、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积极创新思路,拓宽资金筹集渠道,充分调动各方资源积极参与支持共同缔造活动。
(三)加强督促指导。各区县、开发区推进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辖区活动开展情况的督促指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市住建局会同市级有关部门将以活动覆盖面、各方参与度、群众满意度、人居环境建设效果等为重点,对各区县、开发区开展共同缔造活动情况进行评估评价。
(四)做好宣传引导。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大对共同缔造活动的宣传力度,及时发现、总结和宣传共同缔造活动中涌现出来的鲜活经验以及社区党组织、党员干部和带头人的典型,让共同缔造活动的理念思路深入人心,形成全民关心、支持和参与的良好氛围。
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方案8
开展共同缔造活动是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的实践路径,是强化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深化拓展筑堡工程的重要抓手,是推进乡村振兴、实现强村富民的现实需要。为落实省、林区关于开展共同缔造活动试点的工作要求,现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以改善群众身边、房前屋前人居环境的实事小事为切入点,以建立和完善全覆盖的基层党组织为核心,以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共建共治共享”的城乡社会治理体系为目标,以广泛发动群众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为路径,引导、激励群众积极参与公共事务,一体推进共同缔造活动和筑堡工程,努力打好便民、利民、助民、富民组合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目标。到今年底,xx小区共同缔造活动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共同缔造理念成为共识,群众主人翁意识不断增强,共同缔造长效机制初步建立,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力争建成全区共同缔造样板示范点。
(三)时间安排。xx月xx日前,将本试点实施方案上报林区党史的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备案。根据林区具体工作安排,按照时间节点,以项目为载体,全面推进共同缔造试点建设,开展内容丰富的共同缔造实践活动。完成初步试点工作任务后,通过相关部门评估,及时总结试点经验,做好共同缔造活动巩固、拓展、提升工作。
二、方法路径
开展共同缔造活动关键是发动群众、组织群众,充分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形成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的方法和机制。
(一)决策共谋聚民意。创新党组织引导下的群众共谋载体,汇聚群众智慧,凝聚发展共识。找准共同需求。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通过屋场会、院坝会、小区群众夜话等方式,倾听群众心声,及时梳理群众反映的问题,从群众身边的小事、关注的难事、想办的实事入手,找准群众真实需求。搭建议事平台。纵向健全“村党组织—党员中心户—群众”三级议事架构,横向健全村党组织居中引领,社会组织、经济组织、志愿组织等聚合环绕的组织矩阵,把每个居民都纳入一个或多个社会组织中,充分发挥村委会、评议会、监督小组、乡贤理事会等群众组织作用。健全决策机制。健全村党组织领导下多种类型组织参与基层协商、民主决策的'机制,引导群众有序参与共谋,形成群众认可的决策。
(二)发展共建聚民力。充分激发群众的主人翁意识,鼓励群众采用力所能及的方式,积极参与发展共建。党员带头示范。落实党员设岗定责、承诺践诺等机制,引导党员亮身份、亮承诺、亮作为,带头出钱、出力、出点子,在人居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公益服务等方面,建给群众看、带着群众干。群众出资出力。以小区住户房前屋后环境改善、基础设施配套等实事项目为载体,形成一份凝聚群众共识的规划方案,并把规划方案转换为系列行动计划,有序引导群众开展共建活动。针对小区水、电、路、网、购等基础设施项目,从小区住房外立面整治、卫生厕所、污水治理、垃圾无害化处理、周围环境绿化美化等实事、小事做起,动员群众让地让利、投工投劳、出资出物,让大家参与进来、看见成效。采取“补贴启动、奖励先进”形式,实施“以奖代补”项目,切实做到“扫干净、码整齐、畅沟渠、修缓坡、固陡坡、顺线杆”。房前屋后清理项目,由群众自己出工出资;技术含量较低且工作量较大的项目,以群众参与建设为主并按照当地工时费领取报酬;技术含量高、施工复杂的项目,由村集体通过议事程序选择合适的施工单位开展建设为主,群众参与为辅。用好各方力量。组织协调、充分发挥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志愿者队伍等下沉力量,争取人力、物力、智力和财力支持,注重发掘群众内生力量,增强共建合力。
(三)建设共管聚民智。建立长效共管机制,调动群众参与管理的积极性。建立完善管理机制。推动村民党小组和党员中心户加强自治共管,鼓励群众积极参与共管组织,主动认领公共空间管理、环境卫生、乡村道路管护等。建立完善监督机制。引导群众通过村委会,建立小区村规民约并监督执行,协商确定公共空间、安全设施等公益项目建成使用后的管理规约,共同维护项目建设成果。建立完善奖惩机制。建立健全“爱心积分”机制、志愿服务积分机制、“红黑榜”评比制度等,以积分评比、奖励兑换、公示通报等形式,激励个人、企业、社会组织参与共建成果的维护管理,促进长效管理。
(四)效果共评聚民声。改进项目评价方式,广泛邀请各方代表进行评议,激发自治热情。代表全程评议。按照“服务谁、谁评价”的原则,建立全过程的评价标准和评价机制,广泛组织动员群众参与项目事前预评实施方案、事中评价建设质量、事后评估效益发挥。公开评比评选。组织村委成员、党员代表、群众代表等对房前屋后环境卫生开展常态化评议评比,重大项目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增强群众责任感、荣誉感。强化典型激励。建立“以奖代补”机制,对组织参与面广、效果好的共同缔造项目,通过奖励的形式予以补贴,及时激励先进,有效鞭策带动后进,激发群众参与热情。
(五)成果共享聚民心。建立和完善成果共享规则,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共享建设成果。引导群众共同享有并维护景观绿化、活动广场、健身器材等公共环境、公共空间、公共设施,使共建成果最大限度惠及群众。强化利益联结。积极探索建立群众利益联结分享机制,推行“党组织+经济合作组织+群众”、景村民共同体、农旅文融合等形式,让群众分享发展红利。塑造共同精神。积极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推进文明小区、文明家庭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开展弘扬好家风、好家训活动,传承中华传统美德,构建亲睦融洽的邻里关系,形成“敲得开门、认得到人、说得上话、托得了事”的良好小区氛围,塑造“勤勉自律、互信互助、开放包容、共建共享”的小区共同精神。
三、重点任务
xx镇xx村xx小区是xx高铁xx段项目启动后逐步建设的高铁搬迁安置小区,发展定位是利用xx区位优势将其打造成集地方特色饮食、民俗文创、民宿旅游,满足出站游客吃住行于一体的高铁驿站型示范小区,形成以现代化的综合交通枢纽为主导,具有自然和人文吸引力的旅游目的地、游客蓄水池,确保搬迁群众“搬得出、稳得住、不反弹、能致富”。
(一)抓好项目建设。xx安置小区项目分四期进行,其中:一、二期规划设计宅基地88宗,放线72户,主体建设完工65户,入住32户,完工率90。3%,一期场平建设、道路及管线铺设已经完成,污水管网3公里,饮水管网入户2公里,电缆弱电下地2。5公里;三期规划设计19宗宅基地场平及管网已完成,房屋正在建设中,四期预计安置35户,目前正在设计阶段。外立面改造98户,投资398万元;路面硬化、黑化2公里,投资160万元,小区整体绿化,美化、亮化投资350万元。xx酒店于20xx年2月开工建设,目前已进入装修阶段,建成后预计客房120间,200张床位,同时可容纳200人住宿,150人就餐。下一步将继续加快项目推进,实施小区整体外灯亮化上房,建设两条步行道共1公里,统一门面招牌,谋划小区房顶光伏发电项目。
(二)抓好环境整治。以林区“两城一区”联合创建为目标,以“三治融合”为抓手,全面开展小区环境和卫生整治,通过落实房屋周围三包、完善村规民约、加强宣传教育等手段,引导村民转变观念并树立良好习惯,推动村民互相监督,形成长效机制。
(三)抓好产业发展。实行“以奖代补”,吸引群众参与,充分利用好区位优势,发挥人民群众的力量,汇集群众智慧,激发群众内生动力,带动xx村群众积极参与“山上食材本土化,山下农家乐开花”,大力发展庭院经济、最美农家小院、特色民宿,打好基础推动高铁时代乡村旅游,使“共同缔造”活动不断向纵深发展。
(四)抓好宣传发动。加强宣传推介力度,形成辐射效应,联系主流媒体专项采访,多层次多角度宣传共同缔造活动,讲好共建共治共享的生动故事,及时总结推广共同缔造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由点及面,以点促面,及时回应村民关切,为共同缔造活动营造良好氛围。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广泛组织发动群众。工作专班带领驻村工作队员、村“两委”班子入组进户广泛宣传发动群众,动员全村党员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参与共同缔造实践,持续开展“环境怎么建,请您来点单”“项目怎么建,大家商量办”“设施怎么管,群众说了算”等系列活动,优化群众“点单式”机制,建立完善村组需求清单、资源清单、项目清单,做到“策由民定,一村一策”。
(二)强化项目牵引,健全监管激励机制。拓宽资金筹集渠道,积极争取区级财政、行业主管部门、帮扶单位、社会投资主体、乡贤能人等各方资金项目,将资金和项目进行整合,建立共同缔造资金池。落实“以奖代补”激励机制,实行村落农户竞争性申报、差额式奖补,将共谋程度、共建成效、共管机制、共评反响等考核指标与奖补资金挂钩,确保工作实效。
(三)突出宣传引导,营造共同缔造氛围。及时提炼总结共同缔造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成效,健全长效机制。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运用微信公众号、广播、抖音等宣传渠道,多层次、多角度宣传共同缔造活动,让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掌握共同缔造的方法和要求,积极宣传共同缔造活动中涌现出来的鲜活经验和先进典型,讲好共建共治共享的生动故事,加深理念认同、价值认同,增强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凝聚共同缔造磅礴力量。
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方案9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安排部署,扎实做好全县共同缔造试点示范工作,按照省、市关于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试点相关要求,结合xx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以村(社区)为基本单元,以改善群众身边、房前屋后人居环境的实事小事为切入点,以建立和完善全覆盖的基层党组织为核心,以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共建共治共享”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为目标,以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为路径,坚持党建引领、群众主体,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坚持试点先行、稳步推进,深入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努力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建成“大健康产业发展示范县”凝聚强大动力。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开展共同缔造活动,强化党建引领共同缔造,准确把牢工作方向、工作步骤、工作成效,确保活动开展方向准确、群众拥护、成效显著。
——坚持发动群众。通过召开群众会、户院会、夜话会、视频会等形式来发动群众广泛参与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高度关注民愿民盼,汇聚民心民力,促进民惠民富,激发群众参与,凝聚社会共识。
——坚持示范带动。坚持以点带面,充分发挥示范人、示范户、示范院落、示范村带动作用,用示范成效来激励和带动其他人参与到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的活动中,稳步推进共同缔造示范村工作,积极总结试点工作经验,打造特色亮点,进行全面推广。
——坚持群众参与。坚持“众人的事众人来商量,大家的事大家一起干”的原则,动员和引导群众通过出力、出物、出料、投工、投资、投劳参与到项目建设、公益事业、环境治理等工作中来,让群众成为美好环境和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的主人。
——坚持以奖代补。广泛动员群众以出资出力、投工投劳、让地让利等形式参与村级各项建设中,政府采取以奖代补、参与引导和主导共同缔造美好家园。
——坚持规划引领。坚持城乡融合、一体设计、多规合一的原则,因地制宜编制建设规划,做到先规划后建设、无规划不建设,切实增强共同缔造示范村建设前瞻性、系统性和实用性。
——坚持改革创新。各乡镇要紧紧围绕“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理念,在实践中大胆创新工作方法和机制,让共同缔造理念落地更有抓手。
(三)工作目标。全县各乡镇确定一个村(社区)作为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示范村。试点村要选择党组织战斗力强、群众基础好、村容村貌整洁、产业有基础、村集体经济好、靠主干道交通便利,兼顾城区、城郊、乡村等不同类型,兼顾城乡融合发展、基层社会治理、产业发展等不同领域。通过试点工作的推动,试点村(社区)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群众主人翁意识不断增强,共同缔造的长效机制初步建立,共同缔造理念和路径深入人心,xx月底前做好省、市、县开展评估迎检工作,确保顺利通过省、市评估验收,为全面推广打下坚实基础。
二、基本方法
(一)决策共谋,广纳群众呼声。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汇聚群众智慧,凝聚发展共识。扎实开展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通过入户走访、座谈交流、户院会等多种形式,倾听群众心声,及时梳理群众反映的问题,从群众身边的小事、关注的难事、想办的实事入手,找准群众真实需求。积极搭建“众人来商量”议事平台,完善村(居)民会议、代表会议等制度,发挥村(居)委会、理事会、评议会等群众组织作用,推动民事民提、民事民议、民事民决。实行村民网格化管理,每10-30户为1个网格,推选威望高、有一定组织能力的村民为网格员,负责网格内环境卫生、邻里和谐、乡风文明等日常管理工作,让每个居民都能在组织中找到位置,有序参与共谋协调,找到“最大公约数”,使乡村(社区)居民从“要我干”转变为“我要干”。
(二)发展共建,动员群众参与。关心群众身边的切身利益,从小事着手,以厕所革命、污水治理、房前屋后环境整治为切口,组织群众出资出物、投工投劳参与环境整治。以群众关注的公共设施为切口,围绕产业、水、电、路、气、网等基础设施建设,动员群众出资出物、投工投劳参与建设管护,充分激发群众主人翁意识,增强群众参与感,引导群众更加珍惜共建成果。政府采取“以奖代补、奖励先进”的方式,鼓励引导群众参与其中,激发群众参与热情。鼓励党政机关、群团组织、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和专业社工、志愿者等提供人力、物力、财力、智力参与建设,增强共建合力。
(三)建设共管,汇聚群众力量。推选群众代表成立项目建设监督小组,负责项目建设监督管理工作,把大家的事当成自己的事,确保工程质量有保障。依规修订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等行为规范,引导群众共同协商公共空间、停车场地、环境卫生、小区安全等管理规约,加强全过程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公共设施、美化净化、公园绿地、文化健身、公共空间、公益事业等维护认领的“爱心积分机制”,激励乡村(社区)居民、企业、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共同缔造美好家园建设成果维护管理。
(四)效果共评,实现群众意愿。按照“服务谁、谁评价”的原则,发动群众建立全过程评价标准和评价机制,聚焦建设意愿共同征集、建设内容共同商议、建设方案共同研究、建设过程共同参与、建设效果共同评议,做到“建设效果好不好、群众评议说了算”。组织理事会成员、群众代表等对房前屋后环境卫生开展常态化评议评比,公示结果,增强群众荣誉感、责任感。组织群众开展“好婆婆”“好媳妇”“最美庭院”“五好家庭”等评选活动,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用身边人教育身边人,鼓励见贤思齐,形成良好社会风气。开展共同缔造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调动各方参与积极性。
(五)成果共享,惠及群众利益。组织群众参与村投运营管理,培养群众树立主人翁精神,共同经营乡村建设,撬动工商资本、金融资本、社会资本参与美好家园建设,让群众共享村投发展成果。引导群众建立和完善成果共享规则,让村(社区)居民共同享有并维护公共环境、公共空间、公共设施,平等享有完整居住村(社区)的设施与服务,平等享有村(社区)的经济发展成果与产业收益,平等享有良好的精神风尚与温馨友好的村(社区)氛围,使共建成果最大限度惠及群众。引导群众在共同缔造活动中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共建共治共享”理念,引导群众通过入股、就业、创业、管理等方式参与美好家园建设,让人民群众在农村变美、农业变强的过程中得到实实在在的“红利”,让美好生活惠及面更宽更广,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满意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三、活动任务
(一)深入开展“众人来商量”平台搭建工作。深入贯彻“共同缔造”理念,按照“众人的'事众人来商量”“大家的事大家一起干”的原则,搭建“众人来商量”协商议事平台,通过召开乡村场院会、社区楼栋会、民意恳谈会、村头夜话会等多种形式,倾听群众心声,及时梳理群众反映的问题,从群众身边的小事、关注的难事、想办的实事入手,找准群众真实需求,做到会商在基层、群众来参与、众人来商量、办法大家想,充分激发人民群众参与美好家园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二)深入开展社会治理创新工作。一是坚持“积分制”日常管理工作,每个示范村要建立有固定场所、有管理人员、有投入机制、有管理制度、有评分标准、有兑分物品的积分超市,积极动员广大群众以行动换积分,用积分换商品,着力培养村民自我管理意识。二是开展“五好家庭”评选工作,按照代表推荐、群众评议、党员审核、支部决议的程序,运用大会表扬、公开授牌、公示公开等形式,组织镇村干部、党员群众开展“五好家庭”(遵规守矩好、勤俭持家好、孝老爱亲好、耕读传家好、清洁卫生好)、“好婆婆”“好媳妇”等选树活动,用身边典型教育引导激励身边人,逐步形成良好社会风气。三是开展“家建档案”创建,组织干部帮助每家每户建立家庭档案,突出抓好“家规家训家教、家风家业家境”建设,激活家庭细胞,通过我家的家庭会、我家的大事记、我家的家规家训、我家的变化、我家的幸福生活,全程复盘每户院前院后、门前门后、会商前会商后、建改前建改后的对比变化,让每家记住商量过程、建设过程、致富过程、感恩过程、回报过程。四是开展“一约四会”践行工作。坚持以“德治、法治”为根本,组织群众参与科学制定符合本村实际的村规民约,推行以村规民约、村民议事会、红白理事会、禁黄禁赌会、道德评议会组成的“一约四会”管理模式,提升社会治理“自治”能力和水平。五是开展志愿服务实践工作。各乡镇充分运用好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组织动员在家老人、留守妇女、乡贤能人、干部群众成立志愿服务队,在疫情防控、防汛救灾、森林防火等突发险难工作中积极开展活动,扎实推进志愿服务工作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建立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和活动运行机制。
(三)深入开展“乡投村投”运营工作。乡镇要成立投资有限公司,把乡镇所有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纳入投资公司,壮大乡镇投资公司实力;村级要成立村投公司,把村集体资产、公共扶贫资产纳入村投公司,组织群众参与日常管理,同时,吸纳能人大户、乡贤人士参与到村投公司运营中,负责乡村建设、垃圾清运、公益事业、产业发展、人居环境、设施维护等运营管理,壮大村集体经济,努力提升村级发展内生动力和建设水平,使群众共享村级发展成果。
(四)深入开展“六个家园”建设工作。一是共同缔造产业家园。通过组织召开群众会、党员会、院坝会、视频会,广泛征求收集群众意见,大力发展现代生态农业,通过建强产业助推农民收入增加、幸福指数提升。二是共同缔造生态家园。通过制定门前卫生四包、垃圾分类处理、污水排放治理、厕所革命建设、秸秆焚烧治理、绿化美化管理等制度,组织群众开展“扫干净、码整齐、拆违建、净环境”专项活动,打造山青、水净、地绿的生态家园。三是共同缔造宜居家园。通过众人来商量、大家献计策,建立健全人居环境建设评价标准和评价机制,通过人居环境整治、公共设施完善、市场业态进入、群众参与共建,实现“生态、生产、生活”有机融合。四是共同缔造人文家园。开展“清廉村居”创建,组织群众参与移风易俗、垃圾分类、公共事务管理,破除厚葬薄养、人情攀比、舌尖浪费、封建迷信等陈规陋习。五是共同缔造和谐家园。通过建立干部“户户走到”“结对包保”工作机制,固定议事恳谈日,全面掌握群众矛盾诉求。以雪亮工程、微视频平台建设为依托,建立公共场所智能监控,规范群众文明言行。六是共同缔造幸福家园。通过坚持月走访、季普查,完善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确保全村群众无返贫现象发生。加强水、电、路、网、寄递物流等配套设施建设,完善公共服务设施,提升村“两委”服务群众质量、改善群众居住环境、传承优秀家规家训、弘扬乡风文明、讲好身边故事等,共同缔造幸福家园。
(五)深入开展“以奖代补”撬动工作。各乡镇科学制定“以奖代补”项目建设管理办法,村“两委”细化“以奖代补”操作流程、兑现标准和管理方式,对村级公共设施建设、环境整治、房屋改造等建设实行“以奖代补”,组织动员市场主体、个体工商、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投资投劳,着力撬动工商资本、金融资本、社会资本参与美好家园建设,形成各方资源汇聚、群众充分参与的有效机制。
(六)深入开展“能人大户”回归工作。吸引外地创业成功人士、乡贤能人大户回归,充分利用乡贤能人示范带动引领作用,用他们的先进理念、社会资源、建设资本等优势参与到人居环境整治、产业发展、乡村建设工作中,带领农民发展致富,用他们的行动来深化共同缔造成果。
四、实施步骤
(一)摸底定村(xx月底前)。按照“村级申报、乡镇初审、部门研判、县级审批”的程序确定建设示范村名单,实行试点先行、全面铺开的原则。
(二)推进实施(xx月底前)。各乡镇积极组织动员群众参与项目建设、六个家园建设、村级事务日常管理等工作中,创新探讨工作机制,践行共同缔造理念,对标对表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形成实实在在的共同缔造成果。
(三)评估验收(xx月底前)。采取“村申报、乡镇自查、县级验收、逐级核验”方式进行评估。12月初,试点示范村要完成自查;xx月xx日前,由村向所在乡镇申请并完成核验;12月底前,县级完成验收。
(四)建章立制(长期坚持)。各乡镇要加快工作进度,强化项目管理,营造浓厚氛围,总结特色亮点,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模式,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同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巩固深化建设成果。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共同缔造工作专班,负责指导、协调、督办、试点创建等工作。每个村实行“一个试点一名县级领导挂帅、一个部门包保、一个专班蹲点主抓、一套实施方案推进”的工作机制。各领办县级领导要亲临一线、亲自安排、亲自指挥、亲自督导;各有关部门要立足职能和优势,出台配套政策和措施,促进试点工作开展;各乡镇要结合实际制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并抓好落实。
(二)强化创建体系。把党的领导贯穿共同缔造活动全过程、各方面,健全有形覆盖与有效覆盖相统一的基层党组织体系,使党的主张和政府工作落到基层、深入群众。统筹政府、社会、企业、群众多方力量,着力建设完整的村(社区)环境体系、服务体系、治理体系,营造持久稳定的村(社区)归属感、认同感。
(三)强化政策保障。建立“政府+投融资平台+金融机构+市场主体”多元投入机制,整合乡村建设、农田水利、土地开发、生态补偿、农村道路、安全饮水、生态治理、危房改造等项目资金,对想干、愿干、干得好的村实行“以奖代补”
(四)强化培训宣传。利用党校、干部培训基地等阵地,分层分类对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村支部书记、工作专班等开展专题培训。加强对试点工作推进情况的督促指导,强化跟踪问效,定期通报进展情况。加大宣传力度,挖掘先进典型,讲好共建共治共享生动故事,为共同缔造活动试点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方案10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x办发〔20xx〕x号)精神,结合xx实际,现就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试点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以改善群众身边、房前屋后人居环境的实事小事为切入点,以健全和完善全覆盖的基层党组织为核心,以广泛发动群众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为路径,引导激励群众积极参与村事务,以xx村试点村,先行形成示范效应,促进农村人居环境的明显改善,提升广大村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目标
到20xx年底,通过“共同缔造”活动,xx村基本形成基层党组织为领导、村民为主体的多方参与、共同治理的乡村治理体系,村民对基层党组织的满意度明显提升,村庄环境达到美丽乡村标准。到20xx年,xx村“共同缔造”经验得到推广应用,基层党组织核心领导地位明显加强,领导能力显著提高,村民广泛积极参与村庄治理,乡村治理长效机制日趋完善,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农民生活质量得到显著提升。
二、“共同缔造”试点工作的实施
(一)决策共谋、凝聚民意
1、宣传发动,统一思想认识。通过在村务栏、村民聚集地张贴宣传海报等方式,宣传“共同缔造”内涵。利用微信等现代信息技术,拓宽基层党组织与村民交流的渠道,搭建村民沟通平台。通过座谈走访等多种方式,加强与村民的沟通,了解村民最为关注的村庄问题,激发村民的“主人翁”意识。组织xx村民代表进行实地参观与学习,在思想上激发村民对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的向往,学习共同缔造的经验。
2、成立机构,决策共谋。建立党组织引领、多方参与的横向到边组织架构,将每个村民都纳入一个或多个村庄社会组织,实现人人参与、横向到边。建立健全村民理事会架构,充分发挥理事会的组织发动和协调作用,组织村民建立村庄综合治理工作组,下设宣传发动工作小组、项目实施工作小组、环境管护工作小组、卫生环境评比工作小组等,做好责任分工,做到村庄环境整治各项工作均有工作小组和责任人负责。建立村庄工作监督委员会,邀请镇纪委干部、驻村干部(驻村单位蹲点专班)、村委代表、党员代表、村民代表等参加,共同对村庄的项目建设过程和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鼓励村民建立产业、行业协会,对村庄各项工作提供建议和意见,不断增强村民的参与感、归属感。
3、建立机制,完善议事规则。加强村党支部对村民小组工作的全面领导,健全村民代表大会议事协商制度,制定村规民约,拟定村民理事会、村庄工作监督委员会章程,制定村庄综合治理工作组和各工作小组的工作规则,保障村民有序参与“共同缔造”活动。
(二)发展共建,凝聚民力
1、村庄规划先行,因地制宜确定实施载体。村庄综合治理工作组开展入户访谈、问卷调查、设立村庄问题反馈箱、召开座谈会、专题讨论会、村民代表大会等,了解村民需求,查找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管理中的短板,确定村庄整治工作重点、村庄建设发展规划和建筑风貌管控要点,形成村庄规划,反复讨论、征求意见、修改后确定最终规划成果,经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后,将规划成果细化为系列行动计划,张榜公布,将村庄规划布局和建筑风貌的贯彻执行等纳入村规民约。
2、找准切入点,共建宜居环境。从危房改造、农房外立面整治、改水、改厨、改厕、改圈、美化村容村貌、乡村道路建设等房前屋后的实事、小事做起,开展乡村绿化、美化、亮化,发挥党员带头作用,动员村民出钱、出物、出力、出办法,撬动“以奖代补”项目,使村民的观念由“要我建”转变为“我要建”。
3、研究制定村民投工投劳、资金共筹等制度,出工出力共建基础设施。探索村民参与人居环境建设与整治的'不同模式:房前屋后清理项目,由村民出工出资;技术含量较低且工作量较大的项目,以村民参与建设为主并按照当地工时费领取报酬;技术含量高、施工复杂的项目,由村集体通过议事程序选择合适的施工单位开展建设为主,村民参与为辅。
探索多方资金筹措渠道,设立“乡村共建资金池”,用于村内公共建设支出。
(三)建设共管、凝聚民智
建立村庄环境建设共管长效机制。通过村民代表大会、理事会以及环境管护工作小组等自治组织,针对村民建房、公共空间管理、道路保洁、生活垃圾治理等各项管理工作,组织村民共同商议,制定村庄环境建设管护公约,商定违反公约的处理办法,并监督执行。开展门前三包活动,村民对宅前屋后承担三包责任,做好房前屋后美化、绿化工作。公共区域安排专职清洁员,由党员、中心户带头认领,负责监督维护。建立垃圾分类长效机制,指导村民掌握垃圾分类方法,不定期对各户垃圾分类进行检查。开展环境卫生评比活动,通过相互评比与监督,保障村容卫生整洁。
(四)效果共评、凝聚民声
组织村民对活动实效进行评价和反馈。建立以村民满意度为主要衡量标准的评价标准和评价机制。组织开展最美农房、最美庭院、五星级文明户、金牌中心户等评选,激发村民参与“共同缔造”活动的积极性。用活用好“以奖代补”机制,推动“共同缔造”活动不断向纵深发展。
(五)成果共享、凝聚民心
发动群众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实现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工作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建成“整洁、舒适、安全、美丽”的村庄环境,形成和睦的邻里关系和融洽的乡村氛围。通过塑造“勤勉自律、互信互助、开放包容、共建共享”的共同精神,让村民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村民自治的良性互动,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党政领导,强化组织保障
镇党委政府为“共同缔造”活动的组织者和领导者,xx村为“共同缔造”活动的主体,xx村党支部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集中力量、资源、人员投入试点工作,党组织书记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进,切实做到责任到位、推进到位、落实到位。
(二)强化统筹推进,形成建设合力
镇直各单位应大力支持xx村“共同缔造”活动,主动跟踪xx村工作进展及动态,及时排忧解难,为xx村提供支持。镇党史的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办、乡村振兴办、经管站要加强对上沟通,加强与群团组织的合作,多方面争取支持,积极争取“以奖代补”项目,实现“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共同缔造机制。
(三)整合涉农资金,强化资金保障
为确保“共同缔造”试点工作的顺利推进,镇农办要整合涉农资金,协调财政和其他各相关单位,对纳入涉农资金整合范围的上级资金,制定资金分配方案时重点向“共同缔造”xx村倾斜,形成开展“共同缔造”活动的合力。
(四)加大宣传力度,推进总结经验
镇宣传办、组织办要大力宣传xx村“共同缔造”活动,及时发现、总结和宣传涌现出的鲜活经验以及党组织、党员干部和带头人的典型事迹,让“共同缔造”的理念思路深入人心,形成全民关心、支持并投入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的良好氛围,促进农村人居环境的明显改善,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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