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4-06-27 12:50:51 生活 我要投稿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效开展,通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完整的方案,方案一般包括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重点、实施步骤、政策措施、具体要求等项目。那么你有了解过方案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欢迎大家分享。

(经典)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15篇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1

  为贯彻落实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等五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推进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国管节能

  〔x〕180号)文件精神,扎实推进委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结合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宣传动员,营造氛围

  一是围绕弘扬中华传统美德,立足回应社会关切,在委机关集中开展“倡导绿色生活、反对铺张浪费,实施垃圾分类、促进资源回收”的宣传教育,引导机关干部崇尚自然简约的生活方式,增强生态道德意识,培养积极向上向善的良好风气。

  二是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局域网、短信平台、微信群等宣传工具,加强对垃圾分类的宣传介绍,普及垃圾分类知识。

  三是源头抓起、建章立制,建立健全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处置的常态化、长效化机制,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减少一次性用品的使用,从源头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养成主动分类、自觉投放的行为习惯,在全委形成垃圾分类“人人有责、人人尽力、人人作为”的良好氛围。

  二、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1.机关各处室承担委机关落实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主体责任,后勤服务中心承担主管责任,后勤总务科负责拟定、完善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制度及办法、管理和职责,负责分类垃圾的回收处置工作。

  2.建立垃圾分类工作目标责任制,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委机关目标责任制及文明单位创建内容一并实施监督考核,同时建立相应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3.适时引入专业化、社会化的保洁公司、服务公司负责机关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工作,确保机关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三、垃圾分类小常识

  1.可回收垃圾:主要包括废旧报刊书籍,废塑料,废包装物,废纺织物、编织袋,废金属,废玻璃等。

  2.不可回收垃圾:主要包括废电池、废灯管、废药品药具、废油漆、卫生纸、餐巾纸、烟头、果皮果壳等,以及食堂产生的餐厨垃圾,如剩菜剩饭、骨头残渣、菜根茶叶、蛋壳果皮等。

  3.其他可回收物:主要包括废弃计算机、投影仪、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电视机、空调,以及废弃交通工具及办公家具等。

  四、相关事项

  1.委机关涉及保密、机要等废旧文件、资料的回收处置,严格按保密规定及处置权限进行回收。

  2.委机关废弃固定资产的分类处置,严格按《省发展改革委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处置规定执行。

  五、工作举措

  一是动员发动,宣传教育,普及知识,营造氛围。此项工作8月底前完成。

  二是积极筹措资金,购置垃圾分类所需设备设施,在委办公楼办公室和公共区域及机关食堂等地放置垃圾分类设备,制作张贴横幅、标语、警示牌等,为完成机关垃圾分类工作提供保障。此项工作9月底前完成。

  三是按照时间节点要求,x年底前实现委机关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全覆盖,全面完成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2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加快建立完善的生活垃圾全程分类管理体系,全面提升我省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为实施好《海南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各项要求奠定坚实基础,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的重要指示,坚持以全程管控为核心,增强处置能力为关键,落实源头分类为基础,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管理系统,健全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为高水平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海口市、三亚市、三沙市、儋州市自xxxx年10月1日起按照《条例》的要求,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到xx22年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其他市、县自xxxx年起至少选取一个条件较为成熟的党政机关、学校、住宅区、超市商场等率先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建设,到xx21年选取不少于三个乡镇、街道、社区等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到xx22年所辖范围内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

  到xx年,全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明显提高,全社会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氛围基本形成。

  三、主要任务

  (一)明确分类标准和要求,夯实基础工作。

  1、明确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城镇的生活垃圾严格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的“四分类”模式进行分类管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按照“因地制宜、简单易行”的原则对生活垃圾实行简易分类。鼓励农村和偏远地区对厨余垃圾、枯枝烂叶等实行就地处理,能还林还地的尽量还林还地,减少垃圾外运量。(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

  2、不同区域设桶要求。办公区域、居住区域、酒店、学校、超市、集贸市场、餐饮服务单位、医疗机构等场所,应按照“四分类”要求,根据不同场所的需要和垃圾的产生量因地制宜配备相应数量和类别的垃圾桶,满足分类投放需求。(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省教育厅、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供销合作联社、省市场监管局、省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

  (二)切实提升源头分类质量,实现垃圾准确投放。

  1、合理设置投放容器及收集点。综合考虑生活垃圾产生比例、人口数量、运输能力等因素,科学合理地确定投放容器的类别、尺寸、数量,建设或改造一批符合《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19095—xx19)要求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屋、收集亭,并在明显位置告知各类生活垃圾收集点的位置、收集时间、收运频率、收运时间等信息。鼓励有条件的办公或生产经营场所、住宅区,配备可回收物分类柜、小型厨余垃圾处理设备等,并设置装修垃圾和大件垃圾的临时收集堆放点。(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省教育厅、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供销合作联社、省市场监管局、省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

  对于新改扩建的建设项目,必须建设相应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并和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和同步验收后交付使用;对于已建成的住宅区、公共场所等,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应进行改造或配置符合要求的环卫附属设施,使其满足垃圾分类收集要求。(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长期)

  2、提升投放质量。可回收物应做简单分类处理后投放至指定投放点;易碎或含有液体的有害垃圾应采取防止破损或渗漏的措施后投放;厨余垃圾应沥干水分后,使用可循环利用的盛装容器投放;装修垃圾应简单分类,捆扎装袋后投放至指定投放点;体积大、整体性强或者需要拆分再处理的家具、家电等大件垃圾,应当预约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废品收购网点或者投放至指定投放点。(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长期)

  3、推行定时投放。根据居民的作息时间、垃圾产生量等合理确定各类垃圾的投放时间。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可每天投放,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可集中在双休日或国家法定节假日定时投放,具体投放时间由各市、县确定。(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长期)

  4、落实投放管理责任。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工作实行管理责任人制度,管理责任人应承担下列责任:一是按照分类要求配置相应数量的投放设备设施并负责维护,对现有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设备不符合要求的进行改造;二是通过宣传栏、宣传手册、宣传横幅、电子屏幕等形式,加大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三是设立督导员或志愿者,引导群众准确分类投放,纠正不准确的投放行为,实现垃圾准确投放。(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省教育厅、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卫生健康委、省妇联,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xxxx年9月)

  5、公共机构率先垂范。优先选择党政机关,学校、科研、文化、出版、广播电视等事业单位,协会、学会、联合会等社团组织,主要旅游景区、车站、机场、码头、体育场馆、演出场馆等公共场所率先实施生活垃圾分类。鼓励和引导国有企业、宾馆、饭店、酒店、购物中心、超市、农贸市场、商用写字楼等经营场所比照公共机构和场所积极落实生活垃圾分类要求。广大党员干部应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头宣传、优先使用循环再生办公用品并推广无纸化办公,引导群众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省教育厅、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xxxx年9月)

  (三)杜绝“混装混运”,畅通垃圾全程分类渠道。

  1、确定收运模式。按规定时间、频次和路线对不同类别生活垃圾进行分类运输,做好管理责任人和运输企业、环境卫生部门的衔接,采取定点收运、箱房分类直运等模式,具备条件的区域或居住区内交通不便利的“城中村”可以实行以桶换桶、桶车直运的模式,杜绝“先分后混”“混装混运”。(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xxxx年9月)

  2、配置收运车辆。对现有收运车辆进行改造,按照不同类别喷涂与《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19095—xx19)相一致的图文标识和颜色,并根据生活垃圾分类的工作需要按计划增配收运车辆,确保生活垃圾全程分类。新购置的收运作业车辆原则上应选择新能源环卫车辆。(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xxxx年9月)

  3、落实收运要求。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根据产生量合理安排收运频次,由具备相关资质的运输企业预约收运或者定期分类收运;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实行每日分类收运,且必须使用密闭高效的垃圾运输设备,并做好收运过程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避免在装车和运输过程中出现“抛洒滴漏”等二次污染现象。(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xxxx年9月)

  (四)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垃圾分类处置能力。

  1、规划建设终端处理设施。按照城乡同步、区域统筹的要求,加快推进生活垃圾焚烧项目、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项目、危险废物处置项目、厨余垃圾(含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等终端处理设施的规划选址和建设,合理规划布局生活垃圾协同处理综合产业园等项目,将其提前纳入年度投资计划和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加快立项、规划、用地、环评等前期手续的审批进度,确保项目尽快落地。(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供销合作联社,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长期)

  2、增设环卫作业基地。各市、县至少规划建设1座环卫作业基地,满足本地区环卫车辆的日常维护、清洗、消毒、充电等操作需求。(牵头单位: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长期)

  3、完善分类配套设施。加快推进可回收物回收网点和分拣中心、有害垃圾暂存点和分拣中心的规划建设,并根据需要对转运站进行合理扩建改造,增设大件垃圾处理设施,满足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后的处理要求。鼓励偏远的农贸市场、农家乐等经营场所安装符合标准的小型厨余垃圾处理设备,就地处置厨余垃圾。垃圾处置单位应建立处理台账,确保来源、数量、去向等信息可追溯,各类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标准。(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省供销合作联社、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长期)

  (五)强化政策引导,健全全程分类管理体系。

  1、科学制定方案。各市、县要充分学习借鉴省内外经验,于xxxx年7月底前编制完成所辖区域的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重点项目、责任分工、保障措施等内容,做好投入资金测算并统筹安排资金,按照预定时间节点倒排工期、挂图作战。海口市、三亚市、三沙市、儋州市于xxxx年8月1日前试行并做好执行《条例》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按时间节点全域启动垃圾分类工作。(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xxxx年7月)

  2、完善政策制度。加快顶层设计,省直相关部门应根据各自工作职责,于xxxx年12月底前编制完成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规划、有害垃圾种类目录、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规划、可回收物种类名录及处置企业、场所名录,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指南、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考核评价办法、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实施方案、快递业绿色包装标准、餐饮服务提供者不得主动提供的一次性产品目录等系列配套文件。各市、县应按照“谁产生、谁付费”原则,根据分类要求探索建立差异化的生活垃圾收费制度。(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省邮政管理局、省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xxxx年12月)

  3、开展示范片区建设。地级市应以区、镇为单位开展试点,把试点打造成为可供参观、学习的观摩点。其他市、县应尽快明确试点范围,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通过梳理成功的典型案例,发挥示范社区、示范街道(乡镇)等模范带头作用,将好的做法和模式复制推广,逐步实现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全覆盖。(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xxxx年12月)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省级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省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统筹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从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省教育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集中办公,主要负责日常组织协调、联络调度、业务指导、监督考核等工作,省级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另行印发。省直相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协同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各市、县政府也要抽调相关人员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并集中办公,负责所辖区域内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具体事务,同时指定专人定期向省级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责任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完成时间:xxxx年9月)

  (二)开展全方位多层面宣传教育。

  充分发挥传统主流媒体、新兴网络媒体等正确舆论导向作用,通过开设专题专栏、视频新闻、热点解读等形式深入宣传生活垃圾分类的各项要求和阶段性成效,尤其可对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予以充分的正面宣传报道,增强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效果。共青团、工会、妇联等群团组织要充分发挥优势,广泛发动环保社会组织和志愿者队伍,通过入户宣传、派发宣传画册、现场互动引导等形式,调动人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营造全社会参与的浓厚氛围。推动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进校园、进教材、进课堂,把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分类、回收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纳入幼儿园、中小学、职业院校、高等学校的专题教育和社会实践内容,通过“小手拉大手”系列课外活动,实现“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文明整个社会”的良好效果。鼓励全省各级党校将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内容,进一步强化党政领导干部的生态环保理念。(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省教育厅、省直机关工委、省民政厅、团省委、省妇联,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长期)

  (三)保障资金投入。

  各市县财政部门应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所需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合理安排资金,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设备及终端处理设施建设提供足额的资金保障。有条件的市、县可在一定时期内对分类工作有明显成效的单位、企业、个人给予表扬或奖励,具体办法由市县政府确定。要创新投融资模式,依法依规拓宽资金投入渠道,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积极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探索特许经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大投资力度,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相关资金支持,促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牵头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长期)

  (四)强化监督检查。

  建立多部门协同执法机制,明确牵头执法部门,梳理执法流程,并将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执法工作列入执法目录中,统筹部署收集、转运环节生活垃圾分类的执法和监管。各级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大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督查、指导、考核力度,通过公开监督举报电话、开通微信投诉渠道等方式,倒逼相关责任单位做好分类管理工作。定期汇总情况并通报排名,对成绩显著的予以表彰,对推进不力的实行约谈问责,同时将考核结果提交相关部门作为文明城市(单位、家庭、校园)、卫生城市的创建评比和省直单位、市县政府绩效考核的重要参考。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要开发建设智慧环卫信息化系统、省商务厅要开发建设再生资源信息系统等,充分利用大数据、物联网等现代科技,整合现有的智能监控装置、车载GPS设备等资源,对生活垃圾分类的工作成效进行分析评估,并加强对不规范投放行为的信用惩戒,进一步提升我省生活垃圾的管理水平。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3

  为深入贯彻关于推行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根据《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省级示范试点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农村垃圾治理工作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省级示范试点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扎实有效推进我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深入贯彻省委十届十四次全会精神,加快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体系,形成以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市场运作、因地制宜、示范引领、协同推进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努力提高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为加快建设高质量振兴发展新南召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1 .政府推动,全民参与。落实各乡镇主体责任,发挥公职人员、村组干部和党员示范带头作用,引导农户逐步养成主动分类的习惯,形成全民共同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建立起分工负责、部门联动和公众参与的运行机制,共同推动垃圾分类试点工作的开展。

  2 .示范引领,逐步铺开。按照“示范引领、先易后难、逐步铺开”的.步骤,优先选择一批环卫设施配套齐全、两委班子战斗力强的镇村开展试点,总结工作经验,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充分发挥试点乡村的示范引领作用,逐步在全县推广铺开。

  3 .市场运作,创新发展。施行市场化运作新路径,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垃圾分类工作;加强组织协调,提供政策支持,营造有利于垃圾分类工作的良好环境。

  4 .科学筹划,协同推进。加强生活垃圾分类配套体系建设,建立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害垃圾处置、可腐烂垃圾堆肥于一体的生活垃圾协同处置利用体系,形成统一完整、能力适应、协同高效的全过程运行系统,实现垃圾分类处理、资源化利用、废物处置的无缝高效衔接。

  5 .源头分类,循环利用。提高农民群众对生活垃圾分类的认

  知度和参与度,逐步养成将生活垃圾主动分类的习惯。

  二、实施范围

  一期实施范围:县城郊乡(闫沟村和宋楼村除外)、**镇,7150共个乡镇个村(居委会)范围内。二期实施范围:其余乡镇。

  三、主要任务

  (一)强化乡镇主体责任,加强垃圾分类组织领导 乡镇人民政府是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责任主体,明确管理部门和管理人员,负责本辖区内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日常管理、组织实施、宣传发动,指导、监督环卫一体化公司对农村生活垃圾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等工作。

  (二)强化处置能力提升,加快推进处置设施建设 结合各乡镇人口分布、经济发展、地势地貌等因素,按照每21行政村配备一座垃圾分类收集亭;每个行政村建设座可腐烂415垃圾堆肥池;每个行政村配备一辆可腐烂垃圾收集车;每户11配备组垃圾分类桶(可腐烂、不可腐烂各个);每乡镇新建1垃圾分类分拣房座,科学选址合理布局环卫设施,完善垃圾分类基础设施建设。

  (三)强化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建立健全分类处理体系

  结合自身实际,南召县各乡镇生活垃圾将采用“大分流、粗分类”的方式。对行政村中心范围内的生活垃圾采取“四分类”模式,分为可回收垃圾、有毒有害垃圾、可腐烂垃圾、不可腐烂垃圾四类。自然村范围内实施“二分类”模式:可腐烂垃圾、不可腐烂垃圾。

  1 .垃圾分类

  (1)可回收物:主要包括废纸、塑料、玻璃、金属和布料

  五大类。

  废纸主要包括报纸、杂志、图书、各种包装纸、办公用纸、纸盒等,但是纸巾和卫生用纸由于水溶性太强不可回收;

  塑料主要包括各种塑料袋、塑料包装物、一次性塑料餐盒和餐具、牙刷、杯子、矿泉水瓶等;

  玻璃主要包括各种玻璃瓶、碎玻璃片、镜子、灯泡等; 金属主要包括易拉罐、罐头盒等;

  布料主要包括废弃衣服、毛巾、书包、鞋等。

  (2)有害垃圾

  主要包括废电池、灯管、农药瓶等对人体健康或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潜在危害的废弃物。

  (3)可腐烂垃圾

  主要包括剩菜剩饭、菜梗菜叶、动物骨骼内脏、果壳瓜皮、杂草、植物残枝落叶等。

  (4)不可腐烂垃圾

  将可回收垃圾分离后,不可腐烂垃圾包括包括灰土、灰渣、建筑垃圾、塑料袋、旧织物、废弃生活用品等。

  2 .处理方式

  (1)居民居家将垃圾分为可腐烂垃圾和不可腐烂垃圾,并投

  240放到相应的升垃圾收集容器内。

  (2)12可腐烂垃圾经过居民次分拣和督导分拣员次分拣后,由可腐烂垃圾收集车每天收集至各堆肥点堆肥处理,堆肥处理后有机肥供当地种植户使用,残留液体配备一辆吸污车定期进行收集至污水处理厂无害化处理。

  (3)不可腐烂垃圾首先由居民在家一次分类,其中的有毒有

  害及可回收垃圾由公司举行的兑换活动中兑换礼品。再由督导分拣员将不可腐烂垃圾二次分类后,由清运车辆转运至垃圾分拣中心站,垃圾分拣中心站进行三次集中分类,分拣出其中有毒有害垃圾,由资源回收车回收,存量满后由资质专业公司送往危废垃圾处置中心集中处置。其余垃圾由原清运系统运输至垃圾填埋场。

  (四)强化资源回收利用,推进再生循环体系建设

  加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建立建筑垃圾分选体统,其中可回收的建筑垃圾村自行作为废弃坑塘填埋、道路垫土等材料使用,或分类运至就近的资源化利用企业;不可利用的建筑垃圾就地填埋。

  推进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推进秸秆综合利用规模化、产业化,建立健全秸秆收储运体系,推进秸秆机械还田和饲料化利用,实施秸秆能源化集中供气、供电和秸秆固化成型燃料供热等试点项目。加快地膜标准修订,推广使用加厚地膜,开展可降解地膜研发和试验示范,推进农田残膜回收区域性示范,扶持地膜回收网点和废旧地膜加工能力建设。建立农资包装废弃物贮运机制,回收处置农药、化肥、农膜等农资包装物。

  规范产业垃圾处理。按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加强农村地区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单位的监督管理,落实危险废物无害化管理措施,严厉打击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依托现有危险废物处理设施集中处置农村地区工业危险废物,推动农村地区工业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因地制宜发展能源化、建材化等综合利用技术。

  (五)强化制度标准执行,扎实推进运行体系建设 加强分类处理的制度标准,以制度标准规范源头分类。建立考核检查制度,督促农户做好垃圾分类,提高分类投放准确率。建立分类处理信息统计上报、考评奖惩等机制,调动工作积极性。以每月产生的有机肥料、回收的再生资源和真实垃圾三者比例,考核垃圾分类成效。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南召县农村垃圾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副县长燕军任组长,相关职能单位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李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南召县农村垃圾治理工作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县城规划区外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工作考核等,每月召开工作推进会,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各乡镇工作;做好统计与分析工作;会同宣传部门做好宣传工作;对分类情况开展专项巡查;对相关部门、各乡镇进行月度考核。

  (二)明确责任分工

  各乡镇:成立垃圾分类农村作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内各公共机构及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培训和考核等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生活垃圾分类经费保障与使用的监督管理。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指导做好垃圾分类分拣中心、垃圾中转站、可腐烂垃圾堆肥池等垃圾处理基础设施建设用地的供应保障工作。

  县融媒体中心:负责加强舆论宣传工作,协调新闻媒体积极开展各类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引导群众广泛参与、积极支持垃圾分类工作。

  县教体局:负责学校、幼儿园等各级教育机构的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将垃圾分类知识纳入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内容,并进行宣传教育引导工作。

  团县委:负责组织共青团、少先队及志愿者参与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到社区、公共场所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和体验活动。

  农村垃圾分类市场化运营企业:负责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容器设置;负责垃圾暂存点、分拣中心等设施运营;制作宣传手册、条幅等营造宣传氛围;配备司机、督导员及分拣员等运营管理人员构建农村生活分类处理体系;做好有害垃圾收集、储存、运输工作。

  (三)加强宣传教育

  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通过报刊、电视、互联网等媒体,以及学校、村广播、文化活动室、宣传栏广泛宣传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情况和典型经验,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知识纳入教学机构教育和社会实践内容,积极发挥“小手拉大手”“垃圾分类进校园”等活动载体的作用,引导广大农户树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从我做起,人人有责”的环保理念,自觉参与、支持、监督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组织引导村民参与制定村规民约、村级垃圾分类设施配置方案制定;开展垃圾分类示范户评比活动,激发村民参与垃圾分类,建设清洁家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统筹社会资源,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教育示范基地,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专题讲座,提高全民垃圾分类素养。

  (四)加强督导考核

  加强对乡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的目标考核,把垃圾分类处理纳入生态文明、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同时将垃圾分类成效作为各乡镇年度考核和年终人居环境奖补资金发放的重要评价依据。建立日常督导抽查、电话调查、第三方暗访、年终督查等机制。建立分类信息报送、督查激励等制度,实行县月检查、乡镇周检查、村日检查制度,实现县、乡镇、村分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制度。县农村垃圾治理工作小组办公室负责制订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向社会公布考核结果,对不按要求进行分类的依法依规处置。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4

  根据《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宁政发〔xx〕126号)文件精神,为推进“塞上湖城”和“美丽凤城”建设,进一步发挥党政机关公共机构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全面落实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政府关于实施生活垃圾分类部署,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体系,努力提高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推进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不断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创造优良的人居环境,力争xx年底前厅机关各处室生活垃圾分类达到全覆盖。

  二、主要措施

  1.日常教育引导。将生活垃圾分类教育作为干部职工培训的重要内容,持续开展主题宣传,定期开展教育培训,组织厅机关人员参加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测试,做到人人知晓分类。将生活垃圾分类融入机关日常管理之中,作为日常行为规范,引导人人参与践行。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节约型机关、文明机关创建目标,让生活垃圾分类成为绿色生活方式。

  2.完善分类设施。根据厅机关实际,因地制宜地配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与暂存空间。每个办公室设置垃圾收集容器;在楼梯间、楼层廊道设置可回收物收集容器、其他垃圾收集容器;按便捷、安全的原则,集中设置有害垃圾收集容器;在食堂与就餐区域设置餐厨垃圾、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在开水间设置收集茶叶渣、瓜果皮的收集容器。厅机关设置垃圾集中存放区域,集中存放区域配置与生活垃圾收运系统相配套的240升或120升标准容器。

  3.实施分类投放。厅机关工作人员应按分类目录要求,以及具体规定,将生活垃圾中的.可回收物、餐厨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分别投放至对应的收集容器。鼓励对可回收物中的废纸、废玻璃、废金属、废塑料等进一步进行细分。

  4.实施分类收运。可回收物由厅机关服务中心统一回收,并做好品种与数量记录;餐厨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委托辖区城管环卫部门统一组织收运。

  5.倡导绿色办公。推进信息系统建设和数据共享共用,积极推行无纸化办公,全面实施纸张双面打印,提倡重复使用,推行可更换笔芯的中性笔,减少一次性物品使用。落实厉行节约反对食品浪费的号召,实施光盘行动,减少餐厨垃圾产生。

  6.突出源头治理。积极探索实施物业服务+分类服务的模式,加强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工作,做好废快递包装物、废饮料包装、废玻璃、废塑料等低价值可回收物的收运工作。鼓励引入生化处理机,对餐厨垃圾实施就地处理,最大限度减少生活垃圾的排放量。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推动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有序开展。成立厅机关垃圾分类工作小组,组长由分管副厅长担任,副组长由办公室主任、计财处处长担任,成员由厅机关各处室负责人担任,负责落实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主体责任,机关服务中心明确管理、监督和宣传人员和职责,负责机关生活垃圾分类的管理、监督和宣传及回收处置工作。

  2.加强考核评估。将厅机关落实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制度情况纳入工作绩效考核,加强日常督导检查。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处室及个人要予以通报,确保将工作责任压紧压实。

  3.加强示范创建。建立健全联动工作机制,对厅机关实施垃圾强制分类情况进行不定期分析,鼓励干部职工广泛参与,积极提出好的思路、方法。对实施过程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好的做法,及时加以总结并在厅机关宣传推广,努力营造浓厚的氛围,形成强大的合力。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5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资源全面节约和循环利用,根据《XX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加快推进我市中小学、幼儿园生活垃圾分类,结合教育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统领,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实际行动,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三化XX”建设,开展中小学幼儿园垃圾分类宣传教育,推进中小学、幼儿园生活垃圾分类。

  二、工作目标

  各区教育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要通过多种形式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教育工作,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贮存工作,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工作长效机制和校内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贮存的管理体系。到20xx年底,各中小学、幼儿园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普及率要达到100%。

  三、工作措施

  一是开展垃圾分类知识教育。落实环保教育课程,全市中小学各年级开设环境教育课程,每学年不少于12课时,并加强环保教育与其它学科的联系与渗透,对学生进行环境科学知识和垃圾分类常识教育。修订改版《身边的环境》《XX城市环境保护教育读本》系列地方教材,修订垃圾分类相关内容。教材免费发放给全市中小学循环使用,着力提高广大青少年学生的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环境保护意识。

  二是加强学生行规教育。将学生资源环境保护和垃圾分类意识纳入XX市中小学有效德育五大目标体系,融入学校教育各个方面、各项环节。加大学生绿色文明教育情况的考核权重,通过日常德育,引导学生文明雅行的生活方式,养成垃圾分类的'文明习惯,培养学生教育学生勤俭节约、爱护环境、节约资源、低碳生活的现代文明意识。

  三是开展垃圾分类社会实践活动。结合创新素质实践行活动,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灵活多样的垃圾分类社会实践活动。培育青少年生态文明实践学生社团或志愿者团队。开展全市中小学环境大赛和“环境小卫士”评选活动。组织参观环保教育基地。举办世界环境日宣传周活动,通过国旗下讲话、主题班队会、黑板报、宣传栏、校园网站等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教育活动。制作手抄报、“小手拉大手,给父母的一封信”等活动,让学生亲身参与到垃圾分类的宣传活动中去,并从学生向家庭、从学校向社会延伸。

  四是推动学校开展垃圾分类收集。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全部配备分类垃圾桶,与当地收运体系、回收体系的加强协调沟通,在做好校内分类投放收集贮存的基础上,积极协调和督促收运单位根据约定及时收取相应垃圾,特别是易腐垃圾,要做到“日产日清”。鼓励有条件的学校探索引入社会资本参与校内生活垃圾分类服务工作。将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化作为生态学校和绿色学校创建、复评的关键性指标,纳入学校常规卫生检查,日常开展检查督导,期末进行总结考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教育局要充分认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性,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明确责任分工。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制订完善工作制度,建立校内各部门协同配合工作机制,加大经费投入,落实人员,明确职责。

  (二)加强部门协同。各区教育局要加强与城管部门联系,密切配合,做好学校分类垃圾的运转和处理,开展相关社会实践活动。

  (三)加强督导落实。各区教育局要加强对学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将垃圾分类作为文明校园、绿色学校等创建的考核指标;要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树立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典型。市教育局对各中小学、幼儿园垃圾分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督导。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6

  一、目标任务

  20xx年,扩大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及企事业单位率先实行生活垃圾分类,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能力提升,生活垃圾分类技术标准体系基本建立,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覆盖率达100%,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依靠群众。落实办事处主体责任,切实承担农村垃圾治理的职责,做好规划编制、资金投入、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等方面工作。发挥群众主动性,尊重群众意愿,明确村民责任和义务,共同改善村容村貌、建设美好家园。

  (二)齐抓共管,统筹推进。形成分工明确、高效有力的工作机制,协同推进农村垃圾治理各项工作,保障人力物力财力投入。

  (三)因地制宜,科学治理。结合乡村规划,编制布局合理的环卫设施建设规划,纳入街道乡村建设规划和村庄规划成果,科学选择适合本地特点的经济适用、简便易行分类处理模式,有效处置农村生活垃圾,推进农村有机易腐垃圾就地生态处理。

  三、主要内容

  (一)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标准

  农村生活垃圾的分类,农户源头按湿垃圾(易腐垃圾、厨余垃圾)和干垃圾(其它垃圾)“两分法”进行分类。村街道按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易腐垃圾、厨余垃圾)、干垃圾(其它垃圾)和炉渣建筑垃圾“4+1”分类法进行分类。

  1、可回收物

  主要包括废纸类、废塑料、废玻璃制品、废金属和废织物等适宜回收循环使用和资源利用的废弃物。可回收物投入蓝色垃圾桶。

  2、有害垃圾

  指废电池、废灯管、废药品、废油漆及其容器等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生活废弃物。有害垃圾投入红色垃圾收集箱(桶)。

  3、湿垃圾

  即易腐垃圾、厨余垃圾,指食材废料、剩菜剩饭、过期食品、瓜皮果核、花卉绿植、中药药渣等易腐的.生物质生活废弃物。包括食物残渣、菜根、菜叶,动物蹄、角、瓜皮、果屑、蛋壳、鱼鳞、蛋壳、毛发、植物枝干、树叶、杂草、动物尸体、牲畜粪便等废弃物。湿垃圾(易腐垃圾、厨余垃圾)投入绿色垃圾桶。

  4、干垃圾

  即其它垃圾,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以外的其它生活废弃物,包括卫生纸、纸巾、烟头、海鲜贝壳类等废弃物。干垃圾(其它垃圾)投入灰色垃圾桶。

  炉渣、陶瓷及渣土、砖瓦等建筑垃圾。不能投入干垃圾(其他垃圾)桶,要单独投放至村委指定的集中堆放点。集中堆放点要设置标识。

  (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基本要求

  1、农户先按“两分法”即“湿垃圾(易腐垃圾、厨余垃圾)和干垃圾(其它垃圾)”进行源头分类,炉渣、陶瓷及渣土、砖瓦等建筑垃圾单独投放。

  2、农户自行将垃圾分类投放至村分类收集点(分类收集房),其中可回收物投入蓝色垃圾桶,湿垃圾(易腐垃圾、厨余垃圾)投入绿色垃圾桶,干垃圾(其它垃圾)投入灰色垃圾桶,有害垃圾投入红色垃圾收集箱(桶);或者由村保洁员(或分拣员)负责将垃圾分类收运至村分拣站(分类收集房)。

  (三)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置方式

  1、可回收物处置。可由农户自主分拣交售,也可以村或社区集中处理点为单位,与废旧品回收公司合作,及时回收处置。

  2、有害垃圾处置。村设立有害垃圾收集箱(点),单独收集存放,集中收运进行统一处置。

  3、湿垃圾(易腐垃圾、厨余垃圾)处置。采取机器制肥、太阳能沤肥房、微生物发酵和低温热解等方式进行资源化利用就地处理,或运到指定地点进行焚烧、填埋等无害化处理。

  4、干垃圾(其它垃圾)处置。按原有垃圾处理体系和模式,进行焚烧、填埋或资源化处理。

  5、沙发、床垫、家具等大件垃圾。实行分流收集,拆解、破碎、分类处理。

  6、炉渣、陶瓷及渣土、砖瓦等建筑垃圾。以村为单位就地集中处置或进行资源化利用。

  (四)设施配备

  垃圾分类收集车。统一配置压缩式垃圾收运车,每个垃圾分类收集车放置2-4个240升的垃圾桶,分别用于可回收垃圾和不可回收垃圾的收集。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工作的党建引领,把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工作考核内容,制定实施计划、工作措施和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建立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相关村社区、站所室参与、目标明确、责任清晰的工作机制。

  (二)保障资金投入。建立专项资金保障机制,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费用纳入财政预算。通过“一事一议”收取各村垃圾处理费。同时鼓励社会帮扶、捐资助增农村生活垃圾分类。

  (三)动员群众参与。大力开展宣传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垃圾分类的要求、卫生文明习惯、村民参与义务等,激发村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强化考核督导。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全镇综合考核。考核结果列入村社区年终考核。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7

  为进一步深化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切实落实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处置要求,根据《20xx年xx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镇村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xx年完成青溪村、进贤村、云村村、前坞村等四个市级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的'创建。6月份前完成50%的创建。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长效机制,探索形成我镇垃圾分类处理有效模式,力争通过创建使群众垃圾分类意识明显提高,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正确率达100%。

  二、主要任务

  1、强化领导、健全机制。成立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制,组织专职人员开展工作,发挥垃圾分类督导员的宣传监督检查作用,落实好党员包干联系和网格化责任。

  2、完善基础,提升标准。一是农户。农户分类垃圾桶按标准配备、颜色标识规范正确,统一摆放于门口,农户分类桶要做到常态使用,并保持干净整洁。二是村收集点。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点摆放四色分类桶宣传标识规范,垃圾桶配备符合规定,桶体定期清洗,保持干净整洁。三是设立再生资源可回收站房。按标准建设有害垃圾和可回收物回收点,回收点面积不小于20平方米,回收点内设有害垃圾回收桶,可回收物按物品类分别设回收桶堆放处,落实专人管理。

  3、抓好队伍,长效运行。一是垃圾收集员每天早、晚上门收集易腐及其他垃圾,并对农户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指导,对农户分错的垃圾实行二次分拣。对分类不正确的农户进行宣传指导。同时检查结果每月在“红黑榜”和环保宣传专栏进行通报。村对垃圾分类检查得分农户进行评比奖励。二是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生力军作用,推行党员干部包干负责联系户垃圾分类工作,每月对党员户和党员包干负责联系户垃圾分类得分情况进行张贴通报,促使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同时充分发挥妇女主力军作用,利用“秀水大妈”这个队伍,结合“最美庭院”大比武、“最美家庭”评选等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倡导妇女争做垃圾分类、美丽环境的先行军。三是成立义务督导和考评检查组,定期对农户垃圾分类情况开展督查,记好督查台账,为村级评比和垃圾分类积分兑换提供数据。

  三、工作步骤

  1、准备阶段

  印发全镇创建垃圾分类处理示范村工作实施方案,各村结合实际,制定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计划,创建示范村要专门制定垃圾分类处理示范村创建实施方案。

  2、实施阶段

  (1)示范村成立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和考核评比小组,建立垃圾分类网格化管理机制,制定垃圾分类处理有关制度。通过村规民约落实“户前三包”责任制、美丽庭院、垃圾分类内容。

  (2)组织垃圾分类培训会,并将宣传资料分发到户。指导农户开始准确分类投放垃圾。

  (3)根据各村实际采购分类垃圾桶和垃圾桶支架并发放到村各户。落实图文并貌的宣传栏、公示栏和温馨提示牌。

  (4)建设标准化生活垃圾收集点和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回收站(房)。

  3、检查整改阶段

  对各村垃圾分类实施情况开展检查与整改,查漏补缺,做好迎接上级考评验收。

  4、总结提升阶段

  进一步规范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方式,建立健全日常监督机制和长效管理机制。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8

  为了保持校园的清洁卫生,培养教师和小朋友的环保意识,提高大家的环保技能,让幼儿懂得垃圾分类回收有利于变废为宝,实现垃圾资源化;有利于减少管理成本,实现垃圾减少量;有利于综合利用,实现垃圾的无害化等好处,建设可持续发展的节约型社会,根据本园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希望全园师生遵照执行,自觉养成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理的好习惯。

  一、垃圾分类和管理的原则

  人人有责,源头做起,加强管理,渠道畅通,重在实效,有奖有罚,持之以恒。

  二、宣传动员

  1、成立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x

  组员:xxx

  2、召开全体工作人员会议

  进行全园动员宣传,充分认识减少校园垃圾和节约资源的.重大意义,明确垃圾分类收集是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重要举措。实行校园垃圾分类处理,可以美化校园,改善环境质量,是一件利国利民的事情。

  3、加大宣传力度

  要把分类的具体方法标示在显眼处,要让每一位教职工和学生了解我校的垃圾分类和处理办法,并自觉遵守,分类首先要从源头上把好关。

  4、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宣传

  利用掌通家园、宣传栏、家园交流栏、国旗下讲话、教学活动、等形式大力宣传,使大家牢记垃圾分类原则,懂得垃圾分类知识,在潜移默化中养成自觉对垃圾分类投放的习惯。还可以在校园中开展垃圾分类回收利用的活动,不但可以使资源循环再利用,节省资源,还可以培养幼儿环境保护的意识。普及垃圾分类知识,提高全民环保意识,全面推广和落实完善的垃圾分类处理政策,建设一个和谐,美丽,节约型的社会。

  三、活动口号

  大手牵小手垃圾要分类

  四、垃圾的分类和处理办法

  1、校园垃圾分类:随着人们生活质量的不断提高,校园垃圾成分越趋复杂,合理地确定分类依据对垃圾的后续处理环节极为重要,它可最大限度地降低处理过程中以及处理后的能耗,可防止再次污染的发生。根据国家标准,校园垃圾可以分为可回收物,不可回收物,有毒有害垃圾三大类。可回收物:可回收物指适宜回收循环使用和资源利用的废物。

  (1)纸类。未严重玷污的办公用纸,包装用纸和其他纸制品等,如报纸,各种包装纸,办公用纸,广告纸片,纸盒等。

  (2)塑料。废容器塑料,包装塑料等塑料制品,如各种塑料袋,塑料瓶,泡沫塑料,一次性塑料餐具,硬塑料等。

  (3)金属。各种类别的废金属物品,如易拉罐,铁皮罐头盒,铅皮牙膏皮,废电池等。

  (4)玻璃。有色和无色废玻璃制品。

  (5)织物。旧纺织衣物和纺织制品。

  不可回收物:不可回收物指在自然条件下易分解的垃圾,如果皮,菜叶,剩菜剩饭,花草,树枝,树叶等。

  有毒有害垃圾:有害垃圾指对人体健康或者环境造成现实危害或者潜在危害的废弃物,也包括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重金属或有毒物质废弃物,如废电池,废荧光灯管,水银温度计,打印机墨盒等。

  五、实施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一是召开垃圾分类会议,二是制定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制度、成立领导小组,三是充分利用国旗下讲话、晨间谈话、LED屏、宣传栏、标语、展板、等形式,开展大规模的持续深入的校园宣传动活动,使全园师生及家长人人皆知生活垃圾分类活动。

  2、组织实施阶段。以考核评比学校垃圾分类活动为载体,在全园内推广生活垃圾分类管理。通过开展“大手牵小手垃圾要分类”的主题活动,使一个老师带动一班孩子、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一所学校带动一个社区、一个社区带动整个社会。

  3、总结评比阶段。针对各班各室各区域开展垃圾分类工作情况,我园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素质文明示范班和优秀个人(含教师、职工)的考核范围,对推进垃圾分类工作成绩显著的班级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班各室各公共区域人员要在垃圾分类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分级负责、条块结合”的原则,抓好垃圾分类及垃圾分类设施的日常维护与保洁。

  2、加大投入,落实保障。新增自制可回收垃圾箱5个、其它垃圾箱4个,有害垃圾箱1个,餐厨垃圾箱1个;幼儿园原有垃圾箱根据分类要求重新制作新标记;标语、标贴、横幅、展板、等若干;幼儿园后勤要做好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工作。

  3、认真落实,确保实效。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和各班各室各区域要按照时间步骤,认真加以组织实施,确保垃圾分类考核评比工作取得好成绩。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9

  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运输、处置,是大力推进城市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绿色”的目标;是全面实施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重要基础,为确保垃圾分类工作在我区的顺利开展,现根据盘锦市教育局关于下发全市教育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高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质量,探索学校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可行途径,推进学校生活垃圾减量分类工作全面开展,提高我区各校师生的环保意识,激发学生的创新能力和科学精神,自觉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并以实际行动参与垃圾分类的宣传,掌握垃圾分类、回收利用的常识。

  二、组织机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工作内容

  (一)明确垃圾分类标准

  依据《辽宁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导则》,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和其它垃圾四类。可回收垃圾是指具有市场价格的适宜回收和再利用的废弃物,包括单独存放的纸类、塑料、橡胶、金属、织物、废旧家具、废旧家电等。

  有害垃圾是指含有害物质,包括对人体健康造成直接或潜在危害的`灯管、家用化学品、电池和过期药品、化妆品等。易腐圾是指因易腐性物质直接或间接产生恶臭的垃圾,包括厨房等产生的废弃食材、废弃食物、废弃食用油;花草、落叶等废弃物;卫生间的废纸、卫生巾等废弃物;其它被易腐性物质污染了的纸张等。其它垃圾是指除上述类别之外,未能单独收集的、失去利用价值的各类生活垃圾。包括废弃纸张、塑料、橡胶、宣传、玻璃等失去利用价值废弃物。

  (二)落实垃圾分类责任

  学校幼儿园的食堂、宿舍楼、教学楼、实验楼、保安室等分别落实垃圾分类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三)分类设施设置标准

  1、实验楼、宿舍楼区域设置可回收垃圾(蓝色)、有害垃圾(红色)、易腐垃圾(绿色)和其它垃圾(灰色)四类垃圾桶,并将不同种类垃圾图样标识印制在桶上;有害垃圾筒的设置数量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其它三类垃圾桶一般为每一个单元楼为一组。

  2、教学楼、办公楼、操场、食堂、保安室等学生集中或人员密集通行区域,应在方便位置放置1—2组可回收垃圾、易腐垃圾、其它垃圾三类垃圾桶。各单位自行采购标准的垃圾分类桶和标识,并落实责任部门负责垃圾桶的日常维护工作。

  (四)垃圾分类作业流程

  1、分类投放。学生或教职工将生活垃圾分类装入不同垃圾袋内,分别投放到统—设置的对应种类垃圾桶内。

  2、监督指导。学校按垃圾投放区域成立值周教师和值周学生组成的垃圾分类督导小组,监督指导师生的垃圾投放,严把“垃圾投放关”学校健全保障制度,把垃圾投放工作纳入《量化考核》,同评选“文明班级”“文明宿舍”“学生文明行为规范生”相结合,使师生养成良好的垃圾分类习惯,严把“习惯养成关”。

  3、收集运输。学校积极同街道、社区或盘锦京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联系选派垃圾清运员,负责学校垃圾收集和集中贮存,盘锦京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定期回收。学校为进出校园车辆和人员办理通行标识。

  三、工作目标

  第一阶段为试点阶段。设立平安学校、西安学校、三校为试点学校,开展试点工作,探索生活垃圾分类保障政策和工作标准,建立长效机制,积累经验;

  第二阶段为推广阶段。xx17年底前,实现全区学校生活垃圾分类设备完备,人员配备齐全,垃圾分类覆盖面达100%;

  第三阶段为巩固阶段。自xx18年起,学校垃圾分类工作全面实施,并实现垃圾分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

  四、实施措施:

  (一)加强领导,完善机制,确保垃圾分类减量工作有序推进。

  1、加强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2、健全队伍,加强垃圾分类管理。

  (1)成立各校垃圾分类指导员队伍,明确各部门负责人为各校指导员,具体负责本部门、组(室)的垃圾分类处置工作的日常宣传指导和管理、监督和检查。

  (2)规范垃圾回收方式和渠道,加强学校层面的垃圾收集和处置工作。

  3、加大投入,完善设备设施。向各部门、组(室)、班级等发放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宣传资料、垃圾袋等,指导全体教职工、学生将垃圾分类投放;各校增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箱,班级内分设可回收垃圾桶和不可回收垃圾桶;食堂提供可重复使用餐具,设置餐厨垃圾桶、其他垃圾桶、剩余汤水桶,会议室设置茶水桶、消毒柜、陶瓷杯(不使用一次性杯子);办公室设置可重复使用的办公用品,自备可重复使用茶杯。

  (二)加大宣传、体验实践,确保垃圾分类减量工作有效开展。

  1、充分利用国旗下讲话,教职工大会、校园广播、电子屏幕、橱窗、横幅、黑板报、班会课、展板、分发宣传手册等形式,等多种形。式开展垃圾分类普及教育,强化师生垃圾分类减量意识,提升知晓率。

  2、多途径开展各种实践活动,努力提升垃圾分类减量践行率。

  (三)实施步骤

  (1)前期部署阶段(4月18日前)

  (2)试点阶段(4月18日—6月25日)试点单位完成垃圾分类设施设置规划,布置设施设备等工作,6月25日至7月初总结工作经验。

  (3)推广阶段(7月5日—10月31日)在试点工作基础上,学校同相关部门对接落实垃圾清运员和分类运输车辆;部署垃圾设施设备,全面推行垃圾分类工作:培养师生良好的垃圾分类习惯。

  (4)提升阶段(11月1—12月31)总结经验,建立管理制度,制定考核办法,健全垃圾分类长效机制。不断完善学校垃圾分类管理和配套设施体系建设,逐步提高垃圾分类质量。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各校要明确职责,高度重视垃圾分类减量处理工作,要将其作为建设文明校园、落实节能减排的工作来抓,积极做好实施和推进工作。

  2、加强监督,务实求效。校领导小组定期对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监督和评价,各部门、级组和班级要加强对责任区域的垃圾分类减量处理工作的监督,确保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取得实效。

  3、加强宣传,各校要加强宣传垃圾分类减量活动,并注重挖掘活动中的典型案例,及时上报,使师生自觉践行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全方位全角度培养学生的文明习惯。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10

  XX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快推进全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X政办字〔20xx〕X号)、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政办字〔20xx〕X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新发展理念,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推动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推进人居环境整治,持续提升城市品质,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工作目标

  1、各村(居)、社区于20xx年6月10日前完成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亭选址,6月20日前完成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亭地面硬化,硬化标准3.1米*1.5米*0.15米,放置4个垃圾桶,2个其他垃圾桶,1个有害垃圾桶,1个可回收垃圾桶;部分人口密集地段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加大收集亭面积,增加垃圾桶数量。

  2、各责任区于9月20日前完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居建设,各社区于9月底完成生活垃圾分类样板小区打造。20xx年底前,XX街道全域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

  (三)分类标准

  生产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是实施垃圾分类的主体。各责任区、各村(居)、各社区居委会、街道各部门按照“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3类进行分类,城区各餐饮单位和集中供餐单位增加“餐厨垃圾”分类,提高资源化利用;市政道路、园林景区、公共交通、文化体育、健身广场等公共场所,按“可回收物”“其他垃圾”2类进行分类。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全民参与。

  街道统一领导,各有关部门认真履职,积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引导镇政府工作人员逐步养成主动分类的习惯,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二)示范引领,积极推广。

  街道机关单位实行生活垃圾强制分类,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参与生活垃圾分类。优先推动职工餐厅、下属单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

  (三)完善机制,全面推进。

  逐步完善各类体制机制,制定科学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完善分类、收集设施设备,加强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等环节衔接,形成统一完整、协同高效的全流程运行体系。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构建全程分类体系

  1、分类规范投放。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人制度,明确管理管理人、责任范围,做好责任范围内分类宣传教育及日常监督工作。

  2、细化分类收集。合理设置规范统一的垃圾分类收集站点和分类收集容器,并统一分类标识。各村(居)负责垃圾分类收集亭地面选址硬化,国源保洁公司负责收集亭建设及垃圾桶更换;

  垃圾分类宣传牌由街道统一制作安装。各社区负责协调各小区物业收集亭选址、硬化,垃圾分类志愿者设立,规章制度制定等;

  收集亭建设、垃圾桶、垃圾分类宣传牌统一由街道制作安装。

  3、实施分类运输。按照分类运输要求和生活垃圾产生量,合理确定收运频次、时间和路线。对于未实行垃圾分类或分类不符合要求的单位,建立责任倒逼机制,确保分类质量。

  4、实行分类处置。按照垃圾分类标准,对垃圾实行分类处置,有害垃圾、可回收物由专业公司统一收集、统一处置,其他垃圾由保洁企业统一运送至县生活垃圾处理厂进行无害化处理。

  (二)加强各责任区创建

  按照县里要求,我街道年底全域创建成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街道以责任区为单位,严格按照示范片区创建标准,全力推动各责任区创建工作。各责任区由责任区书记负责,要坚持党建引领,发挥好基层党组织作用,引导群众开展垃圾分类,通过微信公众号、村村响广播等形式,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和引导,逐步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管理主体、分类类别、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系统全覆盖,进一步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以点带面,实现全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三)积极推进源头减量分流

  积极推行净菜上市,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和一次性用品,减少浪费和污染,促进垃圾源头减量。坚持“大分流、小分类”的基本路径,不断完善“大分流”体系,开展专业垃圾源头分流,积极探索专业垃圾资源化利用。加强建筑(装修)垃圾管理,引导居民对建筑(装修)垃圾开展源头分类和袋装堆放。通过交换、翻新等措施,鼓励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回收利用大件垃圾。建立废弃木材回收体系,加快废弃木材实现资源化再生利用。鼓励绿化养护企业通过就地粉碎、堆肥等方式做好枯枝落叶等绿化垃圾的就地资源化利用。农贸市场、果树批发市场、超市等市场有机垃圾应转送到餐厨垃圾处理厂处理。

  四、保障措施

  1、成立领导机构,强化组织保障。成立XX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领导小组,负责对全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指导、部署和协调。同时各村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具体宣传推进。

  2、广泛宣传发动,推进行动自觉。街道利用微信公众号、明白纸、宣传栏等渠道,各村利用广播、宣传标语、村民会议等形式对垃圾分类工作进行广泛宣传,营造浓厚氛围,使群众充分认识到实施垃圾分类工作的重大意义,掌握垃圾分类的方法,全面促进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进门进户,人人参与。

  3、写入村规民约,建立约束机制。将垃圾分类制度写入村规民约,注明分类标准及处理方式,对分类不清的予以警告、罚款等惩罚性措施。相关制度待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后,上墙公示,用制度促进村民分类习惯养成。

  4、开展监督考核,确保长效运转。定期组织各村开展垃圾分类检查评比,对垃圾分类落实情况进行评分,对分类到位村、户进行挂牌、奖励;对宣传组织不力村给予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11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自治区及市政府工作报告和10件民生实事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卫政办发[2019]15号)和《关于印发<中卫市推进净土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年-2020年)>的通知》(卫政办发[2019〕20号)要求,加快推进本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努力提高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推进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不断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创造优良的人居环境。

  二、生活垃圾分类的意义

  (一)减少垃圾处置量。生活垃圾分类减少了进入填埋和焚烧等最终处置设施的垃圾量,减少了不利于填埋或焚烧处置的物质,提高垃圾堆肥的效果,有利于生活垃圾处理处置设施的正常运行和污染控制。

  (二)便于回收利用垃圾中的有用物质。生活垃圾分类能够减少可回收物质的污染,提高可回收物质的纯度,减少可回收物质分选的工作量。

  (三)最大限度地减少污染。混合收集容易造成生活垃圾中高含水率易降解厨余垃圾和有毒有害物质的混入,分类后可以按照不同种类垃圾的性质对收集容器和后端处理进行严格要求,能够减少环境污染。

  三、生活垃圾分类原则

  坚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方针和城乡统筹、科学规划、综合利用的原则,坚持可回收物与不可回收物分开、可燃物与不可燃物分开、干垃圾与湿垃圾分开、有毒有害物质与一般物质分开的原则。实行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市统筹、属地负责。

  四、工作目标

  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努力提高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通过政策引导和宣传发动,建立科学的考核奖励机制,引导市民和社会各界自觉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减少环境污染,促进资源回收利用和垃圾无害化处理,全面提高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水平到2020年,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市级城市生活拉极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县城生活垃圾无善化处理选到19%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总处理能力50%以上。

  五、生活垃圾分类类别

  生活垃圾分类是通过回收有用物质减少生活垃圾的处置量,提高可回收物质的纯度增加其资源化利用价值,减少对环境的污染。生活垃圾主要分为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可回收垃圾三大类:

  (一)有害垃圾主要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二)易腐垃圾主要包括:相关单位食堂、宾馆、饭店等产生的餐厨垃圾,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肉、肉碎骨、蛋壳、畜禽产品内脏等。

  (三)可回收物主要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

  六、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

  按照垃圾分类“三化四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分类投放、分类收集、收类运输、分类处理)的要求,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

  (一)分类投放设施建设。在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的小区、学校、机关单位等场所安装分类宣传展板、智能分类亭、生态小屋、可回收定点指示牌、可回收智能设备、垃圾桶、积分兑换机、有害垃极收集箱、有害垃圾收纳袋、智能台秤、手持终端、家用垃极桶、积分卡。

  (二)分类收集运输设备建设。配置可回收物收集车辆、扇余垃圾收集车辆、有毒有害垃圾车辆。

  (三)分类处置设施建设

  1.建设垃圾分拣中心(运营中心).建设业务用房,信息平台数据室,可回收垃圾分拣车间,可回收储存间,有害垃圾中转库,织物清洗消毒保存房,宣传展示厅。

  2.建设垃圾处置大数据平台。依托环卫云项目搭建智能垃圾分类全流程运营、监管大数据平台,对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全过程监管,设立专属二维码,实施试点小区每一住户、学校每个班级、每个机关单位信息化管理,建立二维码回收垃圾积分,根据积分兑换相应物品。

  3.建设厨余垃圾、市场和超市垃圾尾菜加工处理中心。引进专业化处置运营企业,予以一定政府补贴,采取“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模式,建设有机垃圾处置中心(改建垃圾中转站),将厨余垃圾、市场尾菜、超市果蔬等有机垃圾加工成固体或液体有机肥料,促进循环利用。

  (四)配备塑料瓶专用回收机。试点学校、行政机关每个场所至少设置1台塑料瓶专用回收机。

  七、主要任务

  (一)加大垃圾分类工作宣传力度,提高拉圾分类的社会参与度。

  1.使用多种载体开展宣传。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然体加强宣传,做到“广播有声、电视有影、报纸有文”;在广场、公园、景点、车站、工地围墙等公共场所和设施投放垃圾分类宣传广告,广泛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将垃圾分类宣传渗透到社会各个层面。

  责任单位:中宁县政府、海原县政府、沙坡头区、海兴开发区;市直各部门(单位)。

  2.深化社区分类宣传。社区垃圾分类宣传活动是最有效的宣传载体,利用小区各类宣传设施,全方位,多形式将宣传内容“到单元、入楼道、进家庭”,形成垃圾分类的良好态势。

  责任单位:中宁县政府、海原县政府、沙坡头区、海兴开发区;市直各部门(单位)。

  3.组织策划系列活动。策划市区垃圾分类工作宣传活动;定期组织广场宣传咨询活动和进社区活动;开展垃圾分类征文、绘画比赛和知识竟赛、金点子和宣传创意征集等活动;组织垃圾分类论坛,依托各类知名栏目,邀请各界人士开展研讨交流等社会文化活动。

  责任单位:中宁县政府、海原县政府、沙坡头区、海兴开发区;市直各部门(单位)。

  4.发挥宣教基地作用。垃圾分类实施企业建设垃圾分类宣教基地,定期组织市民和中小学生参观、体验、培训,形成初步理念、强化分类意识。

  责任单位:中宁县政府、海原县政府、沙坡头区、海兴开发区;市教育局。

  配合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5.借助社会力量开展宣传。利用“工、青、妇”、志愿者协会、知名企业开展垃圾分类各类宣传活动。在全市范围内树立垃圾分类典型,发挥社会各界名人效应,引领垃圾分类社会风尚。

  责任单位:中宁县政府、海原县政府、沙坡头区、海兴开发区;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

  配合单位:市委宣传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6.组织传达学习。各单位根据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制定学习计划,及时组织相关监管机构、收运企业、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学习生活垃圾分类的重要意义、分类流程和《中卫市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等内容、做到人人知晓、人人参与。

  责任单位:中宁县政府、海原县政府、沙坡头区、海兴开发区;市司法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配合单位:市直各部门(单位).

  (二)扩大垃圾分类覆盖范围

  1.推进居民小区垃圾分类全覆盖.各县(区)应制定年度居民小区垃圾分类工作推进计划,督导垃圾分类工作分批有序地推进,确保辖区内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投放。

  责任单位:中宁县政府、海原县政府、沙坡头区、海兴开发区。

  配合单位:市直各部门(单位).

  2.推进机关企事业单位垃圾分类全覆盖.城区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学校、企业全面实施垃圾分类工作、车站、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酒店宾馆等窗口单位要进一步加大垃圾分类工作力度,总结工作经验,完善工作机制,扩大分类范围.

  责任单位:中宁县政府、海原县政府、沙坡头区、海兴开发区,市直相关部门(单位)

  (三)着力提高垃圾分类质量

  1.创建示范小区.鼓励示范小区创新管理,建立社区自我管理的'工作机制,不断探索提高垃圾分类质量的方式方法。

  责任单位:中宁县政府、海原县政府、沙坡头区、海兴开发区。

  配合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深化分类创新工作。深化垃圾分类创新及生活小区定时定点投放收集的工作,总结经验,逐步完善垃圾投放收运模式,结合实际,适时扩大范围。

  责任单位:中宁县政府、海原县政府、沙坡头区、海兴开发区。

  配合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创建垃圾分类示范单位.充分发挥机关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将机关党员干部参加垃圾分类行动作为机关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内容和有效载体,积极开展创建垃圾分类示犯单位活动,

  责任单位:中宁县政府、海原县政府、沙坡头区、海兴开发区.

  配合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直机关工委。

  4.扩大领导干部联系点范围。实施领导干部定点联系制度,建立县(区)领导联系社区的工作机制,各部门(单位)关与社区结对,共同提高垃圾分类工作质量。

  责任单位:中宁县政府、海原县政府、沙坡头区、海兴开发区.

  配合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5.加强经验交流和学习。编印《社区垃圾分类工作经验交流材料》和《中卫市垃圾分类工作社区案例》.定期在先进典型社区召开工作例会和现场交流会,促进各区、乡镇和社区之间相互学习交流,分享城市垃圾分类工作经验,适时召开城市垃圾分类工作研讨会,交流经验,取长补短。

  责任单位:中宁县政府、海原县政府、沙坡头区、海兴开发区.

  配合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开展垃圾减量

  1.推进中卫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进程.力争在2019年投入运行,确保生活垃圾终端处置。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配合单位:中宁县政府、沙坡头区政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

  2.加快推进餐厨垃圾集中处置项目建设,落实餐厨垃圾集中处理项目建设,实现餐厨垃圾规范处理、源头减量.

  责任单位:中宁县政府、海原县政府、沙坡头区、海兴开发区,市自然资源局。

  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开展园林垃圾处理工作。加强园林垃圾收运处置管理,园林垃圾不得混入生活垃圾.结合园林垃圾特点,开展园林垃圾处理项目,园林垃圾采用机械粉碎方式进行自然生物处理,用作园林维护施肥。

  责任单位:中宁县政府、海原县政府、沙坡头区、海兴开发区,市自然资源局。

  配合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完善废旧物品回收市场机制。加大对废旧物品回收市场的指导和培育力度,建立物业小区废旧物品回收体系,使物业公司、居民、回收人员、废品回收站之间形成更为有效的市场机制,扩大回收物种类,提高回收效率,促进垃圾减量.

  责任单位:中宁县政府、海原县政府、沙坡头区、海兴开发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配合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5.实施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建设中卫市建筑垃圾处置项目,采取综合利用方式达到建筑垃圾再生利用,实现垃圾分类全覆盖目标。

  责任单位:中宁县政府、海原县政府、沙坡头区、海兴开发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警察局,

  (五)完善保障服务工作

  1.落实物业服务企业职责.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做好配合工作,加大对物业服务企业和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将垃圾分类纳入物业服务企业评优内容,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支持配合社区开展垃圾分类投放和宣传等工作。

  责任单位:中宁县政府、海原县政府、沙坡头区、海兴开发区。

  配合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做好分类设备日常保障工作。垃圾分类实施企业负责,企业规范工作程序,做好分类垃圾桶、厨房垃圾专用袋的采购、配置、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做到垃圾桶“数量合理、种类齐全图文清晰、摆放正确、专桶专用、清洁卫生无破损”,厨房垃圾专用袋“不断档、全入户,保障到位,大小适当,质量达标”,建设垃圾分类信息管理系统。

  责任单位:中宁县政府、海原县政府、沙坡头区、海兴开发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落实垃圾分类收集运输。由实施企业制定有害垃圾、可回收物、餐厨垃圾和其他垃圾的收运方案,实施垃圾减量项目,设备采购和工程改建,落实收运单位和收运车辆。合理配置收运能

  力、规范日常作业管理,提高服务质量,确保分类垃圾按规定进行分类收集与运输,并接受市民和媒体的监督。

  责任单位:中宁县政府、海原县政府、沙坡头区、海兴开发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继续发挥“三支队伍”作用。以县(区)为单位建立培训教育队伍,以乡镇为单位建立指导员队伍,以社区为单位组建以本社区居民热心人士为主的志愿者队伍,实现垃圾分类的培训指导和志愿服务活动社区化、常态化、专业化。

  责任单位:中宁县政府、海原县政府、沙坡头区、海兴开发区.

  配合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团市委。

  八、工作步骤

  (一)前期筹备阶段。(2019年3月一2019年4月)

  各县(区)组织相关部门学习调研垃圾分类成熟的一些省市先进工作经验,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前期调研,制定工作方案.筹备成立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相应工作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相关制度,开展前期宣传工作、落实项目建设运营资金.

  (二)试点工作阶段。(2019年5月一2019年10月)

  各县(区)和部门(单位)按照方案要求,明确工作职责分工,细化责任落实,购置设备设施,完成分类设备设施体系建设。组织动员培训,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确保在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有序开展,顺利推进。

  沙坡头区至少选择2个小区、3所学校、5个机关单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中宁县、海原县分别至少选择2个小区、2所学校、3个机关单位开展有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海兴开发区至少选择4个机关单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

  (三)深入推广阶段。(2019年11月一2020年9月)

  各县(区)和部门(单位)认真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健全管

  理制度,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技术标准和考核标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研究制定持续推进工作措施,在试点工作基础上,在城区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并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延伸指农村镇(乡),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公众参与的工作体系,提升生活垃圾分类质量和覆盖范围.

  九、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完善机制。成立中卫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对各部门履职情况的监督考核,确保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组长:李晓波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蔡菊市政府副市长

  何建勃中宁县县长

  许正清海原县县长

  郭爱迪沙坡头区区长

  张振红海兴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成员:中宁县政府、海原县政府、沙坡头区政府、海兴开发区管委会,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直机关工委、市接待办、市旅游和文化体育广电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商经局、市司法局、市交通警察局、市传煤中心,团市委、市总工会、市妇联。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宣传、组织实施自治区、市政府有关城市垃圾分类的法规和政策,负责制定中卫市相关政策和法规标准;指导县(区)制定城市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的规划和年度计划;建立垃圾分类工作综合考核制度,并将各成员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政府绩效考核。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完善相应的组织机构和协调机制,主要领导参与,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制定和完善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方案,将目标任务逐级分解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工作。

  (二)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联系,形成市、区两级部门例会制度,由市、县(区)领导小组牵头定期召开推进协调会,做好垃圾分类相关工作的对接。充分发挥市宣传、妇联、团委、教育、旅委等系统分类工作的培训作用,提高城市垃圾收运处置保障能力.强化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切实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加大投入,确保落实。市、县(区)财政设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专项资金,做到有钱办事,专款专用。加大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宣传、培训、志愿服务活动、社区工作经费的投入加大对各类先进单位和个人的奖励力度,对环境教育基地的建设与运行给予适当激励。

  (四)认真总结,及时上报。各县(区)要认真分析总结试点工作每个阶段的典型和经验,并分别于2019年6月20日前、10月15日前向中卫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推进情况。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12

  根据浙江省迎亚运“两路两侧”村庄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部署和今年省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重点任务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20xx年度xx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省、台州市关于生活垃圾治理工作部署,以建设新时代美丽乡村为抓手,紧盯“村容村貌提美、源头分类提效、体系建设提速、示范创建提质、终端运维提档”等目标任务,深入推进垃圾治理,加快农村生活垃圾回收利用体系建设,突出构建全民参与机制,完善长效管理体系,实现处理工艺迭代升级、减量效果不断提升、运营管理不断规范,监管机制不断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提质增效,争创20xx年浙江省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优秀县(市、区)。创建浙江省高标准示范村6个、台州市示范村8个,xx市示范村12个,巩固提升150个分类处理基础薄弱村,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实施村达到100%;终端易腐垃圾收集处理量稳步提升。巩固农村生活垃圾总量“零增长”,生活垃圾“零填埋”的成果,农村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60%以上、资源化利用率100%、无害化处理率100%。

  二、主要任务

  (一)农村人居环境提美。一是清理废弃杂物。加强“两路两侧”村庄环境整治,全面清理村域特别是农房周边、公路两侧、房前屋后、村内巷道各类堆积物、废旧杂物、破旧网布围护,及时清运村内建筑垃圾。严禁乱倒乱扔垃圾、乱放烟花爆竹等行为。加强疫情公共卫生垃圾分类管理,重点做好废弃口罩、防护用具分类管理,防止随意丢弃产生二次污染。二是治乱美化行动。整治乱搭乱建、乱贴乱画,大力整治村内各类违法建筑物,拆除严重影响村容村貌的违章搭建。整治村内生产资料、柴草、农机具随意堆放现象,保持物品堆放整洁有序。整治以村道两旁、背街小巷等为重点,整治墙面上张贴、喷涂的各种非法小广告、牛皮癣、废弃宣传标语等,进一步规范村内广告牌设置。加强房前屋后整治、开展庭院美化行动,设立脏乱差曝光台,组织最美村、最差村评比活动。三是加固薄弱环节。定期开展保洁员作业常识培训,明确保洁定范围、定区域、定时间、定标准,定期组织保洁员加强河塘,溪、渠、沟和绿化带下的垃圾清理及保洁;动员农户加强房前屋后洁化美化,创建美丽庭院。坚持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日运,坚决杜绝露天垃圾堆放现象,杜绝农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巩固提升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转运的农村环卫保洁体系,提升农村厕所管护水平。

  (二)回收体系建设提速。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置设施建设等工作环节,建立和补齐农村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短板。解决各村存在的不规范、乱堆乱放的回收乱象,加快农村回收站点规划落地,引进农村再生资源回收骨干企业,引导帮助回收企业到村布点。加快推进“互联网+”回收模式,推进线上线下同步发展。加快推进农村环卫保洁市场化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农村环卫保洁、再生资源回收、垃圾分类收运多网融合,一体化市场运作。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采取保洁员定时上门收集,实现垃圾“不落地”,第一时间回收。农村回收站点建设,原则上按2000户村民设置1个回收站,每个镇建立1个回收分中心。20xx年所有创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示范村,要完成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建设。

  (三)农户源头分类提效。当前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各地存在重视程度下降,源头分类成效退步的迹象。垃圾分类只有上下同抓、全民参与,才能确保工作成效。一是抓宣传。结合贯彻《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各地要建立与《条例》工作内容一致的'工作体系。运用各种载体,借助党群组织和志愿服务团队,深入开展分类常识普及宣传,做到《条例》进思想、见行动,动员广大群众积极自觉参与垃圾分类。二是抓分拣。严格落实“户源头精准分类、村级二次分拣、处理站三次分拣”闭合工作回路,20xx年各行政村均要配备二次分拣员,落实二次分拣制度,提高二次分拣员的工资待遇,提升易腐烂垃圾收集、处理量。三是抓督查。市层面,优化制度设计,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实施月暗访、季督查、年考核;镇层面,要加强行政推动,紧抓村级干部的主体作用,垃圾分类纳入工作目标考核,加强督查、通报、排名等行政手段;村层面,落实评比公示和积分兑换等激励制度。

  (四)重点创建项目提质。20xx年-20xx年创建的各类示范村,要提升创建标准,建立长效机制,提升村容村貌,完善配套设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已建立分类处理智能监管平台建设的行政村,要加强后续维护和监管,发挥数字赋能作用,为全市面上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发挥标杆作用。突出重点任务、重点项目高标准创建,今年创建的6个省级高标准垃圾分类示范村、8个台州市示范村和12个xx市示范村,在“回收网点建设、源头精准分类、美丽庭院村貌、智治监督管理”等方面,创出亮点和特色经验,以点促面助推分类工作成效。省市级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三化”处理示范村创建对象要开展生活垃圾数字化智能收运试点(偏远山区、海岛、人口分散区域根据实际情况开展)。

  (五)终端运维水平提档。终端处理站运行管理,严格依据温农水〔20xx〕121号文件明确的运维细则,提升运行档次。一是聚集关键核心技术。抓好终端处理工艺迭代升级和技改提升,提升易腐垃圾成肥质量,保证质量合格。督促服务方,突破技术瓶颈尽,尽早办理有机肥认证。进一步巩固提升尾水成肥技术,实现产业化效益。进一步改进提升处理设备除臭技术,有效解决资源化处理站内的异味问题。二是把握废污检测环节。进一步改进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站废气处理、污水处理设备。定期开展相关设施设备检查检测,组织环境评估,确保外排废水、废气、废物符合相关环保标准,实现废水、废气达标排放。三是合规服务项目招标。通过政府采购渠道购买服务,承包合同到期后,应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择优下一期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规范合同内容、细则。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闭合回路。生活垃圾分类难就难在源头分类,要对照薄弱环节,真抓实干,一环扣一环、环环成闭环,全力以赴抓落实、求突破;强化督查考核。镇级要定期组织垃圾治理专项工作督查,对所属行政村垃圾分类进行日常监管,通报排名,持之以恒,确保抓出成效;紧盯源头监管。狠抓村干部的主体责任落实,推广村级数字监管平台建设,形成上下齐抓合力;指导农家乐(民宿)、便民超市、农贸市场等经营场所,率先落实生活垃圾分类要求。

  (二)营造浓厚氛围。各地要及时部署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创新活动载体,积极开展农村人居环境和垃圾分类“红黑榜”、“美丽庭院”等评选活动,掀起农村人居环境“户户比村村赛”的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广播、横幅、宣传栏、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大力开展《条例》学习贯彻,开展“两路两侧”村庄整治和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宣传,动员村民积极参与农村垃圾治理,全力营造人人知晓的浓厚氛围,引导形成良好生活习惯。

  (三)落实要素保障。逐步探索建立垃圾治理收费制度,工作经费市级财政奖补资金,要确保专款专用及时发放,保洁员工资落实配套资金,镇级每季拨付,村级按月发放。鼓励各镇实施市场化运作模式,推广农村环卫保洁、资源回收利用两网融合,镇域范围内一体化购买服务。建立镇级处理站数字化监管网络系统,垃圾分类实行全过程动态管理。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13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启动城市(县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促进楚雄州城乡人居环境提升,建设最美中国彝乡,打造“滇中翡翠”,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xx17〕2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等9部委《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国办发〔xx19〕56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加快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xxxx〕9号)精神,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遵循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加快建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逐步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格局,实现群众可接受、面上可推广、财政可承受、长期可持续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模式。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统筹,全民参与。楚雄州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由各级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各县市政府作为实施主体和管理主体,建立行政区域内生活垃圾分类责任制,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不断强化公共机构和企业示范带头作用,引导居民逐步养成主动分类的习惯,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二)示范先行,分步实施。州级党政机关和确定为第四批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创建单位率先开展垃圾分类,探索建立符合实际、可复制、可推广的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模式。根据工作开展情况,逐步扩大分类范围,建立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常态化、长效化机制。

  (三)因地制宜,分类推进。在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工作的同时,结合生活垃圾产出种类、发展水平、生活习惯、垃圾成分等实际情况,加大环卫基础设施建设,重点解决分类收集、处置设施短板等问题,建立和完善符合本地区实际的垃圾收运和处置体系,因地制宜推进垃圾处理设施共建共享,科学确定设施建设布点和服务覆盖范围,以提高生活垃圾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处理能力。

  三、目标任务

  自xxxx年开始,10县市县城建成区分批启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逐步在乡村推广垃圾分类工作。至xx25年底,全州10县市全部实现主城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每个县市至少一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全州城市建成区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基本全覆盖,楚雄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率、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80%,其他县城全面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城镇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稳定运行。

  (一)楚雄市。xxxx年全面启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编制完成《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新增分类投放收集设施400(套),分类收运车5(辆),启动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及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到xxxx年底,楚雄市主城区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至少有一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垃圾分类收集覆盖率达40%以上,资源回收利用率达xx%;到xx22年底,实现主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到xx25年底,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率、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80%。

  (二)双柏县、大姚县、永仁县、禄丰县。xx21年全面启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配套与县城生活垃圾相匹配的收集设施及转运设备;到xx21年底,4县主城区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至少有一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垃圾分类收集覆盖率达30%以上,资源回收利用率达10%;到xx23年底,实现主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到xx25年底,全面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城镇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稳定运行。

  (三)牟定县、南华县、姚安县、元谋县、武定县。xx22年全面启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配套与县城生活垃圾相匹配的收集设施及转运设备;到xx22年底,5县主城区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至少有一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垃圾分类收集覆盖率达30%以上,资源回收利用率达10%;到xx24年底,实现主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到xx25年底,全面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城镇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稳定运行。

  (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按照《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关于印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分工方案的函》(农社函〔xx18〕3号)有关要求,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鼓励县市探索建立适合当地的“户投放、村收集、乡镇运输、县处理”乡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体系。引导农户定点投放有害垃圾,在行政村设立专门容器分类收集、独立储存,并按相关规定由专业单位统一收运处理。xx21年,原则上每个乡镇至少选择2个以上自然村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就近分类、源头减量试点工作(优先从评定的美丽村庄中选择),探索符合农村实际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理方式,以后逐年扩大试点范围。

  四、重点工作

  (一)引导居民自觉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报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让城乡居民树立垃圾分类、人人有责的环保理念,引导公众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结合楚雄州创建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园林城市、智慧城市、平安县市、森林城市等创建活动的良好氛围,建立垃圾分类督导员及志愿者队伍,定期深入社区、校园、公园等城市生活垃圾产量大的公共场所开展垃圾分类现场宣教活动,发动全民参与垃圾分类行动。

  (二)推动公共机构及重点区域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县市党政机关率先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严格落实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标准要求,并逐步将垃圾强制分类扩大到其他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事业单位。各县市政府要落实属地责任,积极引导、支持行政区域内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事业单位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中央驻楚单位、国有企业、社团组织,车站、机场、体育场馆、演出场馆、旅游景区等公共场所,宾馆、饭店、购物中心、超市、农贸市场、商铺、商用写字楼等人员密集场所,以街道(乡镇)、社区(包括城郊结合部行政村)为单元,按照生活垃圾“四分类法”开展强制分类,实现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主体全覆盖;县城、开发区和其他区域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公共场所原则上参照“四分类法”开展,也可因地制宜按照“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两类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军队营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通过军地协作,参照党政机关标准,共同推进军队营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引导农村地区根据当地情况选择适宜的垃圾分类模式,或按照“可腐烂垃圾、可再利用垃圾、可填坑垫道垃圾、有毒有害垃圾、可燃烧垃圾”的“五分类法”开展乡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三)建立与生活垃圾分类配套的教育体系。按照教育部办公厅等6部门印发的《关于在学校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发厅〔xx18〕2号)要求,发挥学校教育优势,加强各级各类学校生活垃圾分类教育,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纳入中小学教育体系,研究制定生活垃圾分类进校园、进教材、进课堂相关工作制度。依托课堂教学、校园文化、社会实践,树立生活垃圾分类绿色发展理念,将生态文明核心价值观融入课堂、融入家庭、融入社区,形成“小手拉大手、大手带小手,家校联合”“教育一个学生、影响一个家庭、带动一个社区、引领整个社会”的良好氛围。

  (四)健全配套政策制度体系。制定和健全生活垃圾分类的配套政策,xxxx年,楚雄州、楚雄市出台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xx21年,双柏县、大姚县、永仁县、禄丰县出台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xx22年,牟定县、南华县、姚安县、元谋县、武定县出台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建立“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州、县市、乡镇、社区(包括城郊结合部行政村)四级联动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体系,配套出台生活垃圾分类操作指南、公民行为规范、分类考评办法等政策制度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建立完善分类处理体系,为分类处理回收提供支撑和动力,依法依规推进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县市要按照污染者付费原则,完善垃圾处理收费制度,鼓励县市探索推进计量收费、分类垃圾与混合垃圾差别化收费,建立健全征收体系,做到应收尽收。

  (五)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体系。按照《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19095—xx19)中的类别、图形符号、说明、颜色等,配备标志清晰的“四分类法”垃圾收集容器,因地制宜确定投放位置、投放时间及投放规范等,引导居民自觉做到分类收集分类投放;优化布局垃圾箱房,建立与分类品种相配套的收运体系,鼓励有资质企业积极参与分类收运工作,加大城区现有垃圾房、中转压缩站改造力度,配备满足垃圾分类清运需求、密封性能好、标志清晰、节能环保的专用收集运输车辆,解决垃圾分类投放后出现“先分后混”“混装混运”等问题,鼓励采用“车载桶装”的收运方式,避免垃圾分类投放后重新混合收运。优化现有环卫收运体系,统筹安排分类运输路线、时段和作业组织,规范运输企业管理,严肃查处随意倾倒、弃置城市生活垃圾现象,实现规范运输。建立符合环保要求、与分类需求相匹配的有害垃圾收运系统。

  (六)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末端处置体系。结合《云南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xx19—xx30年)要求,加快州、县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的编制,强化环卫设施专项规划中垃圾分类投放点、收集站、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建筑垃圾处理设施等内容,将垃圾分类工作的前端(分类收集)、中端(分类转运)、末端(分类处置)与城市发展有效衔接。积极鼓励禄丰县根据实际开展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前期工作,加快推进以焚烧为主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转型发展。10县市要结合美丽县城创建,在十四五期间规划建设焚烧发电、餐厨垃圾处理、建筑垃圾消纳场等终端处理设施,避免因终端处理设施缺乏导致垃圾分类后再出现混收混运混埋问题。加强有害垃圾贮存、二次分拣、集中运输和规范处置的指导和监管,合理布局有害垃圾处置设施,提高有害垃圾规范化处理水平。鼓励各县市建设危废垃圾处理厂,探索跨区域危废垃圾处置模式。

  (七)探索再生资源利用相协调的回收体系。加大对可回收物回收市场的指导和培育力度,建立生活垃圾可回收体系,使可回收物、回收人员、废品回收站之间形成可联系、透明度好的市场机制,扩大回收物种类,提高回收效率,促进垃圾减量。县市人民政府合理布局建设可回收物分拣中心和集散市场,规划建设大件垃圾处理设施。依托牟定县国家级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基地,积极探索“互联网+资源回收”模式,实现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和生活垃圾分类网络“两网融合”。建立完善再生资源分类、回收、储存、中转、利用信息化平台,推动再生资源规范化、专业化、清洁化处理和高值化利用。鼓励企业采用押金、以旧换新、设置自动回收机、快递送货回收包装物等方式回收再生资源。推进垃圾收运处置系统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系统衔接,建设兼具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功能的交投点和中转站。

  (八)探索城乡垃圾环卫设施共享共建机制。实现州域内部分县市及邻近乡镇的生活垃圾转运集中处置,实现设施共享。鼓励与楚雄市邻近的南华县、元谋县、牟定县、禄丰广通镇以上4县市(镇)生活垃圾运输至楚雄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处置。探索建立垃圾处理设施共享机制,减少财政压力及投入,将有限的资源产生的效益最大化。建立循环经济产业园,在垃圾分类后端处理场附近,逐步建立以塑料处理厂、金属处理厂、废纸处理厂、家电拆解厂、厨余处理厂、餐厨垃圾厂、污水处理厂等组成的垃圾处理园区,形成一个垃圾处置的循环经济产业园。充分利用运输、中转、处理共享系统节约处置设施资金投入。

  五、实施步骤

  (一)试点开展阶段(到xxxx年底)。xxxx年楚雄市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建立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和考核办法,做好宣传发动、培训、设施配置、分类收运衔接等相关准备,作为全州生活垃圾分类试点,率先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积极谋划生活垃圾分类配套设施的建设、扩容、改造等工作,进一步适应分类需要,提升分类能力。

  (二)推广延伸阶段(xx21年—xx25年)。其余9县全面启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完善生活垃圾分类的政策制定、制度实施、设施建设、流程优化等配套工作,基本形成相应的法律法规、标准体系和成熟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推广垃圾分类示范典型,加强分层次宣传培训力度,扩大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社会影响力。稳步扩大延伸生活垃圾分类实施范围,实现公共机构及重点公共区域垃圾分类全覆盖。

  (三)巩固提高阶段(xx26年开始)。认真总结前期工作经验,巩固提高工作成果,不断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继续完善、制定相关政策制度。到xx30年前,资源回收利用率不断提高,垃圾分类处理系统较为完善,与再生资源利用相协调的回收体系全面形成。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楚雄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职责分工附后),下设办公室在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定期会议制度,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层层分解目标,强化工作落实。各县市人民政府、楚雄开发区管委会、州直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强对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领导,把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列入重要工作议程,定期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和部署。

  (二)强化责任落实。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县市人民政府、楚雄开发区管委会作为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的责任主体,要制定本行政区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工作机构,落实专职工作人员,对本辖区内居民小区、行政、企事业单位、商业网点、公共场所、学校等生活垃圾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工作进行周密安排部署。各社区居委会和乡镇政府要在相关部门的指导下,建立行政区域生活垃圾分类责任体制,建立督导队伍,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各项工作有效推进。

  (三)加大资金投入。州级、县级财政要逐步加大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资金投入力度,探索生活垃圾跨界转移补偿制度,同时积极争取国家、省级相关政策性补贴,全面保障资金投入。在生活垃圾的前端分类和中间收集、运输环节、终端处理环节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积极探索购买服务、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市场化运作模式,鼓励引入专业化服务公司协同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四)创新体制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积极探索特许经营、承包经营、租赁经营等方式,通过公开招标引入专业化服务公司。推动建设一批以企业为主导的生活垃圾资源化产业,提升分类回收和处理水平。探索建立垃圾处理设施共建共享的建设机制,逐步实现城乡环卫垃圾处置一体化。

  (五)强化监督考评。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列入各级政府及州直相关部门的年度绩效考评,对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及相关企业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情况进行严格监督和考评,并根据考评结果建立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工作“红黑榜”机制,对不按照要求进行分类的相关部门及企业予以通报,并强化考评结果运用。

  (六)广泛动员社会参与。各县市、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志愿者进社区、进校园、进单位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尤其是手机客户端、移动互联网等新闻媒体,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生活垃圾分类理念,提升群众对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的认识。要建立有利于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探索和采取积分兑换、分类奖励、有偿分类、志愿服务以及与垃圾处理费相挂钩等方式,引导群众积极主动参与生活垃圾分类。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14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加快推进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建城〔xxxx〕xx号)和《x省地级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参照国家《生活垃圾分类标志》,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xx年底前,实现市城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xx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

  20xx年底前,xxx街道基本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市城区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全覆盖,并协同处理厨余垃圾;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无害化处理总能力的比例达到xx%以上,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率达到xx%。

  20xx年底前,xx镇基本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同时,苏仙区(不含农村)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20xx年底前,xx街道基本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同时,xx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从而实现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20xx年,巩固和提升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20xx年底前,市城区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全市各县级城市(含县城)应参照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要求,因地制宜,逐步推进。

  二、生活垃圾分类基本类型和要求

  生活垃圾分类以“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包括餐厨垃圾、家庭厨余垃圾和其他厨余垃圾)、其他垃圾”为基本类型。除上述四大类外,大件垃圾、建筑垃圾、园林绿化垃圾等单独分类、独立处理,提高资源化利用效率,减轻生活垃圾终端处置设施负担。

  (一)居住区域日常生活产生的垃圾,以“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为基本类型,确保可回收物、有害垃圾的单独投放,逐步做到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分开投放。

  (二)党政机关、学校、医院、企事业单位、群团组织、宾馆酒店、商场、商铺等机构产生的垃圾,有集中供餐的以“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为基本类型;无集中供餐的以“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为基本类型,确保产生的餐厨垃圾、建筑垃圾、农贸市场垃圾、园林绿化垃圾、大件垃圾等独立收运处置。

  (三)车站、码头、广场、公园、城市干道、体育场馆、商业综合体等公共区域,一般以“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为基本类型,也可根据垃圾产生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分类模式。

  严禁将建筑垃圾、工业垃圾、医疗垃圾、园林绿化垃圾、大件垃圾等非生活垃圾混入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

  三、加强生活垃圾分类配套体系建设

  (一)促进源头减量

  x.加大使用环保包装物。严格执行国家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标准,减少包装废弃物产生。促进邮件、快件包装物减量化和循环使用。加强对果蔬生产基地、农贸市场、标准化菜场超市的管理,积极推行净菜上市。加大“限塑令”执行力度,推广和引导消费者使用菜篮子、布袋子等环保包装。

  x.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和社会团体要提高再生纸的使用比例,减少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和一次性杯具。餐饮服务提供者和餐饮配送服务提供者不得主动向消费者提供一次性筷子、调羹等餐具。旅馆经营单位不得主动向消费者提供客房一次性用品。鼓励和支持铝合金模板、装配式建筑、精装修住宅在建筑工程中的应用,降低建筑施工和房屋装修建筑垃圾产生。

  (二)规范分类投放

  1.注重培训引导。加大对公共机构垃圾分类知识的培训力度,引领公共机构带头参与垃圾分类工作。鼓励居民在家中滤出厨余垃圾水分,采用专用容器盛放,减少塑料袋使用。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社区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投放。依靠街道社区党组织,统筹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力量,发动社区党员骨干、热心市民、志愿者等共同参与宣传和现场引导,监督生活垃圾分类。启动生活垃圾分类的社区,要安排现场引导员,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现场宣传和引导,做好台账记录,纠正不规范的投放行为。大件垃圾和装修垃圾临时堆放场地单独设置,并进行分类堆放。

  2.明确分类投放要求。垃圾产生者按照分类规定将产生的垃圾投入对应的垃圾桶内,责任人负责将责任片区内需要转运的垃圾以桶为单位,按本区域收运路线和时间规定转移至收集点,无缝对接进入环卫系统收运网络。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按下列规定确定:

  (1)业主自行管理的居住区,业主委员会为责任人;委托物业管理的居住区,物业服务企业为责任人。

  (2)党政机关、部队、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科研、文化、出版、广播电视等单位,协会、学会、联合会等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的办公管理区域和生产场所,本单位为责任人。

  (3)公共建筑,所有权人为责任人;所有权人委托管理的.,管理单位为责任人。

  (4)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施工单位为责任人。

  (5)酒店、宾馆、饭店、购物中心、商场、超市、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展览展销、商铺、商用写字楼等经营场所,举办单位和店主为责任人。

  (6)道路、广场、景区、公园、公共绿地、机场、火车站、汽车站、码头、长途客运站、公交场站、体育场(馆)、宗教场所以及旅游、文化、体育、娱乐、商业、演出场馆等公共场所,经营管理单位为责任人。

  按照上述规定不能确定责任人的,对管理责任范围有争议的,由所在区城管部门组织相邻责任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所在区城管部门确定。市城区涉及跨区争议的,由市城管部门或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

  (三)加强分类收集

  1.合理设置分类收集站点。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的单位、社区要优化布局,合理设置垃圾箱房、垃圾桶站等生活垃圾分类站点,并提供分类投放所需器具、设备及条件。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箱房、桶站应喷涂统一、规范、清晰的标志和标识,做到功能完善、干净无味。全市分类垃圾桶实行统一的外型、型号、颜色等,其中,可回收物用蓝色收集桶,有害垃圾用红色收集桶,厨余垃圾用绿色收集桶,其他垃圾用灰色收集桶,颜色色标以省相关部门规定为准。收集桶标志统一字体为黑体,英文为Arial粗体,生活垃圾分类标志执行国家《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xxxxx-xxxx)。有关单位和社区应同步公示生活垃圾收集点的分布、开放时间,以及各类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置责任单位、收运频率、收运时间和处置去向等信息。有害垃圾按照便利、安全原则,设置专门贮存场所(容器)。

  2.建设完善收运设施设备。结合市城区老旧小区改造计划项目,小区摆放生活垃圾分类桶(容器),新建或改造一批垃圾房、转运站、压缩站等,适应和满足生活垃圾分类要求。采购更新老旧垃圾运输车辆,配备满足垃圾分类清运需求、密封性好、标志明显、节能环保的专用收运车辆。

  (四)配套分类运输

  1.分类垃圾全程闭环运输。加强生活垃圾分类运输准入管理,按照区域内各类生活垃圾产生量,合理确定收运频次、收运时间和运输线路,按需更新老旧垃圾运输车辆,配备分类运输车辆。生活垃圾分类运输车辆应喷涂统一、规范、清晰的标志和标识,明示所承运的生活垃圾种类。有中转需要的,中转站点应满足分类运输、暂存条件,符合密闭、环保、高效的要求。加大运输环节管理力度,做好物业部门或相关单位与环境卫生部门的衔接,防止生活垃圾“先分后混”“混装混运”“混合处置”。

  2.严格垃圾分类转运要求。采用密闭、环保、高效、智能的垃圾收集、运输车辆,对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实行单独运输,避免垃圾分类投放后重新混合收运。生活垃圾分类后的其他垃圾转运至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焚烧发电处理;厨余等易腐垃圾可采取直运模式,运输至厨余垃圾处理场所;可回收物进入再生资源回收站场;从生活垃圾中分类并集中收集的有害垃圾,属于危险废物的,应当按照危险废物管理。

  (五)提高可回收物回收利用水平。强化产品制造企业与销售企业的产品及包装物回收再利用责任,通过“以旧换新”“押金退换”等方式,利用现有物流体系,探索开展废弃电子产品、包装物等再生资源品种逆向物流体系建设。优化城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整合规范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规范城市收旧行为,鼓励实施企业化运作,促进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两网融合”。建设城市大件垃圾等可回收物分拣中心,培育玻璃制品、塑料、废旧纸张等低值可回收物利用市场。鼓励在收集、分拣、转运、处理等环节融合发展,构建从生活垃圾分类到回收利用的完整产业链,提高处理企业的规模化、集约化水平。利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信息化平台,提供回收种类、交易价格、回收方式等信息,从生活垃圾中回收的物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用途、标准使用,不得用于生产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产品。大件垃圾、园林垃圾、装修垃圾等应首先资源化回收利用,鼓励建设相应的回收利用基地。

  (六)规范收集处理有害垃圾。居民生活垃圾中的有害垃圾应该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要求分类投放,在社区设立固定回收点或设置专门容器分类收集、独立储存,由社区居委会、物业公司等负责管理,由具备相应运输和处置利用资质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按要求开展运输和处置利用。生态环境部门加强家庭源危险废物贮存、处置利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交通运输部门加强危险废物运输的监督管理。

  (七)有效处理餐厨垃圾。根据我市城市规模、人口分布、餐厨垃圾产生量,兼顾区域统筹,合理布局餐厨垃圾处理设施。统筹考虑产生源分布和运输半径,以规模化、集中式处理为主,就地处理为辅,实现集中与就地处理有效结合。加快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采用国内先进成熟的技术工艺,推进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杜绝地沟油回流餐桌,严禁餐厨垃圾直接饲喂生猪。探索餐厨垃圾与厨余垃圾、粪便、污水处理厂污泥等实施协同处置。通过政府引导、统一收运、定点处置等办法,建立餐厨垃圾产业化发展、市场化运作和资源化利用机制,推广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产品示范应用。

  (八)相对集中处理园林绿化垃圾和厨余垃圾。对城市绿化养护以及公园绿地、风景名胜区产生的枝叶、树木等实施集中分类处理。根据园林绿化垃圾产生量,合理建设就地处置或适度集中的园林绿化垃圾处理设施。推进有条件的农贸市场、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和大型企业等厨余垃圾产生量较大的单位自行建设相对集中的处理设施,减轻生活垃圾焚烧和卫生填埋设施处置压力。

  (九)促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认真贯彻执行《xx市市城市规划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管理办法》(郴政办发〔xxxx〕xx号)、《xx市建筑垃圾治理示范工作实施方案》(郴政办函〔xxxx〕xx号),加强建筑垃圾规范化管理,将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利用纳入特许经营管理,引入有实力的企业处置各类建筑垃圾。根据建筑垃圾产生量及其分布,合理规划布局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采取固定与移动、厂区和现场相结合的资源化利用处置方式,尽可能实现就地处理、就地就近回用。鼓励利用建筑垃圾生产再生骨料、路基路面材料、路面透水砖、砌块、市政工程构配件等新型绿色建材,制定相关标准,推动企业产品结构优化升级,拓展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的应用领域。

  四、推动建立全民参与的共治体系

  (一)公共机构率先示范。各地机关事务管理等主管部门要组织党政机关和学校、医院、科研、文化、出版、广播电视等单位,协会、学会、联合会等社团组织,车站、机场、码头、体育场馆、演出场馆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率先实行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形成党政机关带头示范,全社会普遍参与的良好局面。指导国有企业和宾馆、饭店、购物中心、超市、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铺、商用写字楼等经营场所,比照党政机关积极落实生活垃圾分类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通过军地协作,共同推进军队营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二)夯实学校教育基础。各地教育等主管部门要依托课堂教学、校园文化、社会实践等平台,切实加强各级各类学校的生活垃圾分类教育。要深入开展垃圾分类进校园、进课堂等活动,将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纳入当地幼儿园、中小学校、高等院校教育内容。

  (三)开展青年志愿活动。各地团组织等部门要鼓励和引导青少年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践行绿色生活,树立生态文明价值观。传播绿色理念,让绿色、低碳成为广大青少年的时尚追求。组建绿色队伍,培育青少年参与生态环保专业化团队,不断提升志愿活动的专业化水平。参与绿色实践,深入基层社区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引导和服务等活动,使广大青少年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

  (四)动员家庭积极参与。各地妇联等部门要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宣传、主题实践等活动,面向广大家庭大力传播生态文明思想和理念,倡导绿色生活方式,普及生活垃圾分类常识,引导家庭成员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自觉成为生活垃圾分类的参与者、践行者、推动者。

  (五)建设示范片区。北湖、苏仙两区政府要以街道为单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创建垃圾分类示范单位、示范小区、示范社区和示范街道,实现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主体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类别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系统全覆盖。以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为基础,以点带面,逐步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扩大到全市。

  (六)广泛宣传发动。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介,在全社会特别是学校、医院等企事业单位,商业中心、公交站点、建筑围挡等公共场所,大力开展垃圾分类知识普及和公益宣传。要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发动方案,编制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科普手册,制作公益广告宣传片,丰富宣传内容,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生活垃圾分类的认识,引导群众自觉参与到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养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

  (七)创新体制机制。积极实行特许经营、承包经营、租赁经营等方式,通过公开招标引入专业化服务公司。加快城市智慧环卫系统研发和建设,鼓励企业加快“互联网+再生资源回收”模式创新,促进线上预约、线下回收,提高回收效率。商务部门、供销部门要充分发挥行业优势,积极推进垃圾分类工作。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提升分类回收和处理水平。探索减量奖励机制,推动以居民小区为单位进行生活垃圾就地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对减量效果明显的居民小区、社区、街道(乡镇)给予物资和荣誉奖励。探索建立垃圾处理生态补偿机制,按照“谁导出、谁补偿,谁导入、谁受偿”的原则,建立生活垃圾导出区对导入区的生态补偿机制和“按量定补”机制。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探索“党员+志愿者”等模式,建立健全物业、社区、街道、环卫部门等协同推进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的工作机制。

  五、实施步骤

  (一)筹备阶段(20xx年x-xx月)。出台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生活垃圾分类标准,以及推动生活垃圾分类的目标任务、重点项目、具体措施。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市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生活垃圾分类指南、分类指导手册和生活垃圾分类考核办法;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市财政局负责制定垃圾分类激励机制;市发改委负责建立废旧包装材料、废旧电器等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鼓励使用清洁能源和原料;市商务局负责编制可回收物目录;市委宣传部负责制定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工作方案。

  (二)试点阶段(20xx年xx-xx月)。由北湖、苏仙两区政府为市城区所辖区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主体开展垃圾分类试点。一是探索设立居民积分兑换点以及儿童环保娱教服务等,作为垃圾分类试点小区的垃圾分类服务站,解决试点过程中的一系列问题。二是建立垃圾分类监控平台,对市城区各街道各小区垃圾(袋)投放数据、居民垃圾分类评分数据、线上线下居民学习交流数据、可回收品收集减量数据、分类收集分类运输管理数据等实时监控。三是建设厨余垃圾处置中心。

  (三)全面推广阶段(20xx年xx月-20xx年xx月)。按强制分类类别要求逐步全面规范设置垃圾桶、垃圾分类收集驿站,更新改造垃圾运输车辆。对现有小型混合生活垃圾中转站进行升级改造,主要收集其他垃圾。推动市餐厨垃圾和厨余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建设。筹建市有害垃圾处理厂、湿垃圾压榨处理厂、大件垃圾拆卸中心、园林绿化垃圾无害化利用中心等。20xx年,市城区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高位推动,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生活垃圾分类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成立由市委书记任顾问,市长任组长,市级有关领导任副组长,市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办公室下设四个工作组(即综合组、宣传发动组、工作推进组、督查考核组),负责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协调、规划、培训及督导工作。

  市直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协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北湖、苏仙两区政府要切实承担主体责任,建立协调机制,形成“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市、区、街道(乡镇)、社区四级“党政负责、部门联动”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体系。要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政策制度,依法依规通过教育、处罚、拒运和纳入社会诚信体系等方式约束城乡居民垃圾分类投放行为,逐步提高生活垃圾分类准确率。

  (二)强化资金保障。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机制,出台生活垃圾终端处理区域生态补偿等政策。市、区两级财政要将生活垃圾分类相关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市城区生活垃圾前置(即垃圾入垃圾中转站之前)分类工作以北湖、苏仙两区政府为实施主体,经费由两区财政各自承担;市城区生活垃圾后端(即垃圾入垃圾中转站之后)分类工作由市环卫服务中心负责,收转运设施设备等经费由市级财政承担。创新模式,引导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要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专项奖补资金,加大对地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支持力度。

  (三)强化绩效考评。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生态文明建设和全市重点工作绩效评估内容。市直相关部门加强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有关工作纳入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园林城市等各类创建活动的考核评价体系,并作为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具体考核办法由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另行制定。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15

  为了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高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质量,推进园所垃圾分类工作全面开战,着力提高江宁中心幼儿园全园师幼的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环境保护意识,让教职工、幼儿懂得垃圾分类回收有利于变废为宝,实现垃圾资源化,有利于减少管理成本,实现垃圾分类量化递减,有利于综合利用,实现垃圾的无害化等好处。现根据幼儿园实际情况,特制定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一、垃圾分类管理原则

  垃圾分类管理人人有责,垃圾分类从幼儿做起,加强管理,园令畅通,重在实效化,有奖有罚,持之以恒。

  二、垃圾分类宣传总动员

  1、江宁中心幼儿园垃圾分类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组员:XXX、XXX、XXX、XXX、XXX、XXX、

  2、江宁中心幼儿园垃圾分类工作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XXX、XXX、XXX、XXX、

  组员: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3、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

  进行全园动员宣传,充分认识减少幼儿园垃圾和节约资源的重大意义,明确垃圾分类收集是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重要举措。实行幼儿园垃圾分类处理,美化幼儿园,改善幼儿园环境质量,是一件利园利师利幼儿的利国利民大事。

  4、加大宣传力度

  把分类的具体方法标示在显眼处,要让每一位教职工和幼儿都了解我园的垃圾分类和处理办法,并自觉遵守,分类首先要从源头上把好关。

  5、利用幼儿园网站、微信公众号、橱窗宣传栏、横幅电子屏等形式大力宣传

  大家牢记垃圾分类原则,懂得垃圾分类知识,在潜移默化中养成自觉对垃圾分类投放的习惯。在幼儿园中开展垃圾分类回收利用的活动,不但可以使资源循环再利用,节省资源,还可以培养幼儿环境保护的意识。普及垃圾分类知识,提高全民环保意识,全面推广和落实完善的垃圾分类处理政策,建设一个和谐,美丽,节约型的社会。

  三、垃圾的`分类

  随着人们生活质量的不断提高,幼儿园垃圾成分越趋复杂,合理地确定分类依据对垃圾的后续处理环节极为重要,它可最大限度地降低处理过程中以及处理后的能耗,可防止再次污染的发生。根据国家标准,幼儿园垃圾可以分为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四大类。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园领导要牢固树立可持续发展观,切实把垃圾分类工作作为我园环境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抓实、抓好、抓出特色。幼儿园制定垃圾分类全民行动推进计划,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2、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橱窗、班级宣传栏、幼儿园网站等宣传阵地,广泛宣传,使垃圾分类人人知晓、深入民心,营造师幼自觉参与垃圾分类的氛围。

  3、加大投入,落实保障。在幼儿园内增加垃圾分类设施的购置,在人流密集的地方,如操场、幼儿园门口等地方放置分类垃圾桶,方便师幼分类投放,提高师幼参与程度,并加强垃圾分类设施的日常维护、保洁。幼儿园后勤组要做好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工作。

  五、幼儿园垃圾分类处理方法

  (一)分类垃圾桶配备

  1、幼儿园一楼大厅摆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四类垃圾桶。

  2、幼儿园每层楼和户外摆放垃圾回收箱,分别为可回收物、其他垃圾。

  3、每个班级发放分类垃圾桶六个,分别为可回收物、其他垃圾。

  4、幼儿园食堂厨余垃圾桶两个。

  (二)垃圾收集的方法

  1、一楼大厅垃圾桶为家长、领导来园,操场上教师幼儿在活动中产生的垃圾时存放所用,各班级活动室产生的垃圾不得倒入其中。保育员每天清理,其中可回收垃物交幼儿园后勤组统一处理。

  2、各班厕所产生的垃圾送交幼儿园垃圾收集箱,班级厨余垃圾统一倒入厨余垃圾桶,由保育员来清理。

  3、废旧电池由后勤组统一收缴后交环保部门处理(废旧电池一定要放在专用收集箱内,家中使用的电池也可带来)。

  4、打印、复印后的废墨盒由后勤处统一保管集中处理。

  5、厨房垃圾每天由专人进行收集处理。

  (三)统一分类收集时间

  1、每天下午放学前由保育员清理教室垃圾。

  2、后勤处定期对可回收物送专门的废品回收桶。

  3、后勤组对有害垃圾不定期送指定地点专门处理。

  (三)反馈监督检查

  由保育员负责,后勤卫生检查小组检查各班活动室是否对垃圾进行正确的分类,若没有按要求分类,按要求责令班保育员立即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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