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4-06-27 13:53:26 生活 我要投稿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得以顺利进行,时常需要预先开展方案准备工作,方案是阐明行动的时间,地点,目的,预期效果,预算及方法等的书面计划。你知道什么样的方案才能切实地帮助到我们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优秀【15篇】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1

  为了保持校园的清洁卫生,培养教师和小朋友的环保意识,提高大家的环保技能,让幼儿懂得垃圾分类回收有利于变废为宝,实现垃圾资源化;有利于减少管理成本,实现垃圾减少量;有利于综合利用,实现垃圾的无害化等好处,建设可持续发展的节约型社会,根据本园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希望全园师生遵照执行,自觉养成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理的好习惯。

  一、垃圾分类和管理的原则

  人人有责,源头做起,加强管理,渠道畅通,重在实效,有奖有罚,持之以恒。

  二、宣传动员

  1、成立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x

  组员:xxx

  2、召开全体工作人员会议

  进行全园动员宣传,充分认识减少校园垃圾和节约资源的重大意义,明确垃圾分类收集是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重要举措。实行校园垃圾分类处理,可以美化校园,改善环境质量,是一件利国利民的事情。

  3、加大宣传力度

  要把分类的具体方法标示在显眼处,要让每一位教职工和学生了解我校的垃圾分类和处理办法,并自觉遵守,分类首先要从源头上把好关。

  4、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宣传

  利用掌通家园、宣传栏、家园交流栏、国旗下讲话、教学活动、等形式大力宣传,使大家牢记垃圾分类原则,懂得垃圾分类知识,在潜移默化中养成自觉对垃圾分类投放的习惯。还可以在校园中开展垃圾分类回收利用的活动,不但可以使资源循环再利用,节省资源,还可以培养幼儿环境保护的意识。普及垃圾分类知识,提高全民环保意识,全面推广和落实完善的垃圾分类处理政策,建设一个和谐,美丽,节约型的社会。

  三、活动口号

  大手牵小手垃圾要分类

  四、垃圾的分类和处理办法

  1、校园垃圾分类:随着人们生活质量的不断提高,校园垃圾成分越趋复杂,合理地确定分类依据对垃圾的后续处理环节极为重要,它可最大限度地降低处理过程中以及处理后的能耗,可防止再次污染的发生。根据国家标准,校园垃圾可以分为可回收物,不可回收物,有毒有害垃圾三大类。可回收物:可回收物指适宜回收循环使用和资源利用的废物。

  (1)纸类。未严重玷污的`办公用纸,包装用纸和其他纸制品等,如报纸,各种包装纸,办公用纸,广告纸片,纸盒等。

  (2)塑料。废容器塑料,包装塑料等塑料制品,如各种塑料袋,塑料瓶,泡沫塑料,一次性塑料餐具,硬塑料等。

  (3)金属。各种类别的废金属物品,如易拉罐,铁皮罐头盒,铅皮牙膏皮,废电池等。

  (4)玻璃。有色和无色废玻璃制品。

  (5)织物。旧纺织衣物和纺织制品。

  不可回收物:不可回收物指在自然条件下易分解的垃圾,如果皮,菜叶,剩菜剩饭,花草,树枝,树叶等。

  有毒有害垃圾:有害垃圾指对人体健康或者环境造成现实危害或者潜在危害的废弃物,也包括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重金属或有毒物质废弃物,如废电池,废荧光灯管,水银温度计,打印机墨盒等。

  五、实施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一是召开垃圾分类会议,二是制定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制度、成立领导小组,三是充分利用国旗下讲话、晨间谈话、LED屏、宣传栏、标语、展板、等形式,开展大规模的持续深入的校园宣传动活动,使全园师生及家长人人皆知生活垃圾分类活动。

  2、组织实施阶段。以考核评比学校垃圾分类活动为载体,在全园内推广生活垃圾分类管理。通过开展“大手牵小手垃圾要分类”的主题活动,使一个老师带动一班孩子、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一所学校带动一个社区、一个社区带动整个社会。

  3、总结评比阶段。针对各班各室各区域开展垃圾分类工作情况,我园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素质文明示范班和优秀个人(含教师、职工)的考核范围,对推进垃圾分类工作成绩显著的班级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班各室各公共区域人员要在垃圾分类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分级负责、条块结合”的原则,抓好垃圾分类及垃圾分类设施的日常维护与保洁。

  2、加大投入,落实保障。新增自制可回收垃圾箱5个、其它垃圾箱4个,有害垃圾箱1个,餐厨垃圾箱1个;幼儿园原有垃圾箱根据分类要求重新制作新标记;标语、标贴、横幅、展板、等若干;幼儿园后勤要做好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工作。

  3、认真落实,确保实效。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和各班各室各区域要按照时间步骤,认真加以组织实施,确保垃圾分类考核评比工作取得好成绩。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2

  为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目标,有序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根据省、市相关工作部署,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大力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切实提高农村环境卫生质量,加快我镇生态镇建设步伐。

  二、基本原则

  (一)源头减少、资源化利用的原则。推广垃圾分类收集、分类处置,从源头上减少垃圾的产生,减低垃圾处理压力,实现垃圾资源再利用。

  (二)政府主导、村民主体、社会参与原则。农村生活垃圾的分类减量应坚持政府整体规划指导,农户自行分类为主,农村保洁员分类收集为辅,鼓励市场参与的原则。

  (三)统一规划,因地制宜原则。村社负责指导实施本区域内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的统一管理工作。结合人口聚集程度、自然地理条件、经济发展水平、生活垃圾成分、性质与情况,因地制宜组织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减量的具体实施工作。

  (四)突出重点、逐步推进的原则。选择一批环境综合整治示范村和优秀村作为试点,积极推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减量和处理利用,逐步探索和推广符合我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理利用的工作模式。

  三、目标任务

  按照“一年试点启动、两年成熟运作、三年全面推开”的目标和思路,逐步在全镇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促进全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利用,不断提升村民参与垃圾分类和减少垃圾排放的'责任感和积极性,完善农村垃圾分类收集运输设施设备,从源头减少垃圾量的产生,提高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建立完善的农村垃圾分类收集及处理的长效管理机制,最终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的全面落实。

  (一)到20xx年10月底,制定我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实施方案,明确今后三年工作任务和目标,并选取试点村进行垃圾分类减量工作。

  (二)到20xx年11月底,建成有示范作用的农村垃圾分类试点行政村1个。

  (三)到20xx年底,完善试点村分类减量设施建设,初步构建垃圾分类收集处理体系及管理机制。

  等)、塑料及其制品、橡胶及其制品、废弃家用电器等再生利用价值较高,能进入废品回收渠道的垃圾。

  3.不可回收垃圾。指废弃衣物旧鞋、卫生间垃圾、白色垃圾(一次性餐具、不可降解塑料袋、塑料泡沫板)等垃圾。

  4.有害垃圾。指废电池、萤光灯管、灯泡、过期药品、农药瓶等对人体健康有害及对环境有危害的垃圾。

  5.惰性垃圾。指不定量产生的废弃陶瓷品、建筑垃圾和泥沙砖块碎石土渣等无机惰性垃圾。

  (二)分类设施

  根据农村垃圾分类减量处理需求,完善分类垃圾收集处置过程中的设施配套建设。

  1.农户垃圾分类设施。按每户村民配备一组(两桶)的标准设置垃圾分类收集容器,按“可沤肥、不可回收垃圾”标识,分别用于存放“可沤肥”和“不可回收垃圾”;“惰性垃圾”由农户自行操作直接用于铺路或在村庄附近的沟壑、废旧水塘等地方填埋;“可回收垃圾”由村民自行分类、存放、出售。农户配置的“两桶”及公共场所有毒有害垃圾收集桶,实行统一标准、统一标识、统一采购、统一发放。

  2.公共场所垃圾分类处理设施。村小组垃圾收集点在原来的基础上进行改造,区分“可沤肥垃圾”和“不可回收垃圾”投放,并有遮雨棚,收集点的容量应能满足服务区域垃圾投放需要;垃圾房中应配置有毒有害垃圾收集桶1个,有毒有害垃圾由村民直接投放到集中点的相应容器中。负责垃圾收集点收运的保洁员相应配备1台垃圾收集手推车,用于垃圾分类的收集和运输。

  3.生态堆肥池配套。每个自然村建设一个生态堆肥池(场),用于就地消纳处理“可沤肥垃圾”及部分垃圾灰土,

  沤制成农家肥还田。生态处理池宜设置在离村民住宅300米以上的村头地边,并宜按三格设置,按满足20天以上的垃圾填充量要求确定每格的容量,依次填满沤肥,循环使用。鼓励将厨余垃圾(厨房产生的食物类垃圾)及瓜皮果壳与秸杆、稻草等农业废物混合进行静态堆肥处理,或与畜禽粪便、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及沼渣等混合堆肥,亦可混入畜禽粪便,进入沼气池厌氧发酵。生态堆肥池要求布局合理,不污染水源,并具有挡雨功能。纳入城市垃圾分类的区域可以无需建设生态堆肥池。

  (三)分类处理

  按地域特点、产业结构、运输成本等特点,实行差异化收运处理模式。我镇交通运输道路平坦,生活垃圾应在就地实施分类减量的基础上,以集中处理为主,纳入镇生活垃圾分类和收运处理体系。

  (四)分类收运

  农村生活垃圾采用户分类,保洁员收集细分(消纳),

  行政村收集运输、处理。

  1.农户定点分类。村民按照垃圾分类标准将生活垃圾进行准确分类。

  2.农户定点投放。农户按照垃圾分类处理的方法将垃圾定点投放到垃圾分类收集点。其中“可沤肥垃圾”可实行分散处理(喂养家禽家畜等)或统一收集投放到生态堆肥池或就地消化处理,对少量不能分散处理和堆肥还田的,自行投放至村收集点。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3

  为贯彻落实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等五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推进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国管节能〔x〕180号)文件精神,扎实推进委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结合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宣传动员,营造氛围

  一是围绕弘扬中华传统美德,立足回应社会关切,在委机关集中开展“倡导绿色生活、反对铺张浪费,实施垃圾分类、促进资源回收”的宣传教育,引导机关干部崇尚自然简约的.生活方式,增强生态道德意识,培养积极向上向善的良好风气。

  二是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局域网、短信平台、微信群等宣传工具,加强对垃圾分类的宣传介绍,普及垃圾分类知识。

  三是源头抓起、建章立制,建立健全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处置的常态化、长效化机制,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减少一次性用品的使用,从源头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养成主动分类、自觉投放的行为习惯,在全委形成垃圾分类“人人有责、人人尽力、人人作为”的良好氛围。

  二、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1、机关各处室承担委机关落实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主体责任,后勤服务中心承担主管责任,后勤总务科负责拟定、完善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制度及办法、管理和职责,负责分类垃圾的回收处置工作。

  2、建立垃圾分类工作目标责任制,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委机关目标责任制及文明单位创建内容一并实施监督考核,同时建立相应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3、适时引入专业化、社会化的保洁公司、服务公司负责机关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工作,确保机关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三、垃圾分类小常识

  1。可回收垃圾:主要包括废旧报刊书籍,废塑料,废包装物,废纺织物、编织袋,废金属,废玻璃等。

  2。不可回收垃圾:主要包括废电池、废灯管、废药品药具、废油漆、卫生纸、餐巾纸、烟头、果皮果壳等,以及食堂产生的餐厨垃圾,如剩菜剩饭、骨头残渣、菜根茶叶、蛋壳果皮等。

  3。其他可回收物:主要包括废弃计算机、投影仪、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电视机、空调,以及废弃交通工具及办公家具等。

  四、相关事项

  1。委机关涉及保密、机要等废旧文件、资料的回收处置,严格按保密规定及处置权限进行回收。

  2。委机关废弃固定资产的分类处置,严格按《省发展改革委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处置规定执行。

  五、工作举措

  一是动员发动,宣传教育,普及知识,营造氛围。此项工作8月底前完成。

  二是积极筹措资金,购置垃圾分类所需设备设施,在委办公楼办公室和公共区域及机关食堂等地放置垃圾分类设备,制作张贴横幅、标语、警示牌等,为完成机关垃圾分类工作提供保障。此项工作9月底前完成。

  三是按照时间节点要求,x年底前实现委机关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全覆盖,全面完成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4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加快推进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建城〔xxxx〕xx号)和《x省地级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参照国家《生活垃圾分类标志》,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xx年底前,实现市城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xx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

  20xx年底前,xxx街道基本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市城区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全覆盖,并协同处理厨余垃圾;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无害化处理总能力的比例达到xx%以上,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率达到xx%。

  20xx年底前,xx镇基本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同时,苏仙区(不含农村)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20xx年底前,xx街道基本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同时,xx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从而实现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20xx年,巩固和提升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20xx年底前,市城区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全市各县级城市(含县城)应参照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要求,因地制宜,逐步推进。

  二、生活垃圾分类基本类型和要求

  生活垃圾分类以“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包括餐厨垃圾、家庭厨余垃圾和其他厨余垃圾)、其他垃圾”为基本类型。除上述四大类外,大件垃圾、建筑垃圾、园林绿化垃圾等单独分类、独立处理,提高资源化利用效率,减轻生活垃圾终端处置设施负担。

  (一)居住区域日常生活产生的垃圾,以“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为基本类型,确保可回收物、有害垃圾的单独投放,逐步做到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分开投放。

  (二)党政机关、学校、医院、企事业单位、群团组织、宾馆酒店、商场、商铺等机构产生的垃圾,有集中供餐的以“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为基本类型;无集中供餐的以“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为基本类型,确保产生的餐厨垃圾、建筑垃圾、农贸市场垃圾、园林绿化垃圾、大件垃圾等独立收运处置。

  (三)车站、码头、广场、公园、城市干道、体育场馆、商业综合体等公共区域,一般以“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为基本类型,也可根据垃圾产生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分类模式。

  严禁将建筑垃圾、工业垃圾、医疗垃圾、园林绿化垃圾、大件垃圾等非生活垃圾混入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

  三、加强生活垃圾分类配套体系建设

  (一)促进源头减量

  x.加大使用环保包装物。严格执行国家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标准,减少包装废弃物产生。促进邮件、快件包装物减量化和循环使用。加强对果蔬生产基地、农贸市场、标准化菜场超市的管理,积极推行净菜上市。加大“限塑令”执行力度,推广和引导消费者使用菜篮子、布袋子等环保包装。

  x.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和社会团体要提高再生纸的使用比例,减少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和一次性杯具。餐饮服务提供者和餐饮配送服务提供者不得主动向消费者提供一次性筷子、调羹等餐具。旅馆经营单位不得主动向消费者提供客房一次性用品。鼓励和支持铝合金模板、装配式建筑、精装修住宅在建筑工程中的应用,降低建筑施工和房屋装修建筑垃圾产生。

  (二)规范分类投放

  1.注重培训引导。加大对公共机构垃圾分类知识的培训力度,引领公共机构带头参与垃圾分类工作。鼓励居民在家中滤出厨余垃圾水分,采用专用容器盛放,减少塑料袋使用。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社区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投放。依靠街道社区党组织,统筹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力量,发动社区党员骨干、热心市民、志愿者等共同参与宣传和现场引导,监督生活垃圾分类。启动生活垃圾分类的社区,要安排现场引导员,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现场宣传和引导,做好台账记录,纠正不规范的投放行为。大件垃圾和装修垃圾临时堆放场地单独设置,并进行分类堆放。

  2.明确分类投放要求。垃圾产生者按照分类规定将产生的垃圾投入对应的垃圾桶内,责任人负责将责任片区内需要转运的垃圾以桶为单位,按本区域收运路线和时间规定转移至收集点,无缝对接进入环卫系统收运网络。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按下列规定确定:

  (1)业主自行管理的居住区,业主委员会为责任人;委托物业管理的居住区,物业服务企业为责任人。

  (2)党政机关、部队、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科研、文化、出版、广播电视等单位,协会、学会、联合会等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的办公管理区域和生产场所,本单位为责任人。

  (3)公共建筑,所有权人为责任人;所有权人委托管理的,管理单位为责任人。

  (4)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施工单位为责任人。

  (5)酒店、宾馆、饭店、购物中心、商场、超市、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展览展销、商铺、商用写字楼等经营场所,举办单位和店主为责任人。

  (6)道路、广场、景区、公园、公共绿地、机场、火车站、汽车站、码头、长途客运站、公交场站、体育场(馆)、宗教场所以及旅游、文化、体育、娱乐、商业、演出场馆等公共场所,经营管理单位为责任人。

  按照上述规定不能确定责任人的,对管理责任范围有争议的,由所在区城管部门组织相邻责任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所在区城管部门确定。市城区涉及跨区争议的,由市城管部门或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

  (三)加强分类收集

  1.合理设置分类收集站点。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的单位、社区要优化布局,合理设置垃圾箱房、垃圾桶站等生活垃圾分类站点,并提供分类投放所需器具、设备及条件。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箱房、桶站应喷涂统一、规范、清晰的标志和标识,做到功能完善、干净无味。全市分类垃圾桶实行统一的外型、型号、颜色等,其中,可回收物用蓝色收集桶,有害垃圾用红色收集桶,厨余垃圾用绿色收集桶,其他垃圾用灰色收集桶,颜色色标以省相关部门规定为准。收集桶标志统一字体为黑体,英文为Arial粗体,生活垃圾分类标志执行国家《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xxxxx-xxxx)。有关单位和社区应同步公示生活垃圾收集点的分布、开放时间,以及各类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置责任单位、收运频率、收运时间和处置去向等信息。有害垃圾按照便利、安全原则,设置专门贮存场所(容器)。

  2.建设完善收运设施设备。结合市城区老旧小区改造计划项目,小区摆放生活垃圾分类桶(容器),新建或改造一批垃圾房、转运站、压缩站等,适应和满足生活垃圾分类要求。采购更新老旧垃圾运输车辆,配备满足垃圾分类清运需求、密封性好、标志明显、节能环保的专用收运车辆。

  (四)配套分类运输

  1.分类垃圾全程闭环运输。加强生活垃圾分类运输准入管理,按照区域内各类生活垃圾产生量,合理确定收运频次、收运时间和运输线路,按需更新老旧垃圾运输车辆,配备分类运输车辆。生活垃圾分类运输车辆应喷涂统一、规范、清晰的标志和标识,明示所承运的'生活垃圾种类。有中转需要的,中转站点应满足分类运输、暂存条件,符合密闭、环保、高效的要求。加大运输环节管理力度,做好物业部门或相关单位与环境卫生部门的衔接,防止生活垃圾“先分后混”“混装混运”“混合处置”。

  2.严格垃圾分类转运要求。采用密闭、环保、高效、智能的垃圾收集、运输车辆,对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实行单独运输,避免垃圾分类投放后重新混合收运。生活垃圾分类后的其他垃圾转运至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焚烧发电处理;厨余等易腐垃圾可采取直运模式,运输至厨余垃圾处理场所;可回收物进入再生资源回收站场;从生活垃圾中分类并集中收集的有害垃圾,属于危险废物的,应当按照危险废物管理。

  (五)提高可回收物回收利用水平。强化产品制造企业与销售企业的产品及包装物回收再利用责任,通过“以旧换新”“押金退换”等方式,利用现有物流体系,探索开展废弃电子产品、包装物等再生资源品种逆向物流体系建设。优化城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整合规范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规范城市收旧行为,鼓励实施企业化运作,促进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两网融合”。建设城市大件垃圾等可回收物分拣中心,培育玻璃制品、塑料、废旧纸张等低值可回收物利用市场。鼓励在收集、分拣、转运、处理等环节融合发展,构建从生活垃圾分类到回收利用的完整产业链,提高处理企业的规模化、集约化水平。利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信息化平台,提供回收种类、交易价格、回收方式等信息,从生活垃圾中回收的物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用途、标准使用,不得用于生产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产品。大件垃圾、园林垃圾、装修垃圾等应首先资源化回收利用,鼓励建设相应的回收利用基地。

  (六)规范收集处理有害垃圾。居民生活垃圾中的有害垃圾应该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要求分类投放,在社区设立固定回收点或设置专门容器分类收集、独立储存,由社区居委会、物业公司等负责管理,由具备相应运输和处置利用资质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按要求开展运输和处置利用。生态环境部门加强家庭源危险废物贮存、处置利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交通运输部门加强危险废物运输的监督管理。

  (七)有效处理餐厨垃圾。根据我市城市规模、人口分布、餐厨垃圾产生量,兼顾区域统筹,合理布局餐厨垃圾处理设施。统筹考虑产生源分布和运输半径,以规模化、集中式处理为主,就地处理为辅,实现集中与就地处理有效结合。加快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采用国内先进成熟的技术工艺,推进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杜绝地沟油回流餐桌,严禁餐厨垃圾直接饲喂生猪。探索餐厨垃圾与厨余垃圾、粪便、污水处理厂污泥等实施协同处置。通过政府引导、统一收运、定点处置等办法,建立餐厨垃圾产业化发展、市场化运作和资源化利用机制,推广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产品示范应用。

  (八)相对集中处理园林绿化垃圾和厨余垃圾。对城市绿化养护以及公园绿地、风景名胜区产生的枝叶、树木等实施集中分类处理。根据园林绿化垃圾产生量,合理建设就地处置或适度集中的园林绿化垃圾处理设施。推进有条件的农贸市场、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和大型企业等厨余垃圾产生量较大的单位自行建设相对集中的处理设施,减轻生活垃圾焚烧和卫生填埋设施处置压力。

  (九)促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认真贯彻执行《xx市市城市规划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管理办法》(郴政办发〔xxxx〕xx号)、《xx市建筑垃圾治理示范工作实施方案》(郴政办函〔xxxx〕xx号),加强建筑垃圾规范化管理,将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利用纳入特许经营管理,引入有实力的企业处置各类建筑垃圾。根据建筑垃圾产生量及其分布,合理规划布局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采取固定与移动、厂区和现场相结合的资源化利用处置方式,尽可能实现就地处理、就地就近回用。鼓励利用建筑垃圾生产再生骨料、路基路面材料、路面透水砖、砌块、市政工程构配件等新型绿色建材,制定相关标准,推动企业产品结构优化升级,拓展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的应用领域。

  四、推动建立全民参与的共治体系

  (一)公共机构率先示范。各地机关事务管理等主管部门要组织党政机关和学校、医院、科研、文化、出版、广播电视等单位,协会、学会、联合会等社团组织,车站、机场、码头、体育场馆、演出场馆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率先实行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形成党政机关带头示范,全社会普遍参与的良好局面。指导国有企业和宾馆、饭店、购物中心、超市、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铺、商用写字楼等经营场所,比照党政机关积极落实生活垃圾分类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通过军地协作,共同推进军队营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二)夯实学校教育基础。各地教育等主管部门要依托课堂教学、校园文化、社会实践等平台,切实加强各级各类学校的生活垃圾分类教育。要深入开展垃圾分类进校园、进课堂等活动,将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纳入当地幼儿园、中小学校、高等院校教育内容。

  (三)开展青年志愿活动。各地团组织等部门要鼓励和引导青少年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践行绿色生活,树立生态文明价值观。传播绿色理念,让绿色、低碳成为广大青少年的时尚追求。组建绿色队伍,培育青少年参与生态环保专业化团队,不断提升志愿活动的专业化水平。参与绿色实践,深入基层社区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引导和服务等活动,使广大青少年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

  (四)动员家庭积极参与。各地妇联等部门要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宣传、主题实践等活动,面向广大家庭大力传播生态文明思想和理念,倡导绿色生活方式,普及生活垃圾分类常识,引导家庭成员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自觉成为生活垃圾分类的参与者、践行者、推动者。

  (五)建设示范片区。北湖、苏仙两区政府要以街道为单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创建垃圾分类示范单位、示范小区、示范社区和示范街道,实现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主体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类别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系统全覆盖。以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为基础,以点带面,逐步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扩大到全市。

  (六)广泛宣传发动。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介,在全社会特别是学校、医院等企事业单位,商业中心、公交站点、建筑围挡等公共场所,大力开展垃圾分类知识普及和公益宣传。要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发动方案,编制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科普手册,制作公益广告宣传片,丰富宣传内容,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生活垃圾分类的认识,引导群众自觉参与到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养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

  (七)创新体制机制。积极实行特许经营、承包经营、租赁经营等方式,通过公开招标引入专业化服务公司。加快城市智慧环卫系统研发和建设,鼓励企业加快“互联网+再生资源回收”模式创新,促进线上预约、线下回收,提高回收效率。商务部门、供销部门要充分发挥行业优势,积极推进垃圾分类工作。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提升分类回收和处理水平。探索减量奖励机制,推动以居民小区为单位进行生活垃圾就地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对减量效果明显的居民小区、社区、街道(乡镇)给予物资和荣誉奖励。探索建立垃圾处理生态补偿机制,按照“谁导出、谁补偿,谁导入、谁受偿”的原则,建立生活垃圾导出区对导入区的生态补偿机制和“按量定补”机制。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探索“党员+志愿者”等模式,建立健全物业、社区、街道、环卫部门等协同推进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的工作机制。

  五、实施步骤

  (一)筹备阶段(20xx年x-xx月)。出台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生活垃圾分类标准,以及推动生活垃圾分类的目标任务、重点项目、具体措施。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市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生活垃圾分类指南、分类指导手册和生活垃圾分类考核办法;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市财政局负责制定垃圾分类激励机制;市发改委负责建立废旧包装材料、废旧电器等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鼓励使用清洁能源和原料;市商务局负责编制可回收物目录;市委宣传部负责制定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工作方案。

  (二)试点阶段(20xx年xx-xx月)。由北湖、苏仙两区政府为市城区所辖区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主体开展垃圾分类试点。一是探索设立居民积分兑换点以及儿童环保娱教服务等,作为垃圾分类试点小区的垃圾分类服务站,解决试点过程中的一系列问题。二是建立垃圾分类监控平台,对市城区各街道各小区垃圾(袋)投放数据、居民垃圾分类评分数据、线上线下居民学习交流数据、可回收品收集减量数据、分类收集分类运输管理数据等实时监控。三是建设厨余垃圾处置中心。

  (三)全面推广阶段(20xx年xx月-20xx年xx月)。按强制分类类别要求逐步全面规范设置垃圾桶、垃圾分类收集驿站,更新改造垃圾运输车辆。对现有小型混合生活垃圾中转站进行升级改造,主要收集其他垃圾。推动市餐厨垃圾和厨余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建设。筹建市有害垃圾处理厂、湿垃圾压榨处理厂、大件垃圾拆卸中心、园林绿化垃圾无害化利用中心等。20xx年,市城区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高位推动,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生活垃圾分类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成立由市委书记任顾问,市长任组长,市级有关领导任副组长,市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办公室下设四个工作组(即综合组、宣传发动组、工作推进组、督查考核组),负责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协调、规划、培训及督导工作。

  市直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协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北湖、苏仙两区政府要切实承担主体责任,建立协调机制,形成“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市、区、街道(乡镇)、社区四级“党政负责、部门联动”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体系。要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政策制度,依法依规通过教育、处罚、拒运和纳入社会诚信体系等方式约束城乡居民垃圾分类投放行为,逐步提高生活垃圾分类准确率。

  (二)强化资金保障。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机制,出台生活垃圾终端处理区域生态补偿等政策。市、区两级财政要将生活垃圾分类相关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市城区生活垃圾前置(即垃圾入垃圾中转站之前)分类工作以北湖、苏仙两区政府为实施主体,经费由两区财政各自承担;市城区生活垃圾后端(即垃圾入垃圾中转站之后)分类工作由市环卫服务中心负责,收转运设施设备等经费由市级财政承担。创新模式,引导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要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专项奖补资金,加大对地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支持力度。

  (三)强化绩效考评。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生态文明建设和全市重点工作绩效评估内容。市直相关部门加强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有关工作纳入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园林城市等各类创建活动的考核评价体系,并作为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具体考核办法由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另行制定。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5

  为进一步深化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切实落实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处置要求,根据《20xx年xx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镇村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xx年完成青溪村、进贤村、云村村、前坞村等四个市级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的.创建。6月份前完成50%的创建。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长效机制,探索形成我镇垃圾分类处理有效模式,力争通过创建使群众垃圾分类意识明显提高,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正确率达100%。

  二、主要任务

  1、强化领导、健全机制。成立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制,组织专职人员开展工作,发挥垃圾分类督导员的宣传监督检查作用,落实好党员包干联系和网格化责任。

  2、完善基础,提升标准。一是农户。农户分类垃圾桶按标准配备、颜色标识规范正确,统一摆放于门口,农户分类桶要做到常态使用,并保持干净整洁。二是村收集点。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点摆放四色分类桶宣传标识规范,垃圾桶配备符合规定,桶体定期清洗,保持干净整洁。三是设立再生资源可回收站房。按标准建设有害垃圾和可回收物回收点,回收点面积不小于20平方米,回收点内设有害垃圾回收桶,可回收物按物品类分别设回收桶堆放处,落实专人管理。

  3、抓好队伍,长效运行。一是垃圾收集员每天早、晚上门收集易腐及其他垃圾,并对农户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指导,对农户分错的垃圾实行二次分拣。对分类不正确的农户进行宣传指导。同时检查结果每月在“红黑榜”和环保宣传专栏进行通报。村对垃圾分类检查得分农户进行评比奖励。二是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生力军作用,推行党员干部包干负责联系户垃圾分类工作,每月对党员户和党员包干负责联系户垃圾分类得分情况进行张贴通报,促使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同时充分发挥妇女主力军作用,利用“秀水大妈”这个队伍,结合“最美庭院”大比武、“最美家庭”评选等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倡导妇女争做垃圾分类、美丽环境的先行军。三是成立义务督导和考评检查组,定期对农户垃圾分类情况开展督查,记好督查台账,为村级评比和垃圾分类积分兑换提供数据。

  三、工作步骤

  1、准备阶段

  印发全镇创建垃圾分类处理示范村工作实施方案,各村结合实际,制定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计划,创建示范村要专门制定垃圾分类处理示范村创建实施方案。

  2、实施阶段

  (1)示范村成立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和考核评比小组,建立垃圾分类网格化管理机制,制定垃圾分类处理有关制度。通过村规民约落实“户前三包”责任制、美丽庭院、垃圾分类内容。

  (2)组织垃圾分类培训会,并将宣传资料分发到户。指导农户开始准确分类投放垃圾。

  (3)根据各村实际采购分类垃圾桶和垃圾桶支架并发放到村各户。落实图文并貌的宣传栏、公示栏和温馨提示牌。

  (4)建设标准化生活垃圾收集点和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回收站(房)。

  3、检查整改阶段

  对各村垃圾分类实施情况开展检查与整改,查漏补缺,做好迎接上级考评验收。

  4、总结提升阶段

  进一步规范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方式,建立健全日常监督机制和长效管理机制。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6

  师德建设是一项改造人的思想意识、规范人的教学行为的异常艰巨的复杂工程,不是一蹴而就的,必须建立一整套可操作性强的长效运做机制。要在强化动力机制,优化制度环境下功夫,调动广大教师力行师德规范,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我们积极探索实践师德建设的有效方法和途径,建立了以师德承诺为主要内容的“三个工作机制”。

  (一)师德承诺机制。

  1)教师向社会承诺。学校组织教师通过家长会议向家长郑重承诺;设立师德承诺公开栏等加大校内师德宣传氛围,增强教师遵守师德规范的自觉性。

  2)师生双向承诺。首任教师任教前,必须向学生做出承诺,同时,学生也向老师做出承诺,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这样就做到了学校与社会、学校与家长、教师与教师、教师与学生、学生与学生之间的相互承诺、相互监督。

  3)师德宣誓。由学校利用开学、重大节日或重大活动,组织教师向自己所从事的教育事业做出师德承诺,增强教师的荣誉感和使命感。

  (二)师德评价机制。

  1)学校领导评议;

  2)教师之间互相评议;

  3)学生评议教师;

  4)学生家长评议。

  最后,学校综合四个方面的评议,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给每位教师的师德表现做出最后评价,评价结果作为教师的师德考核结果。

  (三)师德奖惩机制。

  师德承诺与评价的核心是奖惩的兑现。我们一手抓奖励机制的完善,一手抓惩罚措施的健全。将师德考核结果纳入教师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直接与评先树优、职称评聘挂钩,使他们真正体会到“师德是教师政治生命”的`真正内涵。对评议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制”,五年内不得列入评先树优对象,并限期整改,仍不改进的,进行转岗;对基本合格的,给予黄牌警告;对违反师德承诺的教师,一经查实,通报批评,情节特别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按有关政策规定,取消其教师资格,调离教师队伍。

  一般地说,师德的形成由外部的他律逐步地转化为自我内部的自律。在师德教育中,要有效地运用外部力量——他律形式,强化教师的道德意识,更要依靠教师发自内心的信念。一个教师只有真正懂得了师德要求的重要性,只有发自内心地对人民教师道德义务的真诚信服和具有强烈的责任感,才会在教育实践中恪守人民教师的道德要求,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更好地教书育人。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7

  一、工作思路和工作目标

  (一)工作思路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将垃圾分类作为城市精细化管理的重要抓手,以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总目标,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体系,形成以法制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全面提升垃圾分类工作水平,创造优良的人居环境。

  (二)工作目标

  20xx年底前,我区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不低于90%,已分类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生活垃圾产生量减少10%,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10%以上;我区xxx个社区按年度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35%的目标组织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有条件的街道办事处建立一个居民厨房垃圾处理试点,xx街道办事处和xx街道办事处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辖区居住小区全面推进垃圾分类制度;全区各级文明单位强制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在具备条件的商业区、农贸市场等场所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同时,按照“大分流、小分类”的原则,建立厨余垃圾收运、处理体系,以及要建立园林绿化垃圾收运、处理体系,防止各类垃圾混收混运增加处理难度和成本。

  二、工作任务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坚持政府推动、部门联动、全面发动、全民参与的工作原则,按照“双四分”要求,将城市生活垃圾分成可回收物、易腐垃圾(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实行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四个环节”全程分类,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

  (一)开展动员部署

  4月份,召开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会进行安排部署;各街道办事处、相关部门制定居民小区、农贸市场、辖区单位、文明单位、商务楼宇等区域20xx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完成宣传动员部署工作。

  (二)设立工作机构

  4月底前,各街道办事处和各相关单位均要成立相应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机构,负责本辖区、本行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每个街道办事处、相关部门配备x名专职管理人员,各社区配备x名专职管理人员,具体负责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组建督导员队伍,由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原则上居住小区按每300户左右配置1名督导员。商业街按每100户配置1名督导员,每个机关单位按100人配置1名督导员,每个农贸市场按100个商户配置1名督导员。同时,各街道办事处和相关部门确定1名联络员,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对接协调。建立例会制度,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分类办)每半个月组织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分析研究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三)组织专项培训

  区城管局负责全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人员的培训,上、下半年各组织2次,重点学习生活垃圾分类相关法规、标准和先进国家、地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先进经验以及上级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要求,通报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存在的问题,研究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重、难点问题,具体分析解决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市场化运作等可能遇到的问题。

  4月底前,完成区分类办生活垃圾分类专职管理人员培训,分批次完成辖区内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的专(兼)职管理人员和全体生活垃圾分类督导员的培训。

  (四)在辖区各级文明单位强制推行生活垃圾分类

  各级文明单位成立垃圾分类工作领导机构;设置垃圾分类宣传栏;每季度开展1次垃圾分类知识培训,根据单位人数每50名职工或一个楼层确定1个垃圾分类督导员;放置能满足日产日清需要的`、标示明显的垃圾三分类设施,有餐厅和职工食堂的设置密闭厨余和餐余收集投放容器;辖区机关企事业单位按35%覆盖率推进垃圾分类工作。

  (五)无主管楼院

  由所在街道办事处、社区将居民分类产生的生活垃圾由专业队伍直运至处理场(站)。

  (六)辖区军队单位

  垃圾分类按照《关于军队单位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制定的意见》文件精神推进。

  (七)辖区学校垃圾分类工作

  各街道办事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督促高校、大中专院校进行推进;区教体局指导区管中学、小学、幼儿园推进垃圾分类方案的实施。

  (八)开展示范片区创建

  20xx年,确定xx街道办事处、xx街道办事处为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示范区,示范区创建要体现探索创新、示范引领作用,实现“三个全覆盖”,即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主体责任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基本类别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系统全覆盖。以分类示范片区为基础,及时总结经验,以点带面,逐步将生活垃圾分类好的做法和模式进行复制推广。

  其他街道办事处确定1个社区,开展以社区为单位的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创建工作,其中xx街道办事处要在xx村开展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创建工作。

  (九)配套硬件设备

  各街道办事处抓好生活垃圾分类袋的分发。按照厨余垃圾袋和其他垃圾袋每户每天1个的要求完成辖区内居民家庭单位生活垃圾分类袋的统计,督促运营企业分发到位,按照四分类要求和有关标准做好垃圾分类投放设备桶的统计,分类出的生活垃圾按重量做好统计,根据生活垃圾产生量抓好厨余(厨房)垃圾小型处理试点选址建设。区城管局选址筹建100吨的湿垃圾(厨房垃圾果皮叶)处理站。

  (十)开展检查考评

  区分类办成立督导考评组、宣传发动组、综合协调组。督导考评组对各街道办事处及有关单位实施督导考评。其中对各街道办事处的考评每月组织1次,月考评成绩纳入城市精细化管理考评总成绩,对有关单位考评为年底前一次性考评。

  (十一)广泛宣传发动

  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各类媒体,利用电子屏幕、微信微博平台和街道办事处、小区宣传栏,采取知识竞赛、“垃圾去哪了”现场体验,以及“给居民的一封信”、分发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册、发动志愿者参与等形式,对生活垃圾分类进行宣传引导、保洁监督等。

  加强集中重点宣传,各街道办事处要以“垃圾分类、人人有责、垃圾分类从我做起”为主题,通过制定本辖区的垃圾分类宣传方案和计划,以多种形式、多种手段、多种渠道,在本辖区集中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工作,引导全民树立生活垃圾分类意识,为全区垃圾分类全面深入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十二)开展工作总结

  12月底前,各街道办事处和各相关单位结合全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总结经验和做法,认真查找问题和短板,制定改进对策和措施。召开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总结部署会,表彰先进单位和个人,对下一年度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部署。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认真学习领会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清推行生活垃圾分类的重大意义,把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作为重要任务。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筹划部署,研究协调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重大事项,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具体责任,强力推进本辖区、本行业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二)加强资金保障

  探索设立专项奖励资金,即以居民日常垃圾分类行为为依据,对主动进行垃圾分类的居民先进个人及单位给予一定的物资奖励,鼓励、引导更多居民、单位参与生活垃圾的源头分类。全区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高校、驻区部队等,要积极配合抓好本单位垃圾分类工作落实,所需经费由各单位从办公经费中列支。区城管局做好投资计划,经费预算,加强统筹协调。

  (三)加强制度保障

  以《xx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等相关政策法规作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政策支撑,研究生活垃圾分类激励政策,积极探索建立区域环境补偿和总量控制机制,建立利益导向机制,引导公众分类投放生活垃圾;发挥绩效考评杠杆作用,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对各街道办事处及有关单位的绩效考核指标中,坚持奖优罚劣,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有效开展。通过健全效能督查问责机制,完善绩效考评体系,奖罚结合,推动垃圾分类工作在全区全面铺开。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8

  为深入贯彻关于推行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根据《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省级示范试点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农村垃圾治理工作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省级示范试点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扎实有效推进我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深入贯彻省委十届十四次全会精神,加快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体系,形成以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市场运作、因地制宜、示范引领、协同推进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努力提高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为加快建设高质量振兴发展新南召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1 .政府推动,全民参与。落实各乡镇主体责任,发挥公职人员、村组干部和党员示范带头作用,引导农户逐步养成主动分类的习惯,形成全民共同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建立起分工负责、部门联动和公众参与的运行机制,共同推动垃圾分类试点工作的开展。

  2 .示范引领,逐步铺开。按照“示范引领、先易后难、逐步铺开”的步骤,优先选择一批环卫设施配套齐全、两委班子战斗力强的镇村开展试点,总结工作经验,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充分发挥试点乡村的示范引领作用,逐步在全县推广铺开。

  3 .市场运作,创新发展。施行市场化运作新路径,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垃圾分类工作;加强组织协调,提供政策支持,营造有利于垃圾分类工作的良好环境。

  4 .科学筹划,协同推进。加强生活垃圾分类配套体系建设,建立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害垃圾处置、可腐烂垃圾堆肥于一体的生活垃圾协同处置利用体系,形成统一完整、能力适应、协同高效的'全过程运行系统,实现垃圾分类处理、资源化利用、废物处置的无缝高效衔接。

  5 .源头分类,循环利用。提高农民群众对生活垃圾分类的认

  知度和参与度,逐步养成将生活垃圾主动分类的习惯。

  二、实施范围

  一期实施范围:县城郊乡(闫沟村和宋楼村除外)、**镇,7150共个乡镇个村(居委会)范围内。二期实施范围:其余乡镇。

  三、主要任务

  (一)强化乡镇主体责任,加强垃圾分类组织领导 乡镇人民政府是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责任主体,明确管理部门和管理人员,负责本辖区内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日常管理、组织实施、宣传发动,指导、监督环卫一体化公司对农村生活垃圾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等工作。

  (二)强化处置能力提升,加快推进处置设施建设 结合各乡镇人口分布、经济发展、地势地貌等因素,按照每21行政村配备一座垃圾分类收集亭;每个行政村建设座可腐烂415垃圾堆肥池;每个行政村配备一辆可腐烂垃圾收集车;每户11配备组垃圾分类桶(可腐烂、不可腐烂各个);每乡镇新建1垃圾分类分拣房座,科学选址合理布局环卫设施,完善垃圾分类基础设施建设。

  (三)强化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建立健全分类处理体系

  结合自身实际,南召县各乡镇生活垃圾将采用“大分流、粗分类”的方式。对行政村中心范围内的生活垃圾采取“四分类”模式,分为可回收垃圾、有毒有害垃圾、可腐烂垃圾、不可腐烂垃圾四类。自然村范围内实施“二分类”模式:可腐烂垃圾、不可腐烂垃圾。

  1 .垃圾分类

  (1)可回收物:主要包括废纸、塑料、玻璃、金属和布料

  五大类。

  废纸主要包括报纸、杂志、图书、各种包装纸、办公用纸、纸盒等,但是纸巾和卫生用纸由于水溶性太强不可回收;

  塑料主要包括各种塑料袋、塑料包装物、一次性塑料餐盒和餐具、牙刷、杯子、矿泉水瓶等;

  玻璃主要包括各种玻璃瓶、碎玻璃片、镜子、灯泡等; 金属主要包括易拉罐、罐头盒等;

  布料主要包括废弃衣服、毛巾、书包、鞋等。

  (2)有害垃圾

  主要包括废电池、灯管、农药瓶等对人体健康或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潜在危害的废弃物。

  (3)可腐烂垃圾

  主要包括剩菜剩饭、菜梗菜叶、动物骨骼内脏、果壳瓜皮、杂草、植物残枝落叶等。

  (4)不可腐烂垃圾

  将可回收垃圾分离后,不可腐烂垃圾包括包括灰土、灰渣、建筑垃圾、塑料袋、旧织物、废弃生活用品等。

  2 .处理方式

  (1)居民居家将垃圾分为可腐烂垃圾和不可腐烂垃圾,并投

  240放到相应的升垃圾收集容器内。

  (2)12可腐烂垃圾经过居民次分拣和督导分拣员次分拣后,由可腐烂垃圾收集车每天收集至各堆肥点堆肥处理,堆肥处理后有机肥供当地种植户使用,残留液体配备一辆吸污车定期进行收集至污水处理厂无害化处理。

  (3)不可腐烂垃圾首先由居民在家一次分类,其中的有毒有

  害及可回收垃圾由公司举行的兑换活动中兑换礼品。再由督导分拣员将不可腐烂垃圾二次分类后,由清运车辆转运至垃圾分拣中心站,垃圾分拣中心站进行三次集中分类,分拣出其中有毒有害垃圾,由资源回收车回收,存量满后由资质专业公司送往危废垃圾处置中心集中处置。其余垃圾由原清运系统运输至垃圾填埋场。

  (四)强化资源回收利用,推进再生循环体系建设

  加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建立建筑垃圾分选体统,其中可回收的建筑垃圾村自行作为废弃坑塘填埋、道路垫土等材料使用,或分类运至就近的资源化利用企业;不可利用的建筑垃圾就地填埋。

  推进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推进秸秆综合利用规模化、产业化,建立健全秸秆收储运体系,推进秸秆机械还田和饲料化利用,实施秸秆能源化集中供气、供电和秸秆固化成型燃料供热等试点项目。加快地膜标准修订,推广使用加厚地膜,开展可降解地膜研发和试验示范,推进农田残膜回收区域性示范,扶持地膜回收网点和废旧地膜加工能力建设。建立农资包装废弃物贮运机制,回收处置农药、化肥、农膜等农资包装物。

  规范产业垃圾处理。按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加强农村地区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单位的监督管理,落实危险废物无害化管理措施,严厉打击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依托现有危险废物处理设施集中处置农村地区工业危险废物,推动农村地区工业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因地制宜发展能源化、建材化等综合利用技术。

  (五)强化制度标准执行,扎实推进运行体系建设 加强分类处理的制度标准,以制度标准规范源头分类。建立考核检查制度,督促农户做好垃圾分类,提高分类投放准确率。建立分类处理信息统计上报、考评奖惩等机制,调动工作积极性。以每月产生的有机肥料、回收的再生资源和真实垃圾三者比例,考核垃圾分类成效。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南召县农村垃圾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副县长燕军任组长,相关职能单位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李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南召县农村垃圾治理工作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县城规划区外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工作考核等,每月召开工作推进会,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各乡镇工作;做好统计与分析工作;会同宣传部门做好宣传工作;对分类情况开展专项巡查;对相关部门、各乡镇进行月度考核。

  (二)明确责任分工

  各乡镇:成立垃圾分类农村作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内各公共机构及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培训和考核等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生活垃圾分类经费保障与使用的监督管理。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指导做好垃圾分类分拣中心、垃圾中转站、可腐烂垃圾堆肥池等垃圾处理基础设施建设用地的供应保障工作。

  县融媒体中心:负责加强舆论宣传工作,协调新闻媒体积极开展各类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引导群众广泛参与、积极支持垃圾分类工作。

  县教体局:负责学校、幼儿园等各级教育机构的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将垃圾分类知识纳入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内容,并进行宣传教育引导工作。

  团县委:负责组织共青团、少先队及志愿者参与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到社区、公共场所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和体验活动。

  农村垃圾分类市场化运营企业:负责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容器设置;负责垃圾暂存点、分拣中心等设施运营;制作宣传手册、条幅等营造宣传氛围;配备司机、督导员及分拣员等运营管理人员构建农村生活分类处理体系;做好有害垃圾收集、储存、运输工作。

  (三)加强宣传教育

  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通过报刊、电视、互联网等媒体,以及学校、村广播、文化活动室、宣传栏广泛宣传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情况和典型经验,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知识纳入教学机构教育和社会实践内容,积极发挥“小手拉大手”“垃圾分类进校园”等活动载体的作用,引导广大农户树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从我做起,人人有责”的环保理念,自觉参与、支持、监督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组织引导村民参与制定村规民约、村级垃圾分类设施配置方案制定;开展垃圾分类示范户评比活动,激发村民参与垃圾分类,建设清洁家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统筹社会资源,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教育示范基地,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专题讲座,提高全民垃圾分类素养。

  (四)加强督导考核

  加强对乡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的目标考核,把垃圾分类处理纳入生态文明、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同时将垃圾分类成效作为各乡镇年度考核和年终人居环境奖补资金发放的重要评价依据。建立日常督导抽查、电话调查、第三方暗访、年终督查等机制。建立分类信息报送、督查激励等制度,实行县月检查、乡镇周检查、村日检查制度,实现县、乡镇、村分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制度。县农村垃圾治理工作小组办公室负责制订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向社会公布考核结果,对不按要求进行分类的依法依规处置。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9

  为贯彻落实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等五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推进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国管节能

  〔x〕180号)文件精神,扎实推进委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结合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宣传动员,营造氛围

  一是围绕弘扬中华传统美德,立足回应社会关切,在委机关集中开展“倡导绿色生活、反对铺张浪费,实施垃圾分类、促进资源回收”的宣传教育,引导机关干部崇尚自然简约的生活方式,增强生态道德意识,培养积极向上向善的良好风气。

  二是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局域网、短信平台、微信群等宣传工具,加强对垃圾分类的宣传介绍,普及垃圾分类知识。

  三是源头抓起、建章立制,建立健全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处置的常态化、长效化机制,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减少一次性用品的使用,从源头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养成主动分类、自觉投放的行为习惯,在全委形成垃圾分类“人人有责、人人尽力、人人作为”的良好氛围。

  二、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1.机关各处室承担委机关落实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主体责任,后勤服务中心承担主管责任,后勤总务科负责拟定、完善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制度及办法、管理和职责,负责分类垃圾的回收处置工作。

  2.建立垃圾分类工作目标责任制,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委机关目标责任制及文明单位创建内容一并实施监督考核,同时建立相应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3.适时引入专业化、社会化的保洁公司、服务公司负责机关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工作,确保机关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三、垃圾分类小常识

  1.可回收垃圾:主要包括废旧报刊书籍,废塑料,废包装物,废纺织物、编织袋,废金属,废玻璃等。

  2.不可回收垃圾:主要包括废电池、废灯管、废药品药具、废油漆、卫生纸、餐巾纸、烟头、果皮果壳等,以及食堂产生的餐厨垃圾,如剩菜剩饭、骨头残渣、菜根茶叶、蛋壳果皮等。

  3.其他可回收物:主要包括废弃计算机、投影仪、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电视机、空调,以及废弃交通工具及办公家具等。

  四、相关事项

  1.委机关涉及保密、机要等废旧文件、资料的回收处置,严格按保密规定及处置权限进行回收。

  2.委机关废弃固定资产的分类处置,严格按《省发展改革委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处置规定执行。

  五、工作举措

  一是动员发动,宣传教育,普及知识,营造氛围。此项工作8月底前完成。

  二是积极筹措资金,购置垃圾分类所需设备设施,在委办公楼办公室和公共区域及机关食堂等地放置垃圾分类设备,制作张贴横幅、标语、警示牌等,为完成机关垃圾分类工作提供保障。此项工作9月底前完成。

  三是按照时间节点要求,x年底前实现委机关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全覆盖,全面完成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10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自治区及市政府工作报告和10件民生实事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卫政办发[2019]15号)和《关于印发<中卫市推进净土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年-2020年)>的通知》(卫政办发[2019〕20号)要求,加快推进本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努力提高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推进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不断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创造优良的人居环境。

  二、生活垃圾分类的意义

  (一)减少垃圾处置量。生活垃圾分类减少了进入填埋和焚烧等最终处置设施的垃圾量,减少了不利于填埋或焚烧处置的物质,提高垃圾堆肥的效果,有利于生活垃圾处理处置设施的正常运行和污染控制。

  (二)便于回收利用垃圾中的有用物质。生活垃圾分类能够减少可回收物质的污染,提高可回收物质的纯度,减少可回收物质分选的工作量。

  (三)最大限度地减少污染。混合收集容易造成生活垃圾中高含水率易降解厨余垃圾和有毒有害物质的混入,分类后可以按照不同种类垃圾的性质对收集容器和后端处理进行严格要求,能够减少环境污染。

  三、生活垃圾分类原则

  坚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方针和城乡统筹、科学规划、综合利用的原则,坚持可回收物与不可回收物分开、可燃物与不可燃物分开、干垃圾与湿垃圾分开、有毒有害物质与一般物质分开的原则。实行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市统筹、属地负责。

  四、工作目标

  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努力提高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通过政策引导和宣传发动,建立科学的考核奖励机制,引导市民和社会各界自觉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减少环境污染,促进资源回收利用和垃圾无害化处理,全面提高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水平到2020年,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市级城市生活拉极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县城生活垃圾无善化处理选到19%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总处理能力50%以上。

  五、生活垃圾分类类别

  生活垃圾分类是通过回收有用物质减少生活垃圾的处置量,提高可回收物质的纯度增加其资源化利用价值,减少对环境的污染。生活垃圾主要分为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可回收垃圾三大类:

  (一)有害垃圾主要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二)易腐垃圾主要包括:相关单位食堂、宾馆、饭店等产生的餐厨垃圾,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肉、肉碎骨、蛋壳、畜禽产品内脏等。

  (三)可回收物主要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

  六、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

  按照垃圾分类“三化四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分类投放、分类收集、收类运输、分类处理)的要求,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

  (一)分类投放设施建设。在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的小区、学校、机关单位等场所安装分类宣传展板、智能分类亭、生态小屋、可回收定点指示牌、可回收智能设备、垃圾桶、积分兑换机、有害垃极收集箱、有害垃圾收纳袋、智能台秤、手持终端、家用垃极桶、积分卡。

  (二)分类收集运输设备建设。配置可回收物收集车辆、扇余垃圾收集车辆、有毒有害垃圾车辆。

  (三)分类处置设施建设

  1.建设垃圾分拣中心(运营中心).建设业务用房,信息平台数据室,可回收垃圾分拣车间,可回收储存间,有害垃圾中转库,织物清洗消毒保存房,宣传展示厅。

  2.建设垃圾处置大数据平台。依托环卫云项目搭建智能垃圾分类全流程运营、监管大数据平台,对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全过程监管,设立专属二维码,实施试点小区每一住户、学校每个班级、每个机关单位信息化管理,建立二维码回收垃圾积分,根据积分兑换相应物品。

  3.建设厨余垃圾、市场和超市垃圾尾菜加工处理中心。引进专业化处置运营企业,予以一定政府补贴,采取“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模式,建设有机垃圾处置中心(改建垃圾中转站),将厨余垃圾、市场尾菜、超市果蔬等有机垃圾加工成固体或液体有机肥料,促进循环利用。

  (四)配备塑料瓶专用回收机。试点学校、行政机关每个场所至少设置1台塑料瓶专用回收机。

  七、主要任务

  (一)加大垃圾分类工作宣传力度,提高拉圾分类的社会参与度。

  1.使用多种载体开展宣传。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然体加强宣传,做到“广播有声、电视有影、报纸有文”;在广场、公园、景点、车站、工地围墙等公共场所和设施投放垃圾分类宣传广告,广泛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将垃圾分类宣传渗透到社会各个层面。

  责任单位:中宁县政府、海原县政府、沙坡头区、海兴开发区;市直各部门(单位)。

  2.深化社区分类宣传。社区垃圾分类宣传活动是最有效的宣传载体,利用小区各类宣传设施,全方位,多形式将宣传内容“到单元、入楼道、进家庭”,形成垃圾分类的良好态势。

  责任单位:中宁县政府、海原县政府、沙坡头区、海兴开发区;市直各部门(单位)。

  3.组织策划系列活动。策划市区垃圾分类工作宣传活动;定期组织广场宣传咨询活动和进社区活动;开展垃圾分类征文、绘画比赛和知识竟赛、金点子和宣传创意征集等活动;组织垃圾分类论坛,依托各类知名栏目,邀请各界人士开展研讨交流等社会文化活动。

  责任单位:中宁县政府、海原县政府、沙坡头区、海兴开发区;市直各部门(单位)。

  4.发挥宣教基地作用。垃圾分类实施企业建设垃圾分类宣教基地,定期组织市民和中小学生参观、体验、培训,形成初步理念、强化分类意识。

  责任单位:中宁县政府、海原县政府、沙坡头区、海兴开发区;市教育局。

  配合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5.借助社会力量开展宣传。利用“工、青、妇”、志愿者协会、知名企业开展垃圾分类各类宣传活动。在全市范围内树立垃圾分类典型,发挥社会各界名人效应,引领垃圾分类社会风尚。

  责任单位:中宁县政府、海原县政府、沙坡头区、海兴开发区;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

  配合单位:市委宣传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6.组织传达学习。各单位根据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制定学习计划,及时组织相关监管机构、收运企业、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学习生活垃圾分类的重要意义、分类流程和《中卫市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等内容、做到人人知晓、人人参与。

  责任单位:中宁县政府、海原县政府、沙坡头区、海兴开发区;市司法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配合单位:市直各部门(单位).

  (二)扩大垃圾分类覆盖范围

  1.推进居民小区垃圾分类全覆盖.各县(区)应制定年度居民小区垃圾分类工作推进计划,督导垃圾分类工作分批有序地推进,确保辖区内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投放。

  责任单位:中宁县政府、海原县政府、沙坡头区、海兴开发区。

  配合单位:市直各部门(单位).

  2.推进机关企事业单位垃圾分类全覆盖.城区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学校、企业全面实施垃圾分类工作、车站、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酒店宾馆等窗口单位要进一步加大垃圾分类工作力度,总结工作经验,完善工作机制,扩大分类范围.

  责任单位:中宁县政府、海原县政府、沙坡头区、海兴开发区,市直相关部门(单位)

  (三)着力提高垃圾分类质量

  1.创建示范小区.鼓励示范小区创新管理,建立社区自我管理的工作机制,不断探索提高垃圾分类质量的方式方法。

  责任单位:中宁县政府、海原县政府、沙坡头区、海兴开发区。

  配合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深化分类创新工作。深化垃圾分类创新及生活小区定时定点投放收集的工作,总结经验,逐步完善垃圾投放收运模式,结合实际,适时扩大范围。

  责任单位:中宁县政府、海原县政府、沙坡头区、海兴开发区。

  配合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创建垃圾分类示范单位.充分发挥机关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将机关党员干部参加垃圾分类行动作为机关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内容和有效载体,积极开展创建垃圾分类示犯单位活动,

  责任单位:中宁县政府、海原县政府、沙坡头区、海兴开发区.

  配合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直机关工委。

  4.扩大领导干部联系点范围。实施领导干部定点联系制度,建立县(区)领导联系社区的工作机制,各部门(单位)关与社区结对,共同提高垃圾分类工作质量。

  责任单位:中宁县政府、海原县政府、沙坡头区、海兴开发区.

  配合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5.加强经验交流和学习。编印《社区垃圾分类工作经验交流材料》和《中卫市垃圾分类工作社区案例》.定期在先进典型社区召开工作例会和现场交流会,促进各区、乡镇和社区之间相互学习交流,分享城市垃圾分类工作经验,适时召开城市垃圾分类工作研讨会,交流经验,取长补短。

  责任单位:中宁县政府、海原县政府、沙坡头区、海兴开发区.

  配合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开展垃圾减量

  1.推进中卫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进程.力争在2019年投入运行,确保生活垃圾终端处置。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配合单位:中宁县政府、沙坡头区政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

  2.加快推进餐厨垃圾集中处置项目建设,落实餐厨垃圾集中处理项目建设,实现餐厨垃圾规范处理、源头减量.

  责任单位:中宁县政府、海原县政府、沙坡头区、海兴开发区,市自然资源局。

  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开展园林垃圾处理工作。加强园林垃圾收运处置管理,园林垃圾不得混入生活垃圾.结合园林垃圾特点,开展园林垃圾处理项目,园林垃圾采用机械粉碎方式进行自然生物处理,用作园林维护施肥。

  责任单位:中宁县政府、海原县政府、沙坡头区、海兴开发区,市自然资源局。

  配合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完善废旧物品回收市场机制。加大对废旧物品回收市场的指导和培育力度,建立物业小区废旧物品回收体系,使物业公司、居民、回收人员、废品回收站之间形成更为有效的市场机制,扩大回收物种类,提高回收效率,促进垃圾减量.

  责任单位:中宁县政府、海原县政府、沙坡头区、海兴开发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配合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5.实施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建设中卫市建筑垃圾处置项目,采取综合利用方式达到建筑垃圾再生利用,实现垃圾分类全覆盖目标。

  责任单位:中宁县政府、海原县政府、沙坡头区、海兴开发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警察局,

  (五)完善保障服务工作

  1.落实物业服务企业职责.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做好配合工作,加大对物业服务企业和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将垃圾分类纳入物业服务企业评优内容,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支持配合社区开展垃圾分类投放和宣传等工作。

  责任单位:中宁县政府、海原县政府、沙坡头区、海兴开发区。

  配合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做好分类设备日常保障工作。垃圾分类实施企业负责,企业规范工作程序,做好分类垃圾桶、厨房垃圾专用袋的采购、配置、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做到垃圾桶“数量合理、种类齐全图文清晰、摆放正确、专桶专用、清洁卫生无破损”,厨房垃圾专用袋“不断档、全入户,保障到位,大小适当,质量达标”,建设垃圾分类信息管理系统。

  责任单位:中宁县政府、海原县政府、沙坡头区、海兴开发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落实垃圾分类收集运输。由实施企业制定有害垃圾、可回收物、餐厨垃圾和其他垃圾的收运方案,实施垃圾减量项目,设备采购和工程改建,落实收运单位和收运车辆。合理配置收运能

  力、规范日常作业管理,提高服务质量,确保分类垃圾按规定进行分类收集与运输,并接受市民和媒体的监督。

  责任单位:中宁县政府、海原县政府、沙坡头区、海兴开发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继续发挥“三支队伍”作用。以县(区)为单位建立培训教育队伍,以乡镇为单位建立指导员队伍,以社区为单位组建以本社区居民热心人士为主的志愿者队伍,实现垃圾分类的培训指导和志愿服务活动社区化、常态化、专业化。

  责任单位:中宁县政府、海原县政府、沙坡头区、海兴开发区.

  配合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团市委。

  八、工作步骤

  (一)前期筹备阶段。(2019年3月一2019年4月)

  各县(区)组织相关部门学习调研垃圾分类成熟的一些省市先进工作经验,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前期调研,制定工作方案.筹备成立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相应工作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相关制度,开展前期宣传工作、落实项目建设运营资金.

  (二)试点工作阶段。(2019年5月一2019年10月)

  各县(区)和部门(单位)按照方案要求,明确工作职责分工,细化责任落实,购置设备设施,完成分类设备设施体系建设。组织动员培训,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确保在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有序开展,顺利推进。

  沙坡头区至少选择2个小区、3所学校、5个机关单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中宁县、海原县分别至少选择2个小区、2所学校、3个机关单位开展有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海兴开发区至少选择4个机关单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

  (三)深入推广阶段。(2019年11月一2020年9月)

  各县(区)和部门(单位)认真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健全管

  理制度,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技术标准和考核标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研究制定持续推进工作措施,在试点工作基础上,在城区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并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延伸指农村镇(乡),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公众参与的'工作体系,提升生活垃圾分类质量和覆盖范围.

  九、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完善机制。成立中卫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对各部门履职情况的监督考核,确保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组长:李晓波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蔡菊市政府副市长

  何建勃中宁县县长

  许正清海原县县长

  郭爱迪沙坡头区区长

  张振红海兴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成员:中宁县政府、海原县政府、沙坡头区政府、海兴开发区管委会,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直机关工委、市接待办、市旅游和文化体育广电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商经局、市司法局、市交通警察局、市传煤中心,团市委、市总工会、市妇联。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宣传、组织实施自治区、市政府有关城市垃圾分类的法规和政策,负责制定中卫市相关政策和法规标准;指导县(区)制定城市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的规划和年度计划;建立垃圾分类工作综合考核制度,并将各成员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政府绩效考核。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完善相应的组织机构和协调机制,主要领导参与,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制定和完善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方案,将目标任务逐级分解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工作。

  (二)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联系,形成市、区两级部门例会制度,由市、县(区)领导小组牵头定期召开推进协调会,做好垃圾分类相关工作的对接。充分发挥市宣传、妇联、团委、教育、旅委等系统分类工作的培训作用,提高城市垃圾收运处置保障能力.强化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切实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加大投入,确保落实。市、县(区)财政设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专项资金,做到有钱办事,专款专用。加大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宣传、培训、志愿服务活动、社区工作经费的投入加大对各类先进单位和个人的奖励力度,对环境教育基地的建设与运行给予适当激励。

  (四)认真总结,及时上报。各县(区)要认真分析总结试点工作每个阶段的典型和经验,并分别于2019年6月20日前、10月15日前向中卫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推进情况。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11

  为加快推进我街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根据市、区相关文件精神,参照其它单位模式,结合xx街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xx街16个村(社区)、党政机关、各企事业单位整体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做好分类宣传引导,完善垃圾分类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建立完善日常管理、宣传教育等方面的长效机制。

  二、生活垃圾实施流程及分类要求

  (一)生活垃圾实施流程

  宣传发动→前期培训(督导宣传员、分拣员的上岗前培训)→督导宣传员上门指导、每户发放干湿垃圾桶各一个→每户干湿垃圾桶分类投放放室外→分拣员按可堆腐的湿垃圾、不可堆腐的干垃圾、有害垃圾、可回收垃圾分类收集运送至集中点堆放→车辆运输过磅统计垃圾量→垃圾按可堆腐、不可堆腐分类外运至指定点。

  (二)分类标准

  1、易腐的湿垃圾(用绿色桶来装)。主要包括剩菜剩饭、菜叶果皮、腐烂瓜果、动物骨头内脏粪便、茶叶渣、树叶、残次水果等垃圾。

  2、可回收垃圾(用蓝色桶来装)。是指适宜回收循环使用和资源利用的废物。主要包括:

  (1)纸类的纸张、纸盒等;

  (2)塑料类的饮料瓶、塑料袋、泡沫塑料、塑料餐盒餐具等;

  (3)金属类的各种废金属物品;

  (4)玻璃类的玻璃瓶等;

  (5)织物类的旧纺织衣物等。

  3、有害垃圾(用红色桶来装)。指对人体和环境有害的重金属、有毒的物质,包括电池、荧光灯管、灯泡、油漆桶、杀虫剂、过期药品等。

  4、不腐的干垃圾(用黑色桶来装)。是指不能进行分解的垃圾。比如:煤渣灰、纸巾卫生巾、烟头等。

  (三)分类方法:在有害垃圾单独投放的基础上,按照易腐垃圾和不易腐垃圾进行分类,可回收物则鼓励回收利用。

  三、主要工作

  (一)责任划分

  1、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街道为实施责任主体,成立垃圾分类领导小组,负责对各村(社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分类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督办及检查考核。

  2、街道环卫中心负责垃圾分类的宣传发动、督促检查、督办考核、垃圾分类处理以及垃圾分类资金、物资的保障。

  3、各村(社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应当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动员村(居)民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督促督导员、分拣员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工作。各村(社区)设立专兼职督导宣传员2名(各村分管环卫工作的领导必须兼任督导宣传员),对接街垃圾分类的各项工作。

  (二)基本配置

  1、人员配置

  督导员:各村新配置1名专职督导宣传员兼任村环卫队长、环卫信息员,配合村分管环卫工作的'领导开展各项环卫工作,全街合计15人;

  街党政机关大院、各企事业单位确定1-2名机关干部兼任督导宣传员,负责垃圾分类投放的宣传、指导、督促工作。

  分拣员:将全街现有119名道路保洁员纳入分拣员的基础上,参照相关标准新配置分拣员30名,合计149人,负责对集镇、村湾的村(居)民垃圾分类投放的宣传、指导、督促、分拣、收集工作。

  2、设施设备配置

  13个自然村湾及洪康街类型:

  按有人居住的每户门口设置50升的干、湿垃圾收集容器1组,合计约3600组。

  在各村委会附近和集镇主要道路的显著位置安装浙江模式的垃圾分类宣传栏1个(宣传栏前布置240升的易腐湿垃圾绿色桶1只、不腐干垃圾黑色桶1只、可回收垃圾蓝色桶1只、有害垃圾红色桶1只),合计18处。

  酌情将各村垃圾收集点地面硬化面积扩大到100平方米,便于安放易腐湿垃圾桶、不腐干垃圾箱等。

  购置垃圾收集板车60付(新配置的30名分拣员每人一付、各村申请更换及备用30付),每车配置100升易腐湿垃圾收集桶1只、100升不腐干垃圾收集桶1只;在35处村湾垃圾收集点配置240升易腐湿垃圾绿色桶用于腾换,合计175只。

  xx集镇及南康新村类型:

  集镇道路按每30米设置分类垃圾收集点1个的标准,配备垃圾收集容器1组(240L易腐湿垃圾、不易腐干垃圾收集桶各一个),合计70处。

  每条道路配置有害垃圾收集容器1个(240L红色垃圾桶)。

  主要道路显著位置安装垃圾分类宣传栏1个(振兴街、建镇路、洪康街)。

  集并的南康新村(鞋尖村、捞子湖村)按每2个楼栋口设置240升易腐湿垃圾绿色桶1只、不腐干垃圾黑色桶1只,合计约90组。

  街办公楼大院类型:

  每个办公室配备50升的干、湿垃圾收集容器1组。

  每栋楼房门口配备240L的不易腐干垃圾收集桶1个;每栋楼背后配置240升有害垃圾桶1个。

  垃圾收集点配置240L的易腐湿垃圾收集桶2个。

  各企事业单位、餐馆类型:

  有内设食堂的单位、餐馆按户配置240L的易腐湿垃圾收集桶2个。

  (三)收集、运输及处理

  1、人员配置:将现有运力和司机整合使用的基础上,启用库存车辆2台,新增随车操作工2名。

  2、干垃圾(不腐垃圾)收集延用现有收运模式,运送至指定的生活垃圾处理场进行无害化处理。

  3、湿垃圾收集运送至就近的生物制肥企业进行资源化处理。

  4、可回收物由各单位、各居(村)民自行处理或交分拣员集中处理。

  5、有害垃圾由区指定的具备相关物质的企业实行专项收运处理。

  四、主要管理措施

  (一)环卫中心专班通过明察暗访,每月重点对各村的垃圾分类进行考核打分,根据考核情况将所有行政村分成绿、黄、红三类,对红牌村在全街道范围内通报批评,每月考核纳入年度绩效目标考核,同时,加强对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督促和指导。

  (二)制定督导员、分拣员绩效管理制度。专班联合村分管领导每周对督导员、分拣员在垃圾分拣、分类运输等方面的工作进行检查。每月评出一定比例的后进督导员、分拣员,酌情扣除绩效工资50-100元。

  (三)村级设立垃圾分类“荣辱榜”,由村干部、村民代表、督导员、分拣员组成,每月对农户垃圾分类进行打分评比,按分类好和较好每月张榜公布。每季度对垃圾分类管理好或较好的家庭进行奖励,垃圾分类好的家庭给予食用油、米、面等日用品奖励;垃圾分类较好的家庭给予卫生纸、洗发精、沐浴露等日用品奖励,费用从垃圾分类专项资金中列支。

  五、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5月—6月)

  制定《xx街20xx年度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实施村动员大会,统一思想认识。组织垃圾分类宣讲组进单位、村(社区)宣讲,开展垃圾分类培训指导,分发《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倡议书》及《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手册》,公共宣传栏张贴宣传海报,确保垃圾分类工作家喻户晓,营造垃圾分类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各单位成立相应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实施办法,召开好宣传动员大会,安排好宣督人员。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7月—11月)

  由各单位组织实施垃圾分类工作,各级党员干部和村民代表要充分发挥作用,按照垃圾分类的要求,逐步完成垃圾分类投放运行、设施设备配套、分类收运处理跟进工作,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考核。

  (三)长效巩固阶段(20xx年12月)

  结合目标,对全街垃圾分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和验收,以便下年度更好地推进。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和领导保障。成立街级生活垃圾分类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负责全街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统筹、指导、协调、督办等;各村(社区)、相关部门相应成立工作机构,具体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

  (二)突出重点打造示范片区。突出重点,打造南康示范片区,在人力,物力、财力和技术上重点支持,学习浙江“鸡毛换糖”、可腐烂垃圾制肥等模式,形成特色和亮点。

  (三)健全考核问责机制。出台《xx街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办法》,明确考核对象、方式、指标、范围和奖惩办法,以保证垃圾分类目标按期实现。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12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XX市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的会议要求,根据《XX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XX市教育局关于授予100所幼儿园为生活垃圾分类新风尚幼儿园的通报》、《XX区关于贯彻落实的八条措施》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幼儿园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统领,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着力提高幼儿的生活垃圾分类生态文明意识,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为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建设美丽中国、美丽XX作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

  至20xx年5月,实现生活垃圾分类达标幼儿园覆盖率100%。全区幼儿园落实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大力推动家校联动活动,让更多人行动起来,共同创造美好生活环境,推动绿色发展。

  20xx年6月,全区各公民幼儿园通过市、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对新风尚幼儿园的达标考评工作。20xx年下半年持续巩固、提高新风尚幼儿园创建成效,建立幼儿园垃圾分类管理长效机制。

  三、主要任务

  (一)建立垃圾分类知识教育的生态文明教育长效机制

  1、把垃圾分类教育活动作为“开学第一课”内容之一,将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融入日常教学内容,在一日生活环节以材料操作、游戏、阅读相关读物等形式予以落实。

  2、每学年至少开展一次“垃圾分类”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语言活动、游戏、家庭日常实践、实地参观垃圾分类科普教育基地等多种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生活垃圾分类主题教育实践活动。

  3、各学区教育办需明确本辖区幼儿园垃圾分类主要责任人。各公民办幼儿园需明确垃圾分类主要责任人,组织培训、认真落实,让幼儿、家长和所有幼儿园教职工都成为生活垃圾分类的践行者。

  (二)规范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贮存等管理工作

  1、设施配置。各幼儿园应至少选择1处人流较大、便于投放的场地设置垃圾分类投放点,鼓励根据幼儿数量和场地实际情况增加设置。分类投放点应分别设置电池、灯管、玻璃、金属、塑料、纸类和其他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电池、灯管分类收集容器可单独设置;分类容器样式可参考附件1或根据幼儿特点自行设计,正面应喷绘或黏贴清晰、准确的分类标志,标志图例与附件3保持一致;分类投放点应配套设置分类投放指引牌,内容与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指引一致,确因场地限制无法设置指引牌的,应利用墙体、宣传栏等张贴清晰的指引内容,露天设置的分类投放点应硬底化、平整,并设置挡雨棚,样式图例见附件3;原设置的两分类桶应予以撤除,可以根据需要设置少量单一的“其他垃圾”收集容器。但分类标志、分类图例需与规定文件一致。

  2、收集要求。各幼儿园应分类收集各类生活垃圾,将已分类的废弃玻璃、金属、塑料、纸类交给辖区城管部门委托的回收企业或者自行出售;有害垃圾(电池、灯管)单独分类、交运。各幼儿园应将食堂餐厨垃圾单独分类,交付辖区餐厨垃圾特许经营企业回收。由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负责招标委托有关企业提供预约回收、定期回收服务,及时到幼儿园免费回收废弃玻璃、废弃金属、废弃塑料、废弃纸类、有害垃圾和餐厨垃圾,并确保分类运输、分类处理。

  3、管理要求。各幼儿园应落实主体责任,指定专人负责垃圾分类。具体负责人应每天对收集容器进行保洁维护,部件缺失、破损须及时更新或维修,确保容器外观与功能完好、摆放整齐、干净卫生,分类投放点无散落垃圾、污水;应建立完善校内生活垃圾分类台账制度,记录生活垃圾种类、数量、去向等信息,并与收运单位做好交接、登记和统计工作。

  (三)践行源头减量,打造低碳校园

  各幼儿园应积极倡导“光盘行动”等绿色就餐行为,在幼儿园食堂等地张贴“光盘行动”宣传海报;在幼儿园食堂的餐桌、餐盘张贴光盘行动宣传图贴。做好餐厨垃圾的台账,与餐厨垃圾收运企业签约。各区在收集幼儿园餐厨垃圾时,应做好每日(每次)工作记录。积极倡导不使用一次性用品、纸张双面打印等源头减废行为。

  (四)充分发挥垃圾分类新风尚幼儿园示范引领作用

  各学区将本学区的垃圾分类新风尚幼儿园与其他幼儿园进行“1+N”结对帮扶,通过对辖区幼儿园开展现场观摩、培训指导等方式扎实推进帮扶园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新风尚幼儿园要做好示范辐射及具体指导工作,形成全区幼儿园有序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教育实践的`良好机制。发展和建立XX区幼儿园垃圾分类蒲公英讲师队伍,由幼儿园推荐(或自荐)至少一名教师参加蒲公英志愿教师培训,培训由市、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统一组织(具体方案另行通知)。到20xx年5月底,幼儿园100%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具体指标遵照《XX市生活垃圾分类新风尚(达标)幼儿园评估指标体系》执行。

  四、协作机制

  (一)切实履行幼儿园主体责任。各幼儿园应在有关工作制度中明确垃圾分类管理岗位和职责,落实专人负责,保障垃圾分类设施配备和维护、垃圾分类教具制作和主题教育开展等经费,不得借由垃圾分类名义额外向幼儿及家长收取费用。

  (二)切实落实城管部门业务指导。城管部门应加强对各幼儿园实施垃圾分类业务指导,对幼儿园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给予必要的政策支持,对校内设施设备配套等方面给予必要的帮助,及时协调解决幼儿园在垃圾分类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做好衔接工作,满足辖区幼儿园垃圾的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需求。

  (三)切实加强教育部门督导管理。区教育行政部门应根据全市统一要求,加强对幼儿园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将生活垃圾分类教育纳入幼儿园一日生活各环节,将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情况纳入日常管理和评优评先考核指标;组织开展垃圾分类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加强对幼儿园垃圾分类实施情况的管理监督;总结推广幼儿园垃圾分类工作先进经验;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宣传创新做法和突出成效,营造幼儿园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良好氛围。

  (四)切实健全长效机制。各学区教育办、各公民办幼儿园务必认真落实幼儿园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把幼儿园生活垃圾分类作为学期工作的重要内容,对巧立名目擅自收取费用行为予以严肃处理。

  五、工作进度

  (一)自查整改。幼儿园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将幼儿园垃圾分类工作纳入新学期的重点工作。对照《XX市生活垃圾分类新风尚(达标)幼儿园评估指标体系》开展自查,就存在问题制定具体详细的整改方案和措施,并及时整改。

  (二)引领落实。各学区组织新风尚幼儿园对应帮扶园进行实地参观、培训指导等方式进行整改落实,于4月中旬前全面完成。

  (三)验收抽查。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及相关部门组织评审小组对全区公民办幼儿园组织开展验收工作,于5月15日前完成,并形成幼儿园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报告。

  (四)迎检督查。做好市、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组织的联合专项迎检工作,实现生活垃圾分类达标幼儿园覆盖率100%,于6月前完成。

  六、其他事项

  垃圾分类教育读本(幼儿园版)、家庭生活垃圾分类指引、企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指引及垃圾分类标志图例等垃圾分类相关宣传资料请前往XX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官方网站垃圾分类版块下载。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13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xx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xx省生活垃圾分类指引(试行)》《x市生活垃圾分类三年行动方案(20xx-2022年)》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决策部署,紧抓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及城市品质提升契机,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推进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不断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推动习惯养成,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基本原则

  1、党建引领,全民参与。充分发挥党建引领和政府引导作用,党员干部主动参与并带动广大群众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强化公共机构的示范带头作用,建立全民参与体系,引领居民逐步养成主动分类的习惯,倡导低碳生活、源头减量,形成全镇自觉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2、示范先行,循序渐进。落实属地主体责任,分类范围由公共机构、示范片区和物业小区推广到全镇各区域,以终端处理设施建设倒逼前段分类,实现全链条发展。

  3、全程分类,协同高效。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全程分类体系,形成统一完整、能力匹配、协同高效的垃圾处置系统。

  4、因地制宜,全力推进。综合考虑生活垃圾分类的目标进度要求和各村(社区)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实施路径,全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

  (三)工作目标

  根据市有关工作部署,全力推进我镇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基本建成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形成切合我镇实际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具体如下:

  20xx年,全镇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先行示范片区建设,重点开展“1+1”示范片区,即中心区(居民社区、清厦村)、荔横村开展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推进与生活垃圾分类相适应的.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垃圾分类收运、处理能力;集中力量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发动。试点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城乡一体化制度。同步加大有害垃圾收集力度,实现中心区(居民社区、清厦村)、荔横村30%以上的区域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20xx年,继续推进与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80%以上的区域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2022年,全面完成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实现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全覆盖。

  二、工作任务

  (一)强化示范带动,建立分类覆盖体系

  1、建设“1+1”垃圾分类示范片区

  结合乡村振兴战略要求和农村实际情况,镇中心区和1个村(社区)启动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区建设,试点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城乡一体化制度。指导中心区(居民社区、清厦村)和荔横村制定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和垃圾分类建设工作指引,督导开展垃圾分类工作。20xx年底前,镇中心区(居民社区、清厦村)、荔横村分别推进30%以上的区域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20xx年,镇中心区(居民社区、清厦村)、荔横村分别推进80%以上的区域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2022年,中心区(居民社区、清厦村)、荔横村和分别完成示范片区建设,实现生垃圾分类全覆盖。〔牵头单位:精管办、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协助单位:农林水务局、房管所、居民社区、清厦村委会、荔横村委会〕

  2、推动公共机构率先示范

  全镇党政机关和学校、新闻传媒中心、镇属企业等单位,医院、车站、体育场馆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率先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宾馆、饭店、超市、农贸市场等公共场所同步参照党政机关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坚持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或培训活动,合理配置垃圾分类投放容器,由再生资源办选定有资质的回收企业协助各公共机构签订可回收物分类收运协议并制定相关台账。有害垃圾单独投放,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定期安排人员预约上门进行收集并制定相关台账。厨余垃圾由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负责签订厨余垃圾收运协议。各公共机构建立垃圾分类工作台账,20xx年底前,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x%以上。〔牵头单位:精管办、机关事务中心、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协助单位:再生资源管理办、宣教文体局、工业信息科技局、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督管理分局、商务局、党政办〕

  3、全面推进公共场所垃圾分类

  全镇车站、公交车站台、旅游景点、公园以及各类文体活动场馆等公共场所规范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设置标识明显的分类指引,引导市民在公共场所准确分类投放生活垃圾。20xx年底前实现公共场所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牵头单位:精管办、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协助单位:旅游办、卫生健康局、交通分局〕

  4、建设全链条垃圾分类体系

  20xx年,重点开展垃圾分类硬件设施配置,包括分类收集容器、收集车辆、运输车辆、终端处理设备等。20xx年,重点开展垃圾分类软件设施建设,建立监督考核和综合管理机制,推进分类处理全链条运转。2022年,巩固强化、稳步推进全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引导居民逐步养成主动分类习惯,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牵头单位:精管办、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协助单位:各成员单位〕

  (二)完善设施配套,建设全程分类体系

  根据市相关工作指引,我镇实行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的“四分类”标准,分别对应蓝色、绿色、红色、黑色分类标志颜色。制定、宣传生活垃圾具体分类目录,推进有害垃圾单独投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分开投放,努力提高可回收物的投放比例。根据示范片区进度,推进示范片区和各物业小区“楼层撤桶”“收集点改造”及“定时定点投放”,合理配备分类收集容器,充分考虑居民生活习惯,科学设置投放时间及定时、误时投放,做好入户宣传,探索建立“不分类”“不收运”的倒逼机制。分类后的生活垃圾必须实行分类运输,推行“桶车同色”“标志明显”分类运输。

  1、建设完善有害垃圾分类收运处理系统

  通过电话预约、定时回收等模式,由公用事业服务中心组织环卫承包企业对辖区内的有害垃圾进行单独收集、分类收运至有害垃圾临时贮存点,统一由市城管局委托有资质的企业定期前往有害垃圾临时存点进行收运处理,同时,建立有害垃圾收运台账。

  20xx年底前,全镇公共机构实现有害垃圾单独收运处理,示范片区中x%以上的区域实现有害垃圾单独收运处理。20xx年底前,示范片区中x%以上的区域实现有害垃圾单独收运处理。2022年底前,示范片区全区域实现有害垃圾单独收运处理。〔牵头单位:精管办、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协助单位:农林水务局、房管所、机关事务中心〕

  2、建设完善厨余垃圾分类收运处理系统

  结合“1+1”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负责将香芒西路南五街垃圾中转站改造成首个分散式厨余垃圾无害化处理站,通过配置小型厨余垃圾就地处理设备,实现厨余垃圾分类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由有资质的环保处理公司安排标识厨余垃圾专车、专人对示范片区产生的厨余垃圾收运至指定收集站处理,建立厨余垃圾回收统计台账。

  20xx年底前,示范片区中x%以上区域的厨余垃圾实现单独收运处理。20xx年底前,示范片区x%以上区域的厨余垃圾实现单独收运处理。2022年底前,示范片区全区域实现厨余垃圾实现单独收运处理。〔牵头单位:精管办、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协助单位:财政分局、各成员单位〕

  3、建设完善可回收物分类收运处理系统

  全镇可回收体系由供销社、再生资源办统筹开展,制定我镇可回收物工作方案,会同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推动再生资源系统与环卫系统有机衔接。20xx年底前,在示范片区内合适位置设置若干可回收物便民交售点,提供定点交售和上门回收服务,示范片区内回收服务覆盖率达x%以上,引导可回收企业进小区、进村(社区)设置可回收物便民交售点,做到应收尽收、建立台账、体系完整等。促进生活垃圾分类与资源回收体系“两网融合”;再生资源办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系统,加强再生资源回收处理日常监管,优化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市场秩序。同时,针对违规设点经营、无证无照经营及“散乱污”等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经营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牵头单位:供销社、再生资源管理办、商务局,协助单位:精管办、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分局、工业信息科技局、农林水务局〕

  4、建设完善大件垃圾和园林废弃物收运处理系统

  20xx年底前,合理设置大件垃圾集中投放点,其中,各村(社区)设置一个50-100平方米的集中投放点,同时配备消防设备、标识牌和应急用水等。公用事业服务中心通过市场化方式确定大件垃圾收运处理企业,建立大件垃圾便民收运服务,向社会公众公布预约上门收集的联系方式(不向市民另行收费)。建设一个处理能力不少于x吨/日的大件垃圾破碎场,率先建立大件垃圾便民收运体系;与再生资源管理办衔接,提高资源化利用水平,增加废旧家具无偿领用、慈善捐赠、二手交易、翻新再生等内容,促进循环再利用。

  20xx年底前,实现园林废弃物单独收运处理。考虑与镇大件垃圾处理点,合并建设大件垃圾和园林废弃物处理点,实现园林废弃物单独收运处理。〔牵头单位:精管办、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各村(社区),协助单位:再生资源管理办、供销社、商务局、房管所、各村(社区)〕

  (三)推动习惯养成,建设全民参与体系

  1、开展现场引导

  建立示范片区垃圾分类引导员现场引导模式,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一批生活垃圾分类引导员,引导市民群众定时定点分类投放,开展桶边引导及入户宣传,切实提高源头分类效果。各村(社区)党员干部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现场引导,团镇委、妇联积极发动社工、志愿者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现场引导,建立“社工+义工”的联动引导模式。房管所督促物业服务企业配合分类引导员,开展住宅小区垃圾分类现场引导。充分发挥村(社区)、小区业委会力量,发动热心居民共同参与。条件成熟的村(社区)可各自建立现场引导员队伍,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的现场宣传、引导和监督,规范分类投放行为。〔牵头单位:精管办、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协助单位:财政分局、团镇委、房管所、妇联、农林水务局、各村(社区)〕

  2、开展宣传发动

  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发动体系,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各种新闻媒体,发挥网络、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手段,广泛开展舆论宣传引导。利用车站、公交、楼宇、公园、景区、电梯等宣传载体,发布生活垃圾分类公益广告。每季度至少开展x次户外宣传活动,广泛张贴宣传画,发放指引手册,设置户外广告等,营造垃圾分类良好氛围,传播生活垃圾分类理念。〔牵头单位:宣教文体局,协助单位:各成员单位〕

  3、组织教育培训

  依托课堂教学、校园文化、社会实践等平台,切实加强各高中小学校、幼儿园生活垃圾分类教育,开展学校、家庭、村(社区)互动实践。20xx年底前,实现垃圾分类进校园、进教材、进课堂,培养良好的文明习惯和公民意识。组织对垃圾分类从业者、志愿者等开展知识培训,提高一线工作人员的分类技能;组织行业专家、学校老师、妇联工作者、优秀演讲选手等人员组建生活垃圾分类宣讲团,定期深入居民区、学校、商场、工厂等进行宣讲。党员干部带头践行生活垃圾分类,做好群众带头人。〔牵头单位:教育管理中心,协助单位:精管办、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农林水务局、供销社、妇联、企业工委、各村(社区)〕

  4、开展志愿活动

  积极开展青年志愿活动,鼓励和引导青少年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主动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培育志愿者队伍,引导志愿者深入基层社区,开展入户宣传、引导、服务等实践活动。面向广大家庭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宣传、主题实践等活动,普及生活垃圾分类常识,大力开展“绿色家庭”创建,引导家庭成员积极自觉成为垃圾分类的参与者、践行者、推动者。〔牵头单位:团镇委,协助单位:妇联、各村(社区)〕

  5、促进源头减量

  推行简朴的生活方式,倡导低碳生活、绿色出行、源头减量、光盘行动等;严控商品过度包装,引导生产企业按照相关标准,规范商品的包装设计,有效减少包装废弃物产生;推进快递行业绿色发展,鼓励企业研发生产可循环使用、可降解和易于回收的绿色包装材料,促进快递包装物的减量化和循环使用;加大“限塑令”执行力度,引导消费者使用可反复循环使用的环保袋。

  20xx年起,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学校率先带头取消使用一次性餐饮用品,推动酒店、宾馆、餐饮场所、旅游景点景区减少一次性用品供应;严禁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垃圾、建筑垃圾等混入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牵头单位:工业信息科技局,协助单位:精管办、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分局、旅游办、生态环境分局、卫生健康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分局、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宣教文体局、机关事务中心〕

  三、落实责任

  建立“管行业必须管垃圾分类”工作机制,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部门职责、发挥行业管理优势,推动各行各业开展垃圾分类。各成员单位应根据以下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各自制定落实相应台账、方案和宣传、督导等工作。

  精管办:负责统筹推进全镇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等相关工作。

  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负责协助推进全镇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等相关工作。

  城市综合管理和执法分局:负责建立垃圾分类违法行为联合执法检查机制,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垃圾分类联合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不配合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及非法倾倒生活垃圾等行为。

  党政办、机关事务中心、督查室:负责督促党政机关办、公共机构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做好每月垃圾分类数据台账,20xx年实现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全覆盖。协助镇垃圾分类办公室对各公共机构、各单位、各村(社区)生活垃圾分类进展情况进行督查考评。

  财政分局:负责做好垃圾分类工作资金保障,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财政监督检查,对资金使用情况开展绩效评价。

  宣教文体局:负责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媒体宣传引导、舆论氛围宣传营造工作,引导居民养成生活垃圾分类的良好习惯和文明行为。

  教育管理中心:负责学校生活垃圾分类的业务指导,制定教育系统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督促落实所管范围内的教育机构实行垃圾分类工作,强化垃圾分类国民教育和社会实践,将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内容,加强学生的垃圾分类意识培养。

  农林水务局:负责协助制定我镇农村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推进农村(社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等工作。

  房管所:制定物业管理行业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小区楼层撤桶、设置垃圾分类收集点、配套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做好垃圾分类定点定时投放工作、落实住宅小区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工作,将垃圾分类纳入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定和示范考范畴。

  供销社、再生资源办、商务局:负责推进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建设,加强行业专项整治及日常监督管理,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进一步优化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市场秩序;支持行业建设再生资源回收信息化平台,推动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向村(社区)延伸,增强可回收物交售的便捷性,促进生活垃圾分类与资源回收体系“两网融合”。

  工业信息科技局: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规划和政策措施;鼓励社会企业参与垃圾分类,制定促进企业源头垃圾减量措施。

  市场监督管理分局:负责督促商品交易市场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发动、配套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等;依法查处餐饮服务单位使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

  卫生健康局、卫生监督所:负责制定卫生健康系统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落实医院、社卫中心(站)、门诊部、卫生所、医务室等医疗机构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做好医疗废弃物与生活垃圾的分流分类管理。

  交通分局:负责制定全镇交通运输系统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落实相关单位在车站、公交站等交通场所开展垃圾分类及宣传引导工作。

  妇联、团镇委:负责制定志愿者宣传工作方案,组织、发动青年志愿者、义工、妇女儿童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引导公众分类投放。

  企业工委:结合我镇实际,利用每月主题党日等时机,广泛搭建“垃圾分类党员先行”主题党会、党课等实践载体,深入开展“三亮三比”(亮身份、亮职责、亮承诺,比知识、比服务、比贡献)活动,有效发动和组织党员参与进来。要将党员参与活动情况纳入民主评议党员内容,作为年度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纳入积分制入党考核范围,督促入党积极分子践行垃圾分类要求,承担相关任务。

  旅游办:负责制定旅游行业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落实全镇旅游行业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在景区通过LED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宣传栏张贴宣传海报等方式,引导游客参与生活垃圾分类。

  生态环境分局:负责督促企业对暂时不利用或不能利用的工业固体废物建设贮存的设施、场所进行安全分类存放,或采取无害化处置措施。

  住房规划建设局:负责指导和监督新建或改建住宅区生活垃圾分类实施的配套建设。

  自然资源分局:负责提供垃圾分类处理项目用地政策指引,配合项目单位办理相关用地手续。

  规划管理所:负责生活垃圾分类等相关专项规划与法定规划的衔接,以及相关设施的用地规划审批工作。

  司法分局:负责参与我镇生活垃圾分类方面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网格管理中心:负责协助相关职能部门做好辖区内的出租屋垃圾分类宣传工作。

  市政公司:负责协助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引导等相关工作。

  邮政分局:负责推进快递行业绿色发展,促进快递包装物的减量化和循环使用。

  各村(社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本辖区内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制定本辖区内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建立垃圾分类台账,投放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和资金投入。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村民公约,做好入户宣传教育,引导居民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四、加强科学管理

  (一)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制度

  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制度,按照《xx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第九条明确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管理责任人需建立日常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包括: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台账,配套和保障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和分类收集设施,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指导、监督单位和个人规范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等。

  (二)落实村(社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责任

  各村(社区)负责制定本辖区生活垃圾工作方案并报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辖区内铺开的步骤和范围,成立辖区内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全力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台账,组织辖区内各村小组、居民小组、企事业单位、生产经营单位等落实生活垃圾分类的工作部署和要求。

  各村民小组、居民小组负责组织、指导村民、居民进行生活垃圾分类,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村民、居民公约,做好入户宣传教育,引导村民、居民参与生活垃圾分类。

  (三)落实物业服务企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责任

  各物业服务企业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规范设置分类投放点、配置分类收集容器、做好垃圾交运、建立分类台账。

  房管所负责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规定或约定履行垃圾分类责任,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工作。

  住宅小区等实行物业管理的,由物业管理单位负责;单位自行管理的,由自管单位负责;无物业管理或单位自行管理的,由村委会或居民委员会负责。

  五、形成长效机制

  (一)坚持党建引领

  加强党建引领,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全社会积极参与的生活垃圾分类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级党支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作用,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号召广大党员同志带头践行垃圾分类。将垃圾分类参与情况作为党员干部评先评优的重要考评,建立垃圾分类党员联系包户制度,深入群众开展入户宣传引导,形成垃圾分类全社会人人动手的良好氛围。

  (二)加大资金投入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所需经费,按照镇政府事权划分,财政分局要会同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加大垃圾分类资金投入,合理安排年度预算,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财力情况加大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投入力度,建立经费保障长效机制。创新投资模式,引导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参与垃圾分类工作。研究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激励机制,鼓励企业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回收利用。

  (三)强化考核机制

  完善生活垃圾分类考评机制,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列入政府绩效考核内容,纳入政府年度重点督导任务。制定x镇生活垃圾分类综合考核标准,由垃圾分类引导员定期对各相关部门、村(社区)相关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核,每季度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对生活垃圾分类推进不力的单位进行谈话提醒或通报,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在基层扎实有效开展。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14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资源全面节约和循环利用,根据《XX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加快推进我市中小学、幼儿园生活垃圾分类,结合教育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统领,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实际行动,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三化XX”建设,开展中小学幼儿园垃圾分类宣传教育,推进中小学、幼儿园生活垃圾分类。

  二、工作目标

  各区教育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要通过多种形式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教育工作,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贮存工作,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工作长效机制和校内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贮存的管理体系。到20xx年底,各中小学、幼儿园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普及率要达到100%。

  三、工作措施

  一是开展垃圾分类知识教育。落实环保教育课程,全市中小学各年级开设环境教育课程,每学年不少于12课时,并加强环保教育与其它学科的联系与渗透,对学生进行环境科学知识和垃圾分类常识教育。修订改版《身边的`环境》《XX城市环境保护教育读本》系列地方教材,修订垃圾分类相关内容。教材免费发放给全市中小学循环使用,着力提高广大青少年学生的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环境保护意识。

  二是加强学生行规教育。将学生资源环境保护和垃圾分类意识纳入XX市中小学有效德育五大目标体系,融入学校教育各个方面、各项环节。加大学生绿色文明教育情况的考核权重,通过日常德育,引导学生文明雅行的生活方式,养成垃圾分类的文明习惯,培养学生教育学生勤俭节约、爱护环境、节约资源、低碳生活的现代文明意识。

  三是开展垃圾分类社会实践活动。结合创新素质实践行活动,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灵活多样的垃圾分类社会实践活动。培育青少年生态文明实践学生社团或志愿者团队。开展全市中小学环境大赛和“环境小卫士”评选活动。组织参观环保教育基地。举办世界环境日宣传周活动,通过国旗下讲话、主题班队会、黑板报、宣传栏、校园网站等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教育活动。制作手抄报、“小手拉大手,给父母的一封信”等活动,让学生亲身参与到垃圾分类的宣传活动中去,并从学生向家庭、从学校向社会延伸。

  四是推动学校开展垃圾分类收集。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全部配备分类垃圾桶,与当地收运体系、回收体系的加强协调沟通,在做好校内分类投放收集贮存的基础上,积极协调和督促收运单位根据约定及时收取相应垃圾,特别是易腐垃圾,要做到“日产日清”。鼓励有条件的学校探索引入社会资本参与校内生活垃圾分类服务工作。将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化作为生态学校和绿色学校创建、复评的关键性指标,纳入学校常规卫生检查,日常开展检查督导,期末进行总结考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教育局要充分认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性,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明确责任分工。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制订完善工作制度,建立校内各部门协同配合工作机制,加大经费投入,落实人员,明确职责。

  (二)加强部门协同。各区教育局要加强与城管部门联系,密切配合,做好学校分类垃圾的运转和处理,开展相关社会实践活动。

  (三)加强督导落实。各区教育局要加强对学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将垃圾分类作为文明校园、绿色学校等创建的考核指标;要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树立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典型。市教育局对各中小学、幼儿园垃圾分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督导。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15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加快建立完善的生活垃圾全程分类管理体系,全面提升我省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为实施好《x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各项要求奠定坚实基础,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的重要指示,坚持以全程管控为核心,增强处置能力为关键,落实源头分类为基础,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管理系统,健全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为高水平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xx市自xxxx年xx月x日起按照《条例》的要求,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到xxxx年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其他市、县自xxxx年起至少选取一个条件较为成熟的党政机关、学校、住宅区、超市商场等率先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建设,到xxxx年选取不少于三个乡镇、街道、社区等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到xxxx年所辖范围内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

  到xxxx年,全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明显提高,全社会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氛围基本形成。

  三、主要任务

  (一)明确分类标准和要求,夯实基础工作。

  1.明确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城镇的生活垃圾严格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的“四分类”模式进行分类管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按照“因地制宜、简单易行”的原则对生活垃圾实行简易分类。鼓励农村和偏远地区对厨余垃圾、枯枝烂叶等实行就地处理,能还林还地的尽量还林还地,减少垃圾外运量。(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xxxx年x月)

  2.不同区域设桶要求。办公区域、居住区域、酒店、学校、超市、集贸市场、餐饮服务单位、医疗机构等场所,应按照“四分类”要求,根据不同场所的需要和垃圾的产生量因地制宜配备相应数量和类别的垃圾桶,满足分类投放需求。(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省教育厅、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供销合作联社、省市场监管局、省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xxxx年x月)

  (二)切实提升源头分类质量,实现垃圾准确投放。

  1.合理设置投放容器及收集点。综合考虑生活垃圾产生比例、人口数量、运输能力等因素,科学合理地确定投放容器的类别、尺寸、数量,建设或改造一批符合《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xxxxx-xxxx)要求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屋、收集亭,并在明显位置告知各类生活垃圾收集点的`位置、收集时间、收运频率、收运时间等信息。鼓励有条件的办公或生产经营场所、住宅区,配备可回收物分类柜、小型厨余垃圾处理设备等,并设置装修垃圾和大件垃圾的临时收集堆放点。(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省教育厅、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供销合作联社、省市场监管局、省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xxxx年x月)

  对于新改扩建的建设项目,必须建设相应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并和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和同步验收后交付使用;对于已建成的住宅区、公共场所等,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应进行改造或配置符合要求的环卫附属设施,使其满足垃圾分类收集要求。(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长期)

  2.提升投放质量。可回收物应做简单分类处理后投放至指定投放点;易碎或含有液体的有害垃圾应采取防止破损或渗漏的措施后投放;厨余垃圾应沥干水分后,使用可循环利用的盛装容器投放;装修垃圾应简单分类,捆扎装袋后投放至指定投放点;体积大、整体性强或者需要拆分再处理的家具、家电等大件垃圾,应当预约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废品收购网点或者投放至指定投放点。(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长期)

  3.推行定时投放。根据居民的作息时间、垃圾产生量等合理确定各类垃圾的投放时间。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可每天投放,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可集中在双休日或国家法定节假日定时投放,具体投放时间由各市、县确定。(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长期)

  4.落实投放管理责任。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工作实行管理责任人制度,管理责任人应承担下列责任:一是按照分类要求配置相应数量的投放设备设施并负责维护,对现有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设备不符合要求的进行改造;二是通过宣传栏、宣传手册、宣传横幅、电子屏幕等形式,加大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三是设立督导员或志愿者,引导群众准确分类投放,纠正不准确的投放行为,实现垃圾准确投放。(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省教育厅、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卫生健康委、省妇联,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xxxx年x月)

  5.公共机构率先垂范。优先选择党政机关,学校、科研、文化、出版、广播电视等事业单位,协会、学会、联合会等社团组织,主要旅游景区、车站、机场、码头、体育场馆、演出场馆等公共场所率先实施生活垃圾分类。鼓励和引导国有企业、宾馆、饭店、酒店、购物中心、超市、农贸市场、商用写字楼等经营场所比照公共机构和场所积极落实生活垃圾分类要求。广大党员干部应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头宣传、优先使用循环再生办公用品并推广无纸化办公,引导群众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省教育厅、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xxxx年x月)

  (三)杜绝“混装混运”,畅通垃圾全程分类渠道。

  1.确定收运模式。按规定时间、频次和路线对不同类别生活垃圾进行分类运输,做好管理责任人和运输企业、环境卫生部门的衔接,采取定点收运、箱房分类直运等模式,具备条件的区域或居住区内交通不便利的“城中村”可以实行以桶换桶、桶车直运的模式,杜绝“先分后混”“混装混运”。(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xxxx年x月)

  2.配置收运车辆。对现有收运车辆进行改造,按照不同类别喷涂与《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xxxxx-xxxx)相一致的图文标识和颜色,并根据生活垃圾分类的工作需要按计划增配收运车辆,确保生活垃圾全程分类。新购置的收运作业车辆原则上应选择新能源环卫车辆。(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xxxx年x月)

  3.落实收运要求。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根据产生量合理安排收运频次,由具备相关资质的运输企业预约收运或者定期分类收运;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实行每日分类收运,且必须使用密闭高效的垃圾运输设备,并做好收运过程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避免在装车和运输过程中出现“抛洒滴漏”等二次污染现象。(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xxxx年x月)

  (四)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垃圾分类处置能力。

  1.规划建设终端处理设施。按照城乡同步、区域统筹的要求,加快推进生活垃圾焚烧项目、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项目、危险废物处置项目、厨余垃圾(含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等终端处理设施的规划选址和建设,合理规划布局生活垃圾协同处理综合产业园等项目,将其提前纳入年度投资计划和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加快立项、规划、用地、环评等前期手续的审批进度,确保项目尽快落地。(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供销合作联社,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长期)

  2.增设环卫作业基地。各市、县至少规划建设x座环卫作业基地,满足本地区环卫车辆的日常维护、清洗、消毒、充电等操作需求。(牵头单位: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长期)

  3.完善分类配套设施。加快推进可回收物回收网点和分拣中心、有害垃圾暂存点和分拣中心的规划建设,并根据需要对转运站进行合理扩建改造,增设大件垃圾处理设施,满足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后的处理要求。鼓励偏远的农贸市场、农家乐等经营场所安装符合标准的小型厨余垃圾处理设备,就地处置厨余垃圾。

  垃圾处置单位应建立处理台账,确保来源、数量、去向等信息可追溯,各类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标准。(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省供销合作联社、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长期)

  (五)强化政策引导,健全全程分类管理体系。

  1.科学制定方案。各市、县要充分学习借鉴省内外经验,于xxxx年x月底前编制完成所辖区域的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重点项目、责任分工、保障措施等内容,做好投入资金测算并统筹安排资金,按照预定时间节点倒排工期、挂图作战。x市、x市、三沙市、儋州市于xxxx年xx月xx日前试行并做好执行《条例》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按时间节点全域启动垃圾分类工作。(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xxxx年x月)

  2.完善政策制度。加快顶层设计,省直相关部门应根据各自工作职责,于xxxx年xx月底前编制完成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规划、有害垃圾种类目录、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规划、可回收物种类名录及处置企业、场所名录,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指南、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考核评价办法、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实施方案、快递业绿色包装标准、餐饮服务提供者不得主动提供的一次性产品目录等系列配套文件。各市、县应按照“谁产生、谁付费”原则,根据分类要求探索建立差异化的生活垃圾收费制度。(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省邮政管理局、省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xxxx年xx月)

  3.开展示范片区建设。地级市应以区、镇为单位开展试点,把试点打造成为可供参观、学习的观摩点。其他市、县应尽快明确试点范围,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通过梳理成功的典型案例,发挥示范社区、示范街道(乡镇)等模范带头作用,将好的做法和模式复制推广,逐步实现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全覆盖。(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xxxx年xx月)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省级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省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统筹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从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省教育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集中办公,主要负责日常组织协调、联络调度、业务指导、监督考核等工作,省级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另行印发。省直相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协同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各市、县政府也要抽调相关人员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并集中办公,负责所辖区域内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具体事务,同时指定专人定期向省级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责任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完成时间:xxxx年x月)

  (二)开展全方位多层面宣传教育。

  充分发挥传统主流媒体、新兴网络媒体等正确舆论导向作用,通过开设专题专栏、视频新闻、热点解读等形式深入宣传生活垃圾分类的各项要求和阶段性成效,尤其可对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予以充分的正面宣传报道,增强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效果。共青团、工会、妇联等群团组织要充分发挥优势,广泛发动环保社会组织和志愿者队伍,通过入户宣传、派发宣传画册、现场互动引导等形式,调动人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营造全社会参与的浓厚氛围。推动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进校园、进教材、进课堂,把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分类、回收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纳入幼儿园、中小学、职业院校、高等学校的专题教育和社会实践内容,通过“小手拉大手”系列课外活动,实现“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文明整个社会”的良好效果。鼓励全省各级党校将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内容,进一步强化党政领导干部的生态环保理念。(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直机关工委、省民政厅、团省委、省妇联,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长期)

  (三)保障资金投入。

  各市县财政部门应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所需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合理安排资金,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设备及终端处理设施建设提供足额的资金保障。有条件的市、县可在一定时期内对分类工作有明显成效的单位、企业、个人给予表扬或奖励,具体办法由市县政府确定。

  要创新投融资模式,依法依规拓宽资金投入渠道,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积极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探索特许经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大投资力度,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相关资金支持,促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牵头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长期)

  (四)强化监督检查。

  建立多部门协同执法机制,明确牵头执法部门,梳理执法流程,并将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执法工作列入执法目录中,统筹部署收集、转运环节生活垃圾分类的执法和监管。各级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大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督查、指导、考核力度,通过公开监督举报电话、开通微信投诉渠道等方式,倒逼相关责任单位做好分类管理工作。定期汇总情况并通报排名,对成绩显著的予以表彰,对推进不力的实行约谈问责,同时将考核结果提交相关部门作为文明城市(单位、家庭、校园)、卫生城市的创建评比和省直单位、市县政府绩效考核的重要参考。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要开发建设智慧环卫信息化系统、省商务厅要开发建设再生资源信息系统等,充分利用大数据、物联网等现代科技,整合现有的智能监控装置、车载GPS设备等资源,对生活垃圾分类的工作成效进行分析评估,并加强对不规范投放行为的信用惩戒,进一步提升我省生活垃圾的管理水平。(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文明办,省爱卫办,省大数据管理局、省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省直相关单位及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长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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