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高血压的危害很大,可致抽搐、昏迷、心力衰竭等多器官损害,严重者甚至威胁着母儿的生命,而且还可能引起后遗症。
脑部危害:妊娠高血压可致脑部小动脉痉挛,引起脑组织缺血、缺氧、水肿,脑血管自身调节功能丧失,引起点状或局限性斑状出血,患者出现头痛、头晕、恶心、呕吐和抽搐甚至可引起昏迷。
心脏危害:妊娠高血压可致冠状小动脉痉挛,引起心肌缺血、间质水肿及点状出血与坏死,心脏负担加重,严重者可致心脏衰竭。
肾脏危害:妊娠高血压可致肾小动脉硬化,管腔狭窄,血流阻滞,肾脏缺血,以致肾功能受损,可引起少尿、蛋白尿,严重者可出现肾功能衰竭。
肝脏危害:妊娠高血压严重时可致肝内小动脉痉挛后随即扩张松驰,血管内突然充血,压力骤然升高,肝脏门静脉周围发生局限性出血,肝细胞因缺血缺氧发生不同程度的坏死。
胎盘危害:妊娠高血压可致子宫血管痉挛,血管壁坏死,管腔狭窄,影响母体血流对胎儿的供应,损害胎盘功能,导致胎儿宫内发育迟缓,严重时发生胎盘早剥,导致死胎、死产或新生儿死亡。
眼部危害:妊娠高血压可致眼底视网膜小动脉痉挛、缺血,严重时可出现视网膜水肿,视网膜剥离,或有棉絮状渗出物或出血,患者可出现眼花、视力模糊,严重时可引起暂时性失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