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检查的项目主要有:产科检查、尿常规、彩色B超。具体如下:
1、产科检查,例行产检
2、尿常规,尿常规检查是医院中最常用的检验项目之一,是反映身体健康状况的基本指标之一。尿常规检查是孕妇产前检查的项目之一.孕妇尿常规检查是从确定怀孕开始直至分娩期间应进行的一项常规体检项目,即每位孕妇在怀孕期间都要进行大约9-13次尿常规检查。然而在检验科日常工作中,经常会遇到许多准妈妈并不清楚怎样正确地留取尿液标本进行检查。在做尿常规检查时,收集尿液标本一定要正确规范,才能保证尿常规检查结果的准确无误。
3、彩色B超,20-22週时,胎儿器官已发育完成且最清晰可见。检查胎儿型态及器官是否正常。用超音波扫瞄器由孕妇腹部表面检查,检查胎儿大小、脑、嵴椎、颜面、唇、心臟、胃、肾、膀胱、腹壁、四肢、性别、脐带血管、胎盘位置及羊水量等。有严重异常的胎儿可考虑在24週前中止怀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