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梅毒是指梅毒妇女怀孕者。指患有显症梅毒或潜伏梅毒的妇女在妊娠期,或孕期染上了梅毒,均属之。但是只要孕妇患有梅毒,则对胎儿危害甚大。
如果是孕晚期才发现有梅毒,应当即给于普鲁卡因青霉素G1个疗程,到产后3个月内应再补治1疗程。妊娠初3个月及妊娠末3个月,各服1疗程且待分娩后均应对新生儿采用青霉素补治1疗程,其剂量、方法按胎传梅毒治疗方案进行。
在这种情况下,除了准妈妈在怀孕的时候要进行治疗,患有梅毒的孕妇所生的婴儿,在出生时,应做脐带血梅毒清学非螺旋体抗原试验。如为阳性,需4个月后再复查1次,以排除被动血清阳性。如检查仍为阳性,即按胎传梅毒治疗方案施治。
梅毒对胎儿的影响很严重。梅毒螺旋体可通过胎盘感染胎儿,引起死胎、早产或宫内发育受限。孕16~20周以后梅毒螺旋体可播散到胎儿所有器官,引起肺、肝、脾、胰和骨等的病变。在怀孕晚期发现有梅毒是会对胎儿造成影响的,孕妇一定要小心预防梅毒。
总而言之,如果准妈妈在怀孕的时候患上梅毒,对胎儿的危害是不言而喻的,为了准妈妈和孩子能够的到最妥当的治疗,应该及时到正规的医院治疗才行。